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沒事作,所以在分類廣告上登了一小段廣告——教授跳舞。她的技術如何,我不曉得,不過她宣告願減收半費教給我的時候,我沒出聲。把知識變成金錢,是她,和一切小市民的格言。
她有點苦悶,沒有男朋友約她出去玩耍,往往吃完晚飯便假裝頭疼,跑到樓上去睡覺。婚姻問題在那經濟不景氣的國度裡,真是個沒法辦的問題。我看她恐怕要窩在家裡!「房東太太的女兒」往往成為留學生的夫人,這是留什麼外史一類小說的好材料;其實,裡面的意義並不止是留學生的荒唐呀。
四、東方學院
從1924年的秋天,到1929年的夏天,我一直的在倫敦住了五年。除了暑假寒假和春假中,我有時候離開倫敦幾天,到鄉間或別的城市去遊玩,其餘的時間都消磨在這個大城裡。我的工作不許我到別處去,就是在假期裡,我還有時候得到學校去。我的錢也不許我隨意的去到各處跑,英國的旅館與火車票價都不很便宜。
我工作的地方是東方學院,倫敦大學的各學院之一。這裡,教授遠東近東和非洲的一切語言文字。重要的語言都成為獨立的學系,如中國語,阿拉伯語等;在語言之外還講授文學哲學什麼的。次要的語言,就只設一個固定的講師,不成學系,如日本語;假如有人要特意的請求講授日本的文學或哲學等,也就由這個講師包辦。不甚重要的語言,便連固定的講師也不設,而是有了學生再臨時去請教員,按鐘點計算報酬。譬如有人要學蒙古語文或非洲的非英屬的某地語文,便是這麼辦。自然,這裡所謂的重要與不重要,是多少與英國的政治,軍事,商業等相關聯的。
在學系裡,大概的都是有一位教授,和兩位講師。教授差不多全是英國人;兩位講師總是一個英國人,和一個外國人——這就是說,中國語文繫有一位中國講師,阿拉伯語文繫有一位阿拉伯人作講師。這是三位固定的教員,其餘的多是臨時請來的,比如中國語文系裡,有時候於固定的講師外,還有好幾位臨時的教員,假若趕到有學生要學中國某一種方言的話;這系裡的教授與固定講師都是說官話的,那麼要是有人想學廈門話或紹興話,就非去臨時請人來教不可。
這裡的教授也就是倫敦大學的教授。這裡的講師可不都是倫敦大學的講師。以我自己說,我的聘書是東方學院發的,所以我只算學院裡的講師,和大學不發生關係。1那些英國講師多數的是大學的講師,這倒不一定是因為英國講師的學問怎樣的好,而是一種資格問題:有了大學講師的資格,他們好有升格的希望,由講師而副教授而教授。教授既全是英國人,如前面所說過的,那麼外國人得到了大學的講師資格也沒有多大用處。況且有許多部分,根本不成為學系,沒有教授,自然得到大學講師的資格也不會有什麼發展。在這裡,看出英國人的偏見來。以梵文,古希伯來文,阿拉伯文等說,英國的人才並不弱於大陸上的各國;至於遠東語文與學術的研究,英國顯然的追不上德國或法國。設若英國人願意,他們很可以用較低的薪水去到德法等國聘請較好的教授。可是他們不肯。他們的教授必須是英國人,不管學問怎樣。就我所知道的,這個學院裡的中國語文學系的教授,還沒有一位真正有點學問的。這在學術上是吃了虧,可是英國人自有英國人的辦法,決不會聽別人的。幸而呢,別的學系真有幾位好的教授與講師,好歹一背拉,這個學院的教員大致的還算說得過去。況且,於各系的主任教授而外,還有幾位學者來講專門的學問,像印度的古代律法,巴比侖的古代美術等等,把這學院的聲價也提高了不少。在這些教員之外,另有位音韻學專家,教給一切學生以發音與辨音的訓練與技巧,以增加學習語言的效率。這倒是個很好的辦法——
1老舍在東方學院的有關交涉,都是由他和院方直接接觸。他初到學院時年薪二百五十鎊,經與院長交涉,升至三百鎊。
