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節

危機四伏 劉猛 第2頁,共2頁

4、前掌內外側弧痕的位置相同:內外弧痕下端點至後跟後緣中點分別為16cm、14cm;

5、前掌壓力面形狀相同:為斜條壓,重壓面在內外側;

6、腳弓部的形狀相同:呈「ろ」形;

7、後跟的形狀相同:為長方形;

8、後跟重壓面的位置相同:在外後側;

二、結論

綜合上述特徵認定:

1、1987年11月1日古城市紅山道派出所民警宋長忠被打成重傷案現場有關鞋印和1987年12月11日古城市中山路派出所民警孫貴清被打死案現場鞋印為同一人所留。

2、上述兩起案件現場鞋印均為陳默所留。

鑑定人公安部x研究所

研究員岑樹嶺

助理研究員:單鵬

h省公安廳

工程師:崔果

工程師:汪海洋

g省公安廳

工程師:江鳳

工程師:魏來

一九九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陳默看完鑑定書聳聳肩膀說:「這麼多年,又沒有作案當時的那雙鞋子,科學嗎?」

葉千山收回那份鑑定笑著說:「這你就外行了吧,人家專家從1958年就做足跡研究,開始取10萬人的足跡,10年下來,除了死的以外,沒有變化,腳肥了瘦了都沒關係,就好比顱像重合,人瘦了胖了顱骨是不變的,專家說一個人18歲、20歲長成以後,腳骨是不變的,而且腳的支撐點是三點,就像照像用的三角架,這個三點支撐點是不會變化的,也就是說一個人一個樣,多少人都不會重樣的,這點你要相信科學!」

陳默臉上立時表現出對足跡研究的極大興趣,他忘了他目前的身份和境地說:「千山,這樣吧,你把足跡咋認定教教我行不?」葉千山心中襲上一層悲哀,陳默要是走一條正道,他該是多麼優秀的刑警呵,他對新知識的渴求和掌握新技能的願望是那樣強烈,連自己已處在了這種境地裡,他還要學習足跡鑑定!他搖搖頭對陳默說:「那你得把事兒說完以後,再教你,那4萬5我們也不追了,古城市公安局為破這個案子耗資巨大你也不是不知道,我們不在乎你搶走的那幾個錢,但是你搶走的孫貴清的那把五四手槍現在在哪兒,你必須要交待清楚!」

陳默和葉千山心裡都很清楚,那一把槍,對於雙方來講是此案的最最關鍵處,陳默只要不吐那把槍,葉千山他們就缺少關鍵的直接證據,他陳默就有可能為自己保全一條性命;而葉千山所破的如此驚天巨案,也僅僅是帶有極端缺憾的殘案。所以當葉千山一問到那把槍時,陳默就不說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