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曉春引起黃鑫龍注意的直接原因是他對黃鑫龍的稱呼。
在集團公司,所有的人都稱黃鑫龍老闆,只有吳曉春喊黃鑫龍主席。當面這麼喊,背後也這麼稱,甚至在書面報告上也這麼寫。剛開始黃鑫龍還有些不習慣,甚至在吳曉春第一次當面這麼稱呼他的時候黃鑫龍還愣了一下,彷彿懷疑吳曉春不是在稱呼他,而是在稱呼某個偉人。不過,發愣的時間非常短,僅僅是愣了那麼一下,黃鑫龍馬上就明白吳曉春是在稱呼他,因為畢竟,黃鑫龍確實是主席,集團公司董事局主席,在這個場合,吳曉春這樣稱主席,不是稱呼他還能稱呼誰呢?明白過來之後,黃鑫龍就有些興奮,就感覺自己近似於偉人了,因此,也就記住了吳曉春。
黃鑫龍雖然夠不上偉人,但至少可以稱得上奇人。一個農民,沒有任何背景,沒有學歷,除了槍法特別準之外,沒有任何商業場上實用的一技之長,能在深圳這塊土地上立足,並且掌管著一個龐大的上市公司,難道還不可以稱為奇人嗎?
黃鑫龍來自潮洲。那時候深圳剛剛從惠洲地區劃出來,成立特區,黃鑫龍一個遠房舅舅就在這裡發了財。春節回到鄉里的時候,遠房舅舅見人就掏三五香菸。黃鑫龍不抽菸,但也捨不得丟掉,就那麼在手裡捏著,捏住不放,捏來捏去,一直捏回家,把一根還算完整的三五牌香菸交給老父親。這時候,潔白的三五已成灰色了,說不清是給汗溼了還是給捏髒了。但是,老父親不介意。接過煙,老父親先是認真地看清楚商標,然後放在鼻子底下來回地嗅了一嗅,才用打火石把草紙媒子打著,吹旺,點上那根已經變形的三五牌香菸。
黃鑫龍雖然沒學歷,但是有血性。春節過後,黃鑫龍對家裡人宣佈,他要去深圳了。不為別的,就為讓老父親抽上沒有被人捏過的三五牌香菸。
黃鑫龍的決定立刻遭到全家人的強烈反對。家裡人認為他這樣做太冒險,不值得。黃鑫龍雖然是農民,但也不是地道的農民,他當過兵,並且由於槍法特別準,在部隊上當了五好戰士,還當過學習毛主席著作積極分子,所以,退伍之後,並沒有下地種田,而是被分配到供銷社當售貨員。在當時的農村,這是一個非常令人羨慕的職業。就憑這,十里八鄉的媒婆蜂擁而至,不但介紹的姑娘當中有隔壁大隊的書記家千斤,更有媒婆決定肥水不流外人田,自願當黃鑫龍的丈母孃,在這樣的背景下,黃鑫龍放著好好的工作不做,跑到深圳瞎闖蕩,家裡人當然不同意。
父親知道自己沒本事,在黃鑫龍面前說話沒分量,於是,請來本家叔叔。本家叔叔在公社當幹部,雖然只是一名不帶任何"長"的"光頭幹部",但也是他們家族的驕傲和靠山。據說,黃鑫龍退伍之後之所以沒有下地種田,而能留在供銷社當售貨員,與這個本家叔叔還有一定關係,所以,本家叔叔在黃鑫龍面前說話算數。
本家叔叔說:你跟三癩子不一樣,三癩子因為當年趴女廁所看女人解手,當流氓被抓起來送勞教,出來之後沒臉見人,才不得不遠走他鄉闖深圳的,你現在有這麼好的工作,幹嗎跟他學?
三癩子就是黃鑫龍那個在深圳發了財的遠房舅舅。大名叫賴散之,蠻儒雅的名字,聽上去和"林散之"屬於一類,可行為與儒雅相差甚遠,於是,大家就對他的名字進行適當的改造,成了"三癩子",也算是一種鄉土幽默吧。
關於三癩子的事情,不用本家叔叔講,黃鑫龍早就知道,但是,正因為如此,黃鑫龍才更加堅定地要出去闖一闖。黃鑫龍想,既然一個趴女廁所被送勞教的三癩子在深圳都能混出個人模狗樣,我一個堂堂的退伍軍人五好戰士難道就不能混出個模樣來?
