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節

危機四伏 劉猛 第1頁,共2頁

真正啟開叢明智慧靈蓋的是公安大學學報上的又一篇文章《研究分析罪犯遺留在現場的心理痕跡》。

他揣著那篇文章一遍又一遍走在操場上,他的思維就像一圈又一圈的跑道,他在搜尋著從始點出發抵達終點的最近的一條跑道。

進入智慧化犯罪,很大的一個特點就是罪犯湮滅罪證。你在現場上根本找不到物質痕跡,那麼在沒有物質痕跡的情況下,要通過罪犯在現場湮滅罪證的遺痕,來推斷罪犯在現場留下的痕跡。那個罪犯他是怎麼想的,他把他在空間行為的一些想象留在這兒了。也就是說物質痕跡的痕跡沒有,但他把自己的思維留在這兒了。在沒有物質的情況下,你得通過罪犯現場湮滅痕跡這一系列的行為推斷他的心理痕跡,你得考慮在現場,罪犯是一種什麼心態,他擦掉指紋,說明這小子懂指紋,他把足跡毀掉說明他懂取足跡,能夠在現場潑煤油讓狗的鼻子失靈,說明他懂警犬……表面上你看到了罪犯做了一系列反偵查,實際上他把心理痕跡就留在這兒了:心理痕跡包括罪犯當時的現場心態,專業水平,反偵查能力。而只有懂得偵查的人才懂得反偵查……

他讓記憶重新回到在古城蹲守時的那些點點滴滴,他之所以要在那麼冷颼颼的天氣裡進入那三個並不確切的現場,是因為他懂得離發案時間越近,偵查實驗才越有價值;他當時是在完全朦朧的狀態裡在那裡蹲守的,現在他細細地把自己打聽到的一切在心裡走一遍,然後他讓思維再次回到現場蹲守,蹲也就是揣摸,假如我就是罪犯,我在這兒應該提前多長時間進入,遇到什麼情況我怎麼處置,目標來了以後我怎麼解決目標,把目標幹掉之後我怎麼撤離……

三個現場一個一個閃現出來。

第三個現場是居民區,人來人往的,萬一出來一個愛管閒事的老太太盤問怎麼辦?假如那人是「黑色」、「灰色」底兒潮的人,他懷裡揣著從孫貴清手裡搶來的槍,在這裡等待襲擊第三個目標林天歌,有人一問小夥子你在那兒幹嘛呢?你當時肯定就支支吾吾了,居委會的再給你拽派出所去,一查準完蛋,一查就查個底兒掉,這樣的罪犯只能作一案,不能連著做了兩個、三個,敢連著作三個案子的罪犯肯定要有一個合法身份作掩護。

當年叢明學刑警的時候,也經常蹲坑,穿個破棉襖往那兒一蹲,來個老太太問:「小夥子,幹什麼呢!」

「大媽,我在這兒等人呢!」編唄。

「等誰呢?」

「哦,這樓上的趙大夫!」

「趙大夫?這樓上沒有趙大夫呀?」

「啊,趙大夫沒在這兒住,他上住這個樓的一個朋友家來串門讓我在這兒等他!」他得想法把老太太支走,編露了,老太太真跟你較真兒,叫人給你弄派出所,不就把蹲坑的事兒給捅了嗎,影響執行任務。問煩了,「大媽,我是幹這個的!」把槍掏出來。咱蹲坑要求不暴露身份,你要一說是公安局的在這兒蹲坑呢,目標就跑了,回去處長科長一查不就壞了嗎。有時急了眼掏出槍,大媽也不叫了,說別管閒事,我們不是壞人,老太太一看那槍就走了,誰敢把槍掏出來?警察唄。除了警察,誰敢這麼理直氣壯,這麼橫呀!

「黑色」、「灰色」底兒潮的人作案的可能性不大。那麼是內部人作案?

