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天鵝·光源 恆殊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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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洛特巴爾(奧黛爾??庫珀)的部落格,9月15日,倫敦

偽善的讀者,我的同類,我的兄弟!歡迎光臨魔鬼洛特巴爾的部落格,願我主撒旦保佑你。

我是魔鬼洛特巴爾,你們可以叫我魔鬼先生,庫珀先生,奧黛爾(我再說一遍,這不是小女孩的名字!),或者直接簡稱「「親愛的」」。我愛你們,愛我所有的讀者,感謝你們三更半夜上網讀我的日記,還和我聊天。我知道你們特別喜歡那句「「你好我是魔鬼洛特巴爾,三百年來世上最強大的魔鬼之一」」的例行開場,因為你們以為我和你們一樣,是個不畫黑眼圈就不出門,滿腦子充滿奇思怪想,膜拜瑪麗蓮??曼森的哥特。

可是我向撒旦保證,我從來就不是一個哥特。

好吧,也許我外表看起來確實有點像————我常年穿著純黑色的皮風衣和緊身皮褲(我從來不穿運動裝,那是美國農民的代表),但這並非是為了扮酷,而是倫敦這種鬼地方一年四季鬱結陰冷,黑色就是最應景的顏色,皮質則是為了防水。另外,我可從來不染指甲,天生的黑眼圈也使我用不著化妝出門。

我的ipod裡面有倫敦午夜、69眼、夜願、死星,當然也有曼森。但是我也聽別的歌,比如安慰劑————placebo。我喜歡主唱布萊恩??莫爾克!因為他和我一樣,經常上網和網友聊天。

布萊恩說過一句話————別傻了,才不是什麼「「要做撒旦不做耶穌」」的鬼話,而是他說「「網友們從來都不相信我是真的布萊恩??莫爾克,儘管我每句都是真話!」」

我深有同感。看吧,我在這裡上網寫部落格,但有幾個人相信我真的是個魔鬼?相信我,在如今這個世界上,隱藏秘密的最佳方式就是把它公開發表,因為沒有人會相信真相。

上個星期我去了倫敦市中心的蘋果店,去給德庫拉買新出的ipad。沒錯,就是那個吸血伯爵德庫拉,他住在特蘭西瓦尼亞。

在二十世紀以前,伯爵是歐洲各個皇家舞會上的常客,而整個戰火紛爭的二十世紀則把他徹底變成了一個無趣的宅男。到了二十一世紀,他開始迷上了網際網路。想想吧,這對一個經歷了文藝復興、巴洛克和洛可可以及工業革命的人來說,是多麼迷人的一件事!伯爵發現,在網上定購蝙蝠幹比他自己抓來烘焙培要容易得多(他新買了個高瓦數的微波爐),更不要說網路上大得可怖的資訊量————你簡直可以用google搜尋到任何東西!

伯爵現在最大的樂趣,就是在他城堡裡那間新裝修的白色電腦房中,面對十幾臺嶄新的超大螢幕蘋果電腦,反覆查詢網上是否又出現了和他有關的資訊。自從一百年前那個叫布萊姆??斯托克的三流小作家寫了一本關於他的書之後,這些傳聞就層出不窮,有關吸血鬼的電影、戲劇、小說、電視劇一部接著一部,他看都看不過來。不過不管情節有多扯,每次他都看得津津有味。為此他還專門在城堡內闢出一間大廳做陳列館,專門收藏這些垃圾。

不僅僅是電腦,他還對蘋果公司麾下生產的所有電子產品擁有濃厚的興趣。他擁有從第一代黑白螢幕磚頭一樣的蘋果隨身聽到彩色超薄nano、以及最新的ipodtouch不同顏色的所有型號————哦,他當然也用蘋果手機,嶄新出爐的iphone4————這還用問嗎?現在他又想要一個ipad。

「「別逗了,那就是一個加大版的iphone而已,根本沒用。」」我說。

「「有沒有用不要緊,我就是想要一個。」」他說。

但是你也知道,在羅馬尼亞那種鄉下,買點高科技的東西實在太不容易了。我倒是不介意在倫敦買了之後給他寄過去(多奇妙,dhl全球郵政快遞比你直接用魔法飛過去要省事多了),我的問題只是,那個白痴不知道從哪裡聽說,蘋果使用者可以在電子產品的背面直接刻上自己的名字。他讓我給他刻的字是這樣的:

「「itbelongstocountdracula,princeofthedarkness.」」(本產品屬於黑暗王子德庫拉伯爵)

黑暗王子!拜託,醒醒吧,現在已經是二十一世紀了,他以為他還活在文藝復興時期!?

但是很顯然,伯爵並不知道這個稱呼在全世界上億那些夢想成為吸血鬼的小朋友們中間有多可笑,他甚至還為此沾沾自喜;而我,作為他三百年來的好朋友,也並不想殘忍地粉碎他想在ipad背後刻字的夢想。

於是我硬著頭皮走過牛津街,來到那家據說是全球最大的、有著透明牆壁的蘋果店,百無聊賴地等待著那些充滿活力的年輕店員為我服務。

就好像迪斯尼樂園一樣,美國人的文化裡總是少不了精力旺盛的青少年。蘋果店就是這樣的地方,雖然你可能看不見,但是我告訴你,旋轉在人們頭頂上的彩色能量氣旋都快把天花板掀翻了。這種過剩的能量讓我流口水,就好像看到天空中飛滿了超級巨無霸漢堡,。但是我最終還是忍住了,因為就算你是魔鬼,垃圾食品也並不利於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