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我猶能清晰地想起在座者的每一個笑容,每一個手勢以及豪飲時的誇張動作和滔滔不絕講話時的面部表情。但與之相關的談話肉,那些伴隨口形張合產生的聲音卻討厭地失去了,那些尋歡作樂的場面是無聲的。
我們八個人緊緊圍坐在一張不大的方鐵桌旁——一面兩個。我對面是高晉、許遜,右手是汪若海和一個風流女子——我們大家的情婦喬喬,我旁邊是另一個公共財產夏紅,夏紅左手是高洋,高洋攥著夏紅的一隻手,高洋旁邊……說到這兒我結則起來:「不,不,不該是他,是他就不對了。」
我越是極力想抹去卓越的形象,腦子裡就越頑固地出現身穿白色水兵服的卓越,滿面放光地舉著堆著豐富泡沫的啤酒,在高洋旁邊笑著嚷著的情景……
我試著重新數人,但數到最後仍然被卓越擋住。一次又一次地擋住,無法逾越。
「我可能記亂了。」我向警察解釋最後一個為什麼不能是卓越:這個人是個死人,在我們退役的前一年他就因艦艇事故犧牲了。如果他在場,那次吃飯就不該是我和高洋的最後一次見面,而且那時——當兵時,我們根本不認識什麼喬五喬六的。
「彆著急,好好想想。」警察安慰我,「你大概是記錯了。」
我緊張地思索,但卻越來越深地陷進卓越在場的偏執想象之中。
「我們把他拿掉怎麼樣?」警察溫和地向我建議,「既然他是個確鑿無疑的死人。」
令我不安的只拿掉卓越勢必要把高洋一起拿掉,他們倆在我的印象中是密不可分地處於同一個場面之中。而拿掉高洋、夏紅便又不完整了。他們的手聯在一起,夏紅的腿貼著我的腿,拿掉她我也傾斜了。如此類推,我們這根繩子的每個環節都將依次鬆開——那個桌旁一個人都沒有了。這是荒謬的。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強行分割卓越和高洋,但另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割去卓越、高洋和高晉之間仍有一個空隙,高洋旁邊坐的是誰?象一條一頭系在水鼓一頭系在艦上的纜繩,既然要把這二者連線起來中間就不能缺少任何環節——我不能讓那個位子空著。
警察小心地提醒我是否我把那天吃飯的人數記錯了。那天就是七個人而不是八個人。「
如果是這樣,那一切就老是吉以解釋了。「
我堅定地予以否認:「坐得滿滿的,一面兩個人,我雖然不識多少字,加法還是會的。」
看得出來,警察對我的說法持懷疑態度。他們不再就有誰在場向我提問,而是問當時高洋給我留下了什麼印象。
我說高洋當時和其他人一樣,看不出有什麼異常,一直在笑在吃在喝,就是後來喝了不少酒後也沒有流露一絲憂鬱和焦慮從始到終相當快活。當時大家都在胡吹自己的金錢和女人上的得手,唯獨他沒有。他只是滿面笑容地聽著呷著酒,不時和其他人對視笑笑,給人一種相當超然寬厚的感覺,像個每個萬事順利並將更美妙的前景等著自己的幸運不那樣傾聽那些生活的可憐時數說自己微不足道的幸福。後來飯沒吃完,他便叫來服務員付了嚴密,著一隻硬殼公文箱離席而去。
我送他到門口,有一輛紅色計程車在等著他,大概是他早就要好。我們最後握了握手,互相笑笑,他就坐上車走了。我聽見他對司機說去火車站,他好像急著去趕一班火車,從此就再沒見過他。