內部人可以是警察,可以是保衛人員,可以是派出所幫忙的聯防隊員,軍隊現役和轉業人員,也可能是政府內部的工作人員。他們身上都套著一層保護色:粉紅色。

夏小琦和秦一真一臉怒氣地將一份檔案和一份鑑定材料摔到葉千山的桌子上,葉千山低頭一看:「高鳳蓮!」

「嗯?這不是嚴茂林他媳婦麼?」嚴茂林的媳婦高鳳蓮在市土產公司業務科當個小科長,那封署名「吳勇」的檢舉揭發信怎麼會是……葉千山也怒從心起。

「媽了個巴子的,這他媽算啥?這不成心折騰哥幾個嗎!」秦一真窩了一肚子鬼火無處發。

那份鑑定材料從葉千山的桌子摔到了師永正的桌子上。「這他媽叫啥事?」每個人的心裡都窩著一團莫名之火。

師永正拿著材料來見解知凡,解知凡氣得臉色發青「先把他調離刑偵處!」

嚴茂林低著腦袋走進葉千山的辦公室。不一會兒整個屋子的人都聽到葉千山大聲的吼叫:「別的不說,你耽誤時間唄,你本身又在那假裝瘋魔地查,你他媽的是人辦的事嗎?」葉千山一臉的怒不可遏。他從沒發過這麼大的火。

嚴茂林平時就好打個小彙報,可是那是工作上的事兒。時候長了,知道他有這毛病,也沒人搭理他,可這是案子,咋能拿這麼大的案子開玩笑呢。

嚴茂林說那是我媳婦乾的跟我沒有關係。

嚴茂林的媳婦比嚴茂林好,他媳婦一個勁地哭,啥話也不說。但搜查嚴茂林家時,發現了那封檢舉揭發信的草稿,草稿的字跡是嚴茂林的。

師永正跟嚴茂林又談了一次話,嚴茂林說假如真是我寫的,我也不會成心給組織添亂,如果我懷疑他,又不敢明說,寫一封信也是有情可原的,幫助組織查否了一個人,不就多了可信任的一個同志嗎……可惜,我沒有寫這樣一封信,都是我媳婦不好!師永正就把那張白紙黑字的草稿扔到嚴茂林的臉上,一句話也不說了。

師永正並沒有把那個草稿的事公開,他後來把那個草稿當著嚴茂林的面撕的粉碎扔到了字紙簍裡。嚴茂林畢竟跟了他好多年了。

「收拾一下你的東西,明天去站前分局報到吧!」師永正不看嚴茂林。

送嚴茂林走的那天,葉千山、夏小琦、秦一真、魯衛東、大老郭、陳默在市局旁邊的一個小飯館裡和嚴茂林喝了最後一場酒,酒喝的很悶,大家都不知道說什麼好,雖然大家都對嚴茂林的行為很惱火,但畢竟生死弟兄,手足相親一場,誰的心裡又都不好受,千山說:「茂林,我比你年長几歲,也就我說說你,那事,你做的對不起刑偵處的弟兄們!這杯酒是罰你的,喝了,就讓那事過去了!」嚴茂林接過酒閉上眼悶聲喝了。

夏小琦說:「茂林,我咋說你呢,唉,算了吧,等破了案子,咱去買咱的飛行服!」夏小琦拍拍茂林的肩膀。

秦一真說:「茂林,媽的你這事做的忒不地道,你要真是缺彩電,沙發,哥幾個借錢也給你買,你讓哥幾個咋說呢!」秦一真自己喝下一杯酒。

嚴茂林眼圈就紅了,陳默看著嚴茂林誠懇地說:「弟兄們是原諒了你,才肯當著你的面罵你,下次別再做這種傻事了,來,咱們為兄弟一場乾一杯吧!」

嚴茂林再也忍不住了,趴在桌子上「嗚嗚」地痛哭起來了,一邊哭一邊說:「我對不起弟兄們,……」

叢明是在星期六的晚上悄悄返回古城的。他跟學校請了幾天假,他覺得他有必要再去那三個現場走一走,他要身臨其境地再感受一下,他要把那些在腦子裡形成的紛紛亂亂的思緒理理清楚。

