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時後,邵長水按曹楠定的時間和地點,正要趕往江邊三號碼頭街九號院去見她的時候,卻接到了趙總隊的電話:「出大事了。你趕快過來,跟我一起去出現場。」趙總隊要去看的現場,就是祝磊「自殺」的現場。這事當然耽誤不得,邵長水趕緊順延了跟曹楠的見面時間。等他和趙總隊等一行人驅車急速趕到,省公安廳、市公安局和司法、檢察等各方面的負責人都已經趕到了。現場位置在市局第一看守所一個窄長的天井裡。市局第一看守所是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建的老式「監所」紅磚樓,成放射狀,上下三層。以管教辦公室為中心,放射出五條筆直的「筒道」。每條筒道兩側,便是拘押那些犯罪嫌疑人的「監所」。一間挨一間,小鐵門,大鐵鎖。門上留著小小的窺視孔。
這些年中央實施反腐敗戰略,由此落馬的中高階官員一年比一年增多。這些出問題的官員經黨和政府的紀檢、監察部門審定,一旦移交司法部門處理,進入司法程式,在正式批捕後,都會暫時拘押在這裡;等法院審理完畢,宣判有罪,定下刑期後,才會送往監獄服刑。為了便於管理,市局看守所把這些「前官員們」都集中關押在三樓的那三條筒道里。這三條筒道中,有一條是專門關押前廳局級以上的高階幹部的。其餘的兩條筒道,一條關押中級以下的官員,另一條則是專門用來關押「死刑犯」的。有個常識性的問題可能並不為多數讀者知道:犯罪分子一旦被判死刑,就留在看守所裡等待最後的執行,不再往監獄送了。因此,祝磊這一年多一直被關在三樓那間被稱作「c-10」的監室裡,等待最高法院下達最後的死刑執行命令。那天突然接到最高院暫緩執行死刑的命令,也許是太興奮了(?),他突然感到胸悶,左心前區劇烈疼痛,渾身乏力,臉色蒼白,渾身冒冷汗,被緊急送往看守所的醫護室治療。看守所的醫護室在一樓。當時有一名管教帶著兩名法警監護著他,往一樓走去。據當事人回憶,快要走到樓梯口時,他突然推開身旁的法警和管教,急速向筒道盡頭跑去。等兩名法警追趕上去,他已經縱身躍出窗外,墜下樓去。其中一名法警跑得快,還拉了他一把,叫了聲:「祝副市長,你別這樣……」但還是沒拉住。
由於大夥一開始就沒往「他殺」上想這件事,現場保護得並不好。揭開覆蓋屍體的床單,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撞擊的致命傷出現在頭部。祝磊躍出的那個視窗的下方,恰好有一塊大石頭,祝磊掉下來以後,他的頭就撞到這塊大石頭上。後來的屍檢報告也證實,造成祝磊死亡的惟一原因,就是頭部的這個撞擊傷。
事情似乎是很清楚的。所有到場的領導在認真聽取了事發現場幾個當事人的陳述後,又根據屍體檢驗結果,一致都認定造成祝磊死亡的原因為「自殺」。
可是,祝磊早不自殺,晚不自殺,為什麼偏偏要在最高人民法院對他的死刑下達了暫緩執行的命令後,才去結束自己的生命呢?你不結束我的生命,那就讓我自己來結束它吧。難道他那麼盼望死?如果他認為自己罪該萬死,又非常想死,為什麼當時對死刑判決還提出了上訴?他上訴,就說明他覺得自己罪不該死,至少說明他還不想死。他既然認為自己不該死也不想死,為什麼偏偏要在最高院給他一線生機時,卻又突然去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完全不符合常情和常理啊。