大概的說,此處的教授們並不像牛津或劍橋的教授們那樣只每年給學生們一個有系統的講演,而是每天與講師們一樣的教功課。1這就必須說一說此處的學生了。到這裡來的學生,幾乎沒有任何的限制。以年齡說,有的是七十歲的老夫或老太婆,有的是十幾歲的小男孩或女孩。只要交上學費,便能入學。於是,一人學一樣,很少有兩個學生恰巧學一樣東西的。拿中國語文系說吧,當我在那兒的時候,學生中就有兩位七十多歲的老人:一位老人是專學中國字,不大管它們都念作什麼,所以他指定要英國的講師教他。另一位老人指定要跟我學,因為他非常注重發音;他對語言很有研究,古希臘,拉丁,希伯來,他都會,到七十多歲了,他要聽聽華語是什麼味兒;學了些日子華語,他又選上了日語。這兩個老人都很用功,頭髮雖白,心卻不笨。這一對老人而外,還有許多學生:有的學言語,有的唸書,有的要在倫敦大學得學位而來預備論文,有的念元曲,有的念《漢書》,有的是要往中國去,所以先來學幾句話,有的是已在中國住過十年八年而想深造……總而言之,他們學的功課不同,程度不同,上課的時間不同,所要的教師也不同。這樣,一個人一班,教授與兩個講師便一天忙到晚了。這些學生中最小的一個才十二歲——
1老舍作為講師作了許多教授資格的事。突出的如:主講《唐代愛情小說》講座。他的研究獨特精闢,有很高的理論價值。此外,還制唱片,編教材等。
因此,教授與講師都沒法開一定的課程,而是兵來將擋,學生要學什麼,他們就得教什麼;學院當局最怕教師們說「這我可教不了」。於是,教授與講師就很不易當。還拿中國語文系說吧,有一回,一個英國醫生要求教他點中國醫學。我不肯教,教授也瞪了眼。結果呢,還是由教授和他對付了一個學期。我很佩服教授這點對付勁兒;我也準知道,假若他不肯敷衍這個醫生,大概院長那兒就更難對付。由這一點來說,我很喜歡這個學院的辦法,來者不拒,一人一班,完全聽學生的。不過,要這樣辦,教員可得真多,一系裡只有兩三個人,而想使個個學生滿意,是作不到的。
成班上課的也有:軍人與銀行裡的練習生。軍人有時候一來就是一撥兒,這一撥兒分成幾組,三個學中文,兩個學日文,四個學土耳其文……既是同時來的,所以可以成班。這是最好的學生。他們都是小軍官,又差不多都是世家出身,所以很有規矩,而且很用功。他們學會了一種語言,不管用得著與否,只要考試及格,在餉銀上就有好處。據說會一種語言的可以每年多關一百鎊錢。他們在英國學一年中文,然後就可以派到中國來。到了中國,他們繼續用功,而後回到英國受試驗,試驗及格便加薪俸了。我幫助考過他們,考題很不容易,言語,要能和中國人說話;文字,要能讀大報紙上的社會論與新聞,和能將中國的操典與公文譯成英文。學中文的如是,學別種語文的也如是。厲害!英國的秘密偵探是著名的,軍隊中就有這麼多,這麼好的人才呀:和哪一國交戰,他們就有會哪一國言語文字的軍官。我認得一個年輕的軍官,他已考及格過四種言語的初級試驗,才二十三歲!想打倒帝國主義麼,啊,得先充實自己的學問與知識,否則喊啞了嗓子只有自己難受而已。
最壞的學生是銀行的練習生們。這些都是中等人家的子弟——不然也進不到銀行去——可是沒有軍人那樣的規矩與紀律,他們來學語言,只為馬馬虎虎混個資格,考試一過,馬上就把「你有錢,我吃飯」忘掉。考試及格,他們就有被呼叫到東方來的希望,只是希望,並不保準。即使真被派遣到東方來,如新加坡,香港,上海等處,他們早知道滿可以不說一句東方語言而把事全辦了。他們是來到這個學院預備資格,不是預備言語,所以不好好的學習。教員們都不喜歡教他們,他們也看不起教員,特別是外國教員。沒有比英國中等人家的二十上下歲的少年再討厭的了,他們有英國人一切的討厭,而英國人所有的好處他們還沒有學到,因為他們是正在剛要由孩子變成大人的時候,所以比大人更討厭。
班次這麼多,功課這麼複雜,不能不算是累活了。可是有一樣好處;他們排功課表總設法使每個教員空閒半天。星期六下午照例沒有課,再加上每週當中休息半天,合起來每一星期就有兩天的休息。再說呢,一年分為三學期,每學期只上十個星期的課,一年倒可以有五個月的假日,還算不壞。不過,假期中可還有學生願意上課;學生願意,先生自然也得願意,所以我不能在假期中一氣離開倫敦許多天。這可也有好處,假期中上課,學費便歸先生要。
