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非善惡的測量尺標,不但如我例子所示,因觀點或立場不同而有異,因各人經驗和所處環境不同而有異,在自古迄今的時間之流裡,也發生過甚大的變動。比如中國古代社會,以男性為中心,認為女子無才便是德。那時,不論男女老幼,絕大多數的人都肯定認為這是「正確」的觀念,今人卻不以為然,女權主義者大概還會說,這是最「惡」,最「不道德」的思想。由此可見,是非善惡的社會觀念,不但受制於「人」「地」因素,也受到「時間」因素的限制,根本沒有一個固定永恆的標準。
沒有固定標準——這就是當我們嘗試以作品題材之「對」「錯」或作家表諸作品的人生觀「對」「錯」來評價文學作品時,必遭遇的頭一個大困難,這樣的文學批評,其論點與見解,絕對不可能獲得讀者一致的同意,因為每人觀點不同,見解就不同。即使硬要少數服從多數,以社會大多數人的看法為正不正確的標準,世上卻還有千百個其他社會,而其他社會的大多數人,意見可能完全相反。就算世界上每一個社會的大多數人,今日都抱同樣的看法,明日呢?後日呢?千百年後呢?誰又膽敢保證未來?
人生觀隨人而異,價值觀隨人而異,而且世上同一件事,也常兼有好壞相對的兩面,甚至更多面。在這樣的情形下,以任何一種固定的人生觀為標準的價值判斷,必然引起多數人或少數人的反感。這不僅是指文學批評文章而言,也是指文學作品本身而言。然而文學之創作,完全不同於文學批評,本來就是要作者用明顯或暗含方法表達他自己的或他想像出來的對人生之看法,不然就不是文學作品了。如此,無論作家自己或他所創人物的人生觀如何——樂觀或悲觀,外向或內向,合時或不合時,合教條或不合教條,總是不可能合乎每一個讀者的口味,或對人生的看法。也不可能使每一個讀者都覺得有「真實感」。所以,作品的優劣若真由作家表現於其中的人生觀性質來決斷,那麼,合乎自己口味或觀點的就說「佳品」,不合自己口味或觀點的就說「劣品」,結果是,任何一個文學作品都有人說好,也都有人說壞,意見參差紛壇,永不會有一致的結論。不可能出現一部完美的作品,也不可能出現一個徹底失敗的作品。
我想,《書評書目》的一些讀者,認為文學作品有優點,也非有劣點不可,多少就是受到這種文學批評觀的影響。
那麼,什麼樣的批評方法,有沒有一種批評方法,可以有一個固定的標準?可以不受囿於個人的觀點?可以精確地衡量作品的成敗?可以有使讀者一致信服的可能性,而不必以「見仁見智」為最終結論?
我知道一種這樣的批評方法。但要接受此法為「文學批評」法,卻有一個先決的條件,那就是把文學作品當做純粹藝術品來處理。如此,我們便可從美學的觀點,評價這一藝術品的形式是否完整。細細分析作者的文字技巧,看看它們是否把作者要表達的意思和要呈現的世界,美妙地,生動地,適切地,合理地,表達呈現出來。作品的藝術形式完整,就是成功的作品,不甚完整,就是不甚成功的作品,支離破碎,就是完全失敗的作品。
當然,許多人是不願接受這種「唯美派」文學觀的。可是我想。除了以文學為純粹盲傳工具的人不論外,絕大多數的人,即使不認為文學作品是不受制於世俗道德成規的純藝術品,也都會承認文學作品裡含有相當多的藝術成份。所以,我提供的批評方法,雖或不能說就是文學批評法,至少可以說是評價文學作品的方法中,最有固定可靠的標準,最不受「人」「地」「時」因素影響的一種。
許多人,很可能是文學讀者中的多數人,認為文學作品確實是藝術品,可是除了基本的藝術性外,還應該有實際的教育作用,和至少間接的改革社會的作用。這似乎是正當不過的主張。可是,從這樣的觀點從事文學批評,還是會有意想不到的困難發生。下面我要討論的,就是當我們把某一固定的道德價值觀,亦即現世多數人認為「正確」的道德價值觀,引介人文學批評領域時,除了沒有標準的困難外,我們還必須面對的一大難題。
那就是,藝術性和社會教育性,很有可能互不相容。一個文學作家,可以(或應該可以)從任何一個角度來觀察與呈現人生。而他所取的觀點,除非恰巧符合有利於當代社會福利或社會改革的觀點,他根本沒有辦法兼顧作品藝術性和社會教育性。在這種情形下,作家如果為了迎合大眾的期許,硬把社會教育意義灌注入作品內,結果往往是嚴重破壞作品藝術形式的完整。
就以《臺北人》為例。上文中,我站在現代一般人的立場,對《臺北人》世界的道德價值觀,提出了五點責評。讓我們假設,這些就是《臺北人》的缺失,而白先勇決心改正這些缺失,使這部作品臻於完美。他想,《梁父吟》裡的樸公,太迷信,太不面對現實,是今日社會的一個壞榜樣,便決定叫他走出「象牙塔」。於是,一日,樸公猛然大悟,撕掉身上的黑緞長袍,熄滅古銅香爐裡的龍涎香火,開啟自家大門,把歷代祖先遺傳下來的書畫古物一齊拍賣掉,換得一疊鈔票,全部分給鄉下的窮人。他覺得忽然獲得了新生。
像這樣的故事題材,如果處理得好,表現得法,也有可能寫成一篇好小說,雖然必須從頭至尾徹底重寫,也絕不能留用《梁父吟》之篇名。然而這個「覺悟」了的樸公故事,當我們把《臺北人》做為一個整體來了解欣賞時,卻成了嚴重的問題。它整個破壞了這一小說世界的邏輯系統或一致性。而作者是存心把《臺北人》當做一個整體形式來創作的。早在小說首頁,作者就引錄劉禹錫的《烏衣巷》一詩,把《臺北人》諸篇之共同主題明白點示出來。單憑這一點示,我們就已可知作者企圖把此書題材侷限規範於「舊的結束」,不涉及「新的開始」。而「覺悟」的樸公故事,明顯的是「新的開始」。這樣一篇樂觀前進的小說,夾在《臺北人》裡面,固然很可能鼓舞民心,產生現世多數人認為正當的社會教育作用(也可免被指責「以偏概全」),卻大大損壞《臺北人》一貫的主題意識和語言氣氛,形成藝術形式上一個嚴重不堪的「缺失」。
也許有人會說:那麼,把每一篇都改寫,改得樂觀前進,主題氣氛不說統一啦?藝術形式不就完整啦?當然是如此——如果每篇都改得成功的話,可是,那便是完全不同的另一本書,和《臺北人》風馬牛不相及也。所以,我提出的那五大「責評」,若要說是《臺北人》的「缺失」,這樣的「缺失」是根本沒有辦法「改正」的。要「改正」,就必須犧牲藝術形式的完整。
很多人說《臺北人》太悲觀,太消極,只呈現人生淒涼衰亡的一面,未呈現人生快樂健康的一面。豈非以偏概全?人生哪裡真是這樣的?
這些話都對,我也同意,可是這和文學藝術作品的成敗,就又扯不上任何關係。比如每日都有黎明和黃昏。一篇小說的背景若是黎明,我們並不要求作者必須同時也寫黃昏景色,或另寫一篇小說,以黃昏為背景。同樣,生和死都是人類必然的現象。一個作家如果選擇描述死亡的悲哀,我們又憑什麼理由,要求他一定也描述誕生的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