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爭議的結局

傾斜的天平 丁力 第1頁,共2頁

程思湧的干擾排除之後,就是王天容態度太好的問題了,好到把不該交待的問題也交待了。比如前面說的她兒子和兒媳婦的問題,就屬於不該交待的,她一交待,辦案人員就不能不過問,而一旦過問,又找不到適用的法律條款,這不是把簡單問題複雜化了嗎?這還是小問題,大問題在後面。後面是王天容把有證據的問題交待清楚了之後,把沒有證據的問題也交待了。

這就是:侯峻峰先後向她行賄總共差不多一千萬。

侯峻峰不承認,根本不承認。

侯峻峰最後非常老實地坦白:「每次生意做成之後,我都要給她送一箱水果。總共到底多少,我實在記不清了。」

「就是水果?」

「就是水果。」侯峻峰說。態度非常誠懇。

「水果下面還有什麼東西嗎?」

「水果下面還有什麼東西?」侯峻峰問,「不知道。反正我是從批發市場買的,買來之後就原封不動地送給她了。」

此後,在差不多一年的時間內,侯峻峰始終堅持自己的說法,就是送了水果,別的什麼都沒有。如此,案子就陷入了僵局。

此時,樊大章的案子已經判了。

樊大章的情況跟王天容正好相反。王天容是自己坦白的事情比辦案人員事先掌握的要多,因此,整個辦案過程其實是辦案人員為王天容自己坦白的問題尋找犯罪證據的過程,或者是證實王天容所坦白的問題是否屬實的過程。而樊大章不是這樣,樊大章認為自己沒有什麼犯罪行為,儘管他兒子在美國有別墅,但是兒子有別墅不能代表老子一定是貪汙受賄了,況且,兒子在美國或紐西蘭有別墅的領導多著呢。所以,樊大章案子的整個辦案過程事實上是動員樊大章主動坦白交待的過程。

但是樊大章不是三歲的孩子,樊大章說:「我們共產黨人是最講究實事求是的,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我總不能瞎編吧?假如瞎編了,不但給你們辦案製造被動,也等於是陷害別人呀。」

儘管如此,辦案人員還是查出樊大章的一些問題,比如接受外國代表團饋贈的金筆和其他貴重禮物而沒有上繳這樣的問題,所以,辦案人員用自己的行動驗證了臨港市老百姓的傳言:先抓起來,然後認真查,多少都會查出問題。最後,果然掌握樊大章大約總共一百萬的經濟問題。

「才一百萬?」老百姓不信,「侮辱人吧。」

不管是不是侮辱人,法律是要講究證據的。查出一百萬就是一百萬,查出一千萬就是一千萬。樊大章的問題是樊大章的問題,樊斌的問題是樊斌的問題,不能因為樊大章是副市長,而且是主管經濟工作的副市長,就認定他兒子賺錢肯定不合法。至於有些人看樊大章的面子,在生意上關照樊斌,不能要樊大章來承擔責任,至少不能讓樊大章來承擔法律責任。考慮到樊斌已經成年,並且受過良好的教育,因此,甚至不能譴責樊大章教子無方。最後,當然只能以事實為依據,按照一百萬來給樊大章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