學院裡有個很不錯的圖書館,專藏關於東方學術的書籍,樓上還有些中國書。學生在上課前,下課後,不是在休息室裡,便是到圖書館去,因為此外別無去處。這裡沒有運動場等等的裝置,學生們只好到圖書館去看書,或在休息室裡吸菸,沒別的事可作。學生既多數的是一人一班,而且上課的時間不同,所以不會有什麼團體與運動。每一學期至多也不過有一次茶話會而已。這個會總是在圖書館裡開,全校的人都被約請。沒有演說,沒有任何儀式,只有茶點,隨意的吃。在開這個會的時候,學生才有彼此接談的機會,老幼男女聚在一處,一邊吃茶一邊談話。這才看出來,學生並不少;平日一個人一班,此刻才看到成群的學生。
假期內,學院裡清靜極了,只有圖書館還開著,讀書的人可也並不甚多。我的《老張的哲學》,《趙子曰》,與《二馬》,大部分是在這裡寫的,因為這裡清靜啊。那時候,學院是在倫敦城裡。四外有好幾個火車站,按說必定很亂,可是在學院裡並聽不到什麼聲音。圖書館靠街,可是正對著一塊空地,有些花木,像個小公園。讀完了書,到這個小公園去坐一下,倒也方便。現在,據說這個學院已搬到大學裡去,圖書館與課室——一個友人來信這麼說——相距很遠,所以館裡更清靜了。哼,希望多咱有機會再到倫敦去,再在這圖書館裡寫上兩本小說!
五、寫小說
二十七歲出國。為學英文,所以念小說,可是還沒想起來寫作。到異鄉的新鮮勁兒漸漸消失,半年後開始感覺寂寞,也就常常想家。從十四歲就不住在家裡,此處所謂「想家」實在是想在國內所知道的一切。那些事既都是過去的,想起來便象一些圖畫,大概那色彩不甚濃厚的根本就想不起來了。這些圖畫常在心中來往,每每在讀小說的時候使我忘了讀的是什麼,而呆呆的憶及自己的過去。小說中是些圖畫,記憶中也是些圖畫,為什麼不可以把自己的圖畫用文字畫下來呢?我想拿筆了。
《老張的哲學》
但是,在拿筆以前,我總得有些畫稿子呀。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世上有小說作法這類的書,怎辦呢?對中國的小說我讀過唐人小說和《儒林外史》什麼的,對外國小說我才唸了不多,而且是東一本西一本,有的是名家的著作,有的是女招待嫁皇太子的夢話。後來居上,新讀過的自然有更大的勢力,我決定不取中國小說的形式,可是對外國小說我知道的並不多,想選擇也無從選擇起。好吧,隨便寫吧,管它像樣不像樣,反正我又不想發表。況且呢,我剛讀了nicholasnickleby(《尼考拉斯·尼柯爾貝》)和pick-wickpapers(《匹克威克外傳》)等雜亂無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膽放野;寫就好,管它什麼。這就決定了那想起便使我害羞的《老張的哲學》的形式。
形式是這樣決定的;內容呢,在人物與事實上我想起什麼就寫什麼,簡直沒有個中心;浮在記憶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與事都隨手取來,沒等把它們安置好,又去另拉一批,人擠著人,事挨著事,全喘不過氣來。這一本中的人與事,假如擱在今天寫,實在夠寫十本的。
在思想上,那時候我覺得自己很高明,所以毫不客氣的叫作「哲學」。哲學!現在我認明白了自己;假如我有點長處的話,必定不在思想上。我的感情老走在理智前面,我能是個熱心的朋友,而不能給人以高明的建議。感情使我的心跳得快,因而不加思索便把最普通的、浮淺的見解拿過來,作為我判斷一切的準則。在一方面,這使我的筆下常常帶些感情;在另一方面,我的見解總是平凡。
假若我專靠著感情,也許我能寫出有相當偉大的悲劇,可是我不徹底;我一方面用感情咂摸世事的滋味,一方面我又管束著感情,不完全以自己的愛憎判斷。這種矛盾是出於我個人的性格與環境。我自幼便是個窮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親的影響——她是個楞捱餓也不肯求人的,同時對別人又是很義氣的女人。窮,使我好罵世;剛強,使我容易以個人的感情與主張去判斷別人;義氣,使我對別人有點同情心。有了這點分析,就很容易明白為什麼我要笑罵,而又不趕盡殺絕。我失了諷刺,而得到幽默。據說,幽默中是有同情的。我恨壞人,可是壞人也有好處;我愛好人,而好人也有缺點:「窮人的狡猾也是正義」,還是我近來的發現;在十年前我只知道一半恨一半笑的去看世界。