他下了火車就直奔第一現場。雖然案子已經過了好幾個月了,雖然現場什麼都沒有了,但是他相信,任何一場犯罪,罪犯可以消弭掉罪證,卻無法消弭掉殘存在空間的無痕的資訊,那些資訊就像空氣一樣永恆地留在那裡了。

罪犯襲擊的部位是宋長忠的後腦蓋,那一下足以使宋長忠的生命遭到毀滅性的打擊。那天宋長忠沒有帶槍,沒有搶到槍是純屬偶然,宋長忠那天是應該帶槍的。宋長忠的槍沒搶到才又襲擊的孫貴清,孫貴清被打的腦漿四濺。襲擊孫貴清比襲擊宋長忠出手重了。他想起夏小琦說過的,公安局曾經放風宋長忠醒了準備辨認的事兒,叢明總覺得公安局在好心要保護那些見證人的同時犯了另一個錯誤,那就是此說法其實是給了犯罪分子以某種心理暗示,這種暗示促使罪犯再也不敢在新犯罪中留下活口兒。

所以到了林天歌遭襲擊的時候,打一槍還要補一槍……這一系列行為說明一個什麼問題呢!

他查過萬年曆,宋長忠的案子發生的時間1987年11月1日是陰曆的九月初十。十五是滿月,初十已近半滿,所以無論是宋長忠看見罪犯還是另有目擊者,時已近滿月肯定是罪犯的一個疏忽。他發現後來的兩個案子,孫貴清被殺1987年12月11日是陰曆的10月初21,林天歌被殺是87年12月24日,陰曆的11月初四,這後兩起案子都避開了月圓。林天歌的那個案子罪犯在作案之前就將樓道燈全掐滅了,這一切又反映了罪犯的什麼特徵?在三起案件中,罪犯似乎運用了他很熟悉的一套方式,跟蹤、蹲坑、襲擊目標,撤離現場。這一系列均是常規的偵查手段。而且這個人對三個人的值班時間、住址、行走路線摸得這麼準,局外人想把兩個派出所,三個警察的值班時間搞得這麼準是不可能的,這個人只能是警察。

古城的警察有近6000多人。

警察又分為若干警種,交通警、治安警、派出所的民警和刑警,活兒乾的這麼利落,在警察當中,一般的戶籍警、治安警、交通警是達不到這種程度的,他們不具備這麼全的技能。他迅速把交警、治安警和派出所民警給挑出去,從職業特徵的角度來分析,刑警更符合他的推論特證,只有刑警才能那樣熟練地運用一系列偵查手段,熟練地運用擒拿格鬥和射擊技術,精於研究月虧月圓學說、軍事地形學等多種專業知識理論……古城的刑警只有幾百人……

夜色很黑,他的心卻亮了起來,他大腦的思緒彷彿追尋著一個即將被揭開的謎底……

那三個現場像是飄忽的雲彩在他的眼前飄來飄去:三個現場,兩個在橋北,一個在橋南,這是兩個區域。叢明在市局刑偵處呆過,經常和分局刑警隊的打交道。因為市局刑警主要處理全市範圍內的大要案,不受區域的限制,對付的也是高檔罪犯,對手強,他們自身素質也就相對比分局刑警隊的要強,這樣,那三個現場暗示的意思不就排除了是分局刑警所為嗎?

市局刑警不足百人,年齡在25歲左右的只有9人,罪犯應該是9個人中的一個人。而9個人中身高在1.70米左右的只有2個人。

叢明忽然就被自己的推論嚇出一身冷汗:那兩個人都是他熟悉的人呵!

