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迷途

心理罪:畫像 雷米 第2頁,共2頁

所有的線索均告中斷。所以邰偉奉命去局長那裡彙報的時候顯得底氣不足,好在局長並沒有過多的責難他,只是說不要放過任何細節,追查到底。

和走廊裡鬱悶的老趙簡單打個招呼後,邰偉一頭鑽進辦公室,一邊死命揉著太陽穴,一邊點燃一根香菸塞進嘴裡。翻開案卷,邰偉一頁一頁的逐字看下去。

邰偉疲憊不堪的離開市局的時候已經接近午夜了。在一家路邊的餛飩店裡,邰偉一邊喝著加了胡椒粉的熱湯,一邊看著筆記本上潦草的幾行字。

就在下午邰偉頭昏腦漲的看案卷的時候,他突然想起了方木。記得這個小子說過什麼「標記」、「需要」的理論,實在沒有頭緒的話,不妨按照他的說法試試。

刑事偵查的重要突破口是弄清兇手作案的動機,這樣可以把犯罪嫌疑人的調查範圍縮小。而犯罪現場的痕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兇手的作案動機。

女童虐殺案的與眾不同之處,大概是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虐殺手段。作為一個成年人,殺死一個7歲的女孩,可以說易如反掌。兇手為什麼要費時費力的活活將金巧虐殺致死,並且在死後姦屍呢?如果說是要表達出兇手的某種特殊需要的話,那麼這應該是一個性心理變態者。

第二,錄影帶。兇手拍攝了死者金巧的下體特寫。這又是出於一種什麼需要呢?如果說是為了將來進行性行為時刺激性慾,為什麼僅僅拍攝了15秒,又為什麼要將其送至被害人家中呢?如果是出於一種收集或者收藏的變態癖好的話,女孩的下體並不能體現出被害人的顯著特徵,對於兇手而言又有什麼意義呢?

第三,將屍體送至受害者家中。從以往類似的案例來看,這種行為多是兇手要表達一種挑戰或者炫耀的情緒。那麼他在挑戰誰?警方還是被害人的父母?

邰偉一邊吞嚥著滾燙的餛飩,一邊竭力模仿著方木的思路,試圖分析兇手的心理特徵。餛飩吃完,他也不得不承認,除了皺眉頭的模樣,其他的,是學不來的。

站在午夜清冷的空氣中,邰偉做了一個決定:不管面對多麼難看的臉色,他明天都要去找方木談談。

事情比邰偉想象的要簡單得多。方木並沒有像上一次那樣擺出一副生人勿近的嘴臉,只是小心地把寢室的門鎖好,就拿過案卷安靜的看。

邰偉暗暗鬆了口氣。他知道,方木看資料的時侯最好不要說話。閒極無聊,就開啟方木的電腦漫無目的的瀏覽。無意中,邰偉在一個硬碟分割槽中看到了一個命名為「資料」的資料夾,開啟一看,裡面還有六個資料夾,第一個命名為「黃永孝」,最後一個命名為「馬凱」。邰偉心裡一動,馬上意識到這是方木以前參與過的案子。他雙擊這些資料夾的圖示,卻被系統提示需要密碼。邰偉偷偷看看方木,正在盤算這傢伙如實告知密碼的可能性有多大的時候,方木開口了。

「它的來源找到了麼?」他指指一張照片,邰偉湊過去一看,是裝著金巧屍體的那個紙箱,普通的adidas貨箱,印著三葉草的logo。

「沒有,還在找。怎麼?」

「哦,沒什麼。」方木又把目光投向那塊陶片的照片。

「這個呢?」看了好一會,方木又問道。

「這個就更麻煩了,全市很多工藝品銷售點都有賣,很難查出購買者是誰。」

「這塊陶片,什麼意思呢?」方木看著天花板,彷彿在自言自語一般。

「會不會是死者在現場與兇手搏鬥的時候無意中撞碎了那個花瓶,然後抓在手裡的?」

「不會,」方木搖了搖頭,「肯定是兇手在殺死了被害人之後,塞進她手裡的。」

「為什麼?」

「你不覺得它太大了麼?」方木用手比劃著,「兇手殺死被害人,姦屍,拍攝錄影,這一系列行動中,他不可能沒發現死者手裡抓著那塊陶片。」

「你的意思是,」邰偉想了一會,慢慢地說:「兇手把它放進被害人手裡,是為了傳遞某種資訊?」

「是啊,可是我不知道這資訊究竟是什麼。不過我覺得可以從兩個方面去分析,一是陶瓷本身,二是這個英國陶藝家葛瑞森·派瑞的作品寓意。後者需要查詢資料,至於前者……」方木邊思索邊說,「我覺得可能與被害人的身份有關。陶瓷,有什麼特點?」