我以一個目擊者的客觀口吻講著我對高洋的最後。其實這種印象我可以以任何一個將要高升,出國的人臉上得到——很難說我的個印象是自誰。我不敢對警察說那我其實對高洋沒什麼印象。我想他們已經有些認為我語焉不詳有意隱瞞或者更糟認為我在其中也有什麼不可告人的行為,他們的臉色已經西那麼好看了。處於我的地位我得取信他們,所以我只好捏造些事實。坦率地講,我非但對高洋那天吃飯時的舉止毫無印象,就連那一段我們朝夕相處打得火熱的日子我也對高洋毫無印象。他給我留下的最後印象是我們在中學畢業前的一個下午。那天我午睡剛起,一臉倦態,滿心不情願地去上課。當時我已經遲到,通往學校的破破爛爛的街道上已看不見背書包的學生。高洋騎著一輛卸去後架座椅撥得很高的「二八」腳踏車迎面晃晃悠悠騎來。他看到我便停住,一腳支著地,從上往下瞟著我漫不經心地說他要當兵去了,到一個著名的軍裡的裝甲部隊。他那圓圓的孩子臉上是一雙大人般成熟、超然和寬厚的眼睛,腳旁邊牆根兒下的溼土地上有一橛不知那個野孩子剛拉的鮮黃的、盤旋向上有一個妙不可言的尖兒的冒著熱氣的屎,也許就是這厥巧奪天工的屎使我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
這時候,胖姑娘上樓來了。我光顧應付警察早把小松林裡翹首等燈閉訊號的胖姑娘忘了。當敲門聲響起時我和警察一樣茫然。「你們樓下還佈置人了?」我問警察,警察們使勁搖頭。「那大概是高洋來了。」我開玩笑。開啟門,看到胖姑娘我魂飛魄散堵著門讓她趕緊走。胖姑娘委屈萬分,她也的確怪可憐兒的,在松濤呼嘯的林中站了兩小時早被凍成了青顆楞。「你怎麼這樣?」她鼻涕哈拉地說。我剛想告訴她誰在屋裡,警察已經出現在我身後。「是誰呀?讓她進來吧。」
「沒人,」我回身笑著對警察說,「一個鄰居,找我要書,我借了她一本書答應今天還她。她看過了十二點我沒去就找來了。」
「真是愛書如命,大半夜借呀還呀的。」
「晚嗎?一點不晚。對咱們老百姓是晚點,可人家是作家,半夜正是來勁的時候,你不能要求知識分子和咱們老百姓用一個生物鐘。」
我在書架上胡亂抽了本書《企業必須審時應變》塞給胖姑娘,大聲說:「對不起對不起誤了您大事。」同時小聲把吳胖子的地址告訴她,讓去吳胖子家。「就在這院裡,拐個彎兒見垃圾站一直往下扎。」
胖姑娘也認出了那幾位是警察,沒吭聲抱著書掉頭飛跑下樓。
「她正在寫一本改革的書,日夜兼程。」我對警察說,「您幾位愛看,趕明兒我叫她送你們一本。」
「得啦,別胡拽了。我們不管你的閒事,你當我們是吃乾飯的。」
「女作家就沒有胖的麼?」我不服地說,「別太以貌取人。」
警察沒搭理我,抽了幾根菸,閒聊一會兒又繼續訊問。他們問我和高洋分手後去了哪裡?我說不久我就回了家,去「復轉軍人安置辦公室」報了到,被分到一家挺有名的大藥店賣藥膏,那藥店就在市公安局旁邊的大街上,「沒準你們還從我這裡買過藥呢。警察來買藥我總是特客氣。軍警軍警,當過兵的人看見警察總覺得象見著兄弟一樣感到親。當年我也差點當了警察,公安局招人的幹部在‘安置辦’拿著表格堵著我問:」‘幹不幹警察?幹就填表。’我想我這人律已精神特差,沒的給警察隊伍抹黑,要不,咱們也就是同事了。「
警察們笑:「那找你就方便了。」
「你們是不是也當過兵?當過兵的人一眼就能得出來,舉止總有點與眾不同的派頭,眉宇間透著那麼一股英氣。」