雷東明將王長安的遺體拉回古城的那天,天陰陰地又下起了濛濛細雨。

婁小禾和戎長征看著窗外的雨水一聲不吭。

從日照出發的時候,戎長征覺得讓楊路虎跟王長安一趟車回來有點不妥,陳默和李世琪也覺得不妥,最後大家商議了一下還是決定兵分兩路,一路雷東明開車,由戎長征和婁小禾護送王長安的遺體回古城,另一路由陳默和李世琪負責押解楊路虎乘火車返回……

分手時,戎長征跟雷東明說:「東明,等陳默他們到站你還得辛苦一趟!」

東明說:「放心吧,我去接他們!」

商秋雲聽見窗玻璃嘩嘩被砸碎的聲音,就坐起身來,她和母親不知外面發生了什麼,她們甚至不敢開開門到門外去看看。

不,絕對不能出去,只要在屋子裡就有一種安全感,她們母女倆都怕把自己置身在暗夜中,兇險就潛藏在暗處,她們防不勝防,她們惟一能做的就是熬到天亮。

天亮,門外聚了很多人,她們聽見了人聲,「哐哐哐」的敲門聲,然後是鄰居的喊聲……商秋雲和母親一塊出現在門口。她們家的門上和窗玻璃上貼著很醜的淫穢畫,畫上有一個女人還有三個男人,每人都穿著警服,畫上有「殺殺殺」和「除根」等字樣,母親悲憤地剛要揭下來,商秋雲用手給擋住了,「媽,別動,讓刑警出現場!」商秋雲的話說得斬釘截鐵,話中透著不屈和堅強,母親難以想像秋云何以會在忽然之間從軟弱裡拔出來,連說話的語聲和臉色都是鐵鐵的……

葉千山拿著那張淫穢畫和師永正來到肖坤副局長的辦公室。「從這幅畫上來看,似乎告訴我們,商秋雲和三個警察有三角戀愛的關係,如果真是罪犯貼上去的,那麼我們情殺的定性可能是錯誤的!」師永正看著肖坤盯著那幅淫穢畫神情散淡,好像並沒把這件事當回事兒。

「唉,也不能排除小流氓搗亂的可能嗎!」肖坤說。

「可是,這麼大的案子,哪個小流氓肯往自己身上攬這個膩歪?我也覺得罪犯貼上去的可能性大,罪犯似乎是在極力把我們往情殺這條線上引,如果真是情殺,罪犯肯定要回避的,我們越往情殺這條線上摸,可能就離真正作案的人越遠,這也有可能說明一個問題,那就是罪犯沒在我們偵查範圍之內!」葉千山顯然對肖坤的觀點不敢苟同,他本不想這樣發生思想上的正面衝撞,可是他更不想再毫無意義地走彎路,像一隻瞎貓一樣東撞西撞。「慎重起見,先跟前一段劃定的嫌疑人對對筆跡,另外,摸一下都是什麼人最近在林天歌那個現場轉悠過……」肖坤有些不悅,他採取了折衷的意見。

叢明返回學校的時候,一進宿舍,刁水就用異樣的目光看著他。

他說咋啦,哥們,你幹嘛這樣看我?

刁水說哥們,你最近沒幹什麼壞事吧?

叢明說我能幹什麼事,我什麼事都沒幹呀,你什麼意思?

「我可告訴你,你們古城公安局的來了兩個便衣,到學校瞭解你去年11月和12月那段時間的行蹤,還找我了,問的挺細……」

叢明心下就明白咋回事了,他也沒做解釋只哦哦了幾聲,就抱起書看起來……

他不得不暫時放棄正在著手的偵查推理,大家都在忙著寫畢業論文複習功課迎接畢業考試,他也必須渡過這一關。

6月底,叢明終於拿到了畢業文憑。他回到古城被重新分到警校教課,他去學校報了到,又跟幾個熟人說了會話,就推車子準備回家,在學校大門口,他碰見了一直當班主任的烏日升,烏日升陰陽怪氣地說:「嚯,咱這小廟來了大和尚啦?」烏日升窪鬥臉,看人時眼睛總是用餘光掃你,走路有些扭捏像,他是從中學調過來的,叢明挺煩這個人,他胡亂寒暄兩句,就騎上車子出了校門……

