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節

紅處方 畢淑敏 第2頁,共2頁

副總想了想,又問,她是不是常抽一種特殊的煙?

我雖警告過傭人,不得把秘密透露,可眼前非同尋常,女僕支支吾吾地說。煙,不特殊的,只是煙裡,好像加了些特殊的東西。

副總追問,加的東西,是從哪裡來的?

女僕不敢說太多,就推不知道。

副總說,我看你對主人挺忠的,這很好,說明主人待你平日不薄。但你知不知道,她這樣耽擱下去,一會兒就送命了?

女僕說,快送醫院嘛!

副總說,醫院當然是可以送的,但你主人的聲望就全毀了,再沒人願同她做生意。我們先救她,別的以後再說。告訴我,是誰給了你主人那種特殊東西?

女僕害怕我死,就把英姊的電話說了。

副總去打電話,說,我是莊羽的朋友,她現在犯了病,只有你才能救她。

英姊怕有人做了局,沒聽到我的聲音,哼哼呀呀地不答腔。副總就把話機遞給女僕,女僕帶著哭腔說,快救救我家主人吧,你再不來,晚了,她就沒得命了。

英姊問清了談判的地方,什麼也沒說,就把話線收了。

這時醫院救護車來了。大家萍水相逢,生意場上更是人情冷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做買賣做出這種事,已是大晦氣,巴不得早脫了干係,七手八腳地就要抬人。副總說,我已問了她的僕人,說是她以前就有這病根,都由一個老醫生治。那個醫生就要送藥來,不必上醫院了。

大家說,你攬這個閒事,不怕惹一身騷?人命關天,可不是兒戲。送醫院最保險,哪怕前腳進了醫院,後腳就死了,也同我們無干。要是死在這裡,會跟你沒完!

老總也說,我們做到這一步,已仁至義盡。一個昏迷的女人,你留在身邊,以後百口難辯。

副總說,她這些天同我們談判,雖是對手,也看得出人還蠻有檔次的。為了她一個年輕女子以後還好做人,再等等給她看病的醫生吧。

老總說,你願意留下,我也管不著。只是從現在開始,你的行為由你自己負責,與公司無干。

副總說,我明白。

醫院的人說,你叫我們來,我們就來了。要是病人拉回醫院,費用就一齊打進醫藥費裡了。現在你又要我們走,開銷哪裡出?

副總說,我來付。

救護車走了。對方公司的人也走了。只剩下副總和女僕守著昏迷不醒的我。當然這都是他們以後告訴我的。

有人敲門。保姆很高興,說是英姊來了。

沒想到開啟門,是一個不認識的年輕人,他說,我是「計程車」司機,一個女人攔了我的車,並不上車,只是讓我把這個小包送到你們這裡。

說著,遞過一個小紙包。

副總接過來,給他一些錢,說這是「的」費。

司機說,那女人已經給了,否則我會給她跑這一趟?話雖這樣說,錢還是拿了。

女僕說,英姊也好放心,就不怕人把東西拐了走?

司機說,她記了我的車號,我要貪了她的,她還不僱人把我做了?再說,我是不敢要這東西的。

副總說,你知道這是啥東西?

司機說,我知道它幹什麼?我就知道人家給了錢,我把東西送到。至於是什麼,就是犯到天王手裡,我也只說不知道。

副總說,這就好。

英姊狡猾,她怕人做了套,誑她。又不願失去了我這個老主顧。這樣兩全其美。

保姆和副總點燃了海洛因,把煙霧向我吹去。

就像《聊齋》裡的鬼魂,被人施了一口仙氣,我馬上還了陽。

彷彿趕了一萬里的路,全身鉛做的一般。但神智異乎尋常地清醒。我一把搶過救命的煙,飲甘泉一般,把每一絲煙霧都收迸肺裡。片刻之後,起死回生。不一會兒,甚至精神百倍起來。