當然,如果不是自殺,又不是其他原因造成的正常死亡(如病故等),就只能是他殺了。如果真的定為他殺,這問題就複雜了。因為他殺就得有兇手,就得有殺人動機,就得是有人從視窗把他推下樓去的。誰會是這個「兇手」呢?他(他們)為什麼要殺害祝磊?事發現場除了祝磊,只有三個人:兩個年輕的法警和一位從基層派出所調來看守所已經工作了五年的中年管教。三名司法人員集體「謀殺」一名死刑犯,可能嗎?他們又為什麼要這麼幹?這……這……這如果不是天方夜譚,也絕對是荒謬之極的曠古奇聞……
……回省廳的路上,車裡一片靜寂。所有人都被湧上心頭的這些個疑團窒息住了。回到辦公室,趙總隊也沒像往常那樣,立即召集所有去看現場的同志坐下來好好地研究分析一下案情。既然領導們都已經認定祝磊的死亡是「自殺」,還用得著刑偵總隊再去「研究分析」嗎?但他還是把邵長水留了下來。
「你怎麼看這件事?」他問邵長水。
「嗯……」邵長水猶豫了一下。
「別跟我‘嗯’。照直說。」
「很難說。」
「啥叫‘很難說’?你不認為祝磊是自殺的嗎?」
「總隊長,咱們都處理過那麼些命案了。您說,祝磊在這個時候‘自殺’,說得過去嗎?」
「……」趙五六沉吟了一會兒,突然從記事本里取出一張皺皺巴巴的小紙條放在邵長水面前。
「啥玩意兒?」邵長水問。
「你瞧瞧唄。」趙五六不動聲色地說道。
邵長水展開紙條。只見紙條上沒頭沒腦地只寫著這樣一句話:「石頭是事發頭天晚上才挪到現在這個位置上去的」。
「有意思……」邵長水仔細地研讀了兩遍紙條上的那句話,又翻過來倒過去的,檢視了一下這紙條紙張的大小、質料、樣式,問道,「這是誰給您的?」
「有人偷偷地夾在我記事本里的。」趙五六答道。
「夾在您記事本里?」
「看完現場,我們不是全都去了看守所那個會議室喝茶休息嗎?當時我抽空上了趟廁所。因為瞧著會議室裡全都是我們自己人,我就把背包、記事本什麼的全撂在會議室的桌子上了。等我上完廁所回來,發現記事本里夾著這麼張紙條。」
「他啥意思?那塊石頭是事發前被人有意挪到現在這個位置上去的,整個事件是有預謀的……」邵長水分析道。
「三個司法幹警聯手謀殺一個死刑犯,你覺得可能嗎?」
「……的確有點玄。」
「就算有人在事發前搬動過這塊石頭,那搬石頭的動機和起因多了去了,比如,有人在那兒幹活兒累了,搬塊石頭過來坐會兒歇歇,沒想到第二天讓祝磊碰了個頭彩。不一定非得是一種殺人的預謀,安排好了就是讓祝磊的腦袋往上砸的。」
「是的,各種可能都存在……應該趕快找到這個寫紙條的人。這個人應該不難找。他首先應該是看守所內部的人。不是看守所內部的,不可能對石頭的位置發表看法。他又應該是那一會兒能進入會議室的。進入不了會議室,也不可能在那兒把紙條塞到您的記事本里。而當時,能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的人並不是太多,應該不難查。」
「……」趙五六不作聲了,沉默了一會兒,突然收起那張紙條,告誡邵長水道,「這件事,暫且不要對外聲張。一切都等我向袁廳長和焦副廳長彙報完了再說。咱們再看看廳領導的意思。」
「那當然。那當然。」邵長水忙答應,然後他又說,「這件事還有一個地方有點蹊蹺。我是今天一早回到省城就知道祝磊出事了,當時天還沒怎麼大亮。那麼,祝磊真正出事的時間要比這還要早。但通知我們去看現場,都是什麼時間了?中午以後了。中間隔了多少小時?!事情發生在看守所。都是懂法的人。按要求,發生這麼大一件事,必須立即報警,保護好現場,並通知刑偵部門儘快派人勘查現場和確定死因。為什麼隔了這麼長時間才通知我們去看現場?而且現場破壞得那麼厲害。那天井裡人來人往,光亂七八糟的腳印就踩了六七十個。這些都很難解釋得通。」邵長水一口氣說下來,見趙總隊只是怔怔地聽著,不作任何反應,又坐了一會兒,見總隊長還是悶坐著不作聲,知道自己該走了。
