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上海(1948—1949 十三到十四歲)

李敖回憶錄 李敖 第2頁,共2頁

1.松涵全家登船。

2.南京已解放矣!

5月5日

1.松涵來信臺灣生活容易,以個人之生活及已往經歷,實無去臺之必要,但為求一飽或短期內覓一工作,亦有考慮之餘地也。

5月6日

1.入境證寄來。

2.決定暫去臺尋主路。

3.託人解決房子,由北平而上海,家資已去了大半。此番再去臺灣,則一切皆空矣!

5月7日

1.房子問題,居然意外收穫,以六兩半(指黃金)頂出,六弟尚落一住處,雖然比較頂來,賠累甚多,但以住處換住處,尚差強人意也。

2.購船票,必須金圓券,同敖兒去河南路換金圓券。等同銀元小販,在弄堂內石階小坐,左手大洋,右手金券,共換得四億多。

3.購二等票二張,三等票整票三張半票三張,共用去四億三千多萬。

4.通知松涵車票已購得,請到船碼頭一接,並代覓房子。

5月8日

1.解決木器、米麵等項。

2.面十四袋、米四包(原注:二百斤)、零星用品,均交六弟暫用,以渡難關,並予黃金一兩,使其安心治玻生此時代,離聚皆不由己,只有聽諸天命而已。

3.送行李上船。

5月9日

1.六弟同(送)桂貞等上船,此番去臺,為解決困難,在滬之日用傢俱能帶者無不帶走,東西多累人,信然。

5月10日

1.晚上船,捱過一夜。

2.次日早六弟岸上相送,以淚洗面矣!

5月11日

1.如期開船,一帆風順。

2.船上人多得要命、熱得要命,後悔來得無味也!

從這十天日記裡,一幅亂世流民圖已悽然紙上。我們船到海上後十二天,上海就淪入共產黨之手。——爸爸終於償了追隨國民黨到天涯海角的宿願,雖然追隨得如此倉皇、如此狼狽!但是,這下子沒問題啦,我李某人再也不「漢奸」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