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點五十分左右,二分局派行政局員婁(山東人,濟東蓬萊,後查出名婁振嶽)率彪形大漢四人(後始知其中一人姓那,又一人姓單。然不露面者,不知幾人,居民圍現狀至熱鬧),著便衣,找敖之,告以上級命查禁《烏鴉又叫了》及《孫悟空和我》二書。時左已將《孫悟空和我》約千五百本包好裝在板車上,正擬運出。
敖與婁均態度平靜,敖之談笑風生,頗見功力也。然廠主林某因事出倉卒,且無經驗,頓時面如土色,喃喃喊苦。
六時半二分局長鄭(福建人,後查出名鄭文傑)來,人矮、著西裝,狀頗文雅。詳訊印書情況,及奉命查禁之情形(只說上級,未說內容)。又市警局派黃某(福建人,認識柏楊,管書刊查禁的)來,紅色警車來三次,拉走已上車之《孫悟空和我》及已裝訂未裝訂已疊未疊裡封外封等,又拉走《烏鴉又叫了》全部未裝訂、裡外封及海報。嗣因警車太慢,分局長下令僱一板車來。時張、左均離開,敖及平景與之周旋焉。
敖囑平景外出一次……
八時鄭命三警員繼續搜查工廠,請敖之到警局談,敖說:「我的朋友陳先生還要上課,他可否先回去?」鄭不準,共到二分局。
九時吃了四菜二湯。市警局副局長來,只一露面。鄭局長介紹「這是李先生」,與在吃飯之敖之打招呼。
旋由婁訊敖之,至十二時十分。鄭在分局長室與市警局副局長閉門而談。工廠林廠主十一時偕三警員來,手抱剩餘之書及紙等,在分局長室密談。林太太抱小孩來,敖之說你丈夫不出來,我絕不走,請放心(林十二時離開分局)。
十二時二十分離開二分局,共抵家,筋疲力盡矣!
到了第二天,裝訂廠四面警衛重重,對面且有便衣二人監視,當是警備總部政工人員。聲言不準帶走任何東西,林廠主懇求我們離開,我們覺察到所禁之書,絕不止於昨天那兩本。傍晚幕後人曝光,警總政治部李中校等二人出面,邀我一談。李中校即李國謹,此人握手時如癱瘓病人、手軟如棉,一點力量都不用,十足政工嘴臉,先使人了自指掌。他通知我,《李敖告別文壇十書》中,《烏鴉又叫了》、《兩性問題及其他》、《李敖寫的信》、《也有情書》、《孫悟空和我》。《不要叫吧》等六本書全被查禁;《媽離不了你》、《傳統下的再白》、《大學後期日記甲集》、《大學後期日記乙集》在塗掉蝴蝶頁及封底後,可以發行。我問他如何塗掉?他說用大橡皮印沾黑顏料蓋上去就可以了。後來我如法去蓋,他又改口不同意,因為蓋得不夠理想仍有字跡透出,讀者還是可以看到上面的字,而所謂上面的字,不過《李敖著作十九種》的書名而已!最後他同意的條件是撕掉蝴蝶頁和封底,才準放行。我當時因讀者來預約,無法應命,十本書能給讀者四本也好,只好同意。這次告別文壇十書,出得如此狼狽,使我對讀者實難交代。直到十三年後我復出,我才對向我「歸隊」的讀者表示,我願此生贈送我自己出版的所有的書,以為補償,但讀者很體諒我的處境,他們當年花了二百元預約,絕不好意思沒止境地收我自己出的書,所以送了一陣,也沒人計較了。
