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吳曉春說,"反正準備投錢裝修,不如找一個新場子,說不定找一個新場子更能吸引顧客。人不都是圖新鮮嘛。你說呢?"
說完,吳曉春又覺得這話有問題,特別是當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這樣說的時候,更加有問題,但是既已出口,想往回收是不可能的了,只好寄希望與餘曼麗不在意。
餘曼麗果然沒有在意,餘曼麗現在接受正面的東西還來不及呢,哪有多餘的心事往歪門邪道上想。餘曼麗這時候並沒有說話,而是點頭,或者是因為點頭而來不及說話,也有可能回答這樣的問題點頭就夠了,不用說話。其實點頭也是一種說話,是一種不發出聲響的說話,屬於形體語言。餘曼麗這時候就用自己的形體語言表達了她的意思:是。
餘曼麗雖然使用了形體語言,但是吳曉春必須用有聲的語言,或許吳曉春非常希望自己也能夠使用自己的形體語言來與餘曼麗交流,但是眼下還不是時候,眼下他只能用有聲的語言表達他的意思。
吳曉春說:"你對武漢的情況比我熟悉,這個事情就交給你。你先去找,等找好了之後,我們倆再一起研究。"
餘曼麗並不是真的滿武漢市地去找,如果那樣,也太顯示她沒有水平了。事實上,餘曼麗所謂的"找"主要是在家裡面打電話。打電話給她以前的同事,打電話給她的同學,打電話給她以前認識的各種各樣三教九流的朋友。餘曼麗在電話裡面告訴對方她已經從群藝館內退了,現在受聘於深圳的一家上市公司,她是這家上市公司在武漢的華中公司副總經理,他們公司想在武漢的漢口區開一家綜合娛樂城,問對方有沒有合適的建築可以合作。但是,她只打了兩天電話,就不能再打了,因為她家的電話一天到晚響個不停,連線電話都來不及,哪裡還有時間往外面打。
餘曼麗沒有想到武漢市有這麼多的企業想對外合作,特別是當對方知道合作方是來自於深圳的一家上市公司的時候,積極性又得到進一步的高漲。餘曼麗沒有想到她一時間竟然成了香餑餑,好像她自己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老闆了。別人不說,就是她姐姐餘曼華,都一口氣向她推薦了三個意向合作單位。更讓她始料不及的,是局長都親自打來電話。局長認定她就是深圳的大老闆了,或者她已經嫁給了深圳的大老闆了,按照武漢的規矩,如果嫁給了大老闆,並且是剛剛嫁,那麼她至少就是百分之六十的大老闆,投資一個娛樂城這樣的小主還是可以做的。於是,局長說:我早就看出來你是個人才,如果你不這麼急著內退我就準備提拔你當館長了。接到這樣的電話,餘曼麗除了哭笑不得之外,就只能說謝謝,連解釋的機會都沒有。局長進一步說:我看你也不用跟其他單位合作了,乾脆讓你老公把我們那個娛樂城買過去算了。
聽著這樣的電話,餘曼麗並沒有頭腦發熱,她知道自己並不是老闆,不但她自己不是老闆,並且她的老闆也不是真正的老闆,甚至她老闆的老闆都不是真正的老闆,因為對於上市公司來說,真正的老闆是股民,股民才是真正的老闆,所以餘曼麗清醒著呢。
餘曼麗並沒有考慮人情的因素,特別是沒有考慮她姐姐餘曼華那邊的人情因素,甚至也沒有考慮局長的建議,而是真正從未來娛樂城經營和目前合作的方式的可能性角度認真地選擇最合適的場所。經仔細比較,餘曼麗初步選定位於漢口區青年路的玩具廠綜合大樓。選擇好了之後,她就向吳曉春彙報。
"去看看。"吳曉春說。
吳曉春對玩具廠綜合大樓十分滿意。首先是位置,比較隱蔽,但是離市中心非常近,根據吳曉春自己的消費經驗,這樣的位置最好,如果太暴露與鬧市中心,也不是好事,至少不便於"腐敗",因為如果在鬧市中心,即使想腐敗的人不會被熟人看見,起碼他們的車能被人看見,而對於想腐敗的人來說,他們進娛樂場所的時候既不希望自己被熟人看見,也不希望自己的車被熟人看見,所以像玩具廠這樣稍微偏僻一點但是又不是很遠的地方最好。其次是產權關係明確並且簡單,只要認準了玩具廠就行了,不會發生多頭管理的事情,只要不發生多頭管理,吳曉春就不怕,因為吳曉春知道,所謂多頭管理其實就是"多方插手",餵飽一個人總比餵飽一群人容易。最後是大小合適,總共六層樓,與大都會大小差不多,做綜合娛樂城大小正好,太大了浪費,太小了不夠用,關鍵是新樓,玩具廠蓋好了之後一天都沒有用過,彷彿他們蓋這棟綜合樓就是專門準備對外合作的。吳曉春知道,新樓好,裝修起來容易,而且不會發生與舊裝修舊裝置扯皮的事情。只是他不理解,玩具廠為什麼要將新建的綜合樓急於出手。既然剛建好就要出手,那幹嗎要建呢?他問餘曼麗,餘曼麗也說不清。
"你打聽一下,"吳曉春說,"看看這中間有沒有什麼貓膩。"
第二天,餘曼麗將打聽到的情況告訴吳曉春:沒什麼貓膩,就是廠裡效益不好,欠銀行的錢付不起利息,工人三月沒發工資。吳曉春覺得很奇怪,面前的這個廠無論是規模、廠房、裝置、技術力量、職工素質還是背景,都遠遠強於深圳的那些老闆廠,吳曉春在進新天地集團之前,曾在關外的老闆廠當多所謂的總經理,親眼看著只有十萬八萬的所謂"港商"、"臺商"伴隨著特區的發展而成長,不用幾年就真變成大老闆了,而眼下這個廠怎麼恰恰相反了。
