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牌

虛擬的十七歲 李敖 第2頁,共2頁

「大球鞋已經被模特兒抱走了,還是來點別的吧,哈哈。剛才你談到什麼puma,那是什麼時代的名牌了,可見你多落伍。要聽聽我的大腦輸出嗎:audemarspiguet,boucheron,blancpain,breguet,burberry,bvlgari,cartier,chanel,chaumet,chopard,damiani,debeers,diorjewelry,franckmuller,georgjensen,girardperregaux,graham,gucci,harrywinston,heartsonfire,hermès,jaegerlecoultre,justdiamond,léonhatot,longines,louisvuitton,mauboussin,mauricelacroix,mikimoto,montblanc,omega,oris,parmigiani,piaget,pomellato,rado,rogerdubuis,swarovski,tiffany,vancleef&arpels,versace,ysljewelry,zenith……」

「好了!好了!」我將雙手半舉。「戴名牌hermès手錶的朱侖啊,謝謝你給我大開了眼界。其他唯一和我有關的是montblanc的鋼筆。但在鋼筆單項上,我還不止montblanc呢,我還用pelikan那些名牌,別忘了,在用鋼筆上,我可是文化貴族。名牌鋼筆的確有助於我把自己變成名牌,因為我可以寫出更自己的漢字,在這個世界上,十七歲的人再也寫不過我了。」

「我想,十七歲超不過你的太多了、太多了,豈止寫鋼筆字,你贏了所有的十七歲,除了青春。」

「其實,在年齡上我有好多十七了,數字上也是贏的。」

「除了青春。」

「除了莎士比亞筆下的青春。像在『第十二夜』所說的thencomekissme,sweetandtwenty,/youth’sastuffwillnotendure.(趁青春年華,來吻我吧,青春的特質,就是老化。)」

「我可以補充一下嗎?」朱侖想了一下。「莎士比亞原文sweetandtwenty中的andtwenty是加重語氣,並不是指二十歲,後代的人英文中文都有點破,就以為andtwenty是二十歲了,我想莎士比亞一定很嘔,如果他重活一次,我想他一定寫得明確一點,把二十歲寫成十七歲,變成:thencomekissme,sweetandseventeen,/youth’sastuffwillnotendure.不是嗎?所以呀,你真正贏的,是莎士比亞的十七歲,你贏在十七歲的起跑點上。十七歲的最大特色是反叛,可是啊,閣下是反叛大王,在你面前穿著衣服的十七歲充滿自卑感,對你敬畏有加,因此,十七歲只好脫掉衣服。」

「我一直以為十七歲靠抽菸、喝酒、說髒話來表達反叛。」

「我已無須靠抽菸、喝酒、說髒話來表達。」她微笑一下,充滿了自信。

「你靠什麼?穿衣服、穿怪一點的衣服嗎?所謂奇裝異服?」

「衣服是流行的,但衣服是一般性的,算不上什麼反叛。」

「那你靠什麼?靠什麼表達反叛?」

「我嗎?」她微笑。「我、我……」她搖頭,又點頭,又搖頭。「你真要知道?真的?」

「真的。」

「那,我就告訴你真的。用你的講話方式。」

「好啊,我在聽,用我的。」

「你知道嗎?我是靠……」她神秘的微笑,「說了吧,是靠我坐在上面那種姿式表達我的反叛的。怎麼樣?坦白吧?」

「啊!」我真的有點吃驚。

「我有點坦白得嚇到你了吧?」

「有一點兒。」我冷冷的回答。「不過——」

「不過什麼?」

「不過,如果enjoy到你漂亮的肉體,即使被你反叛一下,也值得的。如果你覺得那種姿式是表達反叛的話。」

「不過,那時候我臉上,一定汗水和淚水混在一起,我心裡問我自己反叛成功了嗎?那麼需要那根工具幫助你反叛,是那門子反叛?這種方式的反叛,別的女孩子很少做得到,這是我的成功,但是,這種反叛又有多少成功意義呢?」她一臉茫然。

