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雙開行動 劉學文 第1頁,共2頁

汪洋算是一個有責任感的人,無論做什麼事情或者想什麼問題都力求完美。這恰恰讓他活得很累,這既包括工作,更包括自己的生活。生活中是難能像他想像的那樣完美的,而汪洋似乎對這一點還認識不足。

那天,他從市委宣傳部出來,在回醫院之前的那段路途中,他感到了窩囊,他有些不解,讓汪洋更加不解的並不是給自己的是一個怎樣的處分,不解的是這個處分是在那天李凡副書記找過自己,而自己明確表態拒絕了他的建議後很短的時間內做出的。汪洋當然明白,李凡的話對於他們這樣的新聞媒體來說是至關重要的,那是因為他分管的就是這個。

那天在醫院裡的那一夜,當童小舒醒來和他交談後又一次睡著了的時候,他在自己的腦子裡還重新考慮了李凡建議的可行性。李凡建議他們購買的那棟大樓是一座38層高的建築,如果把它買下來,不算裝修,無論如何也得兩個多億的資金,就算是有人說話能讓銀行給貸款,那也是寧陽都市報在目前的狀況下無力償還的債務。如果再加上幾千萬元的裝修費用,每年光償還利息都怕是難以承擔。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可能,那就是用眼下的寧陽都市報這座大樓的地皮去換一筆錢,就是所謂的盤活國有資產,可就是把這座大樓的地皮的漲價因素全部考慮進去,那也只能搞到一個億呀。李凡的建議怎麼可行呢?他想來想去,根本就弄不明白李凡憑什麼要建議他們購買那棟大樓。

最初,李凡為了這件事找到汪洋的時候,汪洋回來後根本就沒有太大的負擔,他甚至都沒有和任何人談起過這件事。那是因為在他自己的心目中,這件事就是一件根本不可能實現的想法。可當他領受了那個處分回來後,他才想到了市領導在處理新聞報道不當事件中的態度還從來就沒有這麼堅決過。因為那件事本身根本就沒有違反重大的政治原則,只是給市裡的形象帶來了一些負面影響,而這種影響還不一定就真的像他們所說的那樣嚴重。他甚至在想,那篇報道僅僅就在《寧陽都市報》那天將近一百個版的新聞的海洋裡沉浮著,會有多少人關注這個並非驚人的訊息呢。可市領導怎麼就會那麼不依不饒地非得要予以處分呢?

從那一刻起,這件事就在汪洋的心裡產生了一個問號,一個不大不小的問號。

汪洋的這種想法,很快就得到了印證。

一天晚上,汪洋在醫院護理童小舒,第二天清晨,他照樣一大早就去了單位,由李楊派來的辦公室的一個女孩兒在醫院裡照顧著童小舒。

汪洋坐在辦公室裡,還沒有把當天的報紙全部翻完,李楊就走了進來:「汪總,你一到單位就有事找你。」

汪洋抬起頭,問道:「什麼事?」

「李凡副書記的秘書剛才來過電話,他問那天李書記找你談過的關於購買辦公大樓的事考慮的怎麼樣了?我弄不明白是怎麼回事,和他說了半天,他說讓我和你一說,你就會明白的。」

「他沒再說別的?」

「他就說是李書記讓他打電話問的,讓我們給個回話。」

「好了,我明白了。」汪洋的情緒顯然受到了影響。

李楊走了出去。汪洋站了起來,在辦公室裡來回地走著。讓我給他個回話,那天不已經給他答覆了嗎?為什麼還要再提這事?汪洋這樣想著。

汪洋走到辦公桌前,拿起電話,又把李楊叫了回來。汪洋問道:「他還要求什麼時間給他回話了嗎?」

「那倒沒有,不過,聽那口氣肯定得給他答覆。」

「好了,我明白了。這樣吧,你通知編委,下午一點召開編委會。告訴大家都必須參加。」

下午一點半鐘,編委會成員全部到齊了。汪洋說道:「今天這個編委會開得有點兒急,那是因為我的疏忽造成的。」

汪洋說到這裡,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汪洋接著說道:「大家彆著急,等我說完,你們就明白了。這是幾天前的事情。那天,是李凡副書記把我找到了他的辦公室,和我談了一件事。那是一件關係到我們報社的生存和發展的大事。他向我建議,讓我們把坐落在上海路商業街上的一棟高38層的大樓買下來,作為我們報社的辦公大樓……」

汪洋說到這裡,下面就議論開了。

那些議論的聲音已經把汪洋的話淹沒了,汪洋提高了嗓門說道:「大家先別急,聽我說明白,你們再表態。今天就是需要大家說話的。那天,我當時就表示根本就不可能,我還把我們報社眼下最需要解決的問題說了一遍,我也把我們每年的收支賬目粗略地和他算了一下。李書記說,可以考慮貸款,可我還是拒絕了。回來後,根本就沒和大家提起這件事。今天一上班,李書記的秘書就打來電話,說是李書記要讓給他個回話。上午,我就讓李楊通知大家召開了這次編委會,大家表個態吧。」

這時,有個人沒有聽明白汪洋開頭時說到的話,便問道:「書記說的那棟大樓是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