有人說,《老張的哲學》並不幽默,而是討厭。我不完全承認,也不完全否認這個。有的人天生的不懂幽默;一個人一個脾氣,無須再說什麼。有的人急於救世救國救文學,痛恨幽默;這是師出有名,除了太專制一些,尚無大毛病。不過這兩種人說我討厭,我不便為自己辯護,可也不便馬上抽自己幾個嘴巴。有的人理會得幽默,而覺得我太過火,以至於討厭。我承認這個。前面說過了,我初寫小說,只為寫著玩玩,並不懂何為技巧,哪叫控制。我信口開河,抓住一點,死不放手,誇大了還要誇大,而且津津自喜,以為自己的筆下跳脫暢肆。討厭?當然的。
大概最討厭的地方是那半白半文的文字。以文字耍俏本來是最容易流於耍貧嘴的,可是這個誘惑不易躲避;一個局面或事實可笑,自然而然在描寫的時候便順手加上了招笑的文字,以助成那誇張的陳述。適可而止;好不容易。
寫成此書,大概費了一年的工夫。閒著就寫點,有事便把它放在一旁,所以漓漓拉拉的延長到一年;若是一氣寫下,本來不需要這麼多的時間。寫的時候是用三個便士一本的作文簿,鋼筆橫書,寫得不甚整齊。這些小事足以證明我沒有大吹大擂的通電全國——我在著作;還是那句話,我只是寫著玩。寫完了,許地山兄來到倫敦;一塊兒談得沒有什麼好題目了,我就掏出小本給他念兩段。他沒給我什麼批評,只顧了笑。後來,他說寄到國內去吧。我倒還沒有這個勇氣;即使寄去,也得先修改一下。可是他既不告訴我哪點應當改正,我自然聞不見自己的腳臭;於是馬馬虎虎就寄給了鄭西諦兄——並沒掛號,就那麼捲了一卷扔在郵局。兩三個月後,《小說月報》居然把它登載出來。我到中國飯館吃了頓「雜碎」,作為犒賞三軍。
《趙子曰》
我只知道《老張的哲學》在《小說月報》上發表了,和登完之後由文學研究會出單行本。自己的作品用鉛字印出來總是件快事,我自然也覺得高興。《趙子曰》便是這點高興的結果。我知道「老張」很可笑,很生動;好了,照樣再寫一本就是了。於是我就開始寫《趙子曰》。
材料自然得換一換:「老張」是講些中年人們,那麼這次該換些年輕的了。寫法可是不用改,把心中記得的人與事編排到一處就行。「老張」是揭發社會上那些我所知道的人與事,「老趙」是描寫一群學生。不管是誰與什麼吧,反正要寫得好笑好玩;一回吃出甜頭,當然想再吃;所以這兩本東西是同窩的一對小動物。
可是,這並不完全正確。怎麼說呢?「老張」中的人多半是我親眼看見的,其中的事多半是我親身參加過的;因此,書中的人與事才那麼擁擠紛亂;專憑想象是不會來得這麼方便的。這自然不是說,此書中的人物都可以——的指出,「老張」是誰誰,「老李」是某某。不,絕不是!所謂「真」,不過是大致的說,人與事都有個影子,而不是與我所寫的完全一樣。它是我記憶中的一個百貨店,換了東家與字號,即使還賣那些舊貨,也另經擺列過了。其中頂壞的角色也許長得像我所最敬愛的人;就是叫我自己去分析,恐怕也沒法作到一個蘿蔔一個坑兒。不論怎樣吧,為省事起見,我們暫且籠統的說「老張」中的人與事多半是真實的。趕到寫《趙子曰》的時節,本想還照方抓一劑,可是材料並不這麼方便了。所以只換換材料的話不完全正確。這就是說:在動機上相同,而在執行時因事實的困難使它們不一樣了。
在寫「老張」以前,我已作過六年事,接觸的多半是與我年歲相同的中年人。我雖沒想到去寫小說,可是時機一到,這六年中的經驗自然是極有用的。這成全了「老張」,但委屈了《趙子曰》,因為我在一方面離開學生生活已六七年,而在另一方面這六七年中的學生已和我作學生時候的情形大不相同了,即使我還清楚地記得自己的學校生活也無補於事。我在「招待學員」的公寓裡住過,我也極同情於學生們的熱烈與活動,可是我不能完全把自己當作個學生,於是我在解放與自由的聲浪中,在嚴重而混亂的場面中,找到了笑料,看出了縫子。在今天想起來,我之立在「五四」運動外面使我的思想吃了極大的虧,《趙子曰》便是個明證,它不鼓舞,而在輕搔新人物的癢癢肉!