黃鑫龍堅持主見,決定去深圳,並且不留後路。
黃鑫龍從小崇拜英雄,特別崇拜項羽。他認為項羽不搞陰謀詭計,項羽的天下是硬打下來的。臨走的時候,黃鑫龍學習項羽破釜沉舟的精神,不僅毅然決然地把供銷社的工作辭了,而且還對周圍親朋好友同學戰友都說了,說他黃鑫龍不混成個人樣子就不回來等等,以此掐斷自己的退路。
別說,精神的作用確實不可低估。當年他們公社去闖深圳的人後來大部分都陸續回來了,沒有回來的,最好的結果是偷度去了香港,最差的結果是在偷度過程中丟了性命,而且死得莫名其妙,不確定是被邊防開槍打死的還是被海水淹死的。只有黃鑫龍,既沒有偷度去香港,也沒有在偷度的途中命歸黃泉,而是在深圳站住了腳,並且成了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局主席。
不用說,黃鑫龍並不是一來深圳就當上上市公司董事局主席的。事實上,黃鑫龍剛來深圳的時候,整個中國還沒有一家上市公司。黃鑫龍現在掌管的這家集團公司就是中國最早一批的上市公司。因此可以說,中國的上市公司就是黃鑫龍他們這幫人共同創造的。當然,這是後話,我們先不說,先說黃鑫龍剛來深圳時候的情況。
黃鑫龍剛來深圳的時候,深圳根本不是現在這個樣子,但也不是一些資料上說的是個"邊陲小鎮",起碼,當時的深圳比他們家鄉的縣城熱鬧。即便是在改革開放之前,深圳的東門影劇院也安裝有空調,橋社那邊的商店裡面也有各種各樣琳琅滿目的時髦商品。但是,這些與黃鑫龍無關,黃鑫龍首先要找的是個睡覺的地方,然後就是考慮吃飽肚子。他也想到過投奔自己的遠房舅舅三癩子,而且確實已經去了,不過,當他弄清楚三癩子其實是做走私勾當之後,黃鑫龍放棄了。放棄的原因不是他有多麼高的思想覺悟,而是自己有一個信條:只要不被餓死,就儘量不做不正當的事情。在黃鑫龍看來,走私就是不正當生意,既然自己還沒有被餓死,那麼就堅決不做。
黃鑫龍也差點去偷度。那時候對岸歡迎這邊偷度。偷度過去之後,立刻就發放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變成香港公民。因此,儘管路途艱險,也不乏有人前仆後繼。這情景也影響到黃鑫龍。雖然黃鑫龍明知道偷度也不正當,但他覺得這種不正當與走私不一樣,起碼不傷天害理,無非就是投奔條件好一點的發展環境嘛。黃鑫龍想,香港也屬於中國,所以,從深圳偷度到香港算不上"判國投敵"。在這種思想認識下,當黃鑫龍看到身邊很多人蠢蠢欲動的時候,他也動了偷度的念頭。不過,到底是退伍軍人,黃鑫龍在動了這個念頭之後,沒有貿然行動,而是按照他當偵察兵的習慣先實地考察了一番。考察的結果觸目驚心。在後海,黃鑫龍親眼看見兩具漂浮的屍體。一具面朝下,另一具面朝上,兩具屍體手拉著手。據說是一男一女。男的死後屍體面朝下,趴著,女的死後屍體面朝上,仰著,雙雙保持他們生前最快樂時刻的基本姿態。黃鑫龍看後,震驚,決定不偷度了。不是怕死,而是覺得不值得。不錯,黃鑫龍想,如果偷度成功,確實可以成為香港永久公民,換一個相對好一些的環境,但是,成本太大了,大到自己根本承受不起的程度。萬一體力不支,中途淹死,或者沒有體力不支,卻被邊防開槍打死,怎麼實現給老父親買三五香菸的願望呢?黃鑫龍自己說服自己。說如果沒有本事,到了河那邊也只能做地盤工,沒出息,如果自己有本事,留在河這邊也照樣當老闆,掙大錢,天天給老父親抽三五。如此這般自我說服了一番之後,黃鑫龍決定不偷度了,決定留在深圳。