他現在急於想證明的就是他的推理有沒有錯誤。推理得有依據,要依據從現場掌握和了解的大量情況。可是他掌握的現場情況簡直是太有限了:簡單的案情,那案情也是盡人皆知的,他和刑偵處的小夥子雖然很熟悉,但當時給他一個很深的感覺就是好像人人都陷在被查的自危裡,所以每個人說話都很小心謹慎,雖然也給他提供了一些情況,但涉及到案件實質的情況嘴封的很死。他跟夏小琦應該是最好的,可是他記得他有一次找夏小琦聊案子,夏小琦說:「這案子按說應該有點眉目,你說那個目擊者記憶力多好呵,身高、年齡、衣著,都記住了!刻畫的這麼準確,咱們摸不出來,你說這不是咱們的失誤?」

叢明趕緊問:「穿的什麼衣服呀?」

「嗨,就那衣服吧!」夏小琦明顯的產生警覺。

當他又問:「沒說什麼步態嗎?」夏小琦就裝作沒聽見,哼著「我的中國心」一邊轉悠去了。

除了夏小琦、秦一真、王長安他們給他提供的有限的那點案件資訊,他還受到了崗川正行的《兇殺案的指揮與偵破》中《關於研究犯罪人的職業特徵》,公安大學學報上的《關於研究犯罪分子的心理痕跡》的理論成果的理論啟示。是的,他把它們作為自己偵查推論的理論依據,然後他模擬犯罪人的行為揣摸犯罪人的心理進行了偵查實驗,他在做偵查實驗的時候甚至不知道現場確切的位置在哪裡,他就憑藉這些給這麼浩大的三件案子進行了如此單薄的推斷,他不得不懷疑自己……

他抬頭看看已到了新華書店,他就把車子存上,踱到店裡,直奔標有「法律」字樣的書區。

他一本本翻看著,那翻看很是盲目,很是隨意,他順手又抽出一本《法律邏輯》,那是1982年版的,他翻了翻剛想放回去,目光卻盯在正要合上的那張紙頁上:《回溯推理》。他學過的,就是當完成一個推理以後,一定要再反推回去,用反推來驗證推理中的不科學不合理的成份,把這些不科學不合理的成份推翻了,就留下了科學和合理的,留下來的就比較可靠,就佔得住腳了。科學的,合理的東西是顛撲不破的,無論正著、反著,都是經得起推敲的。

他想我現在已心知了一個結果,我為什麼不從這個結果出發,進行一次回溯推理呢?!

叢明買了那本書出了書店,騎上車子直奔市局刑偵處。

他先去了技術科,婁小禾在辦公室正在寫王長安的屍檢報告。叢明真想不到王長安會是這樣的死,他一直欣賞王長安的智慧和機敏。王長安辦案子有自己獨到的見解,從不人云亦云。叢明覺得他得出現在的推論,假如推論將來被證明是正確的話,應該說那裡邊有王長安的功勞。王長安曾那樣坦率而又大膽地把判斷告訴他「是粉色人作的案!」或許是因為王長安這句話的暗示,他才堅定了信心一路推下來的……

他和婁小禾聊天的時候,就把婁小禾和他推論中的那個人做著比較,婁小禾1.70米的個子,脖子微偏,臉上帶著農村孩子特有的質樸,婁小禾雖是他推論中的兩個嫌疑人中的一個,可是憑直覺他怎麼看婁小禾都不像罪犯,婁小禾除了帶有農村人進城後那種狹小的忌妒心以外,小夥子心性還是滿不錯的……

叢明告別婁小禾的時候就已經從心裡徹底否定了婁小禾!

那麼不是婁小禾,就應是另一個?

陳默!

紅山派出所。

何力在院子裡撅著屁股專心致志地在擦摩托車,叢明推車子進來他也沒反應。叢明就在何力的屁股上擊了一掌,何力嚇了一跳,扭臉一看是叢明就嚷嚷說:「叢大哥你嚇死我了!我以為犯罪分子青天白日殺進派出所了!」

