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節

胭脂扣 李碧華 第1頁,共2頁

我萬不能大意失荊州,息事寧人:「阿楚,你別用那種語氣同我說話。」

「我不是‘說話’,」她氣還沒平,「我是‘吵架’!我不高興你幫她不遺餘力。」

「何必為一個只上來七天的女鬼吵架?」

「哼!‘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五千年來中國的男人莫不如此。你以前不那麼輕佻,最近大不如前,想是近墨者黑。」

我才認得如花兩天,就「近墨者黑」?這小女子真蠻不講理。我氣得說不出話來。口才一直拙劣,此刻招架無力,看起來更像走私。連五千年來男人的罪孽也關我的事?我袁永定要代揹他們好色之徒的十字架?

她得理不饒人:「你別以為時代女性會像以前的女人一般忍讓。如今男女平等。丈夫不如情夫,情夫不如舞男,舞男不如偷情,偷情不如——」她一時靈感未及,續不了下句。

「你有完沒完?」

「還沒完。吵架是永遠都吵不完的!」

「好好好,」我火起來,「你去偷情,我去召妓。今晚我非與如花成其好事不可,橫豎你砌我生豬肉——」

阿楚霍地站起來,拎起工作袋,拂袖欲行。我也要走。

「你站住!」她喝。

又道:「夥計,賬單交這色魔!」我當場名譽掃地。

但掃地的不止我的名譽。

她順手再掃跌一個茶壺以及兩個茶杯:「破爛的都算在內!」

然後揚長而去。

結果賬單遞來,是八十七元七角整。我給夥計一百元,還不要找贖。——看,這不也是三八七七之數嗎?我們的「三」角關係,弄致八十七元七角收場。

阿楚這兇悍的女子。怎麼兇成這樣,可以叫做「楚」?中國文字雖然美麗,也有失策之處,例如被誤用,結果是諷刺。你看她那副尊容,古時代父從軍的女子,大概便是如此,否則怎與眾彪形大漢周旋?——但我不是彪形大漢,我是知識分子,好,就算不是知識分子,起碼我不是市井之徒,我可是她的男友!

哼!

別妄想我會娶她為妻,誰知她會不會給我來一副貞操帶?

我越想越氣,情緒低落。

回到廣告部,又為公事而忙。

阿楚也為公事而忙。

下午她自外面回,經過廣告部門口,像殭屍般上二樓去,正眼也不看我一下。小何心水清,明白了。

「喂,」他上來,「吵架了?」

「有什麼稀奇?每個月都吵一次。」

「唏,那是生理上週期性情緒欠佳,沒法控制的呀。」這混小子在為女性說情。

「不,這回是因為呷醋。」

小何以那天他閱報,乍見「邵音音要嫁到沙撈越去」的婚訊的表情來面對我:「什麼?」

我才不敢把如花的故事張揚,免得節外生枝,只含糊其辭:

「阿楚不高興。其實那有什麼?我只認得那女子兩天。她託我代她尋人。」

「哦,」小何恍然大悟,「那晚的女人?好呀。我聽到她讚美你,認定你可以幫她的忙。」

「幫忙而已。」

小何自顧自評頭品足:

「樣子不錯,有點老土,不過很有女人味。阿楚沒有的,她全有了。永定,想不到你也有點桃花運。」

我不答。

「為什麼你不去追?出軌一次半次,不要緊,回頭還有阿楚,阿楚跑了,起碼你浪漫過。誰說一生只能夠愛一個人?」

「你不要推波助瀾了。沒有用。這女人不會喜歡我,她另有愛人。」

「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