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犯了什麼法?」
「這正是我們要談的內容,也就是我們勸你合作的原因。」
看見我一口氣狂飲掉菠蘿汁,他把那杯沒有動過的菠蘿汁推給我,還說,「過一會兒,我們上這裡最好的餐館,算是我們局裡的一點敬意。」
我喝得噎氣,沒法說同意不同意,說也沒用:對於軟硬兼施,我只能裝聾作啞。他繼續問:「蘇菲,香港傳媒界女老伴,為什麼對阿難如此感興趣,特地派你來找?」
「對不起,我不認識什麼蘇菲?哪個國家的人?澳大利亞人?」
那男人看看手錶,大概明白跟我磨沒有用。就啪的一聲按上了桌上的電腦螢幕,上面立即跳出阿難的照片:蘇菲傳過來的那張。
看見我臉上毫無表情,他打了幾下鍵盤,立即跳到蘇菲給我的信。
我一下子跳起來:這些壞蛋把我的筆記型電腦整個兒下載過來。他們肯定一路截了我的電話和電子信。不對,他們進了辛格的房子搜查遍了。我的電腦留在辛格家裡,而且是開啟的,也就是說,不需要密碼就看到一切,下載一切。我真是太愚蠢,太不防備,以為這個國家的人,真像幼兒園的孩子一樣天真無邪!
看到我臉漲得通紅,這個人得意地笑了。
「現在可以說了吧!」
「說什麼?電子信是隱私,你們才違法。蘇菲是我的朋友,她也認識阿難。她關心我這次旅行,因為我是她的報紙的作者。」
「不那麼簡單吧!還是說出來為好。」
「你們的中文譯者看得懂我所有的信,還要我說什麼?」
「信裡沒有寫的事?」
「我不明白,你何妨告訴我?」
我開始覺得餓了,而且餓得很難受:畢竟這一天事情太多。我幾乎要抗議了:讓我吃晚飯吧,你們輪流吃,虐待我這個外國客人,很不人道。
我正要說話,有人在外面說了什麼,只有他的座位上能聽清,我聽見也不懂印地語。他站了起來,把門開啟,恭恭敬敬地請我走出訊問室。隔了兩個空房間,就是一間像機場貴賓室一樣的房間。那裡坐著一個東亞人,西裝領帶筆挺,旁邊有個拖包,好像真是飛機場。
我幾乎要覺得這個場面好笑了,才看見那個已經在與這個印度人握手的東亞人,不是別人,就是茅林。
茅林沒有轉過臉來與我握手,只是與印度人說了兩句,就拖了包,遞眼神示意我跟著他走,那個印度警官倒是很客氣地說:「小姐,希望不久我們有機會再見,我們做東。」
我對他伸出的手瞅也不瞅,自顧自走出去。我心裡正在七上八下,明白這些印度警察給我捅了大漏子。他如果攔我,我會給他當面一拳。
我們走到外面,也沒有說話。他招呼了一輛計程車,我們搭上車,還是沒有說話。我們進了一家飯店,依然沒有說話。他不說話,我也不願意說。明顯他為我的事而來,說不定昨天通知,他今晨趕飛機到德里或加爾格答,然後轉印度國內航線趕過來。
我不知道印度警方說了什麼,給我什麼罪名?也許根本就沒有罪名,不過是想在中方代表沒有到達之前,從我嘴裡打聽出任何有用的情報。我沒有給他們提供任何有用的東西,所以我也不想說話。但是我的電腦是被他們看了,所有的地址都拿去了,可能就是在上面發現茅林的地址,就直接聯絡上了。這是我理虧之處,所以我等著挨訓。
飯店裡的人熱心地邀請我們進去坐,正好解了我們各懷心思不言說的尷尬。
鞋,坐在臥墊上,喝著侍者端上的熱茶。茅林的英語,較以前進步很大,肯定比我用功,這點令我佩服。
菜上來,不管是柯雷特還是歐姆雷特,不管是對摺成半圓形的馬沙拉豆沙和清蒸米糕還是烤魚,味道變化不大,吃在嘴裡都差不多,八九離不了咖哩。老闆專門拿來兩副刀叉,照顧我們是外國人。我更願意用手,用心洗過的手比任何餐具乾淨。「印度風俗,左手擦屁股,右手管吃,」我故意挑茅林說話。茅林冷冷地說,「用哪隻手都不對,用筷子才稱得上吃飯。」
一開腔之後,他似乎覺得不必再板著臉。接著他說起印度菜來。因為南部氣候炎熱,有許多來自非洲的移民,口味重,嗜好刺激性的食物,且是越刺激越好。相比南菜,北印度的人口味就清淡多了。
我沒話找話,讓他說說咖哩。
他看了我一眼,說:印度咖哩有十幾種,顏色也有好多種,比如黃色、橙色、淡黃色、橘紅色,口味也有幾種,辣的、不辣的,五味雜陳,色彩繽紛。形成咖哩的主要香料有胡荽粉,辣椒粉,小茴香粉,肉桂片,豆蔻,丁香及胡椒粒,還有椰汁,鬱金香粉等作為基本調味,再做其它風味的延伸變化。可做咖哩雞、咖哩牛奶、咖哩乳酪、咖哩蔬菜。他說,信不信?享受美味的印度菜有35%來自嗅覺,35%來自味覺,其餘30%來自視覺、聽覺和觸覺。