在往外走的時候,他也曾猶豫過,要不要把曹楠對李敏分的「懷疑」和自己手上還拿著勞爺留下的那兩件東西,一併向趙總隊報告了。但猶豫的結果,他決定暫時不報告。他想,自己剛到省廳,還沒定崗定職,因此,不管幹什麼事,都得堅守兩個原則,一個是「十分把握」的原則。凡事沒有十分的把握,寧可暫時先不做。比如,曹楠和李敏分,到底是咋回子事?還沒完全鬧清楚嘛。別說十分,連一分把握都沒有嘛。沒把握,就先不要去亂說亂彙報。尤其像牽涉到李敏分這樣一類在整個公安廳裡都要算是「重量級」的人物,那就更得謹慎。第二個就是「留有餘地」的原則。凡事都要做得留有餘地。這個「餘地」,就是利於「自我保護」。勞爺的那兩件東西,早上彙報時忘了交,這會兒再交,總得有個好的說辭。這種事,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領導上要不跟你計較,它也就不算個事兒;但一旦要正經計較起來,也可以據此鬧你一個吃不了兜著走。所以,既然已如此了,暫且還是別做得太倉促了。但他還是順便跟趙五六報告了一下,他要去看望一個叫曹楠的女孩,向她瞭解一點情況。這樣輕描淡寫地報告一下,也為日後萬一需要將這件事認真做什麼彙報時,埋下一個伏筆。
碼頭街幾十年前是這座省城有數的幾個「繁華」、「熱鬧」去處之一。那年月,既沒有空中交通那一說,陸路交通也非常落後,僅有的那種燒木柴的汽車,數量少,質量差,完全不敷使用。惟有水運較為發達。因此,碼頭,就成了南來北往、人貨交流的重要樞紐。俗話說,汽笛一響,黃金萬兩;篙櫓一動,就娶新娘。這兒當年是富商巨賈、惡霸行幫、軍警憲特、小偷流氓、戲館妓院、說書看相和蒼蠅老鼠狗貔豺狼雲集的地方。三號碼頭街是當年來自徐州的一個富商耗巨資蓋起的一條住宅街,只租不賣。一條街上蓋了二十來個院子,每個院子都跟北京的四合院似的,用幾幢房子圍起一個封閉的院落。但它跟那古老的四合院又不同,它包圍院落的不是青磚平房,而是磚木混砌的三層樓房。這二十來個院子歷經世紀風雨,倖存的不多了。九號院,便是既僥倖又不幸能留存至今的少數幾個院子中的一個。說它「僥倖」,是因為不管怎麼的,它被保留下來了。它「長壽」,七八十年來有幸親歷時代變遷風雲,作為時代的象徵,歷史的見證,它至今享受著這個城市裡多數人的尊敬和關切。幾年前,大院門口還被掛上了市級文物保護牌子,經常會有一些中小學的學生和外地遊客在老師和導遊的帶領下,上這兒來參觀尋訪。說它「不幸」,它畢竟是作為「舊社會」的象徵而存留的。「傷痕」累累,老態盡現,生活設施極其落後。冬天,樓上住戶的生活廢水通過他們自己安裝的二三十米長的塑膠管子,直接排往院子中央的地溝裡,常常在院子裡積起一個個巨大的黃褐色的冰砣子,和堆積在廊簷下那一個個黑色煤堆,形成歎為觀止的景象。一到夏天,不可免的遭遇就是氣味難聞。這裡的住戶當然強烈要求拆遷這樣的院落,多次聯名上書市府和省府。他們希望,即便為留做「教育基地」用,最起碼,旅遊局、文物局和教育局一起掏點錢出來,改善一下這兒的生活設施,以便住戶們能在這兒安心地住下去,充當「舊社會」的模特兒。