父母聞言頓時重重地嘆了口氣:"世風日下啊!這都是什麼事兒吶,唉!"
電話是小曼打來的。小曼帶著哭腔說,"妮可,你認識律師嗎?"
"怎麼啦,小曼,慢慢說。"我趕緊安慰她。
在小曼斷斷續續的哭訴中,我瞭解到,昨晚,大海龜把小曼給誘姦了。昨晚小曼值班,大海龜也因事回了售樓處,兩人說了些話,小曼在喝完一杯茶後身體就變得很奇怪。後來就在售樓處大廳的沙發上跟大海龜發生了關係。清醒之後,小曼懷疑大海龜在茶水裡做了手腳,因跟我關係一向不錯,所以向我求助。
我立刻把王律師的電話告訴她,讓她彆著急,如果大海龜真的做了壞事,他會受到懲罰的。
掛掉電話,我想起大海龜跟我在停車場發生的那件事,由此可以確定,大海龜的確是給我的酒裡放了藥。否則我不會喝點啤酒就被他放倒的。看來他也是個慣犯了,並且還是那種最笨的傢伙,兔子還不吃窩邊草,他竟然把魔爪連連伸向身邊的兩名女性。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他這種人遲早會受到懲罰的。
王律師說其實我主要接經濟案件的。
我知道王律師說的不假,經濟案件標的高,律師掙得也多,誰不願接啊。離婚案子除非有很多財產需要分割,否則律師也不會感興趣的。而小曼的案子,則無法帶給他任何利益。那點可憐的律師費誰也看不上眼。維權案只有那些想借這個案子提升個人名氣的律師才會接,比如有人專職替農民工討薪維權、替二奶維權、替那些比竇娥還冤的人維權等等。這是個商品社會,一切行為都標明瞭價碼,就算是人情,也不得不考慮生計問題。
我身子前傾,更加誠懇地請求他:"王律師,請你一定幫我朋友的這個忙吧!她是個小姑娘,剛工作就遇到這種事,心裡萬一想不通,恐怕後果很嚴重!"
"恩,好吧。我先接下來。"王律師說,"你的訴訟究竟怎麼做,你們三個人再商量一下吧。主意定了再找我。今天就先到此為止吧。"
"好的謝謝你!"我們紛紛與他握手告別。
父母因有事在身,也沒時間再跟我討論下去,王律師剛走,他們也離開了。
送走王律師和父母,我決定找個時間回團結湖去拿車,順便回家取些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