我「讀書破萬卷」,從沒見到古今中外有國民黨這種動輒在裝訂廠搶書的「德政」。一般干涉意見自由的當局,方式有二:一種是預防制,包含(一)檢查制、(二)許可制。(三)保證金制、(四)報告制。另一種是追懲制。按照國民黨自訂的法條,對報紙雜誌的出版,採用預防制中的許可制,兼採追懲制;對書籍或其他出版品,採用追懲制。但追懲依法應在出書上市後、送審後,豈可非法跑到裝訂廠去搶未成書、未上市、未送審前的摺紙與毛坯?由此可見,國民黨既不能假民主地去實行大大方方地事後追懲制,又不能真獨裁地去實行爽爽快快的事前預審制,只能行這種偷偷摸摸的「掛羊頭賣狗肉」制,而這種制,卻是最毒辣最整人的一種制:因為若行事後追懲制,則在送審後、查禁前,至少有兩星期讓人賣書的法律機會與活命機會;苦行事前預審制,則小民至少可以遵循文警大人的聖旨,知道何者可印、何者不行,至少不必黑字印在白紙上,再給搶走,這樣豈不是枉賠檢字費、排版費、校對費、打樣費、製版費、印刷費、紙張費、管理費?……但國民黨的毒辣與整人,作用正是在此!它就是讓你生米煮成熟飯後,再造成你的損失,使你進退兩難;使你不但賣不到錢,反倒要賠印刷廠和紙行的錢!反倒要補償讀者預約來的錢!試問這樣一次又一次的每次造成損失,又有幾個爭取言論自由的志士仁人受得住呢?國民黨統治的真不愧是「言論自由」的「民主臺灣」!他們從不放棄言論自由,但可使你放棄自由言論!他們從不行獨裁的預審制,但可使你領教他們行的是「預搶制」,預審多麻煩呢!多不民主呢!審都不審,就這樣「人不知鬼不覺」地來番暗箭傷人,又多「禁書如草不聞聲」呢!又多妙呢!
在當局對我的秋後算賬外,胡秋原他們也沒閒著。他們利用他們取得的一封信,對我落井下石。1966年11月7日,在臺北婦女之家舉行聲討李敖大會,「邀約了國青民三黨人士和若干文化界的朋友三十人」,(有陳啟天、胡秋原等等,最令人不可思議的,當時我已離《文星》,《文星》實際老闆蕭孟能竟然還派胡汝森去參加呢!)開會鬥倒李敖。徐高阮等當場油印公佈了我在新店山居時給胡適的信,並把我一狀告到警備總部。在聲討李敖大會後第九天,胡秋原在他的當局獎助的《中華》雜誌上(第四卷第十一號,總四十號),發表「徐高阮先生公佈的胡適先生收到的一件信」,於是我這封信,便從敵人手中公之於世。這信後來港臺書刊頗多轉載的,當然是《中華》雜誌創辦以來,最好銷、最好看的一篇文章。我真的很感謝這些要把我送到警備總部的「文化人」,因為只有他們這樣為我「捧場」,這封信才得以公之於世、不被查禁。要是我自己公佈了,一定就被當局封殺。所以他們真「害之反足以成之」了!結論是,徐高阮等公佈我的信,我一點也不在乎,因為信是我寫的,我當然大丈夫敢做敢當。總之,我不怪他們公佈我的信,我只是對他們公佈的動機和目的,感到要吐白水而已。
徐高阮做了這件事後,據我所知,為他的許多朋友所不諒。有的認為他「賣友求榮」;有的認為「難道胡適把這信給你看是叫你告密的?」有的認為「信在你手中一年後,你才告密,證明你就是‘叛逆分子’!」有的認為「知識分子如此借刀殺人,太卑鄙了!」……不一而足。而我自己,卻毫無憤港之情,因為我深深瞭解:徐高阮等是變節的共產黨,變節的共產黨是全世界最可怕的人類,不是嗎?變節的共產黨是永遠無法調整他自己的,碰到這種人,又有什麼好意外的呢?可笑的是胡適為人坦蕩,竟誤信徐高阮這種紅色變節者,竟把李敖的信給這種人過目,結果死後給李敖險些惹來大麻煩。人世奇緣,想來不無好笑!我被告到警備總部後,由保安處魏宜智組長主持,把我約談多次,每次早出晚歸,並沒過夜。嚴僑卻被再度捕去,關了三十天,調查他同我的關係。魏宜智組長精明能幹,同我說話的時候,甚至可以整段背得出我信中的話。最後,在他研究清楚了這是徐高阮等私人的借刀殺人之計,研判若由官方出面整我,對官方不利,乃不了了之。徐高阮等的卑鄙陰謀,才沒有得售。而嚴僑本人倒有不幸中的幸事,那就是這回可真結結實實地戒了三十天的酒!——可見酒是可以戒得成的,誰說坐牢沒好處?
