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節

回頭無岸 丁力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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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老闆那裡的兩個月裡,我只休息過一次。前面說過,吃住都在工廠裡,真正做到了以廠為家。作為一個管理者,只要不出廠就是在上班,無所謂休息不休息,反正有事就叫我,半夜被叫起的事也是常有的事。前幾天,一個女工睡到半夜突然大叫,說有人強xx她,大家都鬧醒了,我去檢查了一通,見門窗都是好好的,十幾個女工一個房間,怎麼「強xx」呀?幾百個女工,大多數是未出過遠門的鄉下妹,半夜驚醒的事經常有。

我說的「休息一次」其實就是去廣州那一次,那一次算是真正的休息。就是那一次,我認識了臺灣的蕭老闆。

我有一個同學在廣州,從地圖上看,廣州和深圳幾乎就是挨在一起。我在恆基公司穩定下來後,就給這個同學去過信,他回信說讓我有空去廣州玩,我就去了。去的時候是在南頭坐的大客車,回來是乘的是火車,因為聽陳秉章說從廣州來深圳如果是乘汽車則路上很可能被「賣豬仔」,也就是車走到一半就被人趕下車,說車不走了,乘客另上一輛車吧。我當然不願意被當成豬仔賣,於是回來時就乘火車。

火車上相當擠,擠著擠著就有人吵起架來。這好像已經成了規律,沒什麼可奇怪的,反正不管什麼原因,擠到最後必然有吵架的。但我天生喜歡看熱鬧,這些天在恆基公司做經理,成天裝腔作勢,壓抑得夠嗆,好不容易放風一次,當然要回歸自然。於是,我拼著命往裡擠,車廂裡的人以為我是他們中哪一方的,倒也自覺地讓開一條道,那意思是希望我過去後能給本來不怎麼旺的火添把柴,這樣他們看起來更過癮些。我當然也不願意辜負同胞們的殷切希望。

擠到面前一看,才發現自己的重要,如果我不來,這戲還真演不下去了,二比一,怎麼演?二的那一方是兩個香港人,說著滿口白話,大聲地指責一個矮矮胖胖活像癩蛤蟆的人。我不知癩蛤蟆犯了什麼罪,只覺得他怪可憐,結結巴巴說不出個整話來,但有一條是肯定的,他講的是普通話。這下我找到幫他的充足理由了,我最看不慣富人欺負窮人,特別是香港的富人欺負我們大陸的窮人。我正在想著怎樣介入,突然,得勢不讓人的香港佬掏出一個小牌牌,抵到癩蛤蟆的眼前,那意思他是香港皇家警察,如何如何,眼看癩蛤蟆就要求饒了,我一步跨上前,「啪」地掏出一個小綠本本,舉手受中一晃,以比他更高的分貝吼道:「香港警察有什麼了不起?!誰給你的權力在這條路上執行公務的?我怎麼不知道?」一句話,把兩個香港人鎮住了。二位先是一愣,看看我的小本本,繼而收起他那個小牌牌,滿臉推笑,像漢奸見了日本鬼子。癩蛤蟆見有人挺身而出為其撐腰,頓時來了精神,「嗖」地從座位上站起來,儘管站起來也不高,但胸脯挺得蠻高。癩蛤蟆說了句整話:「他們打翻了我的飲料,不道歉,還要我賠他們衣服。是不是欺人太甚了?」倆香港人說了一堆我半懂不懂的話。我說好了,吵什麼吵?他能故意把飲料往你們褲子上倒嗎?車上人擠,大家包涵點嘛。香港人還要說什麼,我說好了好了,你們走你們的吧。二位不知是真是假的「皇家警察」灰溜溜地走了。

等他們走了,我才故意大聲說:香港警察有什麼了不起?這裡也不是香港。

我猜想,周圍的大陸人一定覺得很過癮,我要的就是這效果。

癩蛤蟆很感激我,堅持要把座位讓給我。我說不用了,到了。

我和癩蛤蟆一道走出深圳火車站。他問我去哪裡,我說回蛇口。他說順路,我送送你吧。想著剛才幫了他,有一種有功要受祿的感覺,於是隨他上了計程車。

剛才我在皇家警察面前亮的那個小本本是我在解放軍國際關係學院上學時發的,上面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幾個字很管用,買票上車都優先,所以我一直帶著,沒想到今天在這裡派上用場了。心裡一陣竊喜。但這種小本本與「皇家警察」手裡的小牌牌一樣,事實上是經不起細問的,好在並沒有人細問。剛才「皇家警察」沒敢細問,現在癩蛤蟆也不好意思細問。癩蛤蟆這時候必恭必敬地遞給我一張名片,上面寫著「臺灣宏大公司蕭博儒董事長」。

「啊,失敬失敬,原來你是臺灣的大老闆呀!」

我這時候才發現他與我們大陸人是有點不一樣,比如皮帶系得很低,將整個肚子突現出來,彷彿是我兒子剛剛學英語,將英文字母「d」字寫反了。

「哪裡哪裡,蕭博儒,小企業,做腳踏車花鼓的。」

人不可惟貌相。自以為聰明過人的我沒想到有眼不識泰山,差點把臺灣的大老闆看作是癩蛤蟆。此時我覺得應該將錯就錯,故意裝傻,繼續扮演所謂的豪爽,我學著鄧工的耿直,於是故意「實話實說」:「早知道你是臺灣人,而且是大老闆,我就不幫你了。」

「好!」蕭老闆說,「我就喜歡你這豪爽性格。要是不嫌棄,你這個朋友我交定了。」

「那我就高攀了?」

「這是緣分。」

「好,一言為定。」

「一言為定。」

我們擊掌握手,成為朋友。

蕭博儒讓車上北環,說先去他的工廠看看,吃過飯再送我到蛇口。我說好。既然已經是朋友了,去他工廠看看或者吃頓飯當然是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