敢情警察也吃這一套,瞧他們笑的。
「我們一起員下來的朋友很多人都當了警察,市局、各分局全有。許遜,許遜是一個;還有魏人,魏人你進認識吧?也是市局的。」
「我說,咱別老聊好不好?等正事辦完了你要想聊咱們再聊聊到什麼時候都可以。剛談會兒就開聊,剛談會兒就開聊——不好。」
「好好,談正經的,你們說你們說。」
「你說你一回來就上了班,到那個藥店。你一直在那個藥店上班嗎?」警察往回翻著記錄作問。
「是啊,除了休息日。後來,三年後我退職不幹了。咱們當過兵的人,闖蕩慣了,老悶在一個地方受不了,心老是野著靜不下來。你們剛當兵回來是不是也特不習慣?老百姓的日子天天一樣,原來挺著的也能給捂蔫了。噢,你們當警察一定能好點,挺驚險,天天血光刀影。」
據我們瞭解,你班後不到一個月的時候突然一個星期不知去向。噢,他剛才後面說的那些話不要記了,他說的那些與這件事無關的話都不用記。「為首的警察對那兩個正在同時做著記錄的警察說。」你去哪兒啦?「他問我。
「我去哪兒了?我哪也沒去。我走過嗎?」
「你走過。你那個藥店為此還給你延期個月轉正的處分。」
「我想起來了。我那七天去廣州了,向一個朋友借了筆錢去廣州販衣服了。這事高晉、許遜他們全知道。我帶回來的一些衣服曾放在他們那兒賣,後來全讓他們送‘罪名’了。這事我做的不對,販衣服算犯法吧?
「這是第二年的事,第二年你又跑了七天,去販衣服,賠了本。我問的是你參加工作第一年你跑了七天去哪兒了?」
「想不起來了。」我說,「實在想不起來了。我那會兒心情不好,懷才不遇,經常不欠上班,哪兒也不欠,滿大街溜達,所謂踟躅街頭。」
「好好想想,這很重要。」警察站起來踱步,拿起我書桌上的大理石筆筒端詳,又把目光落在積滿菸蒂的大理石菸缸和旁邊的兩把大理石鎮尺。
「我慢慢想可以嗎?時間過去這麼久,我又沒幹過驚天動地的事可以作為一個個里程碑。」
「你欠過雲南嗎?」警察問我。
「沒有,可我一直特想欠,聽說那兒的少數民族洗澡讓人看,姑娘一輩子不找丈夫,淌可兒‘罪名’,不犯錯誤,比咱漢族居區灑多了……這些大理石玩藝兒是別人送的。」
「誰?誰送的?」
「高洋。」
警察的六隻眼睛頓時象通了電的燈光一樣亮了起來。
「喲喲喲,怎麼啦?」
「這些東西他什麼時候送你的?是在那次吃飯前還是之後?」
「肯定是前啦,那次飯後我再沒見過他。送我東西的日子我記不清了。除了這些玩藝兒他還送我一把長刀,號稱那鞘是包銀的我美滋滋地跟人家四處亂吹,後來碰上一個首飾廠的告訴我那鞘上包的是白鐵皮。什麼雲南姑娘大白天在河裡洗澡,一雙臭膠鞋換五缸子白糖都是高洋跟我說的。」
「那刀在哪兒?」
「你們可不能沒收,那不算兇器是工藝品。」
「我們不沒收,就看看。」
「看看可以,說話算話。」
我去臥房床下拿出一把銀色的長刀給警察們看。「這柄把的做工夠細的吧。」我告訴他們鞘身上鑲嵌的不是寶石而是彩色玻璃,「這是那些小返魚目混珠的伎倆。我抽出長刀,刀身光澤黯淡,鏤刻著花卉和淺槽,刀刃並不鋒利。我舞將起來,作出種種劈刺的雄壯動作。
警察們散開,喊「放下,快放下。」
我笑嘻嘻地說:「放心,我就是真殺你們也不會用這種刀,這種刀都是樣子貨,鋼很次。」
「不是怕你殺我們,是怕你傷著自己。」警察小心地圍擾過來,從我手裡接過刀仔細端詳。
