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疑的,一個擁有行政權的「首都」市長,肯定是多方巴結的物件。因此,陳水扁不能不對陳致中的股票取得過程,做出清楚的交代。
尤其,吳淑珍過去購買股票的習性,明顯是以績優股為主,絕少去買投機股,或前途未卜的股票。
陳致中手中的「南亞科技」並非什麼績優股,而且從一九九六年以來還連年虧損,比如,一九九六公司就累虧了十點三六億元;一九九七年稅後虧損達十五點七二億元。以一九九八年臺灣內外景氣的狀況,恐怕也好不到哪裡去。
而且,「南亞科技」在向證管會申請上櫃的過程中,因連年虧損,第一審就被封殺出局了。後來,改換渠道,通過「經濟部」科技工業審議委員會,取得「發展潛力產品證明書」,這是工業局歷來推薦上櫃廠商中,虧損得最為嚴重的廠商。「南亞科技」取得「經濟部」的背書後,還要到證管會去爭取正式上櫃,但直到二零零四年二月還未見其上櫃成功。
吳淑珍為什麼會一反常態,願意買進這麼大筆的非績優股票,把這麼多的雞蛋放在一個風險不低的籃子裡?的確耐人尋味。
如依據監察院受理調查,在一九九九年三月出爐的結果,說明吳淑珍是在一九九七年四月三十日,贈與陳致中十萬股的「南亞科技」股票,而陳致中是在當年九月十五日以每股二十元現金認購四萬五千股的「南亞科技」,認購金額九十萬元。所以,證明了他們是以內線價購得,而非當年市價每股三十一到六十三元。但遺憾的是,監察院並未加以調查是否涉及內線交易,也未調查吳淑珍花了兩百萬元認購這批股票的財產來源。
阿扁岳父、母「贈與」房地產給其獨子陳致中過程
除巨股外還獲得巨產
另外,陳水扁的兒子陳致中,一九九七年間財運亨通,不但身懷「巨股」,而且還在一九九七年的三月二十七日,從外祖父母吳池、吳王霞手中「贈與」了一間市價達兩千萬元的房子,地點就與陳水扁住家相連,陳水扁是「八號一樓」,這間房子是「六號一樓」。建物面積一樣大,都是四十三點七一坪。
這兩間房子加起來多達八十七點四坪,「八號一樓」的後面,有間防火巷廚房違建,屢受社會批評,但是陳水扁硬是不拆。而兩間中間打通,也屬另類違建。
而「六號一樓」的房子,是陳水扁以岳母吳王霞名義,在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買進的。然後吳王霞在一九九六年底,一九九七年初,將一半的產權「贈與」陳水扁的岳父吳池,接著,以兩個人的名義「贈與」其外孫陳致中。
會這麼大費周章的贈來贈去,目的無外乎是合法避稅。吳王霞、吳池兩個人,可以取得一年「兩百萬元」的免稅額,而這間房子依估算,贈與稅的課稅核算基準約九百萬元,如能每年減少兩百萬元,再加上贈與當年,其岳父母的贈與免稅幅度共可達四百萬元,於是,一九九五年到一九九七年三年間加以核算,就可能不用繳半毛贈與稅。陳水扁是精通法律的人物,當然很懂得節稅之道。
只是,這間房子的取得過程疑點太多,比如,房子的取得是在阿扁市長任內,是阿扁的岳父、母花錢買的?還是阿扁自己買的,而為了「洗錢」兼「避稅」,才買在其岳母名下?
疑點之二:當時阿扁自己已經坐擁五間房子,為什麼還需要岳父、母來贈與房子給阿扁的小孩?
疑點之三:阿扁的岳父、母除了吳淑珍外,本身還有其他子女和孫子女,為什麼不把房子贈與自己關係更親的兒子或孫子,而要贈與外孫?
阿扁一直沒有對這方面的質疑向社會做出交代,足證其心虛。
在一九九八年,這間房子的屋齡雖已達二十七年,但地段屬於臺北市精華的民生社群,土地公告現值高達每坪四十六萬元,究竟陳致中受贈的過程裡,陳水扁繳了多少贈與稅,也有必要向社會交代。
從這些檯面上的財產估算,陳水扁不到四年的市長任內,財富多了至少四五千萬元。看來,照這樣累積下去,陳水扁在李登輝七十六歲這個年紀時,肯定會青出於藍,超越李登輝。臺北市南京東路三段旁的這棟大樓,
阿扁有間近四十坪的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