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現在就開始回憶

看上去很美 王朔 第2頁,共2頁

也還允許回憶,但這回憶須服從虛構的安排,當引申處則引申,當扭轉時則扭轉,不吝賦予新意義,不惜強加新詮釋。講通順,講跌宕,講面面俱到,講柳暗花明。草蛇灰線,因果循循。於是,沒聽說過的人出現了,沒幹過的事發生了。平淡如水的日常生活鋪墊為步步玄機,漫無邊際的人生百態勾連成完整戲劇。世上本無事,作家自擾之。原本散沙一盤的人群被拴了對兒,小牴牾輒大起衝突,見縫下蛆,見包袱就抖,惟恐不熱鬧,惟恐不機巧,什麼花招也使了,什麼套路也用了,素不以為然的,常笑他人低階的,都顧不上了,語不驚人死不休,都只為提高讀者的閱讀興趣。賣,賣一千萬本才好。

全好,都不錯,就一個小出入:不是我腦子裡原來那東西了。這也怨不到別人,誰讓我沒本事呢,只會寫小說。

所以,在這兒我先給讀者提個醒:我這本書別當回憶錄看,沒幾件事是真的,至多隻是看上去像,誰當真誰傻。這就是一常規小說,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混用,爹不是爹,娘不是娘,朋友不是朋友,我不是我,誰要跟我三頭六案對證,我是不認賬的。

3

這小說寫的是復興路29號院的一幫孩子,時間是六一年到六六年文化大革命開始,主要地點是幼兒園、翠微小學和那個院的操嘗食堂、宿舍樓之間和樓上的一個家。主要人物有父母、阿姨、老師、一群小朋友和解放軍官兵若干。沒壞人。有一個幼兒園阿姨有一點可笑,僅此而已。

男主人公叫方槍槍,是我原先一些小說中叫方言的那個人的小名,後面等到上中學,我會讓他改回來。他周圍的小朋友,男生,都是我原先小說中的人物,一個院的,一個學校的,都還校女生,有老人兒,大部分是新人。我準備讓她們中的某幾位連貫下去,在後面成年後仍在方槍槍的生活中扮演重要角色,這是出於小說的需要,保持情節的連續性,並非實情。我們那個院還是有一些禁忌的,或叫難以逾越的純潔,本院的男女小孩之問很少亂來,都挺淡的,給予敬重。不像海軍,他們院同院結婚的很多,由純潔的友誼最後走到一起去了。

這裡必須解釋一下,不想讓人家以為我從小就惦記著誰,沒敢說,最後寫進小說過癮去了。

不好。

男孩儘管一些事蹟昭著,一提,29號的舊人都知道誰幹的,也不盡然。還是合併了一些同類項,使之性格迥異,各秉資質。其實當時大家都挺像的,文武之道都有一些類似的長處,都有相同的驚人之舉,有的地方將張三的壯舉按給李四,也是歸範兒,令知情者胎笑大方了。有的事是成心多給了方槍槍一些,顯得他多關鍵似的,這是我利用職權營私了,不好意思。

有一些過場人物,流言蜚語之中用了真人名,還羅列不少真外號,並非有意唐突,實為增添親歷感,越是假活兒越要煞有介事,各位海涵,別跟我一般計較。這裡我要特別向真張明請個安。

這是我一不周全。在“一半火焰”那小說裡我用了這名字,在這裡也只好繼續用了,因為有互文關係,割捨不下。鄭重宣告:此張明不是那29號真張明。這張明有作風問題,那張明絕對好人。

為了把假做真,我在這小說中把背景儘可能坐實,路名門牌樓號校名什麼的都使真的。社會上沸沸揚揚的大事也大致涉及,只是這些事都是從方槍槍這個糊塗小孩眼中反映,不可能在時間上太精確,有些事反映到他這兒來和資料上的歷史發生時刻有出入,差個一兩年也是有的,那就活該了,我也不是給別人編年,只是意在造染氛圍。

一些當時的稱謂,也不一定精確,因為小孩不一定完全搞得懂那些官稱,會有很多口誤,這個我就從孩子了。還有個別誰也說不清的叫法,像裡面提到的“三軍衝派”,我也是剛弄明白那是三派:老三軍,新三軍,再加上個衝派。當時小孩也就一塊兒叫了。

這個也就不改了。

對那時的一些獨特簡語,開頭一般隨行有幾句說明,後來覺得也羅嗦,多事兒,也影響敘事,就不再解釋了。相信中國人都還看得懂,誰不認識幾個40歲以上的人,問問也就瞭然了,都不難。

文字中還有一些口語,有音無字,或者其字不雅,我就用象聲詞或同音字來拼。像表示亂動,一般和“蹬”聯用的“哧嗚氨;形容難看和糟心的”哧誒“;還有”撥依“,這個字在口語中也往往拆音節避髒,不算生造。偶有英文我也全拿漢字拼。我是特意不用字母的。在這點上我守老派,我以為漢字文章,加進一兩節字母,如饅頭旁擺了根香腸,外道,隔路,還有點勁兒勁兒的。

另有一些無規範的或其規範不足以窮其義,我也擅加更動,只選我自己認為貼的。譬如矯情,用做形容時我用這倆字,同時伴有動作正“矯情”著呢,我用口字邊的嚼——嚼情。譬如:較勁。

相持不下我用這個,有時是單方面不服,帶有叫板的意思,我也用這口字邊的叫——叫勁。總的原則是從音。我以為人在看小說時會默讀,意思再對音差了,有時也會摸不著頭腦。特別是關礙口語,容易懵。大家也不是真都那麼有學問,不會念沒準就不認得了,或者給看擰了。

有的多音字,譬如“刺”“落”,都有個“拉”音,可一般習慣看到這兩個字還是讀主音,用做動詞時常覺辭不達意,讀起來不暢。這我也自作主張改寫為“拉”。不是寫錯了,看官讀到那裡知道就行了。

語言嘛,約定俗成,有習慣用法這一說,都別太軸了。像“大腕”“頑主”都換為原字“大萬”“玩主”也不見得就好,讀時嘴裡也要換一下頻道。

4

最後,這個問題容我專門饒一下舌。過去不慎,在這個問題上吃過虧,所以這次,天沒下雨先打桑我既往文風失之油滑,每每招致外人不快。這次是做抒情文章,疊床架屋,繁縟生澀是有的。

製造個氣氛,給自己尋個小快樂也是有的。合沙射影血口噴人,決無。調佩,那也是文意兜轉空留餘響罷了。我是提著手剎一路開的這車。也是勢在必行,文中小孩終篇不滿八歲,能說得出口的昏話不過爾爾。若說有意圖之,那是欲圖一點童心,欲圖一派天真。小孩子當然是有些糊塗想法,生於大時代,也不可能不在時尚中,胡亂關心一下政治,輕率贊同一些時事,那在當時是很自然的,也很正經,沒人會發噱,擱在今天,這些忠厚便顯得狡猾,有幾分不懷好意,有點調了低,為了不引致誤解,這些,在成書前,經與編輯細細會商,均一一刪去了。我們是反覆檢查過的,可刪可不刪的地方——刪!

刪得肉疼,也自覺用心良苦。可百密一疏,未準仍有一句半句尚嫌造次,但請各位眼中容情,跳過去不看也罷。

再說點什麼呢?咱們都別想歪了。很樂意受到猛烈的文學批評,人身攻擊也可以。就是別尋章摘句,望文生義,那就不是與人為善的態度了。

1999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