有了這點說明,就曉得這兩本書的所以不同了。「老張」中事實多,想象少;《趙子曰》中想象多,事實少。「老張」中縱有極討厭的地方,究竟是與真實相距不遠;有時候把一件很好的事描寫得不堪,那多半是文字的毛病;文字把我拉了走,我收不住腳。至於《趙子曰》,簡直沒多少事實,而只有些可笑的體態,像些滑稽舞。小學生看了能跳著腳笑,它的長處止於此!我並不是幽默完又後悔;真的,真正的幽默確不是這樣,現在我知道了,雖然還是眼高手低。
此中的人物只有一兩位有個真的影子,多數的是臨時想起來的;好的壞的都是理想的,而且是個中年人的理想,雖然我那時候還未到三十歲,我自幼貧窮,作事又很早,我的理想永遠不和目前的事實相距很遠,假如使我設想一個地上樂園,大概也和那初民的滿地流蜜,河裡都是鮮魚的夢差不多。窮人的空想大概離不開肉餡饅頭,我就是如此。明乎此,才能明白我為什麼有說有笑,好諷刺而並沒有絕高的見解。因為窮,所以作事早;作事早,碰的釘子就特別的多;不久,就成了中年人的樣子。不應當如此,但事實上已經如此,除了酸笑還有什麼辦法呢?!
前面已經提過,在立意上,《趙子曰》與「老張」是魯衛之政,所以《趙子曰》的文字還是——往好裡說——很挺拔利落。往壞裡說呢,「老張」所有的討厭,「老趙」一點也沒減少。可是,在結構上,從《趙子曰》起,一步一步的確是有了進步,因為我讀的東西多了。《趙子曰》已比「老張」顯著緊湊了許多。
這本書裡只有一個女角,而且始終沒露面。我怕寫女人;平常日子見著女人也老覺得拘束。在我讀書的時候,男女還不能同校;在我作事的時候,終日與些中年人在一處,自然要假裝出穩重。我沒機會交女友,也似乎以此為榮。在後來的作品中雖然有女角,大概都是我心中想出來的,而加上一些我所看到的女人的舉動與姿態;設若有人問我:女子真是這樣麼?我沒法不搖頭,假如我不願撒謊的話。《趙子曰》中的女子沒露面,是我最誠實的地方。
這本書仍然是用極賤的「練習簿」寫的,也經過差不多一年的工夫。寫完,我交給寧恩承兄先讀一遍,看看有什麼錯兒;他笑得把鹽當作了糖,放到茶裡,在吃早飯的時候。
《二馬》
《二馬》是我在國外的末一部作品:從「作」的方面說,已經有了些經驗;從「讀」的方面說,我不但讀得多了,而且認識了英國當代作家的著作。心理分析與描寫工細是當代文藝的特色;讀了它們,不會不使我感到自己的粗劣,我開始決定往「細」裡寫。
《二馬》中的細膩處是在《老張的哲學》與《趙子曰》裡找不到的,「張」與「趙」中的潑辣恣肆處從《二馬》以後可是也不多見了。人的思想不必一定隨著年紀而往穩健裡走,可是文字的風格差不多是「晚節漸於詩律細」的。讀與作的經驗增多,形式之美自然在心中添了分量,不管個人願意這樣與否。
《二馬》在一開首便把故事最後的一幕提出來,就是這「求細」的證明:先有了結局,自然是對故事的全盤設計已有了個大概,不能再信口開河。可是這還不十分正確;我不僅打算細寫,而且要非常的細,要像康拉德那樣把故事看成一個球,從任何地方起始它總會滾動的。我本打算把故事的中段放在最前面,而後倒轉回來補講前文,而後再由這裡接下去講——講馬威逃走以後的事。這樣,篇首的兩節,現在看起來是像尾巴,在原來的計劃中本是「腰眼兒」。為什麼把腰眼兒變成了尾巴呢?有兩個原因:第一個是我到底不能完全把幽默放下,而另換一個風格,於是由心理的分析又走入姿態上的取笑,笑出以後便沒法再使文章縈迴跌宕;無論是尾巴吧,還是腰眼吧,放在前面乃全無意義!