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喬喬撇了撇嘴。「背極狐狸。起這種外號的人真是缺德。」
「她現在在哪兒?」我看了看以手已經很長的指甲。「北極狐狸。」
「我真不知道你老要打聽她幹嗎?」喬喬直著脖子瞪著我低聲嚷,「你真以為找著她就能解決你的問題?告訴你,你倒霉就倒霉在那把刀上,那把所謂包銀的刀上化驗出了人血,和高洋的血型一樣。你就是找著劉炎也擺脫不了干係。刀是鐵證,可笑的是你還居然說刀是高洋給你的。騙得了誰?」
「她就是高洋給的我。」
「嘁,」喬喬不屑地一擺手。「隨你怎麼說吧,你跟警察解釋去。他們信就行。」
「刀不是高洋給的我——是我硬跟他要的。」
「別找劉炎了。」喬喬坐正瞧著我。「別找了,劉炎對你沒用。你那七天不是和她在一起,你在瞎費工夫。你要證明你那七天的去向,應該多從其它方面其它人身上想想。」
「你親眼看見我從高洋手裡要走那把刀,當時你也在場。」
「這就是說,」喬喬看著我嘆口氣。「你非要我作證人,證明你從南方回來後又見過高洋?我們一直保你,說你在廣州就和高洋分手了第一個走的,為這我甚至把然昆明遇見高洋的時間提前到廣州分手後,以便使你找到充分證據證明你當時在北京。你知道我擔了多大風險麼?為了保你,我把高洋的死期整整提前了一個月。既然你不領情,非要往自己頭上攬這件事,我也可以實話實說。對,我們都可以證明你在北京又見著了高洋,而且在我們大家都在場的情況下那把高洋買來當作工藝品後來成了兇器的刀被你據為己有。之後,高洋走了,你也有七天不知動向。這期間,只有我在昆明見了一次高洋,當時和他同住的人在旅館登記簿上使用的是你的名字。再之後,你重新出現在北京,高洋則音訊全無,十年後他被發現死在雲南的大山裡被他送你的刀砍死。這都對了吧?這麼說使你滿意了吧?這就是你希望知道的事情真相。」
「我很滿意,儘管換了一種說法,我的嫌疑也沒大到哪兒去,我仍然可以說我那七天是和劉剡在一起。」
「你沒有和劉炎在一起,這我比你清楚,因為那段時間劉炎是和我在一起,我們去了昆明。」
「你們去昆明幹嗎?」
「我們走赴約。」喬喬望著我。「劉炎去找她的男友,她非常焦急地想得到他的訊息,他們失去聯絡已經有一段時間了。
他們最後分手時曾約好在昆明會面,但屆時她的男友沒有來。
她認為他一定是了什麼事,而我們心裡很清楚,他一定是不辭而別了。這種事很普通很正常只是往往很難讓當事人立即接受。「
「她的男友去哪兒啦?為什麼她認為會出事?難道那是一次危險之行」?
「不知道,她沒跟我說。我想一個人出門久久不歸誰都會想到危險,認為他出了事,特別是女人;就是丈夫去上班晚回來一點也會引起擔心,車禍啦,不正經的女人啦,這對我們來說都是永遠存在的威脅。
「那麼你是認為她的男友拋棄了她,和另一個女人走了?」
「我不知道,我無法斷言。」
「她男友是誰?」我問,「我們中的一個麼」
「我認識,你也認識。」
「她沒有找著她的男友對嗎在昆明?」
「沒有。」
「她的男友躲著不見她。」
「你可以那麼說。」喬喬看看我。「也可以說她男友不光是不想見她,誰都不想見。」
「她的男友真是個狠心人。」我笑,往喝空的橙汁紙杯裡彈彈已經燃得垂下來的菸灰。
「後來她找不著就不再找了?」
「我想她一直在找。」喬喬說,「她病了,她想知道那個男的不想再見她,但她仍想和他見一面。她一直在不停地給那個男的打電話,但那個男的已經把她忘了,不是不接電話就是拿起電話胡亂答應一通,讓她一次又一次地等,可他一次也沒來過。」
「他們當年很好是嗎?」
「用‘好’形容他們的關係不貼切,他們既纏綿又瘋狂,當年看見他們的人無不感到驚心動魄。他們就象鏽在一起的螺釘螺母互相咬著勁……」
「這一切是怎麼結束的?我指使他們脫鉤的第一道裂縫。」
「很家常,那裡的又看上了另一個女的。你見過哪一個男的是知道饜足的?」
「她得的是什麼病?你說她得了病?」
「紅斑狼瘡——她一直在打電話,直到臨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