在整個公佈李敖給胡適的信的戲路里,最有趣的一項,是國民黨們對這封信的種種離奇解釋。胡秋原《中華》雜誌登徐高阮在聲討大會上的談話,報道徐高阮說:「這一封信是1961年門月間胡先生交給他的。當胡先生交給他的時候,態度雖不嚴肅,也不輕鬆。約四五日後胡先生即入醫院,再出院不久就逝世了。他現在對社會公開這一封信,而負一切的責任。」徐高阮的結論索性直指李敖是「對敵人投降的叛逆分子」了。《中華》雜誌又登胡秋原的讀後感則更乾脆,根本點破李敖是「匪諜」了,並且還是向胡適施用「統戰」的「匪諜」呢!我奇怪他們為什麼不鞭胡適的屍,說胡適也是「匪諜」?因為胡適也涉嫌「知匪不報」啊!不但不報,照他託姚從吾轉信給李敖的鬼蜮行為看,他不但「知匪不報」,還給「匪諜」師生牽線呢!
到了1967年,我三十二歲,秋後算賬仍不停止,國民黨「司法行政部」部長鄭彥囗親自下令「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發交偵辦我,4月8日以「妨害公務」被提起公訴。自此官方正式配合私方,以訴訟手段形成夾殺。
這年4月14日,我在極艱苦狀態下義助殷海光看病,救了殷海光一命。原委是這樣的。1961年11月,我發表《老年人和棒子》以後,殷海光在臺大文學院碰到我——這時候我們已經兩年多沒見了,叫住我,說:「你在《老年人和棒子》裡,提到的江亢虎是誰啊?」我告訴了他。正巧姚從吾老師走過。殷海光叫住他,指著我說:「此一代奇才也!」姚從吾老師立刻答道:「你們兩個都是奇才!」那天小聊之下,殷海光很高興,約我到他家去談談,我隨手交給他我給胡適的信的副本,約好第二天去看他。於是,近五年以後,我又來到了殷家。殷海光這回大概真的發現了我的不簡單,他顯然承認了我的蛟龍地位。他說我給胡適的信深深感動了他,信中提到的嚴僑,是中國偉大知識分子的代表,中國有千千萬萬的嚴僑,都在國共鬥爭中犧牲了。……說到這裡,他突然哭了起來,使我大為感動。這一次談話非常投機,他要到我碧潭山居來看我,我同意了。不久他到碧潭來,他教我如何煮咖啡,我窮得買不起咖啡壺,只能提供燒開水的鋁壺做工具,他抱怨壺有油質,煮咖啡不好喝,我很驚訝他在喝咖啡上如此考究。我們大談了一下午,然後到吊橋旁小店吃魚。殷海光的怪毛病是:他剛見到一個人,經常是不講話,態度也不友善,一定要「暖車」(warmup)以後,他才逸興橫飛高談闊論不止,這時候他也有說有笑,與常人無異。但是下次見面時,他又要重新從那種死樣子開始。一些人不瞭解這怪毛病,常常在一開始就被他氣走了。這次殷海光到我家,怪毛病倒頗為從簡,大概他怕我以其人之術,還治其人之身,所以很快就了無拘束地聊起來了。