這件事已經引起市裡各級領導的關注,但也挺讓他們為難。主管領導說,這條街的狀況,是一定要改善的。但市政建設資金有限。當前市政建設的面鋪得又比較寬。要照顧的重點又比較多。完全要由國家掏錢來修繕改建它,確實困難重重。這條街的問題研究過多次,都以不了了之而了之。好在這些老房子目前還能住人,還能湊合。至於今後怎麼個改,何時改,就只能等慎重考慮研究出個結果來再說……況且,有關領導並沒有要求這些住戶非得留住在這兒發揮什麼示範教育作用。房子空關著,一樣能充當「教育樣板」。在這一點上,他們是很明白的。
一部分住戶便搬走了。現在新房多的是,只要你兜裡掏得出人民幣。但並非所有的住戶兜裡都掏得出那麼些人民幣的。應該說,大部分住戶還是買不起新房的,尤其買不起市區繁華地段新建的那些樓盤。
曹楠住三樓。實事求是地說,她至今還住在這兒,主要的原因還不是「人民幣」問題。
邵長水通過一段搭建在戶外的木樓梯,顫顫巍巍地上了三樓。這段木樓梯好幾個柱腳都有些歪斜,分別都綁上了或支撐著加固的木條。樓梯板早已朽蝕發黑,也都開裂了。三樓的廊簷下堆滿了各家各戶淘汰出來的舊東西。這些舊東西,賣又賣不出個好價錢,今後恐怕也不會再去使用它們了,連送人大概都不大會有誰願意接受了,但那些戶主卻仍然不捨得扔,都用舊席子破毯子將它們包著裹著,也就是堆放在廊簷下蒙塵而已。
曹楠的住房在三樓右側最後第二間。門上果然如她在電話裡強調過的那樣,掛著一塊非常乾淨的白布簾子。白布簾子一角粘著一個時下流行的日本卡通「流氓兔」彩貼。屋裡收拾得十分乾淨。從種種陳設和裝飾來判斷,顯然是一個女孩的「單身」住處,必不可少地散發著一股淡淡的香味。一開始邵長水怎麼也不相信這就是曹楠的住處。因為曹楠平時給他的印象是,「氣質不凡」,穿著也比較「得體和高貴」,似不該住在這樣一種「貧民窟」裡似的。坐下後,他略略地打量了一眼屋內陳設,微笑著,略帶一點詫異的口吻問道:「你咋就整了這麼個住處?」大概已經不止一次經受這樣的質疑了,曹楠都有點不屑於認真去回答了,只是淡淡地笑了笑,回答道:「是啊。這有什麼問題嗎?」「沒有沒有。這能有啥問題?」邵長水忙笑道。後來他才知道,兩年前,城(市)改(造),曹楠家遭遇拆遷。全家都擠到親戚那兒去暫且過渡。她一個大姑娘見天在人家裡吃住,既不方便,也不自在。那時,「勞叔」還沒離開省廳,得知這情況後,動用了點關係,又請房管所的頭頭吃了頓飯,可能還給人家許了什麼願辦了些什麼事,她就不太清楚了;最後給她在這兒整了這麼間房,應該說救了大急。再怎麼說,有了屬於她自己的一個空間,總比跟親戚家的大男大女們擠在一起強。她當時只想臨時湊合一下的。後來,全家回遷新房,得到一個兩室兩廳的單元套。新房雖說比她們家原先在大雜院住的那兩小間平房寬敞多了,也亮堂多了,廚衛設施也周全多了,但畢竟還是得跟妹妹住一個屋。她絕不是嫌棄妹妹和父母,但畢竟已是二十大幾的人了,真的非常想擁有一個只屬於自己的生活空間,非常希望每天能有那麼幾個小時,每星期能有那麼一兩天、兩三天,完全歸自己支配。她知道,人是不可以完全只屬於自己的,但完全不能屬於自己的日子,的確也難以忍受。於是,她說服了家人,允許她在新家和碼頭街這兩頭輪流住著,來回跑著。她清楚,在省城,無數像她這樣年齡的女孩子都還不可能獨自享用這麼一個「生活空間」。而自己一開始獨立生活,就能找到一份比較體面的工作(雖然區圖書館的月收入有點兒少),又能擁有這麼一個「獨自享用的生活空間」(雖然老舊得不成個樣子),但她真的已經挺知足的了。
