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毛原是一條流浪狗,其名取自《三毛流浪記》。當時蔣子丹、林剛夫婦深夜回家,碰上一場大雨。快到家的時候,他們看見三毛在冷清無人的街燈下亂竄,全身又是泥又是水。
它肯定是找不到家了。林剛放慢車速,觀察了它一段,心一軟,拉開了車門。「要是有緣,它就會上車來。」他後來這麼說。
三毛對汽車似乎不太陌生,回頭看了看,縱身一躍,連泥帶水就上了車——這就進入了我的生活。
回家後給這個爛布團洗澡,梳毛,餵食,他們收留了三毛。但問題是,他們家有一隻貓,嚴守每家一個孩子的原則,無論如何容不下新寵,一見三毛就怒髮衝冠全身發抖,沒有調和妥協的餘地。
無奈之下,蔣子丹把我和妻子召去,千言萬語培育我們的愛犬之心,甚至說到了托爾斯泰和昆德拉的狗,其目的不言自明。
我倒沒什麼,養條狗就養條狗吧。雖說出外遛狗時稍有犯罪感,好像自己已經穿戴著小禮帽和長馬褂,成了呼鷹走馬蓄雞鬥蟲的紈絝一類,但硬著頭皮,頂一頂也就過去了。「受人之託」和「組織攤派」之類的廢話,後來也用不著再說。但我妻子從小就怕狗,更有酷愛整潔的毛病,衛生專制主義之下,幾無三毛的活路。她聞到三毛的氣味時要說三道四,掃到三毛的毛髮時也要說三道四,見三毛跳上沙發或者床鋪,更似天塌了一般,怒不可遏,聲色俱厲,一心要消除這個置全家於萬劫不復的亂源。最後,她逼著我聯絡了另一家,一定要把三毛送走。
送走之前得把三毛洗刷一番。蔣子丹來給它洗澡,洗著洗著叭嗒一聲,眼淚就掉到了澡盆裡。我妻子嚇了一跳,不看僧面看佛面,等三毛洗完了澡,不再提送走一事,任我含含糊糊地把小狗窩藏下來,算是不了了之。
我一直相信三毛可以聽懂人語。我們後來到鄉下,一說到老鼠,它就去看老鼠洞;一說到雞,它就往雞塒裡跑。所以我相信它一直聽懂了我妻子的數落,聽懂了妻子對我人犬不分同流合汙的的各種譴責。每到這時候,它就縮頭縮腦,下巴緊貼前爪,一付等著捱罵的呆樣。要是鬱悶升級,就夾著尾巴鑽到木櫃下,賴在一道夾縫裡久久不出來。
妻子說,它挑食的毛病是我慣出來的,跳上椅子和沙發的毛病也是我慣出來的,一見主人出門就要跟腳的習慣更是我溺愛的惡果——只差沒有說它對母狗耍流氓也是有人教唆了。為了不讓它跟腳,我後來出門時總要扛一把鋤頭,以示這次出門沒什麼美事,不過是上地幹活,流臭汗,受大累,一點也不爽,這才讓它半信半疑放我一馬——雖然我一拐彎就把鋤頭棄在路邊,道具用過了就扔。
妻子覺得這種哄騙更是可笑無比,說不準跟就是不準跟,玩這一套把戲做什麼?你對女兒也沒有這樣慣過!
「隔輩親麼!」
「你胡說什麼!」
「我胡說什麼了?」
「你說了什麼,你自己知道!」她的意思是,她被迫當了一回狗娘也就算了,但決不能當狗外婆,不能把女兒也扯到這臭哄哄的關係裡來。
好幾年過去了,妻子漸漸接受了三毛,雖然還有一臉嚴肅的原則性,鎮得三毛不敢亂說亂動。但她說到它的時候也經常冒出「我們家三毛……」一類口白。
這一天,我們走在山路上,驚動了前面一隻野雞,撲拉拉從草叢裡飛出來。三毛全身一震,撒腿狂追,拉成一道白線飛射而去,但射到那裡就沒有下文,一點動靜也沒有。我們趕上前去一看,發現剛才它是一步撲空,不知草葉下伏有危險,竟墜落到高高的陡壁下去了,正在那裡哀嚎。那裡是密密的雜林,山勢既陡,又沒有路,一旦它亂鑽,那麼不是滾到山坡下,就會迷失在密林裡,最終成為猛獸的美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