我看見了粉紅色的包裝紙,那是英姊專用的特殊包裝。什麼都甭說,我就明白了。知道為了救我,他們費了苦心。

不知英姊為什麼愛用這種很性感的材料。它表面不平,皺摺多,用時抖不乾淨。除了看起來漂亮,還不如舊報紙光滑好用,節省。

我對英姊說過,她要為使用者著想,改變包裝。可她就是不聽。

女僕絮絮叨叨說了救我的過程。

我仔細打量了一下副總。他個子高高,戴一副金絲眼鏡,40歲上下,很斯文的樣子。這些天,同他們公司談判,我知道他是一個厲害角色。有的時候,老總都網開一面了,只有他,精明地識破我的計策,死不鬆口。

我說,對不起,剛才,我出醜了。謝謝你,救了我。

他說,我救了你沒有什麼。只是你明顯獲利的一樁買賣,就此砸了,雖是對手,我也為你惋惜。

我說,剛才不是談得好好的嗎?因我一時身體不適,造成中斷,我們可重開談判。

副總說,你以為,會有一家有信譽的公司,願意同一個吸毒者做生意嗎?!

一時間,如晴天霹靂。

我以前一直以為,吸毒只是個人事情,就像打高爾夫球還是打網球,與他人無礙。現在才曉得,它使我名譽掃地。我強硬地說,既然你已經知道了,明人面前不說暗話。我有時就是玩幾口,怎麼樣?有什麼了不起?我能吸,也能戒!

副總說,看你剛才發作時的樣子,恐怕不像你說的那樣簡單。不過,只要有決心,世上也沒有什麼事是做不成的。祝你好運,多珍重!說完就走。

剛吸了粉的人,心情非常好。生意做不成了,可認識了這樣一位善解人意的男人,甚至覺得這癮犯得值。我說,你不但救了我一命,還儘可能地維護了我,總要給我一個謝你的機會。我能不能請你吃一頓飯,好讓我心裡安寧?

我嗲的很委婉,叫他一時想不出很好的藉口回絕。我看出他不想同我共進餐,趁他來不及有禮貌地推辭,再將他一局。

我說,副總一定看我是個白粉妹,就想我不定染上了怎樣的髒病,沒準病人膏盲,要拉一個墊被的。我真的只吸過不多幾次,更沒有往血管裡打過藥,所以絕沒有艾滋病。不信,你看!

我啪地一下,把套裝的外衣脫下,露出黑色的蕾絲內衣。我把網著花紋的袖子,擄到肩膀。一條蔥白藕節般的玉臂,橫陳在副總的面前。

他驚慌失措,連連說,你這是幹什麼?但我看到他的眼光緊緊地盯著尤物,不肯撒開。

我說,向你證明啊。我這裡冰清玉潔,可有一個針眼?那些注射毒品的老手,胳膊上哪有一塊好肉?佈滿了針疤,美名叫「螞蟻上樹」。我跟他們不一樣!

副總喃喃自語著,不一樣,是不一樣……

我們在一起吃了一頓飯……不,是兩頓飯……從上午一直吃到半夜,他跟我說,他從一個偏遠的地方來特區闖生活,從一個打工崽混到今天的副總,充滿艱辛。

我說,你有太太了吧?

他說,你看呢?

我說,這不是看的事。這是實實在在早就發生了的事。

他說,這當然和你怎樣看有關。有些事,是早就發生了。有些事,是以後還會發生。

我說,我只對現在有興趣,對將來沒興趣。

他說,咱們倆要是在一起,你就會對現在和將來都有興趣。

我說,也許,會變成對現在和將來,都沒興趣。

那一天,我們談得很投緣,但第二天一醒來,我就把他忘了。我承認自己是一個水性楊花的女人,我不是為了錢,是因了自己的情緒,會對一個人充滿熱愛或是厭惡。我會在燈光下喜歡一個人,但在陽光下,對他毫無感情。或者只在某一個季節,同某一個男人交往。因為只有他,才能在這個特定的季節裡,散發出特殊的香氣,引我歡心。