自稱瞭解曹楠的人,都說她生活上容易滿足,人際交往上絕不惹是生非,秉性恬淡相容,趣味習性高雅平和。有時還稍稍顯得有一點孤僻,有一點憂鬱。這倒反而給她增加了一份「舊時鄰家女」的可人疼惜處。但這些說法其實是很片面和很主觀的。你要是真的有可能往深處去「閱讀」她,交往她,你大概就不會只得出如此淺近,又如此一廂情願的結論了,你就會知道這女孩絕對不像你們平時看到的那樣恬淡自適。她的內心、她的個性和作為,都遠比一般人所能感覺到的要複雜和強烈得多,而且還應該說是複雜強烈得「多得多得多」。這女孩的與眾不同處在於,她並不在乎自己住得怎麼樣(雖然她很會裝飾自己的房間),她也不在乎自己穿成個啥樣(雖然她總能淘買到比較便宜的最新時裝),更不在乎別人怎麼看待她(偏偏不管走到哪兒,她都比較吸引人的眼球)。說她「我行我素」,許多時候她卻又顯得特別老實聽話;說她「老實聽話」,卻冷不丁地總能幹出一些讓你大跌眼鏡、連連跺腳,甚至「痛不欲生」的事情來。界定她,最準確的詞語是,「說不準摸不透」。這是她的媽媽和她中學時代的班主任積多年的「痛苦」與「驕傲」得出的惟一結論。
邵長水敲開房門時,曹楠顯然還在為他的到來做著最後的準備。她顯然沒料到他能來得這麼快。她好像在屋裡匆忙地撤走一些陳設,又挪動一些陳設。這是她一貫的「手段」和「伎倆」:接待不同的客人,或不同時期接待同一個客人,她總會刻意地要挪動和改變一下房間裡的陳設。即便不為客人,只為自己,過上一段時間,她也會去挪動和改變的。丁零噹啷地折騰到半夜,折騰到灰頭土臉,筋疲力盡,往地板上一躺。她喜歡給自己創造驚喜和新鮮感。一個花瓶在同一個地方,她絕對不會讓它安安生生待上一個星期。一年下來,這隻花瓶能在她房間裡整個兒「遊」上好幾圈。她總在尋找各種各樣的最佳結合點,臨界點。對於她的這個「特色」,她媽和她那位中學時期的班主任是有分歧的。這也是她倆在她的問題上表示出來的惟一的分歧。她媽認為,她的這種不穩定性將使她痛苦一生。班主任卻認為,也許會很痛苦,但卻使她有可能走向成功。「成功?誰?她?謝謝吧。」她媽苦笑著搖了搖頭。
邵長水一眼就注意到房間裡有一個角落是專門陳放書的。書架做得非常別緻。是在一根立軸上裝了許多塊可以推拉移動的擱板。擱板和立軸都油成了深棕色,並顯露著原木拙樸粗獷的木紋。每一塊擱板上陳放的是不同類別的書,或是不同用途的書。比如,有一塊擱板上放的全是動物學方面的書。另一塊擱板上放的則是她一個好朋友所需要的文字資料。那個好朋友懷孕了,快要生了。於是她收集了許多關於坐月子的、關於育嬰的、關於早期開發幼兒智力的、關於婦嬰衛生的、關於催奶和退奶的小竅門的……書籍和剪報,以備「諮詢」。(這大概跟她常年在圖書館工作養成的習慣有關。)但有兩塊板上放的卻全是公安和司法方面的書。剛走進房間時,他還看到她床頭放著一本剛看了一半的書。沒容他細看,她就搶著去把書塞到枕頭底下去了。但一晃之間,邵長水還是看到了書名上的兩三個字,好像是專講性學的。藏起書,她的臉色並沒有像想象中的那樣,應該大紅起,只是略顯得有一點尷尬,微笑著把枕巾重新鋪整齊了,這才回身去給邵長水沏茶。這個二十多歲的丫頭,偷看一點性學方面的書籍,邵長水覺得還可以理解,時代畢竟已經進入二十一世紀了嘛;但她為什麼對公安和司法那麼感興趣,這倒讓他有一點頗費思量了。