我說,第一次聽見用這種科學方式說菜。
這頓飯吃得沉悶,毫無滋味。沒有吃完,菜剩下一半。侍者端來溫熱的檸檬水,讓我們洗手去油。一小盤香料和冰糖。我捻一小撮香料入口,細細咀嚼,滿口芳香,比口香泡泡糖清爽。我讓茅林也試試,他不願意,說受不了,咖哩少吃還行,吃多了受不了,應該找家中國餐館吃飯,反正他也沒有入鄉隨俗,穿印度傳統服裝。他態度曖昧,而且酸酸的,帶著譏諷和埋怨。
等到兩個人都解了飢,我們對著一桌子的餐盤,無法再不說到正題。我知道茅林只會在電子信上抒情,當面說出的話,哪怕不是今天這樣的場合,也不會帶任何華麗辭藻。他是一個典型的新型技術官僚——如果你把文學也當作一種技術的話——效率極高,任何混亂局面,他一下子就能抓住要害。
「好吧,說正題。這些印度人沒有找麻煩的理由。」
我鬆了一口氣。我沒有任何錯處被抓住,沒有給國家帶來麻煩,這就好。
「他們監視你,因為中國人太暴露——你更加惹眼。」
我聳聳肩,我依然沒有任何錯。不過我開始回憶一路上,除了那個護士,還有多少人是偵探:火車上的兄弟?旅館裡敲門賣酒的人?是不是辛格上校本人也是警局探子?一想到落到別人羅網裡,還以為自由自在,我不由得對自己生氣了。
「你讓我來的。我撤回去就是。」
這下子茅林臉色鐵青。我這話,的確不應該對上司說。茅林儘量控制自己,慢慢說話:
「但是他們與此事沒有直接利害關係,借合作的名義,想知道究竟,看看有什麼可以今後討價還價的地方,所以才在我到達之前拘禁你,算是給我一個面子,放我們的人。」
這群卑鄙的傢伙!我生氣地說:「我什麼也沒有告訴他們。」
「你也沒什麼可以告訴他們!」茅林接上嘴,語含諷刺。然後,他一字一板地說出他心裡肯定燜燒了很久的話:「局裡讓你處理這個案子,已經有六年了吧?多少次派你到香港,查阿難的蹤跡,你卻讓他跑了。」
「沒有讓我逮捕他,我還能鎖住他的腿?我到現在還沒能見到此人。」我也開始生氣了。這案子束手束腳的地方實在太多。我幾次決定讓局裡另請高明,最好是茅林自己來做。但是都因為我與蘇菲處得太好,茅林主持的這個小組一定要把我留住。
「好吧,你沒有明顯做錯的地方。」茅林松開一把,這是他當領導的技術。「但是不能讓他再跑了。這個案子到了下結論的時候;國內的賬,基本也有了個眉目;資金肯定轉到蘇菲所在的報業集團,可能從那裡又轉了出去相當部分。」
「那還有什麼辦法?」
「應當儘快把阿難逮捕,遞解回國。印度方面同意在我們通報後代行逮捕,這些手續我來處理,你不必問。」
我很高興總算可以了結我六年的任務,這件事讓我幾乎沒法繼續我的「業餘愛好」,寫作。我問:「先得找到他。」
「這是你的任務」。他看見我皺眉頭,又新增說:「看來這次可以按住他。辛格是他的親戚,究竟什麼親戚,尚不清楚。但是1950年是這個辛格送他到新德里我國大使館,說他是個中國孤兒,應送回國。這點從檔案裡查出來了。」
「這不說明問題」。我抗議說。我不能把太少的資訊作為根據。
「但是印方似乎瞭解更多的情況,所以他們搜查辛格的房子。他的情婦怎麼說?」
我皺了一下眉頭:我不喜歡這個詞。「蘇菲昨天起非常著急,說是發現自己是半英國人,非常感慨。」「什麼臭商人!知道她是半英國血統的人,難道她自己會不知道?」
「我當然明白她是又放一點水給我。不過她懷疑,阿難一旦找出自己的身世,會受不了。阿難會有什麼身世呢?她可能還知道什麼,一股勁兒催我趕快行動。我今天就得向他彙報進展。」
「好!著急了。」茅林拍了一下桌子,興奮起來。「她自己不敢來,怕被一網打盡!」
「阿難的身世呢?要打聽嗎?」
「我們對此人的身世不感興趣。」茅林說。大概是覺得太嚴厲了一些。「我們是抓他的現行經濟問題。」「不打聽,怎麼知道他的行蹤?」
他想了一下,一字一板地說:「你的主要任務是逮捕阿難。其餘的事,服務於這個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