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裡,我頭腦中關於蟻們的一些想法,竟怎麼也揮之不去了。
我記起馬克?吐溫曾寫過一篇短文,對螞蟻大加嘲諷——一隻螞蟻對付著一塊比它大得多的骨頭渣翻上鑽下,煞費苦心地企圖將骨渣弄到螞蟻窩裡去。馬克?吐溫據此得出結論認為螞蟻是貪婪的。
而我卻一向認為螞蟻是最不貪婪的。
我認為人才是地球上最貪婪的動物。與蟲、鳥、獸們的佔有本能相比,人的貪婪往往令人匪夷所思。
猛獸僅一次捕殺一隻食草類動物維生,而人,只要有機會,就會大開殺戒,恨不得能將視野內的動物群體一次次捕殺絕種,為的是最大量地佔有它們的皮毛、肉和骨。
猛禽的捕殺行為僅僅是為了生存。
在人腦的發達程度才比動物高一點的時候,人的捕殺行為也僅僅是為了生存。後來人的大腦特別發達了,人的許多方面的佔有慾望也就更加難以填平和滿足了。
「微軟帝國」的發展理念,說到底只不過是八個字——勝者統吃,無限佔有。
還說蟻,無論它對付一塊骨渣的情形多麼可笑,前提卻是一點兒也不可笑的,不是受自己的慾望驅使,而是為了族的生存需要。
一隻螞蟻永遠不會將某種它覺得好吃的東西帶到僅有它自己知道的地方藏匿起來,以便長久獨享。它發現了好吃的東西,會立刻傳送訊號,「通告」它的同類都來享受。
「各盡所能」是馬克思為人類所暢想的理想社會的原則之一,而千萬年來,蟻類們一向是這樣生存著的。工蟻們奉行任勞任怨的傳統;兵蟻們則時時準備為捍衛族的安全奮勇迎敵,前仆後繼,戰死「疆場」。
「按需所取」也是馬克思共產主義學說的原則之一。試想,人類的財富得積聚到什麼樣的程度,才經得住全體人類「按需」一取啊!
而在蟻的社會里,千萬年來,它們一直是「按需所取」的。在蟻穴裡,共同擁有的食物絕不會派兵蟻看守,也沒有一隻蟻會盜自己的「糧庫」。
是的,千萬年來,蟻的社會里,從沒有過「內賊」,也從沒有過貪佔現象。
蟻的社會,是典型的「共產主義」社會。
蟻的社會,卻並不因而產生「懶漢」。
蟻的本能中沒有醜惡的一面;而人性的醜惡面,卻往往是連人類自己也覺得恐怖的。
然而,無論我多麼讚美蟻和蟻的社會,有一點也是肯定的,即使我有一百次生命,我也不打算用哪一次輪迴為一隻蟻,在蟻的社會里體會沒有醜惡的生存秩序的美好,非因蟻只不過是小小的「蟲」,而因蟻的社會里沒有愛。
我還願五十次生命仍做人,活在儘管有許多醜陋及醜惡但同時有種種愛的機會的人類社會。我留戀人類社會的首先一點,並不是因為別的誘惑,而是因為只有體現在人類身上才豐富多彩的愛的機會……
餘下的五十次生命,我祈禱上帝使我能以二十次生命變做天鵝;十次生命變做野馬;十次生命變做北極犬;還有十次生命,就一次次都變做了松鼠吧!
我喜歡松鼠生存方式的活潑和樣子的可愛。
我也挺羨慕蝶活得美,但一想到那美要先是毛蟲才能實現,就不願列入生命的選擇了……
但我哪兒還會有九十九次生命呢?連這唯一的一次,也快耗盡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