「為什麼要我在彙報時對李主任有所保留?」邵長水一邊繼續打量著屋內的陳設,一邊帶著微笑、卻又直截了當地問道。他微笑,是希望儘量減少「公安幹警」跟人談話時總免不了的那種居高臨下的生硬感,不希望嚇著了這小丫頭。不知道為什麼,雖然對這個「小丫頭」充滿了疑慮,而且近日來這疑慮越來越大,但還是擋不住那種直覺上的好感。
曹楠沒馬上接邵長水的話茬,沏上茶來後,默坐了一會兒,在此期間也給她自己沏了杯茶,端在手裡,慢慢地撫摸著旋轉著那廉價的貼花玻璃杯,低聲問道:「勞叔的後事都辦妥了嗎?是拉回省城來火化,還是就地火化?」
「案子查清前,根本談不上火化的問題,更談不上在哪兒火化。」
「那就一直在醫院太平間的冷庫裡凍著?」
「大概吧……」
「……」她眼圈驟然紅起,又沉默了。
「還是說說李主任的事吧。」邵長水催促道。
「您是不是覺得我這個人挺可疑的,手伸那麼長,管那麼多閒事?」曹楠試探著問。
「你說呢?你覺得自己可疑不可疑?一個區圖書館的工作人員,居然知道省公安廳一個刑偵人員的動向,不僅知道我去了陶里根,還知道我哪天會趕回來彙報,還在去彙報的路上攔截了我,向我發出那樣一種嚴重的警告……你說你到底是個什麼人?你到底跟我們公安廳內部的哪些人有過來往?你為什麼要摻和這種不該你來摻和的事?」邵長水正襟危坐地發出一連串問題。
「審訊我呢?」曹楠抬起頭,輕輕地反問。
「你覺得這就像審訊了?你見過真正的審訊嗎?」
「……」曹楠低下頭去,又不作聲了。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邵長水再一次催促道。
「……勞叔沒跟您說過什麼嗎?」過了一回,曹楠這麼回答道,提到「勞叔」,她的眼眶立刻溼潤了,語調也馬上沉降下來,甚至不由自主地哽咽了一下。
「……他應該跟我說些啥?」邵長水追問道,口氣漸趨嚴厲。
「……他沒跟您談過李主任,也沒談過別的什麼嗎?」曹楠臉頰上泛起一層淡淡的紅暈,惶惶地反問道。
「他應該告訴我一些什麼?他又跟你說了些什麼?」邵長水逼問。
「那天,他告訴我……他出事了……」
「他出事後還給你打過電話?」邵長水一驚。
「是的……」曹楠說著,眼淚止不住地湧了出來。
「他咋說?」
「他說他出事了。可能不行了……他說李主任這人看問題比較片面,讓我今後在跟他的接觸中一定要多加留意。」
「是誰告訴你,我今天一早會去找李主任彙報的?」
「……」曹楠又不作聲了。顯然這個問題可能點到了某個要害上。過了好大一會兒,她才說道,「……是李主任自己告訴我的。」
「他為什麼要跟你說這事?」
「因為……因為……」
「因為個啥?」
「因為本來約好今天早上我要去他那兒看他的。他說,讓我改期,因為您要去,還有趙總隊長和其他一些領導都要去他那兒聽彙報……」
「勞爺為什麼讓你對李主任要多加留意?」
「當時在電話裡他沒細說。當時那個情況,他也不可能細說。」
「那他也沒讓你來勸阻我啊。」
「可他說了這麼一句話,他說,如果他真不行了,今後有什麼事,儘可以跟您多交流。他說您是個好同志。當時他已經說得非常吃力了,然後又說了一句。他說,小楠,看樣子,我是真的不行了……這是他跟我說的最後一句話……」說到這裡,曹楠忍不住大聲嗚咽起來。
「關於李主任,在此之前,他還跟你說過些什麼?」
「……」她抬起頭怔怔地想了想,剛要回答,外頭樓梯上突然響起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那腳步聲顯然是曹楠熟悉的。聽到腳步聲一下下逼近,她臉色立即變得驚慌起來。
「是李……李主任……李敏分……」她呆愣住了,忙轉過頭去告訴邵長水。