餘曼麗經過一晚上調整,已經恢復靈氣,她好像是專門等著吳治平提這個問題。
"這有什麼不好理解?"餘曼麗說:"你昨天問為什麼新建的大樓就要賣,因為建大樓個人能撈好處,賣大樓個人還要撈好處,吃虧的是工廠,賺錢的是個人;再說,廠搞好了對廠長個人有什麼好處?不是有那麼個企業的廠長,把一個幾十萬元的小廠搞成一個幾百億的特大企業,就因為-私自提成-了百分之一,槍斃!廠搞垮了對廠長個人有什麼壞處?大方點,把撈到的錢用一些與上級領導-融洽關係-,說不準還能提拔,就是免職也合算。"
吳曉春並不完全同意餘曼麗的這些觀點,比如餘曼麗將貪汙調侃成"私自提成"他就不能接受,但他不得不承認餘曼麗的這些分析有一定的道理。
餘曼麗見自己說得吳曉春發愣,剛開始蠻得意,後來又覺得自己跑題了,不太好,想收回來,於是對吳曉春說:"你看玩具廠那邊……"
"廠裡是什麼意見?"吳曉春問。
"都行。"餘曼麗說。
"什麼叫-都行-?"吳曉春問。
"租也行,合作經營行,買也行,"餘曼麗說,"只買綜合大樓行,將整個玩具廠整體一鍋端過來也行。"
吳曉春想了一下,覺得從長遠的發展來看,當然是一鍋端合算,綜合樓後面的整個工廠面積不小,而且這裡地段好,完全可以開發成一個高尚小區,吳曉春知道,要想在武漢的房地產界有一席之地,光靠一兩個商住樓是不行的,肯定要成片開發,上規模,上檔次,上配套實施,如果那樣,眼前的這個玩具總廠倒是一個不錯的選擇,但眼下時機不成熟,下崗職工安置和銀行貸款的償還都是無底洞,還是等國家有明確的優惠政策再說。雙方合作經營看起來最省錢,其實風險更大,將來扯皮的事少不了,沒法正規管理,將來萬一雙方出現了不愉快,怎麼說人家都是地頭蛇,吃虧的肯定是華中公司。所以,最佳的方案只能是先租賃,等以後時機成熟再考慮"一鍋端"的整體收購方案。
吳曉春分析完了之後,餘曼麗補充自己的看法。她認為從綜合樓大門到青年路之間這十幾米寬的綠化帶既防礙視線又影響停車,最好能由廠方出面將其改成一個小廣場,既能停車,又醒目。吳曉春很是贊同,他馬上就想起了深圳的世界之窗和香蜜湖遊樂場,世界之窗的門口就是一個廣場,所以一天到晚車水馬龍,生意極好,而香蜜湖的正門往裡面拐進去幾百米,從深南大道上根本看不到遊樂場的正門,不要說外地人了,就是深圳的本地人也很少知道里面的風景,所以說,娛樂場所的門面非常重要,其重要程度不亞於女人的臉面。
談判很順利,出人意料之外的順利,順利到雙方好像並不是合作的關係,倒是像施捨與被施捨的關係。吳曉春來武漢之前,曾經有人告戒他,說武漢人很難打交道,現在給吳曉春的印象是武漢人一點都不難打交道。本來明明是吳曉春想做娛樂城,要找一個合適的場子,沒想到廠裡面居然把他當作了救星,那樣子與吳曉春的合作就像是一個窮困潦倒的人突然攀上了一個闊親戚一般,合作的條件幾乎是由吳曉春他們這邊說了算。
最後的合同書是餘曼麗代表華中公司籤的字。吳曉春覺得餘曼麗是當地人,將來萬一遇到什麼麻煩她也能擺平,另外,還能在甲方面前樹立餘曼麗的威信,在娛樂城內部樹立她的權威,便於她今後工作。因為在很多人看來,誰能代表公司簽字誰就是"老闆",吳曉春現在就是要餘曼麗來當這個"老闆",這樣才能夠最大限度地調動餘曼麗工作的主動性與積極性,最大限度地發揮她的作用。當然,合同的內容都是經過吳曉春反覆推敲的。內容包括:(1)每月租金十萬元人民幣,另外甲方在娛樂城每月享有壹萬元免費簽單權,附上有權免費簽單的人員名單一二三四;(2)簽定合同7天內付定金貳拾萬,免費三月裝修期,從第四個月開始每月5號之前付當月租金;(3)甲方負責在三個月內完成門前綠化帶該廣場審批手續,乙方承擔費用完成改造工程;(4)甲方無償提供水電指標和裝置,乙方自理水電費及其他各種經營稅費;(5)甲乙雙方都謀求進一步合作的可能性,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收購合同標的背後整個廠區的權力。
合同是比較公正的,吳曉春並沒有因為自己掌握主動權加上不利於對方的不合理條款。吳曉春認為,不公正的合同是不能維持長久的,在對方地盤上更是這樣。例如,餘曼麗已經說服對方接受由甲方負責將門前綠化帶改造成廣場的條款,吳曉春主動建議將此款加上"費用由乙方承擔"。餘曼麗不理解,吳曉春解釋說,如果讓對方出錢,準會無限期拖下去。
租賃簽定之後,立即投入裝修。吳曉春繼續放權,娛樂城的裝修工作也交由余曼麗全權負責,而吳曉春自己則把主要精力放在火車站旁邊的那個商住樓上,畢竟,相對於一個租用別人物業的娛樂城來說,商住樓才是華中公司真正的大專案。
在這邊工作順利開展的同時,吳曉春在集團總部那邊也"紅"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