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所謂人文主義者,原可與宗教相對而言。人文主義既志定人生目的在於今世的安福,則對於一切不相干問題一概毅然置之不理。宗教之信條也,玄學的推敲也,都摒棄不談,因為視為不足談。故中國哲學始終限於行為的倫理問題,鬼神之事,若有若無,簡直不值得研究,形而上學的啞謎,更是不屑過問。孔子早有未知生焉知死之名言,誠以生之未能,遑論及死。
我此次居留紐約,曾有牛津畢業之一位教師質問我,謂最近天文學說推測,經過幾百萬年之後太陽漸減,地球上生物必殲滅無遺,如此豈非使我們益發感到靈魂不朽之重要;我告訴他,老實說我個人一點也不著急。如果地球能不再存在五十萬年,我個人已經十分滿足。人類生活若能再生存五十萬年,已經僅夠我們享用,其餘都是形而上學無謂的煩惱。況且一人的靈魂可以生存五十萬年,尚且不肯干休,未免夜郎自大。所以牛津畢業生之焦慮,實足代表日耳曼族心性,猶如個人之置五十萬年外事物於不顧,亦足代表中國人的心性。所以我們可以斷言,中國人不會做好的基督徒,要做基督徒便應人教友派(quakers),因為教友派的道理,純以身體力行為出發點,一切教條虛文,盡行廢除。如廢洗禮、廢教士制等。佛教之漸行中國,結果最大的影響,還是宋儒修身的理學。
人文主義的發端,在於明理。所謂明理,非僅指理論之理,乃情理之理,以情與理相調和。情理二字與理論不同,情理是容忍的、執中的、憑常識的、論實際的,與英文commonsense含義與作用極近。理率是求徹底的、趨極端的,憑專家學識的、尚理想的。講情理者,其歸結就是中庸之道。此庸字雖解為「不易」,實即與commonsense之common原義相同。中庸之道,實即庸人之道,學者專家所失,庸人每得之。執理論者必趨一端,而離實際,庸人即不然,憑直覺以斷事之是非。事理本是連續的、整個的,一經邏輯家之分析,乃成斷片的,分甲乙丙丁等方面,而事理之是非已失其固有之面目。惟庸人綜觀一切而下以評判,雖不中,已去實際不遠。
中庸之道即以明理為發端,所以絕對沒有玄學色彩,不像西洋基督教把整個道學以一段神話為基矗(按創世紀第一章記始祖亞當吃蘋果犯罪,以致人類於萬劫不復,故有耶穌釘十字架贖罪之必要。假使亞當當日不吃蘋果,人類即不墮落,人類無罪,贖之謂何,耶穌降世,可一切推翻,是全耶穌教義基礎,繫於一粒蘋果之有無。保羅神學之論理基礎如此,不亦危乎?)人文主義的理想在於養成通達事理之士人。凡事以近情理為目的,故貴中和而惡偏倚,惡執一、惡狡猾、亞極端理論。羅素曾言:「中國人於美術上力求細膩,生活上,力求近情」「inarttheyaimatbeingexquiste,andinlifeatbeingreasonab1e」(見論東西文明之比較一文。)在英文,所謂dobereasonable即等於「毋苛求」、「毋迫人太甚」。對人說「你也得近情些」,即說「忽為已甚」。所以近情,即承認人之常情,每多弱點,推己及人,則凡事寬刷容忍,而易趨於妥洽。妥洽就是中廉,堯訓舜「允執其中」,孟子曰「湯執中」,禮記曰「執其兩端,用其中於民」,用白話解釋就是這邊聽聽,那邊聽聽,結果打個對摺,如此則一切一貫的理論都談不到。
譬如父親要送兒子入大學,不知牛津好,還是劍橋好,結果送他到伯明罕。
所以兒子由倫敦出發,車過不烈出來,不肯東轉劍橋,也不肯西轉牛津,便只好一直向北坐到伯明罕。那條伯明罕的路,便是中庸之大道。雖然講學不如牛津與劍橋,卻可免傷牛津劍橋的雙方好感。明這條中庸主義的作用,就可以明中國曆年來政治及一切改革的歷史。季文子三思而後行,孔子評以再斯可矣,也正是這個中和的意思,再三思維,便要想人非非,可見中國人,連用腦都不肯過度。故如西洋作家,每喜立一說,而以此一說解釋一切事實。
例如亨利第八之娶西班牙特琳公主,froude說全出於政治作用,bishopcreightoon偏說全出於色欲的動機。實則依庸人評判,打個對摺,兩種動機都有,大概較符實際。又如犯人行兇,西方學者,唱遺傳論者,則謂都是先天不是;唱環境論者,又謂一切都是後天不是,在我們庸人的眼光,打個對摺,豈非簡簡單單先天后天責任要各負一半?中國學者則小有此種極端的論調。如picasso(畢加索)拿cezanne(塞尚)一句本來有理的話,說一切物體都是三角形、圓錐形、立方體所併成,而把這句話推至極端,創造立體畫一派,在中國人是萬不會有的。因為這樣推類至盡,便是欠庸見(commonsense)。
因為中國人主張中庸,所以惡趨極端,因為惡趨極端,所以不信一切機械式的法律制度。凡是制度,都是機械的、不徇私的、不講情的,一徇私講情,則不成其為制度。但是這種鐵面無私的制度與中國人的脾氣,最不相合。