「他怎麼來了?你也約了他?」邵長水也愣怔了一下,問道。
「沒……沒有……」曹楠慌慌地答道。
「那他怎麼來了?」邵長水問。
「最好別讓他瞧見你來我這兒了……」曹楠慌忙擦去臉上的淚痕,又從床頭的一個粉盒裡取出一個粉撲,輕淡地補了補妝,拿起那個白色的小皮包,一邊向門外走,一邊吩咐邵長水道,「一會兒,等我把他引開後,您再走。」又急急地問,「您的車沒停在院門口吧?」聽到邵長水回答她:「車停在馬路對面那個洗浴中心門前了。」忙說:「那好。那好。」這時李敏分差不多已經快走到三樓的樓梯口了。只聽到她匆匆迎住李敏分,並在樓梯口跟他說了幾句什麼,便引著他往樓下去了。
邵長水回到省廳,又在辦公室待了一會兒,再回到家,已經很晚了。妻子和孩子都睡下了。在過廳裡稍歇了會兒,等妻子那邊再度發出間歇性的低微鼾聲,便悄悄從壁櫃自己專用的那個抽屜裡取出勞爺的那兩件東西。
回來後,他還一直沒撈到工夫仔細琢磨過這兩個「寶」。他把它們存放在一個香樟木雕的小首飾匣裡。這雕花木匣還有一點小小的來歷。它是省警校附近藝術專科學校的一個女學生送的。去年,警校和這個藝專搞「軍民共建」,邵長水被派去為藝專高年級的學生講司法常識課。邵長水是個「偵破能手」,但口才並不好,攢了一肚子的偵破故事,總也講不生動。但不管他怎麼講,總有那麼一個女生,老是聽得那麼專注,課前課後還老主動地幫著擦黑板、灌暖瓶……十節司法常識課講完後,他的「共建」任務就算告一段落。回警校後的某一天,傳達室忽然打來一個電話,說是有人給邵教官送來一小包東西。邵長水問,是誰送的。傳達室的教工說那人放下東西就走了,沒留任何話,也沒留姓名,看模樣是個女學生,但肯定不是咱警校的學員。邵長水開啟那小包看,裡邊包著的就是這個雕花小木匣。匣子裡也沒任何留言之類的東西。但直覺告訴他,它肯定是那個「特別專注」的女孩送的。為什麼一定是她,他自己也說不清。他當然不會以此為藉口再去找那個女孩。但他卻出於一種異樣的情感,一直挺珍視這件小東西,後來就把它收藏了起來。
小木匣上的浮雕其實並不精緻。特別精緻的東西會特別昂貴。那樣的東西估計她也送不起。開啟匣蓋前,他習慣性地戴了副偵查員勘查現場時常用的手套,並且調整了室內的燈光,拿出自己那部心愛的佳能相機,準備把這兩件東西都拍了,留個底。他想到,自己還是得儘快地把這兩件東西交給組織上。他不可能、也不應該長久地把它們扣留在自己手中。做好這一切準備後,他輕輕地掀開匣蓋,一樁完全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木匣子裡竟然空無一物。那兩件東西全不見了。霎時間,他的腦袋嗡地一下炸響起來,後脊樑上立刻滲出一片冷汗。這怎麼可能呢?東西是他親手放進去的。家裡的人,無論是妻子,還是孩子,從來也不會動他的東西。這是多年來立下的規矩,養成的習慣。它們怎麼會「不翼而飛」了呢?他呆站了一會兒,驚醒過來,忙不迭地去抽屜裡翻找,甚至盲目地在整個壁櫃裡翻找。都找不見。再一次呆住。再去叫醒妻子,為了不至於嚇住她,儘量和緩了口氣,問她動過他抽屜裡的東西沒有?
她問,啥東西?
他說,放在一個小木匣裡的東西。
她問,是放在那個女式首飾匣子裡的東西?
他臉微微一紅,說,啥女式不女式的,我抽屜裡就那麼一個小木匣。
她說,如果你說的就是放在那個女式首飾匣裡的東西,那的確是有人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