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情,很普遍,事後也就忘了。
過了十幾天以後,晚上有人敲門,我跑去開門,門外就站著那個帳篷中相遇過的人,夜色裡,跟著一個穿袍子的黑人;那個燒茶水的。
我大喊了一聲:「荷——西——來——」
那個人對我們夫婦說,要送給我們一個奴——隸,說著往身後那個高大的黑人一指。
我們拚命拒絕,說家太小,也沒有錢再養一個人,更不肯養奴隸,請他不要為難我們,這太可怕了。
那個主人不肯,一定要送。又說:「叫他睡在天台上好了,一天一個麵包就可以養活了。」
我拉過那個黑人袖子,把他拉到燈下來看了一看,問他:「你,要不要自由?如果我們先收了你,再放了你,就自由了。要不要?」
那個奴隸很聰明,他完全明白我的話,等到我說要放他自由,他嚇壞了,一直拉住主人的袖子,口裡說:「不、不、不……」
「你給他自由,叫他到哪裡去?」主人說。
「那你還是把他帶回去吧!我們這種禮物是絕不收的。」我喊著,往荷西背後躲。
「不收?」「真的不能收,太貴重了。」
「那我另外給你們一樣東西。」主人說。
「只要不是人,都可以。」我說。
那個送奴隸的人彎下身去,在一個麵粉口袋中掏,掏出來的就是照片中那隻羊皮鼓。
這個東西,使我們大大鬆了一口氣——它不是個活人。以後我們在家就叫這隻鼓——「奴隸」。
搬家到迦納利群島去時,我們打扮房子,我站著指點荷西:「對,把那個奴隸再移左邊一點,斜斜的擺,對了,這樣奴隸比較好看……」
在一旁聽的鄰居,一頭霧水,頭上冒出好多問號來,像漫畫人物一般——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