那時候《自由中國》已經停刊一年多了,我向殷海光談到兩點:第一,雷震搞新黨,以雷震對國民黨的瞭解,國民黨會動手抓人。一動手抓人,《自由中國》就完了。《自由中國》一完,就表示大家幾年來所爭取到的言論自由,會被國民黨收回去,何年何月才能恢復到《自由中國》的尺度,就不知道了。所以新黨運動對傳播思想而言,是一種連累,就像五四運動連累了新文化運動一樣(我這一點看法,印證「80年代」在《自由中國》停刊後二十二年,重印《自由中國選集》都要被查禁,可見言論自由的大逆退)。第二,《自由中國》所談的,是知識分子的、上層的、縱貫線上的臺灣,在知識分子以外、在上層以外、在縱貫線上以外,對鄉土臺灣、對苦難老百姓的生活,談得不夠。說到這裡,我舉我親自調查的軍中樂園為例:一個妓女每天被迫接客五十次,只分到一點點錢,這叫什麼「人間天堂」?她們這樣悲慘的生活,什麼主義、什麼人統治她們,都一樣。如果能夠改善她們的生活,即使做了亡國奴,我想她們也心甘情願。我親眼看到她們接客五十次後老鴇們放鞭炮慶祝的景象,她們的痛苦,你殷海光等高階知識分子可曾知道?聽了我的話,殷海光為之動容,他承認他們太不瞭解鄉土臺灣,不瞭解苦難老百姓的生活。那時候,我的研究主題之一是《中國性史》,我拿出一些春宮畫給殷海光看,他說他從沒看過這種東西,為什麼這些漂亮的女人肯照這些照片?他不明白。我說:「可能為了救她的母親,可能為了救她的女兒,可能為了救她的丈夫。但絕不是為了愛國才照這些照片。‘國家’對不起這些苦難的人,這些人是寧肯做亡國奴的——只要她們能脫離悲慘的命運!」
碧潭之遊後,殷海光跟我建立了新的友誼,這時他在臺大已被剝奪了講學講演的自由,而我早就沒有了這種自由。1964年臺大學生陳宏正等邀我到法學院演講,我去的時候,學校派校警將演講場所的門鎖起來,校長錢思亮控制言論自由有如是者!1965年法學院請李聲庭演講「民主與自由」,講完後聽眾鼓掌要殷海光和李敖插播幾句話,我們應聲而出,極受歡迎,這是我們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公開露面。後來胡秋原寫信給錢思亮提出二十五個問題,要殷海光答覆,如不答覆,就視同「不學無術,誤人子弟」,應該停止教書。錢思亮怕了,居然朝這一方向迫害殷海光。這一期間,由於我的支援,使他渡過不少難關,我說動蕭孟能,高價支援《中國文化的展望》的寫作,不過在我同殷海光的交往中,我覺得我對他最大的幫助,不在幫他研究、幫他印書、幫他生活、幫他在《自由中國》被封殺、臺灣大學被停課後渡過許多難關。……我覺得我最大的幫助,是把他送入醫院,使他的生命得以延長兩年之久。他死後,殷大大寫信給林悅恆、羅業宏,私下承認「李敖救了殷老師一命」,即是指此。「殷門叛徒」王曉波未叛前寫《悼念我的老師殷海光先生》中說:「後來,殷先生由宏恩醫院轉往臺大醫院開刀,臺大醫院有公保,只要住二等病房就不必另外交費。宏恩醫院的費用是李敖付的,因為當時殷先生的學生中只有李敖有錢。」這段話最後一句說得不對,當時殷海光的學生中絕非「只有李敖有錢」,最有錢的是陳鼓應。陳鼓應繼承了他父親留下的財產和落地的房產,沒分給他妹妹陳桃桃,一個人獨吃了,他是第一有錢的,可是一毛不拔。張灝、林毓生家境很好,又在美國多年,也都有錢,至少都比我有錢,只是他們光說漂亮的話,不做漂亮的事,這些偽君子、偽殷門弟子,我是最看不起的!