我拍拍她的臉。「青年人的反叛行為,很多都是形式,其實沒有多少意義,尤其形式表現在人叛我亦叛的形式上,更是如此,人家抽菸,我也叼一支;人家喝酒,我也喝一口;人家說髒話,我也罵幾聲……這算什麼本領呢?比較起來,我覺得你那種『我坐了你』,反倒有一點自我。」

「如果那種情況是我和你,你要嗎?」

「我嗎?我會歡迎你要的那種姿式,然後要你哀求讓你下來。」

「你會讓我下來?」

「不會。我要你不但哀求,還哭著哀求。哭著哀求讓你下來,讓你在男人下面。還要連說三次『再也不敢了』,還加一句:『十七歲願意為你做任何姿式,只要不是這種姿式。』」

朱侖無奈的笑起來。「我想,你說的都會是真的。那一天,會到來嗎?」

我笑著。「不會說不會,而說不知道。對我說來,不知道自己已不再青春,是荒謬;不知道卻還享有自己以外的青春,是大荒謬。現在,聽了你的所謂叛逆的姿式,我真的相信了,因為它真的荒謬。」

「別以為荒謬、大荒謬都是你的,想想十七歲,十七歲才是真正荒謬的一代,因為十七歲的模特兒想要六十七歲的大師上床,並且用那種反叛的姿式。怎麼辦?上帝都不會原諒你,十七歲,可不可以一開始就不要那樣荒謬?」

「為了悲憐上帝,可以考慮改用『傳教士姿式』(missionaryposition)。」

「『傳教士姿式』?哦,這詞有點古典,我立刻可以用一本『美國遺產辭典』(theamericanheritagedictionaryoftheenglishlanguage)來貼身輸出它的定義:positionforsexualintercourseinwhichawomanoh,aseventeenandmanliefacingeachother,withthewomanoh,theseventeenonthebottomandthemanonthetop.『fromchristianmissionaries’supposedadvocacyofthispositionoverothercopulatorypositions.』原來是指面對面的男人在上面的那種姿式,我懂了,但我不懂為什麼叫『傳教士姿式』?」

「因為古典的傳教士主張上床的目的限定只是一個才對,就是傳宗接代生小孩,姿式也限定只有一種,就是面對面的男人在上面的那種。所以叫『傳教士姿式』,傳教士不但主張這種姿式,並且排斥其他姿式,排斥othercopulatorypositions,結果,至少六十四種的其他姿式給排斥了。」

「六十四種的其他姿式?」

「六十四種的其他姿式。」

「謝謝你這麼熱忱的告訴十七歲的女生。」

「我用的是『傳教士的熱忱』(missionaryzeal)。」

「這種姿式,看來男人太胖是不適合的。」

「我給你找到一個,他體重一百三十六公斤,就是三百磅,身高一八三公分,就是六英尺,他做過美國總統,又做過美國最高法院的院長,他叫塔虎脫(taft)。他有老婆,taftwrotethathiswifewas「awomanwhoiswillingtotakemeasiam,forbetterofforworse.」,這位老婆在被壓四十四年後,還做寡婦活了十三年,可見她抗壓性多麼強。不過,她結婚時二十五歲,不是十七歲,我不太知道二十五歲是否能抗壓,但我似乎知道十七歲不太抗得了壓,尤其像你這樣清瘦型的。」

「多謝你體貼我、憐惜我,還多謝你提醒我,並且救我一命。」

「我只是想告訴你,人死得變成一塊餅,是可能的,飛機出事,會摔成一塊餅;汽車出事,會撞成一塊餅;但床上出事,被壓成一塊餅,未免太可惜了。因為,這原是可以避免的,法子很簡單,別用『傳教士姿式』,不就得了。」

「可是,跟像你這樣標準體重的男人就例外。」

「你的意思是可以六十四?」

「我的意思正是如此。怎麼回事,我們談了這麼多的荒謬。我的結論只是,別以為只有六十七歲的才荒謬,其實十七歲的也會,和六十七歲的一樣,十七歲的也有她生命的定影年代,包括定向、定型、和定性。我只是佩服你,像畢卡索一樣,你跟得上每一波時代的變化,尤其在愛情上,你好像比十七歲還無情。」

