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64章

第二天一早,馬喜喜比要上班的我更早洗漱完畢,說是約了周森吃早餐,談生意。我無暇好奇於馬喜喜與周森會有什麼生意好談,脫口而出:「他回來了?」

馬喜喜描眉畫眼的動作有一瞬間的停頓:「回來?從哪回來?」

他不是去了首爾?刑助理唇紅齒白,字正腔圓,她的的確確是說周先生去了首爾。近日我不曾過問馬喜喜出擊周森的戰果,除了薛平重返馬喜喜的舞臺之外,另一個原因就是我以為周森出了國門,那麼他們二人遠隔千里,就算心有餘,力也不足,這叫我倍感心安。

馬喜喜的臉在我眼前倏然放大:「畢心慧,你丫是不是又幹踐踏咱友情的事兒了?」

「去你的。」我膽小如鼠,不得不虛偽,「我的意思是周森回到你身邊了?」

馬喜喜回到鏡子前:「小菜一碟。這些天我們天天見面。」

我的胸口猶如塞滿了棉絮,我倒寧願痛痛快快吐出一口鮮血來,也好過這折磨人的窒息感。我原以為堂堂正正的周森,居然是個騙子,他之前一言一行越君子坦蕩蕩,就越說明他手段之高明,人格之低劣。直到馬喜喜意氣風發地出了發,我仍在浮想聯翩。周森已幻化為見縫插針的小人,趁我這名無知少女的戀情產生危機之時,將我**,百般蠱惑,哪想到已冷掉的馬喜喜再度投懷送抱,他自然樂得天上掉餡餅,吐掉我這略微難啃的骨頭。為防止我糾纏他?所以說去了首爾?那不如干脆說去了火星,下了地獄。

孔浩遇襲一案在冷卻了幾日後,又再度升溫。我早已盤算過,這等並無大礙,又無頭緒的案子,八成會不了了之,不料,孔浩見我按兵不動,民警辦事也不利,只好親自提供出了周森這一線索。於是,我又一次跟戴大殼帽的同志產生了交集。

「你認不認識一個叫周森的男人?」

「認識。」

第六十四話:美言

在皇城根公園看見周森時,我有好一會兒都以為自己看走了眼。我險些大驚失色,無法面對這個我掛念他已掛念到了產生幻覺的事實。如今我已把夢見孔浩作為美夢,就算睜眼後會感覺到一種猶如初被截肢般的絕望和殘缺感,但至少那可以彰顯我的長情。至於周森,則恰恰相反,我對他的思量有百害無一利,那隻能代表我善變,有眼無珠,死不悔改。

可那分明就是周森,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周森,他穿著黑色的polo衫和卡其色的長褲,戴著深茶色的墨鏡,遮住了他那雙精明的眼睛,但我還是可以萬無一失地認出他。他的背景是古舊的紅磚城牆,整個畫面不倫不類,顯得並不真實。

「畢小姐?」招呼我的人並不是周森,而是跟周森齊頭並進的寧先生寧偉,適才我完全忽略了他的存在。

「啊,你好。」我將目光集中在寧偉眉毛上的一顆痣上,已達到聚精會神的效果,「看來我來得太早了。」我看了看錶,才一點半,我約了他兩點見面。

「來得早也是來得巧。」寧偉對我的態度一次比一次親和,而原因就包含在他下一句話中,「再晚就碰不上週總了,之前周總可是沒少為你美言啊,說你們‘合璧’多麼實力雄厚,說畢小姐你多麼敬業。」

這下我無法再漠視「周總」了,顯然這姓寧的諳知我和周森並非陌路,而倘若不出意外的話,眼下他對我的笑臉相迎,甚至「合璧」將承辦的他的婚禮,以及「合璧」拿下皇城根公園租賃權的星火希望,多多少少全要歸功於周森的面子,以及「美言」。周森取下墨鏡,恬不知恥地直視著我,微笑中盡是得意,像是在說:畢心慧,還不速速叩謝?

「我們改日再聚。」周森與姓寧的握手,就要告辭。

「一定一定,好好聚聚。」受周森所累,我對寧偉的印象迅速滑坡,感覺他就像一條趨炎附勢的哈巴狗。

周森對我並無一言,只是點點頭。我已亂了陣腳,喧賓奪主,率先向寧偉的辦公室走去。寧偉追上我:「畢小姐和周總很熟啊?」也許在他以為,我和周森的情意已高深到意會勝於言傳的地步。我不置可否,徒留他口沫橫飛:「周總不光生意做得成功,做人也很仗義。」

「是,總而言之,總而言之,他有通天的本事。」一邊說,我一邊誇張地豎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