在義助殷海光的時候,我當時已被官方完全封鎖,已經很難靠寫作出版維生。我的維生之業,其實是做舊電器買賣。那時候美軍顧問團在臺北,市面上品質好的冰箱冷氣等電器,臺灣不能生產,都靠顧問團用過的二手貨。我和李世君合作,化名「ok李」,整天登英文報兜來舊電器,然後轉賣。轉賣時候,我都親自參加搬運,與苦力無異。有一次賣一臺冰箱給李翰祥,我在參加搬運的時候,被李太太張翠英看到,她說:「怎麼大作家做起苦力來?」我說:「大作家被下放了,正在勞動改造啊!」為了堅守原則,不同國民黨合作,我在謀生上的辛苦與心血,一般人是完全不清楚的,我也無須讓他們清楚。從外表上看,我滿有錢的,因為我知道在現實社會中,「充闊」比「裝窮」更容易混,「充闊」至少可以貸得到款、貼得了現、借得到錢,「裝窮」則全無用處。大家都說我有錢,可是誰知道我做苦力呢?
我不但沒有錢,當時在財務上的窘迫,甚至非常嚴重。殷海光被宏恩醫院「當場收押」「立即檢查」的時候,院方立刻要三千元住院保證金,我就掏不出。經我和會計小姐擠眉弄眼,她同意我先開一張空頭支票做抵,等我出去找到三千元后再換回。我把殷海光料理好,叫孟絕子、陳平景陪他,就直奔水牛出版社找彭誠晃,我拿出另開的一張三千元加利息的支票,向彭誠晃貼現。彭誠晃把我的支票翻過來掉過去研究著,我問:「怎麼了?是假的?你研究什麼?」他說:「你貼現幹什麼用?」我說:「本來不想說,你既然問,說也可以,老殷住院了,我要籌保證金,所以就找到你們小氣的客家人頭上來了。別囉唆了,快借錢吧!」可是彭誠晃卻不肯借,我認為他太不夠意思了,我說:「你們水牛創業,我幫了多少忙!《羅素選集》明明是我編的,你們卻掛上劉福增的名字!我不願和你們計較,可是這一次,為了老殷,我不會原諒你們了!」從此以後,我再也不肯見彭誠晃這個人了。直到十多年後,我由蕭孟能太太朱婉堅那邊取得公證授權,把當年蕭孟能賣給彭誠晃的版權全部作廢,才算徹底作弄了這個客家人、才算出了這口惡氣。
除了給水牛匿名編《羅素選集》這類事,我還為其他出版社做了很多,甚至一些暢銷書,像《胡適語粹》等都是我編的。一來是做些有益讀者的事,二來是以不正常方法賺點正常收入。編這些書,都不能由我掛名,那時候,拜官方之賜,「李敖」兩個字已像黑死病了。
另一件匿名的活動是我應屠申虹之邀,與湯炎光辦《文風》雜誌。湯炎光是老「國大」代表,想出鋒頭,要辦雜誌,當時以我之名,根本申請不下來雜誌執照,但湯炎光可以。於是達成協議,湯炎光只有掛名發行人的權利,其他編務、內容一概不得過問。於是我和屠申虹就包辦了第一期,很寒酸,只有一張紙,分出四版,但一張紙照樣闖禍。辦出來後,一方面「中央研究院」登大幅廣告斥責、抗議,一方面湯炎光被調查局局長沈之嶽請去吃飯,勸他千萬不可和李某人合作,否則後患無窮,湯炎光一聽嚇壞了,立刻打退堂鼓,不辦了,我和屠申虹不便相強,相強也沒用。不過這雜誌夭折,卻給我一個方便,我陰錯陽差變成了電話階級。因為當時電話很貴,用雜誌社申請可半價優待,雜誌垮了,電話長留,從此我家有了電話。