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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凸 陸天明 第1頁,共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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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都存放在一隻小小的樟木箱子裡。

鯫蕘從這隻特製的小樟木箱裡取那些材料的時候,特地還戴了一副雪白的紗手套。小樟木箱裡存放的是「洪興泰」時期重要賬簿二百六十八本。有十來本放在箱子底部,讓水潤溼過。有七八本是空白的。大部分都有蟲蛀的洞眼。讓譚宗三驚奇的是,有人在他之前,已仔細翻閱過這批賬本。其中有四分之一的賬簿上都留有此人的批語。這部分賬簿恰恰是「洪興泰」擺脫「紅銅工」勞作地位、初創坊店、漸趨發達而最後又突然破產、不得不離開上海這個大轉折時期的記錄。此公在這部分賬簿上下了很大的功夫,說明他是個內行。從批語的內容看,還可看出此公好像也是要從中尋找譚家的什麼奧秘……這人是誰?肯定不是譚雪儔。字跡不對。也不是譚雪儔的父親、譚老先生。更不會是年代更久遠的譚老老先生。因為所有的批語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沒有被水洞沒有被蟲蛀。即便寫在被水洞過的頁面上,墨色也是鮮亮的,字跡也是清晰的。至於那些寫在被蟲蛀過的頁面上的,那就更明顯了:都是著意繞開了避過了那些蛀洞寫的。看批語的用語造句習慣、行文口氣和所提及的一些發生在當代的經濟事例來看,更說明,此公必是個近人。是在這批賬簿被水涸蟲蛀後很久,才來批註這批賬簿的。

當然,譚宗三一猜就猜到,此公就是經易門。

經易門認真研究過譚家的歷史?認真研究過這位洪興泰?為什麼?譚宗三沒有繼續追問下去,他現在急於知道這二百多本賬簿對搞清這位洪興泰到底起什麼作用。他撣了排沾在袖子管上的一點灰土,問。

當然有用場。鯫蕘答道。

啥用場?

大用場。

啥等樣的大用場?

儂所想弄清的問題,基本上都可以從這幾百本賬簿裡尋到答案。

是(口伐)?快講。

首先,現在可以認定洪興泰是破產以後才離開上海的。

破產之前,他手裡已經有多少資產額?

按規銀算,大約三百萬兩。

三百萬?儂不要搞錯(口伐)!儂講過他剛到上海來混日子的時候,只不過是個窮哈哈的「紅銅工」!

「三百萬」是從賬上查出來的。不是我瞎講的。

這一點……跟他最後能活過五十二歲有啥關係?

應該講一點都沒有關係。譚家後來的幾個當家人所擁有的資產,都大大超過這個數。但他們照樣沒有活過五十二歲。

從賬簿上能看出他到底活到幾歲?

大概是六十七歲。

何以見得?

最後一本賬簿的最後一筆賬記了為他做喪事的開支情況……

他自己記自己的喪事開支?!見儂大頭鬼!

我又沒有講這筆賬是他自己記的。但記這筆賬的人最後落款時寫下了當年的年號。由此可推算,他享年六十七歲。

最後為他辦這場喪事,一共花了多少銀子?

一塌刮子花了三兩多銀子。

三兩多?一個擁有三百萬家產的人,辦喪事只花了三兩銀子。儂是不是搞錯人頭了!

的確只有三兩多。其中一兩八錢還是向人家借的。當時他的確已經變得老窮老窮了。他離開上海的時候還欠了一屁股債。從各方面彙總過來的情況看,這位洪興兄好像還是被人趕出上海的。離開上海前後,他在同行同幫同鄉當中可以講已經信譽掃地。被大家一致認為是一個人品相當不好的人。

他居然活了六十七歲?

是的。

這……怎麼讓人理解呢?一個人品相當不好的人,反而活過了五十二歲?