副總不斷打電話來,問我是否戒了毒。

我一直說,戒了。

我不是想騙他。我真的很願戒毒,但毒已深入血液。

我終於知道,英姊給我的海洛因,並沒有變,叛變的是我的身體。海洛因,再也無法誘發出那種無限美妙的感受了,但我更離不開它。它是一個魔鬼,和我的身體達成協議,每隔幾個小時,就得由它來滋補一番。用滋補這個詞,不一定對,應該換一個更邪惡兇殘的詞,但我腦子木了,一時找不到。如果你膽敢到時不理睬,它就在頃刻之間,殺你個人仰馬翻。那種痛苦,非親身體驗,誰也形容不出。

太可怕了,毒痛發作起來,猶如在地獄的油鍋裡煎炸,千百條毒蛇嘶嘶冒著氣,把你撕成碎片。上天無路,入地無門,只有用海洛因救命。要不然,你就會毫不猶豫地用刀,了斷自己的性命。

剛開始的時候,我試著和它作對,自己減量。這事在某一個界限之前,好像並不很難。可一旦超過某個特定的槓槓,它就像一個甦醒過來的吸血怪物,張牙舞爪地撲過來。我只有屈服。

我很生自己的氣,換了一招。明知要犯痛,硬抗著不吸。這時我家裡已經知道了這件事,父母氣得發瘋。我相信,要是讓我媽重新選擇,她肯定把我在搖籃裡掐死,而不讓我丟人現眼地活著。我讓保姆把我綁在床上,旁邊擱了一些食物和水,就把她趕走了。家裡人若在旁邊,一定忍不住看我受苦,會把我放出來,前功盡棄。

剛開始,一切還好,我想熬過七八天,就重新投胎做人了。沒想到,我連24小時也沒熬過去,就把鐵床拽動,掙扎著到了電話旁,撥響了英姊的電話。

快快,救我!我說。

英姊說,我知道你現在做什麼。這些天不來找我,對你是好事。我成全你吧,不去了。你忍忍,百忍成金,就好了。

我咬牙切齒地說,英姊,你不給我,我找別人也要得到。等我過了這個勁,看我不僱兩個打手,先奸再殺!

英姊說,你若吸別人的粉,我還真不放心。他們的量不準,一下就能要了你的命,等著我吧。

英姊就來了。幾分鐘後,一切不適就煙消雲散。我說,英姊,我好恨你。

她說,恩將仇報。我是出售快樂的商人。

我看著剛用完的粉紅衛生紙,又說起包裝問題。英姊說,我不吸,所以不知它不好用。

我很驚訝,你賣這個,自己怎麼不吸?

她說,一個好的毒販子,特別是大毒梟,自己都是不吸毒的,那玩藝毒性太大了,一吸上,再不想做任何事。販毒是提著腦袋乾的事,時刻都得獵犬一般保持清醒,哪裡能吸毒?再說了,像你這樣的顧客,還得送貨上門,隨叫隨到。我若是一次不到,到了手的生意,就可能飛了。當然有些人,吸得窮了,買不起粉,就靠販毒,養活自己吸。這種人,多半乾不長。要麼自己吸死了算,要麼幹得不利落,叫警察給端了。這行裡,最瞧不起這種小角色,成事不足,敗事有餘。

我聽得心驚。正說著,英姊的扣機又響了。她看了一眼說,老主顧了,也和你一樣,自己試著戒毒。我要是吸毒,要麼就不戒,索性吸它個痛快,一死方休。要麼就到戒毒醫院,徹底地戒了。省得這樣半死不活,多了無數苦痛,一點用也不頂。

我說,像你這樣鼓吹戒毒的毒販子,大約不多。你就不怕砸了自己的生意?

她微微一笑說,我從來都是給人講清吸毒的害處,然後,愛吸不吸,咎由自取。這玩藝,害的人太多,我怕百年後,冤鬼索我魂魄,醜話說在前頭,沒人能怨我。

我想了一下。真的,我怨不得英姊,這條路是我自己選的。誰也沒拿手槍逼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