由此一例,可以想像蕭孟能待我之厚,跟他《文星》共事這麼多年,編輯部也在我家,可是他卻吝於在編輯部裝個電話!電話以外,冰箱也如此。我離開文獻會,住到安東街時候,他為我買了一個冰箱,卻不是電冷的,而是每天由人送冰塊來放進去的冰箱!我有電氣冰箱,是1964年5月1日遷入水源路十九號之八「水源大樓」三號以後的事。在「水源大樓」給我最深的印象是我與「h」同居——沒有冷氣、但有電氣冰箱享受下的同居。「h」是蘇州人,香港英文書院畢業,當時在nacc(美國海軍情報中心)做秘書,美麗無比,是我女朋友中最漂亮的,她是「北洋軍閥」唐天喜的女兒唐靜琴介紹我認識的,唐靜琴是她乾媽。那時她的未婚夫去美,她被官方限制,暫時不能出境,所以跟我在一起,我過三十歲生日時,她正在我身邊,那時正是我的盛年、《文星》的盛世。後來我搬到信義路四段二一七巷十六弄十九號之三國泰信義公寓四樓,她也過來。不久去外國了。去海外前陸建業、崔小萍拉她拍瓊瑤的《窗外》電影,做女主角,在臺灣因糾紛未能放映,後來林青霞做女主角的《窗外》是第二次拍的。
我雖被官方秋前秋後算賬,但我氣派不衰,最有趣的一件鮮事,是我陰錯陽差,變成了汽車階級。原來我被《文星》請出去,為自謀生計方便,打算買輛機車,不料買機車分期付款要兩個房保,買汽車開支票只要一個房保,因為蕭孟能不肯為我做保,我只有信義公寓媽媽名下一個房保,其他別無房保可尋,故買了三百六十cc的凱莉小汽車。我就是這樣陰錯陽差之下,成為汽車階級的。那時候臺北市面汽車尚少,我這輛身價連計程車都不如的小車,開起來卻拉風得很,到處可停,與凱迪拉克無異也。印象最深的兩次,一次是我跟女朋友「小y」到淡水紅毛城,另一次是去陽明山一家日式旅館洗溫泉,都開的這輛汽車。‘小丫’也是蘇州人,政治大學中文系畢業,是女作家,所以她和我之間的情書頗多。「小丫’美麗、細膩而多情致,是最可愛的女人,洗溫泉那次,她軟語哀求、欲仙欲死,曲盡江南美女的婉轉,令人終生難忘。
後來我的汽車換了,換成了和裕隆計程車一樣的車,不過是全白的,仍舊極為拉風。那時劉家昌自費拍電影,想找一個假的製片人為他撐腰,製片人要闊,我因為是汽車階級,被他看中,遂以購買我收藏的《古今圖書整合》為交換條件,要我開著車替「演」製片人,我同意了。自此跟演藝界扯了好長一陣子。他們好賭,我的賭技亦屬一流,因此常常打梭哈。劉家昌此人嗜賭而藝不精,一意贏人而自己屢輸。有一天有次牌局,我告訴他:「今晚有一個呆子參加。」他聞之大喜,入夜聞聲而至。一賭之下,發現高手如雲,他輸得丟盔曳甲。這時他偷偷問我:「敖之,你不是說有個呆子嗎?」我說:……「是啊!呆子不是別人,就是你小子呀!」——古時阿波羅發神諭會有一大國戰敗滅亡,但沒說出是哪一大國,求神諭者欣喜而去,不知原來亡者乃自己之國也。又有一次劉家昌全部輸光,一點賭本都沒有了。他低聲下氣向劉維斌借賭本,劉維斌說:「除非你叫我爸爸,我不借。」劉家昌說:「大丈夫,怎麼可以叫人爸爸?不過,叫人‘把拔’可以。」劉維斌問:「什麼是‘把拔’?」