……

現在我們暫且不去細表他們如何往下議論的,也略去他們對這二百多本賬簿、近五萬個資料的分析判斷綜合推理存疑追蹤提取精髓的過程,先來判明一下這「舊賬簿」到底能不能拿來作歷史考證的依據?假如能作依據,又能發揮多大的作用?一九三六年有人在上海《大晚報》上這樣論述:「賬簿中的記錄無非是零零碎碎的日用賬,用過以後不是擱置著聽其黴爛蟲蛀,便是視為廢物拋進字紙簍,任何人未曾注意到這種簿籍的重要性。實則,舊賬簿盡有文獻的價值,也足以和其他的古藉互相媲美……府志、縣誌,以及各種記事都記的比較巨大而重要的事情,至於家庭瑣碎情形和他個人的嗜好等便可從舊賬簿中考察出來……」這位先生本人就只靠了兩本舊書攤上所得的賬簿,寫出萬餘字清末上海縣一位知縣的生活考。不僅考據出當時縣署衙門內生活的種種、知縣大人的社交婚姻狀況、官場陋習,甚至考察出該知縣大人患有「小腸氣的毛病」,還考證出「老爺他會抽鴉片,又愛喝高粱酒;雖然有時也喝五加皮或外國的香檳酒,但高粱的消費卻大為可觀。統計在任三十五個月中共買二十八罈高粱,另外還有人送了四壇。那時一罈足裝四十多斤,三十二壇約有一千三百多斤,平均每天怕要喝一斤五六兩的樣子。」這位知縣大人還「宰過兩回鹿,一回麋鹿,是為了自己,還是為了老太太宰的,那就不可考了。」(摘自由柳亞子葉恭綽兩先生作序的《上海研究資料》一九八四年上海書店版五二八、五二九、五三一、五三二等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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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這一夜,譚宗三在燈下守著這二百多本舊賬簿,一直沒有睡覺。睡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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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興泰離開上海的前一天,整整在外灘躑躅了大半夜。走?還是不走?留?還是不留?他甚至想到過跳黃浦。一縱身。撲通一響。一了百了。百了一了。不要再跟他們狗皮倒灶勒煞吊死了。就像大弄堂對過學紅幫裁縫的那個北方侉子經常講的那樣:操,死又能把老子咋的?告訴儂,老子在北方已經留了根兒了(指他那三個兒子)。這時洪興泰想,其實我也已經有了兒子。但(光有兒子算個啥嘛!要是做不出別的事,只不過多一根撒尿的管子而已,幾十年後也只不過為這世界多增一隻墳墩頭一堆臭皮肉!!而已。而已。他用自己一隻大而有力的手緊緊抓住四方碼頭大門口那根煤氣燈燈柱。煤氣燈那幽藍昏暗的燈光並不能告訴他此時此刻拴泊在四方碼頭上的那隻駁船為什麼久久搖晃不停。

到上海那年他二十歲。有人說他是殺了他那位十八歲的「家主婆」後,逃出來的。真是笑話至極。她的確是死在我手裡的,但不是「殺」的。十五歲我從只種大麥養麥山芋蠶豆的鄉下跑到十八里外的縣城。在城關南市梢一家木行裡當了一名小夥計。木行臨河。它必須臨河。裝卸木頭方便。它所需要的各種各樣長的短的粗的細的木頭,或者結成木排,或者捆在幾十丈長的沙船上,從長江進芬河。從薌河進縣城。那片蘆葦統統割乾淨。彎彎曲曲的木排才能停靠在木行後門口。兩岸蠶豆花開紫英英。紫盈盈。永遠忘不了的是夏日的夜晚,那田野裡蒸制薄荷油的一個個大鍋大灶一個個煙火線繞。赤膊大漢慢慢吞吞唱山歌。大腳踏在小腳上。在木行裡做到十八歲,剛剛滿師,他上了船。那是一條經常停在木行後門口的蘆篷船。船上人翻制修補銅吊銅勺銅腳爐銅燭臺銅的湯婆子……夏天它悄悄地撐走。西北風剛剛刮過來,它又悄悄地撐回來了。只靠它那一點小小化銅爐(土製坩堝)裡杏黃的小火苗還養不活全家人,有時還要靠做許多的麥芽糖出去叫賣賺點油鹽錢。十六歲的她抱起一大團粘搭搭的麥芽糖向一根木樁上扔去。拉回來。再扔。再拉回來。這樣才能把麥芽糖內全部的韌性都啟發出來。幾十幾百次地扔和拉,汗水就這樣溼透了她脊背上那件補過的花布衫。第一次幫她扔麥芽糖時,他就趁機摸了她。他沒法制止自己心裡的那種湧動。就像他沒法制止自己渴望從大麥地走向縣城,又從穩定的木行僱員生涯裡跳出來走向這條整日搖晃不定的小木船。他心裡總在湧動什麼。當天晚上她父親就把後艙那塊有被褥的鋪位讓給了他和她。他把她蒙進那條藍花老布面被子裡,不容她作任何掙扎,爾後脫光了她。當時他還不懂她為什麼會抖得那麼厲害,一面緊緊地抱住他,一面卻哭個不停。這樣的哭泣後來又發生過兩次。一次是在她父親死的當天,另一次發生在辦完喪事的一個月後。他不管她怎麼哀求苦惱,也一定要賣掉這條小木船帶她一道去上海。他已經煩透了在幾個縣城小鎮之間來回搖晃。但那天晚上他還是不懂她為什麼要哭得那麼厲害那麼持久。我帶你到上海去!不是要把你賣進窯子!我滿可以把你一個人扔在鄉下,自己一個人輕輕鬆鬆去上海。但我捨不得你。懂嗎?我要你!懂嗎?但她還是哭。他憤怒了,掄起一根鐵棒向那個化銅爐砸去。他甚至還想要砸碎這條破船。化銅爐上方的小擱板上敬供著她阿爸的靈位。鐵棒掄得稍嫌高了一點,一蹺頭把那塊神聖的靈牌捎帶上了。於是靈位牌飛了起來。於是她驚叫一聲撲過去,在半空中接住靈牌,連人帶牌一起跌倒在化銅爐上。說時遲那時快,人到鐵棒頭跟著也掄到。她來不及躲閃也不知道要躲閃,一鐵棒本來是去砸化銅爐的,這一刻卻悶悶地砸在了她後腦勺上。從二十歲到六十七歲,他為自己整整辯護了四十七年。我沒有殺她。我是喜歡她的……我是真正喜歡她的……