「嗯,比較硬,也比較脆。」

「我也是這麼想的,我覺得這可能意味著女性。」

「哦,為什麼?」

「這個問題一會再回答你,我們先談談兇手本人。我覺得這個人應該在25到35歲之間,有一定的文化基礎及藝術修養,經濟條件尚可。外表整潔,待人接物彬彬有禮。這個人存在一定的性心理障礙,這來自於失敗的性經歷。」

「依據?」

「首先,這個人賦予了陶片一定的含義,我們姑且認為它的寓意就在於女性。那麼這個人就應該受過良好的教育,具有一定的藝術修養。而這種人往往比較在意自己的儀表。其次,這個人在犯罪手段中表現出一種性心理變態的跡象。比方說虐待,比方說姦屍,比方說拍攝死者下體的特寫。通常,姦屍者往往是一種無法與女性正常發生性行為的人,且大多曾經受到過女性在性方面的拒絕和侮辱,而這種人往往支配欲極強,並具有施虐的傾向。在他們看來,死去的女性更能滿足他們支配女性身體的慾望。這也是我猜那陶片代表女性的原因,堅硬而脆弱。既代表拒絕,也代表不堪一擊。這就是兇手心目中的女性。而且,把屍體送還給死者家屬,大概也是為了表達這種情緒。不過……」方木猶豫了一下,「對於這些判斷我並沒有十足的把握,因為我不明白他為什麼要選擇只有7歲的死者。大多數具有這種心理狀態的人都會選擇成年被害人來平衡內心的挫折感。而征服一個只有7歲的小女孩,我感覺不到他能獲得滿足。」

「也許這是兇手的第一次嘗試?所以選擇相對比較容易的小孩子下手?或者乾脆就是一種偶然。」

「現在還不清楚。最好別下結論。」方木搖了搖頭,「還有,卷宗裡說車輛來源的調查正在進行,有訊息麼?」

「目前還沒有,對當晚營運的計程車司機的調查沒有結果,初步考慮這個人可能是租借車輛或者自己有車。」

「哦。」方木若有所思的點點頭,「我覺得你們不妨考慮一下死者父母的熟人作案的可能。」

「為什麼?」

「如果是暴力劫持的話,學校門口不可能一點動靜都沒有,肯定有目擊者。而死者在那樣的家庭環境中,家長應該多次教給她一些簡單的自保常識。另外,她雖然只有7歲,但不會像我們小時候那樣,給塊糖就能領走。所以,我覺得很有可能是熟悉其父母情況的人,讓死者喪失了警惕,最終被劫持。」

邰偉臨走的時候,方木問他醫院殺人案的進展如何。邰偉猶豫了一下,還是如實告知方木他最初提出的偵破思路被證明是錯誤的。方木的臉上看不出失望,而是皺著眉頭盯著窗外看了很久。

「7月1號那個案子呢?」良久,方木開口問道。

「不太清楚。你也知道,那是經文保處負責的,我也不好過問。不過,估計也沒什麼頭緒。」邰偉看看方木越皺越緊的眉頭,「怎麼?」

方木沒有作聲。

「難道……」邰偉沉吟了一下,「你覺得是同一個人乾的?」

隔了很久,方木才慢慢地搖了搖頭。一絲苦笑浮現在嘴角。

「我很難說清我的感覺。」他看著邰偉的眼睛,「從理智上來講,我覺得這些案子不像是一個人做的。因為這三起案件從手法、被害人、現場特徵、兇手心理特徵上來看,差別太大了。可是,我有一種很特殊的感覺,總覺得似乎有某種聯絡在裡面。」看到邰偉屏氣凝神地看著自己,方木不好意思地笑笑,「不過也許是我自己胡思亂想。你也別太當真。」

送邰偉走到門口的時候,邰偉像想起什麼似的問:「馬凱給你的信,你看了麼?」

方木猶豫了一下,老老實實地承認:「沒有,被我燒了。」

邰偉驚訝極了,「燒了?」在他看來,這是再好不過的探詢犯罪人心理的資料,卻被這樣一個對行為證據具有濃厚興趣的人看也不看就燒掉,這真有點不可思議。想追問原因,卻看見方木滿臉都寫著「不要問!」的表情。

媽的,有句話怎麼說的?天才都是怪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