劉家昌說:「‘把拔’什麼意思都沒有,只是發音像爸爸。這樣叫了,你以為我叫了你爸爸,我只認為叫了你‘把拔’,所以叫了等於沒叫,可是賭本卻借到了。」後來,劉家昌懷疑李翰祥給他戴了綠帽子,氣沖沖跑到片場,當眾打了李翰祥。事件發生後,我和影劇圈內深知李翰祥的導演們、朋友們,都堅信戴綠帽子是絕不可能的事,這件事,全是劉家昌疑神疑鬼的鬧劇。因此我告訴劉家昌以李翰樣不可能偷你老婆的種種證據,我說了半天,劉家昌若有所悟,但是最後大聲說:「但是,但是,敖之,我不是王八,這怎麼成?我已經招待記者,當眾宣佈我是王八了!」我聽了,大笑,我說:「難道非做三八不可嗎?難道非做工八不樂嗎?難道要做錯了王八,還要為了面子錯到底嗎?難道非說你老婆偷人,你才變得理直氣壯嗎?家昌啊!何必自尋煩惱啊!」有一次大家在劉維斌家賭錢,賭到天亮時,來了電話,劉家昌說:「一定是我老婆來查勤了,千萬別承認!」劉維斌拿起電話,果然是江青打來的,劉維斌立刻把賭檯上的生龍活虎氣概,收斂得一乾二淨,反倒裝出被電話吵醒的模樣,語調遲鈍,慢慢而斷續地說:「……不在啊……沒有啊……我昨晚拍片,今早四點才上床啊……」我們大家屏息靜坐,不敢出聲。事後鬨笑不已,深嘆劉維斌演技精絕。二十年後江青來臺,到我家拜訪我,我甚感慚愧,我覺得她與劉家昌婚姻的失敗,我們這些當年的酒肉朋友不無責任。雖然我多年後,已變成律己極嚴的連清茶咖啡都戒掉了的清教徒,但是自海少作之情,猶未能免也。
當年我也去過幾次舞廳。胡秋原說舞女「形而上者不能聊,形而下者不能搞」,妙句也!有一次與居浩然上舞廳,忽聞廣播說:「居浩然先生電話。」居浩然正擁形而上而下之,置若罔聞。我提醒他有電話,居浩然正色說:「這裡沒有居浩然!我姓張——在風月場所,我都姓張。」我恍然大悟,難怪居太太查勤,永遠找不到我們的居校長!(淡江大學前身是淡江英專,居浩然做校長,我重考大學前,也考取過,所以輩分上他是我的「校長」。)還有一次餘傳韜從海外歸來,透過徐鍾珮,與我結識,兩人一見如故,聊得開心。一起去王又曾開的仙樂斯舞廳,王又曾在旁作陪,點來舞女,左擁右抱之餘,餘傳韜問我:「我在臺灣做什麼最好?」我說:「你組織新黨最好,因為你跟他們有生殖器關係(餘傳韜的父親是青年黨大員餘家菊、丈人是國民黨大員陳誠)。你組織新黨,他們不會抓你。你組織新黨,頂多被打屁股而已,怕什麼?」可是餘傅韜就是不敢。後來,他由「教育部」次長而「中央」大學校長,一直善保其臀,不敢造次,校長不負此臀,此臀負校長,想起「腹負將軍」的典故,不禁失笑。(《通鑑長編》記:「党太尉進食飽,捫腹嘆曰:‘我不負汝。’左右曰:‘將軍不負此腹,此腹負將軍。’」)當年我還去過幾次酒家。一次是和徐訐,一次和葉明勳、毛樹清,出來後還一起跳舞。後來我坐牢,最後一年被「洗腦」,在土城仁愛教育實驗所被所謂學者專家們「上課」,一天毛樹清來了,佯裝不認識,酒肉朋友,當如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