洪興泰用一具草編的棺材收殮了她,應付了保甲的糾纏,他還買了一隻擦刮裡新(嶄新)的小皮箱拎在手裡。把岳父留下來的那點銅條銅片換了一雙半新不舊的皮鞋,把才一歲的女兒託給了嫂子,幾天後去了上海。幾年後阿哥死了。阿嫂帶著他的女兒到上海來找他。他娶了自己的嫂子,又不等女兒長到十四歲,強令女兒嫁回鄉下,替他看守阿哥留下來的那一間房子和一畝半菜地。阿嫂為他生了一個兒子。滿月後第一次來月經,落水得了個毛病,以後再不能為他生小人。剛開始他去撐船,也做過木工生活,攬不著生活的時候,也往沙船上賣土。(沙船走海路,空船行駛遭遇大風浪,便可能翻船,所以,事先就得裝土壓艙。)賣土,當然是無本生意。主要是在賣自己的力氣。血汗。一擔土一百五六十斤。從天亮挑到天黑。肩頭的兩塊肉疙瘩就是這樣挑起來的。後來也幫砌房子的人做小工。後來做高檔傢俱賣給外國赤佬。多少年來中國「大好佬」(有錢有勢的人)都喜歡深色傢俱。紅木烏木鐵梨木。用到棗木榆木,外頭就要塗四十遍(至少也要二十五遍)深色「擦漆」。有誰看到過有淺顏色的仿明傢俱嗎?沒有。合身分合風水,只有深顏色才顯得穩重。但他偏偏把傢俱都漆成淺顏色。因為他打聽到外國人喜歡淺顏色比如奶油色。米色。象牙色。這樣他開始賺到第一筆大錢。有了自己的兩間平房。買點老酒吃蘿蔔乾,吃從鄉下帶出來的蠶豆、醃小魚。日逐地在上海西北角里他的細木工生活出了名。剛辦起來的聖約翰大學小教堂裡的本堂神甫請他去修聖器。他去了,精心做了一個月零七天。一分工錢都不收人家的。只要求這位本堂神甫把他介紹到小北門一家「天主教徒」開的銅器作去做學徒。他看中了「紅銅工」這個行檔。他再次嚮往船。再次要把生意做到船上去。但這次他瞄準的不是「小破木船」,而是外國人開的豪華郵船和鐵殼子火輪。快輪。他相信眼前這條貌似粘滯的黃浦江,最終會給他帶來好運。

做這一切之前,他想跟阿嫂商量。阿嫂說,我不懂。儂自己拿主意。他說,我曉得自己拿主意,但我想跟儂商量。我想跟你講講心裡話。我希望有人跟我講講心裡話。我一天做到晚。我太吃力了。我希望有人跟我講講話。我想聽幾句肉麻的貼心話。我想聽。想聽。儂懂(口伐)?懂(口伐)?!!他大吼。把小囡嚇得哇哇大哭。阿嫂抱起小囡,送到他面前,說:「儂打。儂打呀。儂這個十三點。b拆開。儂這個殺人不眨眼的強盜胚!儂把我娘兩個統統打死算了。」他拿起一把鐵榔頭,「哐」地一聲,砸在水缸上,然後就大步走了出去。然後就聽見阿嫂在他背後大哭大叫:「儂這個死不掉的,這隻水缸又犯著儂啥啦?儂這隻豬頭三瘟棺材……」

