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美倫「糾彈陳情書」
糾彈陳情書
案由:為李「總統」登輝暨官邸人士公然違法,強行圍堵三條巷道作為官邸人員房舍及停車場所,辱及全體「國人」,請鈞院對李「總統」登輝暨官邸人士之不法情事,施以糾彈,以立法紀,以肅官箴。
說明:
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二段五巷,及同路段五巷八弄等,共三條巷道,系既成道路,屬臺北市民日常通行便道,詎知於一九九一年中葉遭強行圍堵巷頭巷尾,供「總統」官邸停放車輛及建築房舍之用。
二、按既成道路系公共設施用地,依法僅供民眾通行使用,一般民眾若有強行佔用擺設攤販或供作私人停車位之行為時,檢警機關動輒施行鐵腕,以「刑法」竊占罪相繩,博得一般社會大眾之喝彩,詎「總統」暨官邸人士,藐視法紀,公然圍堵霸佔既成道路私用,實乃「中華民國」「國恥」。
三、前述三條巷道,既系依都市計劃設定之公共設施用地,其未經依法變更用途前,無論基於任何理由,均不應有竊占私用之行為,否則領袖率先違法,上行下效,法紀勢必蕩然無存,法律亦將成為少數特權階級壓榨黎民百姓之統治工具耳。據此,特陳情鈞院翔實查證,糾舉所有違法失職官員,其涉刑責者,並追究其刑事責任,以樹立柏臺風骨,而為人民表率。
四、茲檢附:
(一)李登輝「總統」官邸使用土地一覽表。
(二)李登輝「總統」官邸違法霸道事實。
(三)官邸地形圖。
(四)官邸違法霸道部分之地籍圖謄本。
(五)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四小段四十七地號土地登記謄本。
(六)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四小段五十八地號土地登記謄本。
(七)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四小段四十七地號土地使用分割槽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
(八)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四小段五十八地號土地使用分割槽及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
此致
監察院院長陳
監察院監察委員諸公
陳情人林美倫
八三·十一·十九
二、監察院函林美倫
日期「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字號(84)院臺壹乙字第三一九六號
受文者臺北市議會林議員美倫女士
正本臺北市議會林議員美倫女士
副本本院第一組
主旨貴議員陳情案,經臺北市政府查復到院,茲檢附覆函影本乙件,復請查照。
說明:
依據此辦監察員核閱意見辦理。
院長陳履安
三、陳水扁復監察院
一、奉大院83.12.2(83)院臺壹乙字第九九一號函辦理。
二、查本案重慶南路二段五巷設定路障,系因該巷緊鄰「總統」官邸。為維護「國家元首」安全,經「國安局」以該巷貫穿官邸及其附屬設施,影響「國家元首」安全甚巨,於83.11.16以(83)述復警(六)字第一九七四號函向本府申設臨時路障管制通行(詳附件一)。經本府有關單位現場勘查後,以該路障確為維護「國家元首」安全考量所必需之權宜措施,且相鄰重慶南路二段七巷及湖口街均可通行,爰依市區道路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於必要時,得限制道路之使用」,於83·11·19以(83)府工養字第八三七六四九一號函覆同意備查在案(詳附件二)。
三、本案復經「總統府」第三局於83·11·21以華總三(管)字第一一九六號函(詳如附件三)以依「國安局」組織法第二條及第十一條內容:特勤中心協同有關機關(……警政署……)掌理「總統」及其家屬之安全維護,爰申設臨時路障管理通行,並俟限制原因消失時,當即解除列管。
四、有關林美倫君等陳訴乙案,查本府系依據「國安局」等申請,並會同各有關單位勘查,並依市區道路條例規定及維護「總統」及其家屬之安全考量,同意設定,實無不當之處,敬請大院明察。
市長陳水扁
在上面陳水扁的覆文裡,我們清楚地看到了陳水扁已明白表示「依市區道路條例規定及維護‘總統’及其家屬之安全考量,同意設定,實無不當之處」!把他在競選時對人民的承諾早就忘得一乾二淨,並且無恥地只看到「‘總統’及其家屬之安全考量」,眼中全無臺北市民了。
一九九七年十月三日,《聯合晚報》登出「廢巷不還路,議員抨阿扁」的訊息,內文說:
〔記者戴安瑋/臺北報道〕臺北市都委會上午審議通過「總統」官邸旁巷道廢道,改為住宅區案,市議員林美倫上午得知後非常氣憤,強烈抨擊市府是軟腳蝦。
林美倫表示,「總統」官邸佔用官邸旁巷道已經很多年了,但臺北市政府一直不敢處理。一九九四年臺北市長選舉時,陳水扁曾承諾他當選市長後一定「還路於民」,但陳水扁擔任市長迄今已兩年多,市府不但沒有還路於民,還透過都市計劃變更地目方式,將「總統」官邸旁的巷道廢巷,改為住宅用地,實在是太軟弱了。
她說,為什麼市府掃黃掃到麵包店,經民眾訴願獲判勝訴時,市府還可以一張行政命令,不準麵包店覆水覆電,為何市府拆除十四、十五公園預定地上的違建戶時,可以大言不慚說,是在改善都市環境,而完全不顧老榮民死活,卻為了「‘總統’完全」,對「總統」官邸佔用巷道不聞不問,不予拆除,還主動提案,同意變更地目廢巷,這實在無法令市民心服口服。
林美倫說,從這個事件可以看出,市府是不敢打老虎,任老虎違規佔用道路,也不敢處理的軟腳蝦。她認為,市府不敢打老虎,等於就是在欺負老百姓,她將不會善罷甘休,必要追究市府的責任。
雖然如此引起公憤,可是陳水扁反正做上市長了,他才不在乎呢,他一路食言而肥了,悍然不理了,他只要諂媚李登輝及其家屬就好了,誰還管臺北市民呢?
二零零四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