「在愛情上,我的確如此,我出自古典,但我參與了現代、發展了現代,即使在我自力不好了的時候,我還會發展出潑墨書法,畫出風雲。古典式,也就是舊式的基本特色,太痛苦了、太花時間了、太費力氣了、太難解難分了,我認為都錯了。但我畢竟年紀大了,我不要愛情了,尤其古典的愛情。但是,我喜歡的十七歲也未必現代得跟得上我,所以呀,我一個人了,沒有了十七歲。」

「那,我們兩人是什麼關係?別忘了有一個人十七歲。」

「什麼關係?一種最好不要問它答案的關係,不是嗎?」

「我們兩人根本的問題,其實只是一個,就是在世俗眼中,年齡的懸殊,年齡差得太大了,不是大十歲二十歲,是大五十歲,大到一個人要活三倍,才能活到另一個人這年紀。但問題其實不在——至少不全在身體上面,只要不走在一起,沒人看到、沒人感覺到,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至少有二分之一的人也看不到年齡問題,因為他只看到十七歲。」

「另外二分之一怎麼辦?」

「你別忽略了十七歲的眼光。有些十七歲,她覺得同年齡或『同年級』的男性太淺薄了。其中太多的雜碎。從雜碎高三男生到男模特兒、男歌星什麼的,都是要小看的,男人要有男人樣,男人不用功、沒知識、沒智慧,只會玩、混、扭、唱、走來走去,做女人拿手的事,這叫什麼男人?更別提什麼男子漢、什麼英雄了。」

「你認為男人就要做英雄?」

「是。至少志在英雄、取法英雄。」

「有女人喜歡上你說的雜碎。」我異議。

「女人有她淺薄的一面,她們想掩飾這種淺薄,但總會在她們喜歡上洩了底。洩了底還算好的呢,要吃虧上當、要夢碎夢醒。問題是青春畢竟有限,夢碎夢醒幾次,人也不再年輕了。」

「女人最後選擇了安全感。」我說。

「不會分辨雜碎的,永遠得不到安全感,永遠得到的是夢碎。」

「你的講法很不十七歲,你好像也叛逆了十七歲。」我提醒。

「別以為叛逆只是年輕對成年的,反過來也有可能。你不是在寫我嗎?」

「我在寫你。」

「把我寫成什麼樣的?」

「本來計劃,是寫成flat(扁平)的。如英國文學家所分類的,角色分為flat和round(圓形)兩類。如果單純的描寫一個人,這就是扁平的,像照片一樣。一般說來,這種描法描寫出來的人物是失敗的。但是,如果在造型上,這個人就是扁平的,是十七歲的瘦身女生,你據實描寫,也不能說不成功。還有,這種女生的生活方式、人生經驗,都千篇一律,也是扁平的,除了扁平,沒有漂亮以外的漂亮。我本來以為,真實的十七歲就是十七歲,十七歲的質、量、與變,大體上不多也不少,除了非常有氣質的漂亮外,和其他的芸芸十七相較,了無異狀。她們既然同是十七,就是大同,若有小異,其實不多,你認為多的,其實是你賦予的,那些異狀,是你因形生幻,色不自異人自異而已。當然,這種賦予是一種快慰,並且是一切藝術作品的起點。藝術品總比模特兒偉大,藝術家自己知道這一事實;藝術品有知,也知道這一事實。但是,模特兒本身未必知道,她只知道她赤身裸體,她不知道她成就了藝術的偉大。正如我所描寫的詩:

十七歲永遠不死,

她只是回到她的世界。

那是富裕中的貧乏、

鮮紅中的貧血、

單獨發言的眾口一聲、

自以為酷的千篇一律。

靈光偶爾會一閃,

在名牌的霓虹燈下奄奄一息。

可是,在我認識一個十七歲後,我的看法動搖了。我發現這個十七歲太優秀了,我無法把她寫成flat、寫成扁平,我很懊惱,懊惱我會敗退,因此我拚命吃,吃到超過我這標準體重,變成一百三十六公斤、三百磅的大胖子,把這個優秀的十七歲壓成扁平,然後逃掉。漂亮的模特兒再見。磺溪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