第二個是時間上的關係:我應在一九二九年的六月離開英國,在動身以前必須把這本書寫完寄出來,以免心中老存著塊病。時候到了,我只寫了那麼多,馬威逃走以後的事無論如何也趕不出來了,於是一狠心,就把腰眼當作了尾巴,硬行結束。那麼,《二馬》只是比較的「細」,並非和我的理想一致;到如今我還是沒寫出一部真正細膩的東西,這或者是天才的限制,沒法勉強吧。
在文字上可是稍稍有了些變動。這不能不感激亡友白滌洲——他死去快一年了!已經說過,我在「老張」與《趙子曰》裡往往把文言與白話夾裹在一處;文字不一致多少能幫助一些矛盾氣,好使人發笑。滌洲是頭一個指出這一個毛病,而且勸我不要這樣討巧。我當時還不以為然,我寫信給他,說我這是想把文言溶解在白話裡,以提高白話,使白話成為雅俗共賞的東西。可是不久我就明白過來,利用文言多少是有點偷懶;把文言與白話中容易用的,現成的,都拿過來,而毫不費力的作成公眾講演稿子一類的東西,不是偷懶麼?所謂文藝創作不是兼思想與文字二者而言麼?那麼,在文字方面就必須努力,作出一種簡單的,有力的,可讀的,而且美好的文章,才算本事。在《二馬》中我開始試驗這個。請看看那些風景的描寫就可以明白了。《紅樓夢》的言語是多麼漂亮,可是一提到風景便立刻改腔換調而有詩為證了;我試試看;一個洋車伕用自己的言語能否形容一個晚晴或雪景呢?假如他不能的話,讓我代他來試試。什麼「潺浮」咧,「淒涼」咧,「幽徑」咧,「蕭條」咧……我都不用,而用頂俗淺的字另想主意。設若我能這樣形容得出呢,那就是本事,反之則寧可不去描寫。這樣描寫出來,才是真覺得了物境之美而由心中說出;用文言拼湊只是修辭而已。論味道,英國菜——就是所謂英法大菜的菜——可以算天下最難吃的了;什麼幾乎都是白水煮或楞燒。可是英國人有個說法——記得好像georgegissing(喬治·吉辛)也這麼說過——英國人烹調術的主旨是不假其他材料的幫助,而是把肉與蔬菜的原味,真正的香味,燒出來。我以為,用白話著作倒須用這個方法,把白話的真正香味燒出來;文言中的現成字與辭雖一時無法一概棄斥,可是用在白話文裡究竟是有些像醬油與味之素什麼的;放上去能使菜的色味俱佳,但不是真正的原味兒。
在材料方面,不用說,是我在國外四五年中慢慢積蓄下來的。可是像故事中那些人與事全是想象的,幾乎沒有一個人一件事曾在倫敦見過或發生過。寫這本東西的動機不是由於某人某事的值得一寫,而是在比較中國人與英國人的不同處,所以一切人差不多都代表著什麼;我不能完全忽略了他們的個性,可是我更注意他們所代表的民族性。因此,《二馬》除了在文字上是沒有多大的成功的。其中的人與事是對我所要比較的那點負責,而比較根本是種類似報告的東西。自然,報告能夠新穎可喜,假若讀者不曉得這些事;但它的取巧處只是這一點,它缺乏文藝的偉大與永久性,至好也不過是一種還不討厭的報章文學而已。比較是件容易作的事,連個小孩也能看出洋人鼻子高,頭髮黃;因此也就很難不浮淺。注意在比較,便不能不多取些表面上的差異作資料,而由這些資料裡提出判斷。臉黃的就是野蠻,與頭髮卷著的便文明,都是很容易說出而且說著怪高興的;越是在北平住過一半天的越敢給北平下考話,許多汙辱中國的電影,戲劇,與小說,差不多都是僅就表面的觀察而後加以主觀的判斷。《二馬》雖然沒這樣壞,可是究竟也算上了這個當。
