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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讓我一口猜中。張國良確實是去了衡陽,確實是為錢而去。
張國良的「女朋友」是衡陽人,長的還可以,撇開像唐小姐這類文藝界專業出身的人,她算是漂亮的。好像比秦曉芸還漂亮些,但絕對不及秦曉芸可愛,差遠了。主要差別是秦曉芸洋氣,她不土不洋;秦曉芸天真活波,她忸裡做作;秦曉芸單純真摯,她勢利虛榮。
「女朋友」中專畢業,本來是在宏大公司做文員的,不知從什麼時候起,也不知是她主動的還是張國良主動的,反正和「張老闆」搞到了一起,正兒八經地做起了「老闆娘」。在我來公司之前,全鳳凰岡的人大約都知道她是宏大的「老闆娘」。有沒有實際搞到錢誰也說不清,但虛榮心已經賺足了,甚至可以說是得到了空前的滿足。聽說就在我來的前幾天,「丈母孃」還親自從衡陽趕來鳳凰岡,實地考察了「女婿」的實力。「女婿」說眼下這個廠條件是差了些,主要是對大陸的政策還吃不準,現在已經摸準了,馬上就投資幹個大的。「女婿」不僅說,而且還把「丈母孃」帶到當時正在建設中的那兩棟新廠房面前,請「丈母孃」做主,看挑哪間好。「丈母孃」很有見識,當即給予原則指導:第一,裝置重,應選一樓,腳踏實地發展快;第二,就東不就西,迎著太陽好長。「女婿」言聽計從,當即與母女倆一起找到村主任,說:「東頭一樓那個最大的開間我要了,現在就付定金。」把個「丈母孃」羨慕得要死,恨不能自己年輕二十歲,當即問「女婿」:你爸爸還好嗎?
張國良這次衡陽之行主要是為了籌款。本來是不需要的,但沒想到蕭博儒不聲不響地來了個釜底抽薪,將自己的妹妹安排進來當了會計,一下子斷了財路,什麼辦法都用盡了,資金還是不夠,只好硬著頭皮來求「丈母孃」。
張國良很懂得做事情的路數,來衡陽之前就先做好了「女朋友」的工作。他對「女朋友說:「其實錢是夠的,但為了爭取客戶,我已經對他們說好是‘送二結一’,也就是說,頭一批先不收錢,用了再說,等到第二批貨到時才結第一筆款,這樣就押了一批款,流動資金就沒有了,所以急需解決一筆流動資金。」
「女朋友」不放心,她問:「如果別人只定這一批貨,下次不在你這裡進貨了怎麼辦?如果第二批貨到了對還不付第一筆款怎麼辦?」
張國良說:「不會的。這些客戶都是長期使用者,不可能只定一批下次不進貨。再說大家都是臺灣人,臺灣人在島內可以爾虞我詐,但出了島還是比較團結的,至少我們之間做長期生意不會賴賬。」
「其實我這都是為了你,」張國良趁熱打鐵,「我只有真正當老闆了,你才是真正的老闆娘。而且,我也只有賺到大錢了,才能和她離婚,與你正式結婚。」
「女朋友」沒說話,仍然在低頭想著什麼,而張國良已經陷入美好的遐想之中,他說:「我們去歐洲旅行結婚,在古羅馬的大教堂舉行盛大的婚禮!我有許多同學在歐洲,我請他們全部來參加我們的婚禮,我們要讓上帝作證,證明我們倆是真心相愛的。我要讓你成為世界上最風光的新娘!」說著,張國良還情不自禁地將「女朋友」一頓熱吻,「女朋友」費了很大的勁才醒過來。說:「我媽媽有錢。」
張國良此時對「錢」好像根本不在意,在意的完全是感情。他彷彿沒有聽清楚「我媽媽有錢」這句話的意思,「答非所問」地說:「到那時候,我們就將你媽媽接到臺灣來,讓她伴著阿里山日月潭的風光安度晚年。對了,你媽也不能太保守,我們應該為她張羅個老伴,臺灣有很多有錢的老單身,他們非常希望找一個溫柔賢惠的大陸女人共度晚年。你媽媽那麼漂亮,肯定沒問題的。」
天知道「女朋友」在電話裡跟她媽媽怎麼說的,反正他們倆這次去衡陽就是去拿錢的。「丈母孃」不僅將老伴的工傷費悉數奉獻,而且還從兄弟姐妹那裡又湊了幾萬。本來錢幾乎就要到手了,但女朋友的一個舅舅突然之間提出了疑問,他將姐姐拉到一邊說:「不對呀,姐姐,我們兄弟姐妹幾個人錢湊在一起不過二十萬,一個臺商為了二十萬跑這麼遠來求我們,你不覺得奇怪嗎?」
「這有什麼奇怪?」丈母孃說,「你沒聽說如今越是有錢的人越缺錢嗎?實話對你說吧,這點錢人家本來是不需要的,是我實地看了他那裡的生意很好,有意想參一股。你姐夫死了,我將來不靠女兒女婿靠誰呀?」
丈母孃說著竟哭起來,舅舅想著算了,反正我就拿了三萬,就算是為了自己的姐姐吧。
二十萬到手後,張國良當即真的成了臺灣大老闆,馬上對丈母孃和幾個舅舅表示:親戚中誰要是沒事幹的,來深圳找我,全安排。
一句話說得丈母孃光彩照人,「女朋友」的一家一夜之間成了豪門望族,整條街上都知道丈母孃成了「臺屬」,說不定當年春節就能趕上臺胞團拜會,幾個舅舅走起路來頭顱自然昂起三十度。
人的預感有時是很準的。張國良拿到這二十萬現金後就一直有一種要出事的感覺,所以他很緊張。
錢在「女朋友」身上,即使遇上打劫的也未必能搜出。他們拿女人的長絲襪當袋子,一萬一萬地排好,然後綁在「女朋友」的腰上,「女朋友」因此看上去就像懷孕四五個月的孕婦。張國良自己身上另裝了幾千塊錢,即使真遇上打劫的,光天化日之下,劫匪拿到幾千塊之後也會溜之大吉的,決不會再向一個孕婦下手。既然如此,還能出什麼事呢?或許是自己嚇自己。
蕭博儒已經報了案,他向警方提供了確鑿的證據,證明他的經理和出納攜款外逃,要求警方協助緝拿。蕭博儒不僅向派出所報了案,而且向深圳市臺灣事務辦公室作了口頭和書面彙報,並將這一情況連同派出所和市臺辦的反饋資訊一起傳真給有關客戶。
張國良和他的「女朋友」剛回到鳳凰岡,立即被警察帶走。在派出所裡,張國良對蕭博儒提出的指控舉不出反證,只好強調自己並不是「攜款外逃」,事實是自己也開了公司,挪用了宏大公司一部分流動資金,一旦自己運轉起來,肯定會補上這個窟窿的,絕無「攜款外逃」之意。並且說:如果是「外逃」,還會自己回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