那天黃鑫龍從後海回羅湖,一路無精打采,一男一女手拉手漂在海面上的情景一直在他眼前晃盪。黃鑫龍當過兵,有見識,相信那一男一女肯定是城裡人,不是農村人,否則不會這麼浪漫,死了之後還手拉著手。黃鑫龍這麼想著走著,走著想著,就感覺回去的路途比來的時候遙遠,天氣也比來的時候炎熱,而且越走越遠,越走越熱。恍惚之間,他又回到了當兵的年代,負重行軍,行進在大西北的茫茫戈壁上。這時候,他最希望見到一棵大樹,樹陰下面杵著一口古井,古井上還有一副軲轆,他可以搖著軲轆打起一桶水,放在井臺上,雙手抱著桶,嘴巴貼在桶沿上,咕嚕咕嚕喝上幾大口,然後扇著軍帽,好好休息一下。可是,這裡不是大西北的茫茫戈壁,而是深圳特區,雖然周圍塵土飛揚,但颳起的不是風沙,而是巨大工地上的建築粉塵,遠處也確實有樹,但不是巍然挺拔的槐楊,而是低矮茂密並且正在被砍伐的荔枝。突然,黃鑫龍發現一個牌子,上面用紅漆歪歪斜斜寫著"普寧腳手架"幾個字。牌子的後面是一個工棚,不遠處就是一片沸騰的工地。儘管歪歪斜斜,但一看見"普寧"二字,黃鑫龍還是一個激靈,清醒過來,回到現實當中。他雖然不是普寧人,但他知道普寧人也說潮洲話,跟自己屬於同一類人。於是,黃鑫龍走進工棚,用潮洲話向裡面的人討水喝。工棚裡只有一個做飯的,聽見鄉音,很熱情,但沒有給黃鑫龍一個大水桶,卻遞上一盅工夫茶。工夫茶是潮洲的特產,是招待尊貴客人的,當然比涼水好喝,但工夫茶有一個特點,就是喝的時候要花工夫,因此,水盅非常小,比大拇指粗不了多少,於是,黃鑫龍喝了一盅不夠,必須喝第二盅,喝了第二盅還不夠,還要喝第三盅。喝到最後,黃鑫龍自己都不好意思了,至少不好意思喝完就走了,於是,就沒有走,留在那裡,和燒飯的老鄉說說家鄉話,並順手幫著做點事。按說潮洲男人不做家務活,所以也就不會做飯,但黃鑫龍當新兵的頭一年在炊事班幹過,會做飯,幫忙得心應手。交談中,黃鑫龍知道對方姓肖,叫肖仲明。等到他們飯做好了,腳手架上的人也下來了。大家吃飯,黃鑫龍要走,肖仲明挽留,說哪有幫廚不吃飯的?黃鑫龍一聽"幫廚"兩個字,就猜想對方也是當過兵的。一問,果然如此,立刻又親近了許多,象是見到了戰友。這下,肖仲明更不讓黃鑫龍走了,一定要黃鑫龍留下來吃了再走,並說如果老闆問,就說是戰友。這時候,黃鑫龍也確實餓了,加上對方誠心,也就不再推辭。可是,吃過飯之後,卻仍然沒有走掉。因為在吃飯的時候,包工頭髮覺今天的菜比往日味道好,問怎麼回事,肖仲明把情況說了,說是他的戰友幫忙做的。包工頭把腦袋歪向一邊,略微思考了一下,轉身對黃鑫龍說:"你不要走了。就留下來吧,留下來做飯。"
包工頭能這樣說,絕對是給面子,既給黃鑫龍面子,也給肖仲明面子,而且,還想在全體同鄉面前表明他是個仗義而豪爽的人,同時也顯示一種權威,一種他在腳手架施工隊說一不二不需要與其他任何人商量的絕對權威。他相信黃鑫龍聽了之後當場欣喜若狂,千恩萬謝,但是,他沒想到黃鑫龍的反映並不熱烈。
黃鑫龍愣了一下,看一眼肖仲明,彷彿肖仲明真是他的戰友,這時候在這個場合遇到這樣的問題,他必須徵求一下老戰友的意見。
肖仲明沒有接他的目光,眼睛盯著鍋。
"謝謝!"黃鑫龍說,"但我不能做飯,您安排我上腳手架吧。"
黃鑫龍話語一齣,整個工棚頓時安靜下來,不知道是因為這裡從來沒有人敢對包工頭說"不",還是他們發覺黃鑫龍腦子有問題。誰都知道,做飯比上腳手架好。做飯沒有危險,相對自由,還可以比別人吃得更飽更好,這樣的好事黃鑫龍不做,卻要求上腳手架,不是腦子有問題嗎?
"我見到飯鍋頭就暈。"黃鑫龍解釋說,"在部隊做飯做厭了。我喜歡上腳手架。"
黃鑫龍說完,就發覺肖仲明的臉上的皺紋舒展一些。
包工頭沒有說話,但顯然有些不高興,皺著眉頭,看看肖仲明,再看看黃鑫龍,又看看那口燒飯的大鍋,似乎明白了一點,說:"行。你紮腳手架,不用燒飯,但每天吃飯前下來幫忙炒菜。"
"謝謝!謝謝老闆!"黃鑫龍這才千恩萬謝。
就這樣,黃鑫龍留在了施工隊,留在了深圳。
黃鑫龍後來和肖仲明成了朋友。因為肖仲明相信黃鑫龍夠朋友。肖仲明當然清楚自己在包工頭面前吹了牛,其實他在部隊並沒有當過真正的炊事兵,而只是偶然幫過廚,所以,燒飯炒菜的技術確實不如黃鑫龍。他也清楚黃鑫龍放棄燒飯的好差事不做而寧可上腳手架並不是什麼見到飯鍋頭就暈,而是不想頂他這個好位置。所以,肖仲明覺得黃鑫龍講義氣,值得做朋友,倆人就果然成了好朋友。不過,肖仲明並沒有想到,正因為黃鑫龍放棄做飯而主動上腳手架,所以才在施工隊並沒幹多久就離開了。為此,肖仲明還內疚好長一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