所以歷史上,法治在中國是失敗的。法治學說,中國古已有之。但是總得不到民眾的歡迎。商鞅變法、蓄怨寡恩,而卒車裂身殉。秦始皇用李斯學說,造出一種嚴明的法治,得行於羌夷勢力的秦國,軍事政制,紀綱整飭,秦以富強,但是到了秦強而有天下,要把這法治制度行於中國百姓,便於二、三十年中全盤失敗。萬里長城,非始皇的法令築不起來,但是長城雖築起來,卻已種下他亡國的禍苗了。這些都是中國人惡法治,法治在中國失敗的明證,因為繩法不能徇情,徇情則無以立法。所以儒家唱尚賢之道,而易以人治,人治則情理並用,恩法兼施,有經有權,凡事可以「通融」、「接洽」、「討情」、「敷衍」,雖然遠不及西洋的法治制度,但是因為這種人治,適宜於好放任自由個人主義的中國民族,而合於中國人文主義的理論,所以二千年一直沿用下來,至於今日,這種通融、接洽、討情、敷衍,還是實行法治的最大障礙。
但是這種人文主義雖然使中國不能演出西方式的法治制度,在另一方面卻產出一種比較和平容忍的文化,在這種文化之下,個性發展比較自由,而西方文化的硬性發展與武力侵略,比較受中和的道理所抑制。這種文化是和平的,因為理性的發達與好勇鬥狠是不相容。好講理的人,即不好訴之武力,凡事趨於妥洽,其弊在怯。中國互相紛爭時,每以「不講理」責對方,蓋預設凡受教育之人都應講理。雖然有時請講理者是為拳頭小之故。英國公學,學生就有決鬥的習慣,勝者得意,負者以後只好謙讓一點,儼然承認強權即公理,此中國人所最難了解者。即決鬥之後,中外亦有不同,西人總是來的乾脆,行其素來徹底主義,中國人卻不然,因為理性過於發達,打敗的軍人,不但不梟首示眾,反由勝者由國帑中支出十萬圓買頭等艙位將敗者放洋遊歷,並給以相當名目。不是調查衛生,便是考察教育,此為歐西各國所必無的事。所以如此者,正因理性發達之軍人深知天道好還,世事滄桑,勝者欲留後日合作的地步。敗者亦自忍辱負重,預做遊歷歸來親善攜手的打算,若此的事理通達,若此的心氣和平,固世界絕無而僅有也。所以少知書識字的中國人,認為凡鋒芒太露,或對敵方「不留餘地」者為欠涵養,謂之不祥。
所以凡爾賽條約,依中國士人的眼光看來便是欠涵養。法人今日之所以坐臥不安時作惡夢者,正因定凡爾賽條約時沒有中國人的明理之故。
但是我也須指出,中國人的講理性,與希臘人之「溫和明達」(sweetnessandlight」)及西方任何民性不同。中國人之理性,並沒有那麼神化,只是庸見之崇拜(religionofcommon-sense)而已。自然曾參之中庸與亞里斯多德之中庸,立旨大同小異。但是希臘的思想風格與西歐的思想風格極端相類似,而中國的思想卻與希臘的思想大不相同。希臘人的思想是邏輯的、分析的、中國人的思想是直覺的、組合的。庸見之崇拜,與邏輯理論極不相容,其真覺思想,頗與玄性近似。直覺向來稱為女人的專利,是否因為女性短於理論,不得而知。女性直覺是否可靠,也是疑問,不然何以還有多數老年的從前貴婦還在蒙地卜羅賭場上摸摸袋裡一二法郎,碰碰造化?但是中國人思想與女性,尚有其他相同之點。女人善謀自存,中國人亦然。女人實際主義,中國人亦然。女人有論人不論事的邏輯,中國人亦然。比方有一位蟲魚學教授,由女人介紹起來,不是蟲魚學教授,卻是從前我在紐約時死在印度的哈利遜上校的外甥。同樣的中國的推事頭腦中的法律,並不是一種抽象的法制,而是行之於某黃上校或某郭軍長的未決的疑問。所以遇見法律不幸與黃上校衝突時總是法律吃虧。女人見法律與她的夫婿衝突時,也是多半叫法律吃虧。
在歐洲各國中,我認為英國與中國民性最近,如相信庸見,講求實際等。
但是英國人比中國人相信系統制度,兼且在制度肯特著的成績,如英國銀行制度、保險制度、郵務制度,某至香檳跑馬的制度。若愛爾蘭的大香檳,不用叫中國人去檢勘票號(countthecourterfoils),就是獎金都送給他,也檢不出來。至於政治社會上,英國人向來的確是以超逸邏輯,憑恃庸見,只求實際著名。相傳英人能在空中踏一條虹,安然度過。譬如剜肉醫瘡式補綴整合的英人傑作——英國的憲法——誰也不敢不佩服的,誰都在認了只是捉襟見肘顧前不顧後的補綴工作,但是實際上,他能保障英人的生命自由,並且使英人享受比法國美國較實在的民治。我們既在此地,我也可以順便提醒諸位,牛津大學是一種不近情理的湊集組合歷史演變下來的東西,但是同時我們不能不承認他是世界最完善最理想的學府之一。但是在此地,我們已經看出中英民性的不同,因為必有相當的制度組織。這種的偉大創設才能在幾百年中繼續演化出來。中國卻缺這種對制度組織的相信。我深信中國人若能從英人學點制度的信仰與組織的能力,而英人若從華人學點及時行樂的決心與賞玩山水的雅趣,兩方都可獲益不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