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出去一小段路,忽然身後邊的電影院明亮起來,有火焰燃燒。我回過頭,整個大街都閃閃的亮起來,那個人也往回跑。他說:在那邊,在那邊。
他離開我的時候就知道這個事。他說:在那邊,麥小姐走了。都是因為你,他還回過頭衝我嚷。
我心裡也莫名其妙,往回走了幾步。看見有一個洋娃娃碎了腦袋,和一個小胳膊在火光中間,在離電影院臺階幾步的地方閃耀著。
售票廳裡還有人,但電影院已經走火了。不知道這是為什麼,說是從電影裡燒出來的。那個胖子又喊起來了,喊得怯。他說:沒有辦法了,不能不扔石頭了,不能不扔石頭了。他就從地上撿起石頭扔。我竟然也混蛋地跟他一起扔。扔兩塊他又跑了:哎呀,看不得了,看不得了。他看見了那個娃娃,塑膠的,半個頭扔在臺階上,然後他捂著他的眼鏡,一氣跑走了。
這是我的夢。
其實我過的這段日子,跟這夢差不多,雖然沒這麼噁心。也夠嗆。
我不願意把話說出來,真的。
我在蛋糕、音樂和人中間轉來轉去的時候,真他媽渾身難受。出來就像生了一場病一樣,肚子吃炮了,人卻瘦了好多。為此可以莫名其妙地拿支票和數錢。扮演了個人物,混在一起的都是人物,亂鬨鬨,誰也不孤單。
我在汽車裡對你說:這什麼也沒有,其實就是那麼一點錢。
我怎麼說的我忘了,反正惹了你,你又不高興了,好像我是在抱怨。為生活,人要承擔一些事,這我知道。可是這個事不對,對所有人都對的事,對於我不對。
你當然可說:你想餓死嗎?或者說:你要那麼多東西還不該做點事?
我也可以反駁說:他們都餓死了?他們是指島上的人。我還例舉了兩個名字,這都是廢話。
後來你跟我說:你說得對,是這麼回事。
這種漂著浮油的生活讓人噁心。布林喬亞的,他們有燈光,鋼琴,聚會,一大堆,打扮得乾乾淨淨的,在客廳裡沒有消化好的東西。香水和指甲油,就是這些東西,我跟他們在一起做了那麼多事,在夢裡還要繼續做。因為有認識的人,在打汽槍的時候我要把櫃子收好,要把裡邊鋪上毛巾,讓子彈落下來都落在白毛巾裡。我不想讓他用我的汽槍,其實這都是我自己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