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紅旗、羅慕霞、鄭放歌,她們分別是一班、二班、三班的吳清華。
最後一個學期,上面要移植樣板戲,芭蕾舞劇《紅色娘子軍》,在我們省移植成了彩調劇,高中各班,每個班級都排演同樣的彩調劇《紅色娘子軍》第一場《常青指路》,是校團委的思路,群眾運動的意思。
但誰都不知道彩調劇是什麼東西,連聽都沒聽說過。彩調,多麼生疏生澀的一個詞啊,像一塊奇怪的石頭。到了操場上,由培訓過的老師一句一句教,十幾個吳清華和十幾個洪常青在下面學,「昏沉沉,只覺得,天旋地轉」校園裡一時滿是這樣的唱腔,彩調原來就是這樣的啊,這就叫做彩調啊,很好聽的呢,有一點像京劇,甚至跟京劇差不多。我們分辨不出彩調跟京劇有什麼不同,便又糊塗了。糊塗著仍然認真唱著「昏沉沉,只覺得天旋地轉」,並做著昏沉和眩暈狀,一律動作誇張,表情過火。
姚紅旗,姚紅果的姐姐,小學跟我同班。她處處要拔尖,如果要在一班找一個吳清華,毫無疑問,應該找張二梅,想想張大梅吧,不找二梅找誰呢!卻是姚紅旗。二班的羅慕霞是轉學來的,人很悶,聽說學習不錯。她是二班的吳清華。
三班,全年級最活躍,人才濟濟。他們自己排練了《白毛女》序曲《在人間》,半個班都上去了。他們的歌聲響徹在走廊,浩浩蕩蕩進入我們的視窗,「看人間,哪一片土地不是我們開,哪一片山林不是我們栽,哪一片房屋不是我們蓋,哪一片莊稼不是我們血汗灌溉。可恨,地主狗狼豺,土地他霸佔,莊稼是私財,又逼租子,又放高利貸!」我們坐在自己班的教室裡,心懷嚮往。
三班的羅明豔,長得有點像波姬小絲。小學五年級,林南寧曾找她演喜兒,是首選,但她有兩個很大的問題,一是太高,沒有那麼高的大春,二是腳太大,不可能穿進芭蕾舞鞋。練了一天,淘汰了。此後再無機會。
羅明豔一直不服氣,早操列隊,隊還沒排好,羅明豔會忽然走到誰的跟前,飛快地用食指和拇指在某個女生的脖子上比畫一下,接著又在自己脖子上比畫一下,她跟旁邊的人說,你看,她的頸不夠我長呢。神情頗為驕傲。多年以後才知道,頸的長短,原來是美女的重要標誌!羅明豔的脖子頎長,圓潤,優美,而且她腿很長,上身短,她的臉圓而不肉,眉毛很濃,眼睛很大,眼睫毛黑而長,垂下眼皮是一層陰影,顧盼則生輝,嘴唇是厚的,性感。總而言之,羅明豔是一個大美人。
但無人能識。羅明豔走在南流街上,鶴立雞群,她像天鵝一樣,走路仰著頭,抬著下巴,但她在學校裡沒有任何風光,她是街上居民的孩子,就住在大園。每天傍晚,她都要到學校門口的水井,去挑水。她總是穿著一身藍布衣服,用木桶,她不停換肩,桶裡的水是滿的。到後來,我才隱約明白,進學校文藝隊的,幾乎全是縣委機關或縣直屬單位子弟,街上居民的孩子,只有極少數,一個吹笛子的男生,一個能在敲揚琴的同時唱歌的女生,還有,就是雜技世家的翟青青。
羅明豔註定被忽略了。她想念林南寧。她在家裡關起門來自己練舞蹈,幻想林南寧調到鎮中學當文藝老師,再次看中她,讓她扮演吳清華,而她將穿上紅色的綢衣,出現在黑暗的椰林中,讓所有的人驚豔。羅明豔不甘心,每次,文藝隊在本校彙報演出,她總要看到謝幕的時候,所有的人嘩嘩往外走,她不走,她站在中間,望著臺上。曾經有傳說林南寧要調到鎮中學管文藝隊,但沒有真的調來,一箇中學為什麼要調一個小學老師呢。她沒有來,羅明豔站在臺下,羅明豔精彩的人生還沒有開始,她沒有想到,多年以後,她會成為南流街上所向披靡的女人,她的情史也同樣振聾發聵。