上警校時,叢明給何力他們教過射擊,由於他跟大家處得很哥們,所以私下裡沒人喊他老師,只喊他叢大哥。

「咋樣,忙唄?」叢明一邊說一邊向戶籍室張望。

「瞎忙,瞎忙,我把手擦擦,先屋裡坐!」

這時方麗從窗子那兒喊:「何力,接電話!」喊時就看見了叢明,她說:「喲,叢大哥來了,畢業了吧?快進屋坐會兒!何力真不懂禮貌,讓叢大哥在院子裡站著!」

何力搶白道:「你咋知道我沒讓,就你好,就你懂禮貌!」

方麗似乎出落得比前兩年更漂亮了。她留了荷葉形短髮,水靈秀氣的眼睛透著柔媚,圓臉蛋上一邊一個酒窩,挺招人喜歡的……

叢明之所以來找方麗,是因為舊日時光裡的一些往事,沉在往事中的有關一個人的記憶……

那是三、四年以前的事了——

林天歌因為「白髮魔女」事件愁眉苦臉地把頭埋在枕頭裡,他衝著在桌子上練字的叢明說:「叢大哥,你說我該咋辦呢?我不願意去派出所,這樣走,我心不甘呵!」

「天歌,這樣吧,我給你找一下白大隊,看看還有沒有商量的餘地!」叢明和防暴隊白大隊長私人關係不錯,他從沒求過人,這一次為了林天歌渡過這道坎兒,他真心想幫一把。

叢明走到白大隊辦公室的時候,正碰上一個小夥子出來,他覺得有點面熟,但叫不上名字,看著像警校畢業生,雖然他給他們教射擊課,但兩個班一百多個同學,讓他全都認清楚顯然是不可能。白大隊跟在後面正要把小夥子送出門,見了叢明就止住步,先是衝小夥子說:「跟你爸說一聲,讓他放心吧,我就不送了!」然後他又問叢明:「有事嗎?」

「有點事。嗯,林天歌那事兒也不全賴他,是那個人先動手的……白大隊您能不能再跟上頭……」聽到叢明提林天歌的事兒,白大隊臉馬上沉下來:「可是他先說了不該說的話才引起的,人家整天告狀,弄得咱們隊上全體跟著背黑鍋!」

「那總得給人家一個改正的機會吧,這樣一弄,林天歌將來都不好做人,乾脆跟局裡說說,別一棍子把人打死了,留下來以觀後效嘛!」叢明急得把「以觀後效」的詞都蒐羅出來了。

「這是局領導的事,咱們無權做主呵,況且已經定的事兒,不能改了。讓林天歌下派出所,好好鍛鍊鍛鍊吧!」白大隊做了個手勢,那意思這場談話到此為止。

林天歌走了不久,那個小夥子頂了林天歌的缺兒到防暴隊報到,叢明這才知道小夥子叫陳默,他想起在白大隊門口那件事,心下已明白了全部。

來防暴隊的小夥子大部分都是1.78米以上的大個子,像婁小禾和陳默,只有1.70米的小個子,都是託人找了有關領導走「後門」進來的。

林天歌走後,陳默被安排到林天歌住的那張床,跟叢明住到了一個宿舍……

半年以後,防暴隊的小夥子大部分都悄悄搞上了物件,秦一真的物件是孟莊派出所的戶籍警羅蘭,秦一真那麼大的塊頭,而羅蘭不足1.60米,兩個人走到大街上讓人一看覺得很好玩兒,羅蘭為了讓自己能顯得高一點就常常穿警服戴大沿帽,且把帽沿撐得高高的。

那一年叢明跟秦一真到北京出差,住在東單北極閣衚衕的北京市公安局招待所裡,臨回古城那天叢明對秦一真說:「一真,你跟羅蘭談戀愛以來這是第一次出門吧?」

秦一真不解叢明問這話是啥意思:「對啊!咋啦?」

「你呀,應該給人家羅蘭買件禮物帶回去!」

秦一真:「有啥好買的,剛分開沒幾天!」

「女人呵,不在乎你買的東西的多與少,在乎你對她是不是有心,你第一次出差,回去買件禮物送給她,說明你心裡有她,她會比以往對你更加的好,你們的愛情會更鞏固,你聽大哥的話沒錯!」

秦一真覺得叢明說的有道理就動心了,於是問:「你說買啥呀?」

「走,這兒離王府井這麼近,我帶你去王府井百貨大樓轉轉去!」叢明拽起秦一真就奔王府井百貨大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