「這些刀刃的缺口是怎麼回事?」一個警察問。
「噢,那是我劈老百姓的甘蔗林錛的,知道了吧,這刀劈甘蔗都錛刀。」
「甘蔗?哪兒的甘蔗?」警察們看著我,一臉狐疑的警覺。
「說著玩呢。」我說,「不是劈甘蔗就是劈樹,手裡拿把刀總想砍點什麼。」
「你瞧,這塊烏黑印漬不是血?」一個警察小聲地對另一個警察說。
「雞血。」我對警察說,「我用這把刀砍過老鄉的雞,象日本兵進村那樣,特好玩。」
我伸手去拿刀,警察縮回手把刀入鞘交給另一個警察:
「這刀我們要帶走。」
「說好光看看,怎麼,說話不算話?以後我還信不信你們?」
「不是沒收。」警察向我保證,「看完我們會還給你。」
「不夠意思,太不夠意思了。」
警察結束對我的盤問時,天已經拂曉,天邊露出魚肚白。
我們都累壞了,抽了一屋子煙燻得大家都淚汪汪的象親人相聚不忍分手。警察後來集中問我在那不知去向的七天裡幹了什麼,我賭發誓說實在想不起來不是耍花槍。警察也灰了心,答應給我時間細想,過幾天再來找我,讓我把復員後到工作前這段時間都幹了什麼,見過什麼人,去過哪裡都寫下來,到時候他們來取。我對他們說,這夠寫成一本長篇小說還有餘,流水帳也得記三大本子。「你可別給我演義。」警察告誡我,「我們找你可不是尋開心培養文學新人,胡寫只能是你自己倒霉。」後來我餓了,去廚房給自己下雞蛋麵條並問呵欠連天收拾東西的警察們要不要也「來上一碗」。警察們說啦,我們該走了。我說別烙氣,反正你們回欠也是吃飯睡覺幹不了別的,一夜都混過來了早睡晚睡也就那麼回事了。「要是你們怕我下框或腐蝕你們那就算了。」「你要這麼說那我們就只好吃了。」
領頭警察笑著說。「就是。」我說沒聽說過用雞蛋麵條當糖衣炮彈的。警察們重新坐下,我煮好麵條格外給三位碗裡多放了些香油。我們圍坐一團踢裡吐嚕吃麵條時氣氛相當融洽。警察吃得唉聲嘆氣——香的,吃罷還給我上了根菸。他們問我沒工作錢從哪兒來?我說我也不知道,反正總能有錢。「可別幹違法的事。」一個警察好心地規勸我,「不是正路來的錢你就吞下肚也早晚得吐出來。」我說我這輩子沒幹過違法的事,老實交待,樹葉掉下怕砸頭,只知一味行善,遠近都知道我是有名的「方善人」。警察提起我販衣服的事,大家都笑。我說那時年輕,「少不更事」,再說現今販衣服也不犯法,「只要不販人一切都是政策允許的。」警察說我胡說,我說您別跟我認真。警察又問我當年一夥人花天酒地的錢從哪兒來的,我們那點復員費「不夠三天踢騰的。」我說當年我們大仿花的都是高洋的錢。「高洋家有在海外去世的孤老嗎?」我說沒有,他家祖祖輩輩是內地的放牛娃,到他爸那輩實在活不下欠,賣了壯丁,先當國軍又當偽軍最後當了八路軍;倒是有個叔叔被日本人抓過勞工,在北海道下了二年煤窯,別的,連「豬仔」也沒福當過。
「那他哪來的錢?」
「管他。」我笑著說,「偷來的搶來的騙來的愛怎麼來的怎麼來的,我們只管花。
警察們走時天已經亮了,院裡有些早起的老頭在跑步打極拳圍著樹轉原地搖頭擺尾瞎抖落,我把警察們送到吉普車旁親親熱熱地和他們握手特別。他們仁都把姓告訴了我,一個姓趙一個姓錢一個姓孫。
「下回公安局有事我可找你們。」
「瞧,一碗麵條吃出毛病來了吧。」
「嚇的,跟你們說著玩呢,咱公安局有哥們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