老馬代表老一派的中國人,小馬代表晚一輩的,誰也能看出這個來。老馬的描寫有相當的成功:雖然他只代表了一種中國人,可是到底他是我所最熟識的;他不能普遍的代表老一輩的中國人,但我最熟識的老人確是他那個樣子。他不好,也不怎麼壞;他對過去的文化負責,所以自尊自傲,對將來他茫然,所以無從努力,也不想努力。他的希望是老年的舒服與有所依靠;若沒有自己的子孫,世界是非常孤寂冷酷的。他背後有幾千年的文化,面前只有個兒子。他不大愛思想,因為事事已有了準則。這使他很可愛,也很可恨;很安詳,也很無聊。至於小馬,我又失敗了。前者我已經說過,五四運動時我是個旁觀者;在寫《二馬》的時節,正趕上革命軍北伐,我又遠遠的立在一旁,沒機會參加。這兩個大運動,我都立在外面,實在沒有資格去描寫比我小十歲的青年。我們在倫敦的一些朋友天天用針插在地圖上:革命軍前進了,我們狂喜;退卻了,懊喪。雖然如此,我們的訊息只來自新聞報,我們沒親眼看見血與肉的犧牲,沒有聽見槍炮的響聲。更不明白的是國內青年們的思想。那時在國外讀書的,身處異域,自然極愛祖國;再加上看著外國國民如何對國家的事盡職責,也自然使自己想作個好國民,好像一箇中國人能像英國人那樣作國民便是最高的理想了。個人的私事,如戀愛,如孝悌,都可以不管,自要能有益於國家,什麼都可以放在一旁。這就是馬威所要代表的。比這再高一點的理想,我還沒想到過。先不用管這個理想高明不高明吧,馬威反正是這個理想的產兒。他是個空的,一點也不像個活人。他還有缺點,不盡合我的理想,於是另請出一位李子榮來作補充;所以李子榮更沒勁!
對於英國人,我連半個有人性的也沒寫出來。他們的褊狹的愛國主義決定了他們的罪案,他們所表現的都是偏見與討厭,沒有別的。自然,猛一看過去,他們確是有這種討厭而不自覺的地方,可是稍微再細看一看,他們到底還不這麼狹小。我專注意了他們與國家的關係,而忽略了他們其他的部分。幸而我是用幽默的口氣述說他們,不然他們簡直是群可憐的半瘋子了。幽默寬恕了他們,正如寬恕了馬家父子,把褊狹與浮淺消解在笑聲中,萬幸!
最危險的地方是那些戀愛的穿插,它們極容易使《二馬》成為《留東外史》一類的東西。可是我在一動筆時就留著神,設法使這些地方都成為揭露人物性格與民族成見的機會,不準戀愛情節自由的展動。這是我很會辦的事,在我的作品中差不多老是把戀愛作為副筆,而把另一些東西擺在正面。這個辦法的好處是把我從三角四角戀愛小說中救出來,它的壞處是使我老不敢放膽寫這個人生最大的問題——兩性間的問題。我一方面在思想上失之平凡,另一方面又在題材上不敢摸這個禁果,所以我的作品即使在結構上文字上有可觀,可是總走不上那偉大之路。三角戀愛永不失為好題目,寫得好還是好。像我這樣一碰即走,對打八卦拳倒許是好辦法,對寫小說它使我輕浮,激不起心靈的震顫。
這本書的寫成也差不多費了一年的工夫。寫幾段,我便對朋友們去朗讀,請他們批評,最多的時候是找祝仲謹兄去。他是北平人,自然更能聽出句子的順當與否,和字眼的是否妥當。全篇寫完,我又託酈堃厚兄給看了一遍,他很細心的把錯字都給挑出來。把它寄出去以後——仍是寄給《小說月報》——我便向倫敦說了「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