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節

狼牙 劉猛 第1頁,共2頁

黃昏時間,車隊開入一個軍用倉庫。雷中校指揮部隊下車,倉庫主任也不多說話,直接就招呼他們進了招待所。陳勇帶一排住在一樓,雷中校帶老趙和八名軍校學員住在二樓。

「你跟附近老百姓的關係怎麼樣?」雷中校上樓的時候問主任。

「一直很好,我們還幫他們蓋了小學,官兵都去輪流義務助教。」主任說。

「你去鎮裡借車,借的出來麼?」雷中校問。

「可以。」主任問,「不過鎮裡面有車的單位不多,裝不下這麼多人。」

「一臺麵包一臺吉普,別的你不用管。如果車出了問題,我們會照購買價格賠償。」雷中校說,「天亮前,你辦好這個事情。車況要好,加滿油。」

「好。車開到哪裡?」

「直接開進來,停在招待所門口。」

進了二樓專門為首長準備的套間,雷中校告訴老趙:「你今晚就住在這兒,不過他們倆得陪你。——你們倆,可以輪流休息,但是不能分開。」

劉曉飛和張雷答應一聲。

招待所一樓,每個房間住了三個戰士。晚上外面都是雙哨,樓頂有步槍手和狙擊手值班。

「烏雲,我現在有點後悔,沒寫遺書。」林銳趴在樓頂,拿著夜視儀在觀察,嘴裡唸叨著。

烏雲的眼睛從85狙擊步槍的瞄準鏡離開:「你不是說你命大,子彈打不著你嗎?」

「今天中午我才知道,原來子彈不長眼睛。」林銳的語音很平靜,不是害怕而是一種感慨。

「現在你說還有啥用?現在咱連個紙筆都不能帶,你想寫都沒得寫。」烏雲說著又開始掃視前方。

「我就是那麼一說。」林銳說,「當我今天打死那個司機的時候,我突然覺得生命無常。我想,我應該留下遺書。那應該是我最真實的人生感受。」

「你打算寫給誰?」

「我爸爸,還有我媽媽。」

「你給你爸爸媽媽怎麼還寫兩封?」

「他們離婚好多年了。」

烏雲想想:「嗯,你是該寫。不然他們會互相怪罪,沒照顧好你。」

「對。」林銳點頭,「還有兩封,寫給譚敏,還有徐睫。」

「你這怎麼也寫倆啊?」烏雲納悶,「你物件不是譚敏嗎?」

「是譚敏。」林銳的聲音很冷靜,「徐睫是我的朋友,我救了她的命,我想告訴她只有這個時候我才理解她當時的感受。」

「搞不懂你們城市兵,怎麼那麼多花花腸子。」烏雲搖頭。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林銳說,「譚敏已經考上財經大學了,等她畢業了,我們就結婚。」

「那你呢,到時候還當兵?」

「不想當將軍計程車兵不是好士兵。我明年就考軍校,等譚敏畢業的時候,我想我會是一名優秀的軍官。」林銳看著遠方,「她為我打過兩次胎,那時候我不懂事。無論她還能不能懷孩子,我都要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