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察勘

青春之火 程小青 第1頁,共2頁

在三個人的愕怡之中,霍桑的敏捷的腳步,霎眼早已走到了寫字檯旁。我們三個人都急急地跟過去。霍桑的一隻手按在書桌面前的椅子背上,目光炯炯地凝注在書桌上面。我一時不知他瞧見了什麼,心中暗自納悶。因為姚國英所說的那把小巧尖頭的小剪刀,明明在書桌的左旁,然而霍桑所注意的,似乎並不在剪刀上面。我細瞧書桌上面的東西。桌的中央有一方吸水紙的紙版,四角包著黑皮,紙版上有一支毛筆,筆的一端擱在硯臺上面,硯池中還有餘水。桌的左旁有一把西式金花茶壺和一隻金邊白瓷茶杯,此外還有幾張新聞紙和幾本小說。我覺得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東西,不知道霍桑為什麼張大了眼睛,瞧得這樣子出神。

一會,霍桑突的旋過頭來。「國英兄,這桌面上你可曾瞧過?」

姚國英訥訥地答道:「瞧是瞧過一次的,可是沒有瞧得仔細。」

「那麼你姑且再仔細瞧瞧。可有什麼可以注意的地方?」霍桑又回頭向我說,「包朗,你也來瞧瞧。這是一個很好的實驗觀察力的機會。」

我偷眼瞧瞧姚國英,咬著嘴唇,緊蹙著雙眉,神色很窘,顯見他對於霍桑的話完全沒有把握。我也重新向書桌上細瞧,竭力要想爭一口氣。可是桌子上實在沒有什麼特殊的東西足以吸引我的視線。除了剛才敘述的幾種東西以外,還有一個白瓷筆筒,一個黃鋼筆套,一隻紫色水盂,大半錠六角形的松煙墨,和一枚鏤篆文的白銅鎮紙。這幾種原來是書桌上應有的用品。那一種是霍桑所認為可以注意的呢?難道霍桑的眼光竟能透過木板,瞧見了桌子肚裡的東西?

姚國英說:「我瞧那支筆擱在硯子上面,並且去了筆套,硯池中又有餘水,可知是有人寫過字的。霍先生,這可就是你所說的應當注意的一點?」

「不錯。這不過是一點,還有更要緊的一點。」

我再度用我的目力。我的眼光從毛筆上移接到滲墨紙版上面,仔細一瞧,不由不失聲大叫。

我道:「霍桑,我瞧出來了!這紙版上的吸水紙,粗看果然是一色純白的,其實中間卻有一條分界——一半是雪白而新的,一半卻微微帶一些灰色,顯見已受過幾天灰塵。分明上面的一張舊吸水紙已給撕去了半張,只剩了半張了。」

霍桑忽大聲道:「包朗,你的觀察力果真有驚人的進步!從今以後,我不怕沒有得力的助手哩!」

我不知道怎樣回答,反而有些不好意思。

霍桑又向姚國英道:「國英兄,你明白了嗎?瞧這情形,似乎有人在這裡寫過字;寫好以後,就在這張吸水紙上印過一印。這樣,那字跡當然要留在吸水紙上。後來這上面的一張吸水紙,就因著有字跡的緣故,被人撕去了一半,所以才露出下面一層的新吸水紙。不過那上面的一層也算不得很舊。新舊的顏色相差至微,粗看自然不容易注意。」

姚國英紅了一陣臉,說:「這吸水紙的新舊,我原也瞧見的。可是我愚蠢的頭腦一時不覺得有什麼作用,所以不曾注意。……霍先生,你想這吸水紙是誰撕去的?」

「這雖還是個疑問,但據常理揣測,撕紙目的必是要保守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那麼與其說是死者自己撕的,還不如說行刺的人撕去的更加近情些。」

「吸水紙雖然已被兇手撕去,還有那張原紙可是也落到了兇手的手中去了嗎?」

「是,照眼前說,大概也已被那人取去。不過我們究竟沒有仔細搜檢過,還不能說定。」

汪巡官又忍不住地說;「但那張原紙可是死者所寫的?所寫的又是什麼樣的性質?霍先生,你可也知道?」

「我不知道。我們必須先查明瞭死者平日的行徑和他的職業,然後才能夠推想。」

姚國英道:「張有剛很有些遺產。據他的母親說,他在新新麵粉公司裡當一個職員。」

霍桑點點頭,順手在書桌上把幾張報紙取起。「這是昨日的新聞報。唉,還有兩張專載戲劇和花界新聞的小型報。這可以想見他平日生活的一斑。」報紙取起了,下面還有一張粉紅的小箋。霍桑又疾忙將小箋取起,「一張新式的請帖。我念給你們聽:‘陽曆十一月三日,為小兒伯熊與孟鳳鳳女士,在本宅行結婚典禮。即晚敬治喜筵,恭候光臨。錢家裡鞠躬。席設本宅漢口路永樂里五號。」’霍桑唸完了,凝目想了一想。「國英兄,方才你問話的時候,那張太太不是說伊的兒子昨晚上吃過喜酒的嗎?」

「是的,今天是四日。昨天他一定就是吃錢家的喜酒。這樣看,也許可以合得上你的中毒的見解。這請帖確有重視的價值。」

我暗想有剛果真是中毒的嗎?如果如此,加著行刺的確證,分明真是雙重謀殺。這又怎麼辦?這兩重謀殺是不是一人所為?或者有兩個兇手?若使是一個兇手,既已下了毒,為什麼再要行刺?倘或是兩個兇手,那就疑團重重,更加難辦。霍桑對於這案能否勝任,也就說不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