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人愈多愈好

獨白下的傳統 李敖 第2頁,共2頁

女婿

外甥

姨侄

侄女

侄媳「外甥女

童養媳()l子的)

童養使媳一第五代——家長後二世代

外孫

孫女

孫媳婦

侄孫

侄孫女

童養孫媳

童養侄孫媳

這就是所謂「五代同堂」的大結構——實際的結構。中國人對這種大家庭,最著迷不過,他們對「五代同堂」的希望是「五世其昌」——五個世代代代代代代都繁榮而有福氣。當然,搞不好,也可能五世其「娼」。「五代同堂。」只不過是一個標準形態,當然還有「四代同堂、「六代同堂。等等。反正代愈多,愈證明了老公公老婆婆們的長壽,和小孫子小孫女們的早婚。中國最有名的大家庭是唐朝的陳崇一家。這家一連十三代,都沒分開。前後累積的家人,有七百多。唐朝皇帝特別給他們獎勵。

唐朝另一個有名的大家庭是張公藝一家。這家的特色是「九世同居」,南北朝時代、隋朝時代,到唐朝時代,都受過當時皇帝的獎勵。有一次唐朝的高宗皇帝到他們家裡去,問張公藝維持一個大家庭的秘決是什麼,張公藝最後把秘決公佈了,那是一百個同樣的字——一百個「忍」字。維持大家庭的秘決,是忍耐。

「大家庭」在事實上,有它不能存在的困難,時代的推演,一定使大家庭慢慢解體,這種現象,在中國古代本已發生。在「紀元五世紀的時候,就有大臣指出當時有父母還沒死、兄弟就分家了的現象,並且這種現象,竟佔百分之七十以上!在紀元十世紀的時候,皇帝還特別下令不得在祖父母、父母沒死以前分家,要分家,就不孝,甚至可判死刑!(甚至勸別人分家的人都有罪!)

但是,任何不合人情的規定,都抵擋不住時代的推演,「大家庭」的美夢仍舊在繼續解體中。先是在大家庭中,有小家庭各個獨立,各自為政,「同居異*,一門數灶」,大家分開吃飯,然後就分開住了。父母大都跟著大哥,算是一家「三代同堂」,其他便只有兩代。自此以後,「三代同堂」的,便已算是大家庭了。由於中國人以大家庭為一個理想,所以,因家而生親屬關係,也就特別累贅,這點就跟西方國家大不相同。在西方國家,對上一輩只有一種稱呼的,在中國,卻可分化為伯父、叔父、堂伯父、堂叔父、族伯父、族叔父、表伯、表叔、姑丈、母舅、姨丈等等十一個稱呼;在同輩方面,也是一樣,在西方國家只有一種稱呼的,中國人卻可分化為堂兄、堂弟、再從兄、再從弟、三從兄、三從弟、表兄、表弟、姨表兄、姨表弟、堂表兄、堂表弟、堂姐、堂妹、再從姐、再從妹、表姐、表妹、姨表姐、姨表妹。童表姐、堂表妹等等二十二個稱呼。由此可見,中國的親屬關係多複雜!中國人喜歡稱道的親屬關係是「九族」,九族的關係是:

高祖父母->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自己->子->孫->曾孫->玄孫

在中國的傳統觀念中,一個人並不屬於他自己,而是屬於他的家族;他不代表他自己,代表的也是他的家族。所以,當一個人犯了罪,懲罰的物件並不止於這個「罪人」自己,而要連累他的家。秦始皇帝時代就有「誅三族」的法律,要殺一個「罪人」的時候,他的父母一族、他自己和太太一族、他的兒女一族,都要殺得光光光。這種殘忍而不人道的法律,一直流傳著,甚至還變本加厲。隋朝時候,楊玄感造反失敗,所受的懲罰,就是「誅九族」。明朝方孝孺為了反對明成祖篡位,大罵成祖。成祖向他說:「你難道不怕殺九族嗎?」方孝孺說:「就殺我十族,又怎麼樣!」成祖說:「就殺你十族!」於是,除了方孝孺的九族外,連他的學生,也當做一族被殺光了!_這就是由中國畸形的家族關係,演變出來的畸形法律和殘忍事實。

由於中國人的家族觀念太強,它的流弊也就多得不得了,變成了中國進步的障礙。綜合它的大缺點是:

一、年輕一代沒有自由。

二、年輕一代容易養成倚賴心,缺少開創精神。

三、男女不平等。

四、婚姻不自由。

五、容易傷感情,把八十歲到十八歲的女人,擠在一起,自然「婦姑(姑是婆婆)勃峪」、「妯娌不睦」、「姑嫂口角」、「兄弟閱牆」了。

六、太重「家法」,忽視法律。

七、太重自己家族的利益,缺乏公益和愛國觀念。

中國家族的流弊,可真不少。家族觀念走火入魔的時候,還要進一步「開詞堂,執家法」,包括依「族規」第幾條第幾款,應該打多少大板或別的。更超越前進的,是以族姓為單位,統統有獎。張獻忠到四川,殺得興起,「百家姓」中個個遭殃,但對「張亞子廟」、「張桓侯(張飛)廟」,因為同宗,一律優待;張獻忠的老前輩黃巢更寬大,他在湖北,不但不殺姓黃的,甚至連帶黃字的地方都一律放生,所以能留下許多「黃岡」人「黃陂」人給我們領教、給我們消受,這真所謂「盜亦有道」、「盜亦友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