二00四年冬天,她從南流給我打來電話,她說:我是羅明豔。她在電話裡沒有說什麼,只是說很多年沒見了,問我什麼時候回南流。掛機之後我才想起,我忘了問羅明豔的電話,再回南流,我到哪裡找她呢?二00五年夏天我回南流,沒有找到她。但我再次聽到了她的傳說,是那樣令我震動,始料未及。
一九七五年,羅明豔的人生無比平淡,班級排練彩調劇《紅色娘子軍》第一場,羅明豔還是不能演吳清華。在三班,吳清華是鄭放歌。
鄭放歌現在n城,已是g省大學土木工程學院副院長,全年級女生她學歷最高。她一九七七年高考上了名牌大學,畢業分回n城,結婚,生子,到四十歲又隻身北上念博士。我和雷紅呂覺悟都說她不要命了,但她好好的,拿了博士學位,回到g省大學,學校裡給了大房子,可觀的科研資金,她勇往直前,在業界聲望日隆。
二00三年秋天,我們約在王府井見了面。她沒有變,穿得很整齊,沒有發胖。我們在東安市場五層吃了快餐,她要了牛肉麵,我要了桂林米粉。然後又到地下一層喝茶說話,卻沒什麼話說,我提到陳黎明,我們醫院的子弟,她g省大學土木工程系的同事,十幾年來她們關係一直很僵。她認為陳黎明不值一提。我們不再說話,只喝茶,看著購物的人走來走去,空氣沉悶而混濁,我知道,我和鄭放歌的話就快要說完了。我知道,我們的話遲早是要說完的。
她忽然說,我覺得,你要寫點反映女科研人員生活的東西,這方面,我們國家很少。這個話題我沒有興趣。她說:現在看不到寫女科研人員的小說和電視電影,這麼大個國家,怎麼就沒人寫呢。她說著就有一點興奮,像是發現了一個科研上的空白。我沒有回應她。她便也終於掃興。
我和鄭放歌的關係很奇怪,我們永遠不能談心,怎麼都找不到一個契合點,但我們陸陸續續一直有聯絡,從一九七五年,她從南部公社轉學,到現在。三十年了。我們是最後一個學期文藝隊的隊友,插隊的時候她跟雷紅同在一個生產隊,她跟我們一直是朋友。
那一次,雷紅跟一名有婦之夫熱戀,眼看就要私奔,鄭放歌卻跑來,勸雷紅在本院找一個青年醫生,好好戀愛結婚。雷紅對青年醫生很不屑,她轉述給我聽,說鄭放歌勸她抓緊時間找一個青年醫生,真可笑。鄭放歌真誠、善良,充滿好意,卻被我們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女文學青年認為可笑。她真冤枉,不值。
過了兩年,我準備離婚,鄭放歌又特意從西塘趕來,她那時正準備考同濟大學的碩士研究生,又要講課,又要搞科研,但她坐上公共汽車,橫跨半個n城來到我的宿舍。是夏天,她爬上四樓,臉上冒著油汗,我只有白開水給她,開水很燙,她吹著喝。我在地上鋪了一幅草蓆,我們就坐在席子上。那次說了什麼我已全無印象,好像什麼都沒有說下去,我心懷鬼胎,說不出一定要離婚的理由,她便說她一定要考研究生,她跟陳黎明住一間宿舍,兩人太彆扭,呆不下去。她只勸我,知足者常樂,不要離。我們坐在草蓆上度過了n城炎熱的一個下午,然後她就回去了,沒有吃晚飯。
雷紅沒有勸我,呂覺悟也沒有勸我,我認為她們懂我。鄭放歌勸我知足常樂,我覺得她太不知我心了,我忽略了她對我的深情厚誼,把她的話當成平庸的笑料。
我對不起她。
八十年代,我和雷紅都是狂妄的女文青,盲目熱情,嚮往一種別樣的人生,那裡風生水起,風雲浩蕩。我們都不願意過平凡的家庭生活,尤其不願當賢惠的家庭婦女,生孩子、買菜做飯洗衣服,這種日子不值一過。我們喜歡激盪的愛情,喜歡文學藝術在愛情中穿越纏繞。我特別羨慕雷紅,因為她真的私奔了,跟一個有名的劇作家。她拋掉了職業、城市戶口和家庭,而她的戀人跟她有著同樣的勇氣,他們乘風而去,遠走高飛。我恨不得揪著自己的頭髮也私奔一把,但沒有人跟我私奔,我只能寫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