沒處說話。沒人說話。

經常是這樣。他要說話!可沒處說話。沒人說話。他只得花兩個銅板,坐一條小舢板擺渡到浦東。那裡有他熟悉的茅草棚。麥田。蠶豆花。可以聞到一陣陣他想吃的成帶魚燉豆腐的味道。沿著田埂,沿著防波堤,沿著破舊的鐵匠鋪子撒下的煤屑路,對抗著八九級大風,他一直向前走。聽著黃浦江水嘩啦啦。他一直向前走。一堆堆石頭。一隻只糞坑。一叢叢蘆葦。一片片水塘。一聲聲野鴨嘎嘎叫。一點點船火悠悠起。他一直走到漲滿爛泥的灘頭上,一直走到雙腳踏進黃浦江水裡。左邊是待修的大木船。右邊是一堆生了鏽的大鐵錨。灰暗的江水。灰暗的天空。他真想拿起一桶桐油統統澆到自己身上,然後劃一根洋火。他要在這黃浦江裡點燃一支「人肉蠟燭」。讓它火火地衝天燒起。讓整條黃浦江江面上統統漂滿從他身上熬出來的那種亮晶晶的「人油」。哦,黃浦江,儂為啥不開口跟我講講貼心話?儂給那麼多人帶來那麼多的好運,儂今生今世又能給我帶來啥呢?

帶來啥?

帶來啥?

……

在沒有租到合適的房子之前,他曾經在四方碼頭上的一個小鐵皮屋裡住了好幾個月。這個小鐵皮房子原先是水警們用來看守碼頭用的,搭建在一隻小木排。小木排拴在碼頭樁腳上,真的是比一隻狗棚大不了多少。連一張單人床也放不進去。原先房子裡就只放了一張鐵腳臺子,一把鐵腳凳子。一隻臉盆架子。除此以外,便再放不進別的東西,連那隻燒開水用的煤油爐都只能放在門外,底下墊了好幾塊大青磚。房間裡的牆壁上原先掛著一個老式的報警器。一個雙筒望遠鏡。房間的外牆上則常年拴著一根長長的竹篙。竹篙頭上帶著一個尖利的鐵鉤子。纜樁上還拴著一隻小划子。這竹籬和划子都是水警打撈浮屍用的。那時候,經常有人用「跳黃浦」的辦法來表示自己的怨恨或絕望。上海人開時也經常喜歡這樣講,儂去呀,黃浦江上又沒有加蓋頭(子),一些幫會里的人也喜歡用「倒插荷花」的辦法來懲治那些他們認為必須懲治的人。所謂「倒插荷花」,就是把人捆得結結實實的,嘴裡塞滿棉絲,背上再壓塊石頭,撲通一聲扔進黃浦江裡。「荷花」即便「倒插」,總有一天也要上浮。所以,打撈江面上的浮屍,便是水警們一項躲不掉的生活。就是在這個日夜晃動的小屋裡,他和他的阿嫂和他的兒子一住多半年。推開經常要鏽住的窗戶,迎接滾滾而來的朝霧。吹過一陣帶有一點煤煙味的涼風。是豎蕭橫笛花船夜,踢踢沓沓擺渡客。這一段不是人過的日子,卻偏偏給他們留下了難以忘懷的印象。也許正是因為難以忘懷吧,兩年後,早已跟他搬進平房去住了的阿嫂卻跟著一個當時結識的、後來又退了役的水警私奔了。扔下了他的、當然也是她的兒子。而正是這個兒子後來視他為恥辱,聯合了家族中其他有力量的人,把自己的「洪」姓,改作了「譚」姓。當然,那已是十年或二十年後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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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亮時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陳實給譚宗三送來了那首歌詞的文字記錄稿。原稿是英文。鯫蕘便問:「要我幫儂翻譯(口伐)?」譚宗三此時心裡正彆扭著,聽鯫蕘這麼一問,立即反問:「我這個英國留學生就那麼不中用?」昨晚,譚宗三翻來覆去研讀那些舊賬本,到後半夜才上床;上了床,腦子裡仍在翻騰「洪興泰」,怎麼也睡不著。起來又吃了好幾次茶,上了好幾次衛生間,光著腳在地板上來回走了好長一段時間,總算有了點睏意,再上床。可以說剛剛睡著不久,卻又被陳實叫醒。難受。只得起床,披件睡袍,從熱水瓶裡嘩嘩倒出大半瓶隔夜的熱水來洗個臉提提神,又轉過身來問陳實,記一首短短的英文歌詞,何以要花費這麼長的時間。儂的英文程度就真的差到如此地步?陳實說,我的英文程度可能要比你們差一點,但花這麼長時間的主要原因是原版上沒錄清楚,聽起來太吃力。「所以我又重錄了一遍。」「又重錄了一遍?那個神秘的電臺又播音了?」譚宗三吃驚,忙放下咖啡杯。「是啊。我開著機器,整整等了四個多鐘頭,才又等到它。要不哪能(怎麼)會到現在才來呢?」陳實做出一副通宵未閤眼的樣子,朝床上一倒,四肢八叉地狠狠伸了個懶腰。

