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心是孤獨的獵手

情感紀 崔曼莉 第1頁,共2頁

沒有想到,事隔五年之後,我會拿起筆,再寫這篇序言。

我承認我失敗了。

從去年年底,到今年初夏,我一直認為我可以好好的修改《最愛》。至少,重建它的故事與邏輯,把原來情緒化的一篇小說,變得理性與可靠。

當年的年少輕狂,當年的叛逆與激進,雖然在外表上,我竭力維持著一個理性的人的形象。我可以一年穿同樣的牛仔褲,當然是同種款式同種顏色,一次買幾條,然後換著穿。但它總是清潔的,樸素的。我討厭高跟鞋,討厭職業裝,討厭一切的規矩與必須要做的事物。我想打破這個世界什麼,然後再把它組裝起來。

有時我會想,到底哪一個我更真實?是當年那個感性的、充滿激情的女孩,還是現在理性的、穩穩不動的女人。或者兩個都是我。我當年靠近了那一邊,現在靠近了這一邊。當初我想用理性控制自己,繼而控制我的世界。現在,我做到了,我可把握我的心,把握我的感情,讓它們順著幸福方向去流動。也許這幸福中包含著錯誤,但錯誤總比毀滅好。我當年努力要做的,就是試圖瞭解自己、看清自己,然後把我心中的老虎困在籠子中,讓它在籠中吶喊,然後變成一種能量,讓我在社會中生存,繼而承擔家庭的責任。

我有一顆殘酷的心?還是這顆心逐漸世俗,開始學習溫柔。

我沒有選擇的餘地。

生在一個大家庭,從小學習的就是彬彬有禮。我深知禮儀的重要性,並且一生都對此深懷重視與敬意。不管我的內心如何,我從小就學會了,談吐禮貌,不可任性。不管我私下裡做了多少任意妄為的事情,我表面上都是一個禮貌的人。可以說,我是虛偽的,也可以說,我從小就學會了,把感性裝在理性的盒子裡。自我控制是我兒時的功課,並且藉著十六年的書法學習,漸漸養成了習慣。

我不僅在寫作中是一個旁觀者,有時候對自己,也是一個旁觀者。

這種意志力,很難說是好是壞。我只記得,在數年前,無意中看到美國女作家的書《心是孤獨的獵手》,我只翻開第一頁,看了廖廖數語,我就有哭的衝動,有流淚的慾望。

我什麼也沒有做,只是平靜地對書的主人說:"這書不錯,能借我看看嗎?"

"你喜歡?"

"是的。"

"那就送你吧。"書的主人慷慨地道。

我拿著這本書,回到了家,每次看著看著,我就會把書放下。不是不想看,而是看了就覺得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受。書中的孤獨與絕望,也許是我內心深處的一種映照。不管我用多少理性,去控制我的感性,我都知道,感性之河必將在心底流淌。它浩浩蕩蕩,不可阻擋。而不管這條河如何波瀾起伏,我也知道,它僅僅是感性的,必將服從我的意志,服從於我的思考。

這是人生。

也是一種命運。

心是孤獨的獵手?

亦或孤獨是人的宿命。不管是誰?!

我在孤獨中成長,並且在孤獨中承擔責任。

也許很多獨生子女都會有我這樣的感受。在人生的道路上,有些事情我們無法選擇。我可以任性,但是我必須回報社會與父母。我沒有兄弟姐妹,如果我毀了自己,某種意義上說,我等於毀了一個家。

我必須擁有理性,擁有思考,讓我的人生有一種正常的軌跡。因為,它不僅僅是我的,也是父母的,是家庭的。我對此有責。

所以,有時候我開玩笑,說,我羨慕孤兒。

我對於漂泊天生渴望又天生反感,我不羨慕旅行者,但我羨慕無家可歸的人。

但願父母看到這幾句話不會傷心。我沒有後悔與的抱怨。我說的是一種自由。一種真正的身心的自由。

因為我從小就明白,責任之重大。不僅對家庭,還有社會,還有人生。

還有一種價值。

只要我踏出了第一步,我就沒有回頭之路。

我的心朝著相反的小路而去,而我的身體,朝著大路邁步前行。

我走的又快又穩。

我知道我遺失了一部分。

那個部分的美好,亦是人生險惡。

當年寫作,只是意氣用事的一剎那。

第一個打賭,寫了《卡卡的信仰》,第二個打賭,就是《最愛》。

我喜愛冒險,熱愛賭徒。

何多人會追問我對於文學的熱愛。這熱愛是什麼呢?成名成家?那是個笑話吧。只有書中的人物與故事才是永恆,作者雖然會藉此留下一個名字,然而和小說相比,作者本微不足道。我喜歡沉迷於書中的故事,借他們的身體、語言、外貌,重建另一個程式與人生。我像一個辛勤的工匠,不辭勞苦的把無變成有,把零變成了一。

無中生有,是藝術美妙之源。

寫一本小說,如同一次冒險,如同另個世界。

當初沒有《最愛》,我不會知道我有多大膽,在小說中去掉所有文學強調的情節、背景與結構,僅僅依靠兩個陷入熱戀的男女的激情,身體的、心理的,帶著一個故事朝前推動。他們愛、他們瘋、他們妒忌與背叛……

他們越愛越性、越性越愛……

他們怎麼辦……

這並非一個有關性與愛的探討,也並非要思考愛的本質。當年我自己都沒有答案。或者,我並不屑在那個時候的書中追求答案。相愛之後內心的激盪,以及愛之中的擔心、彷徨、憂慮、妒忌、背叛與忠誠,足以把每一個真心相愛的人折磨到瘋狂。答案怎麼與此中的驚心動魄相比?

我用三個月的時間,把語言變成一根一根細細的蠶絲,輕輕地不覺察地把讀者纏繞進去。讓大家跟隨著喬英倫的腳步不斷向前。小說不是一個傳統的敘事,次序顫倒,幾方敘述,然而它情感充沛,感性之極,令我激動不已。

隨後,它出版了。出版之後,它被放在新浪網連載。誰也沒有想到,一週之後,它成為當週點選冠軍小說。我很驚訝,像這樣一個敘事突破、不重情節的小說,僅僅依靠兩個人相愛的熱情,如何獲得廣大讀者的共鳴呢?

我還記得當年新浪沒有放任何有關作者的簡介,直到《最愛》的點選一路攀升之後,他們找到我,要了照片與作者簡介。後來他們開玩笑,說我是美女。

也許所有的人都要經過那樣的戀愛、那樣情愛、那樣幾乎等同於生與死的熾熱,然後,才能明白人生、愛情,或者歸於一種真實面對平淡:愛到底是什麼?

我們到底要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