這次儂聽清它到底是哪一家電臺了嗎?譚宗三追問。

沒有。陳實又伸了個懶腰。

它沒報自己的臺名?

沒有。

怎麼可能?在重播這首歌以前,它總歸要說點什麼吧。不能一上來就播歌吧?一點開場白都沒有?

開場白有啊。聽不清。背景聲太雜亂。好像在一個集市上或課堂裡或教堂門外,也可能在車站碼頭。男人女人老人小人。亂鬨鬨。一點也聽不清。

怎麼可能這樣?

那我怎麼知道。

譚宗三拿起記錄稿。陳實突然驚叫了一聲。那記錄稿上的字原都是他手寫的,但現在卻全變成打字機打的了。紙還是那張紙。字跡卻全變了。但從寫完的那一刻起,這張紙片從沒離開過他。誰能不換紙片只換紙上的字跡?一開始,譚宗三和鯫蕘都不相信陳實。但見陳實咬牙切齒髮誓,這才半信半疑。經過仔細辨認,這字跡是用一部非常老式但卻又非常結實耐用的「奧林匹亞」牌德國打字機打出來的:

《lietitbe》(《讓它去》)。thebeates(披頭士。甲殼蟲。)1970。england(英國)。

面對這突然的轉換,在場的幾個人臉色頓時都變白了。「哪能(怎麼)一樁事體?儂不要嚇我們!」

這時,倒是譚宗三鎮靜。從掌握了更多的「洪興泰」的情況後,他的內心正在起著一種為外人暫時還覺察不到的變化。「1970年……真的是1970年。」

「……7……70年?哪能會得(怎麼會)是7……70年?」鯫蕘驚異。

「阿會是儂家主婆弄鬆(捉弄)儂?」小紅拿過記錄稿來細看了一眼。「儂家主婆會打字(口伐)?」

「她當然會打字。」

「儂看看!儂看看!」

「可……她昨天晚上根本就不在家。」

「阿會得(會不會)她回來時,儂正好睏著了呢?她就跟儂開了這樣一個不大不小的玩笑?」

「第一,昨天一整夜我都沒合過一眼。沒因過一分鐘。我太太也……一晚上沒回來。第二,我太太從來不用這種老爺打字機。儂不曉得她有多少時髦,恨不得連草紙都要用進口名牌貨,哪能(怎麼)肯用這種老爺打字機?多少沒面子喔!」

「這記錄稿一直沒離過儂身?」鯫蕘沉靜地問道。

「沒有啊。我是根據草稿用鋼筆謄了一遍……」

「確確實實記清楚的?」

「確確實實記清楚的。」

「那張草稿還在不在?」

「當然在。」

「在哪裡?」

「在我家裡。」

「儂趕快去把它拿來。」

於是乎,由鯫蕘陪著,陳實立即驅車再度回到虹口家裡。從一堆電器零配件裡尋出那張草稿,立即又趕回平滬商場後院。譚宗三迫不及待地問:「哪能(怎麼)樣?」臉色蒼白的二位哆嗦著把取回的那分草稿遞給譚宗三。譚宗三接過來一看,霎時間也愣怔住了,那原先被鋼筆勾勾改改、圈圈劃劃、並留下不少墨塗塗的草稿此時也乾乾淨淨變成了一分打字機稿。並同樣註明了「1970年」的字樣。

「真出鬼了。我家裡分明就沒有這種老式打字機!」陳實惴惴地說。

「不是鬼。是有人要提醒我們……」

「人?什麼人?要提醒我們什麼?」

「……」

譚宗三沒有再回答。只是埋頭去用心讀這首歌的歌詞。

……當我發現自已被深深的煩惱糾纏住的時候,

瑪莉姨媽就用她那智慧的語言對我說,讓它去。

當我被困在黑暗之中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