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教授在律師事務所裡。律師聽完了他所說的情況後,告訴他在這種情況下想說服對方協議離婚很難,反正在他經手的案例裡,幾乎沒有。律師四十歲多了,經手的案例想必不會少了。
譚教授心情沉重,「那怎麼辦?」
「只有起訴。讓法院判。」
「法院一般會怎麼判,這種情況?」
「現在有個詞兒您肯定也聽說過,叫做‘弱勢群體’,遇到實在不好判的時候,法院的通常做法是,誰弱向著誰。」
「就是說,即使起訴,我也沒有勝訴的可能。」
「那倒也不一定。按照《婚姻法》,夫妻分居兩年以上,即可判離。你說你們已經分居六年了?」
「是。」
「有誰可以證明?」
「女兒,保姆。也可以請法院的人上我家看,她和保姆住一屋,我自己住一屋。」
律師搖頭:「可是,總有女兒保姆不在、你們倆單獨在家的時候。」
「我可以保證!」
「我相信您。問題是她——」
譚教授想了想,搖頭:「我瞭解她。她不至於。」
律師手在桌子上輕輕一拍:「那這個事就有希望!」
從律師事務所出來,譚教授沒有回家,去了醫院。晚飯也是在醫院食堂裡吃的,晚飯後又一直耗到不得不走的時候才往家走。真不想回那個家、不想面對她啊,不是沒這個條件,他在醫院裡找個睡覺的地方不成問題。只是,不行,真這樣做了他心裡會不安的。
到家時她們已經睡了,所有的燈都熄了,他輕輕地、直接地去了自己房間,牙都沒刷。進屋後就脫衣上床,把燈關了。
譚家進入了夜的寧靜,似都睡了。
海島漁家小院裡,譚家女兒也在西屋的大炕上,緊偎著自己的愛人,深深的睡熟了。忽然她不安地動了幾下,接著,就開始叫媽媽,聲音清晰響亮。自從媽媽殘了以後,每夜每夜,她都會這樣的叫。常常,能把隔著兩道房門的家人叫醒。
「媽媽!媽媽!」
劉會揚一下子醒來,馬上坐起,將她摟在了懷裡:「好啦,好啦。睡吧,睡吧。」哄孩子一般。
譚小雨醒了,對劉會揚訴說:「我夢見我媽給我送飯,路滑,她一下子摔那了……」
劉會揚摟緊她不讓她說:「不說啦,睡覺,啊?聽話!」
於是小雨重新閉上了眼睛,睡了。劉會揚原姿勢抱著她,一動不動,直到她睡熟後才輕輕放下她來,輕輕躺下,一切復歸寧靜。
劉會揚枕邊手機突然地振動起來,發出沉悶的聲響。劉會揚拿起手機看,是小雨家的電話,看看上方的時間,已是凌晨一點。心頭不由掠過一絲不祥。
「喂?」
「是會揚哥嗎?」譚家客廳,保姆靈芝光著兩隻腳在打電話,聲音小而緊急。「我是靈芝,我找小雨姐!」
劉會揚看一眼身邊的譚小雨,她仍在睡。「有什麼事嗎?」他問。
這邊靈芝都快急死了:「有事!你快叫她!」靈芝一直在床上躺到這時候、確定小雨媽媽睡著了之後,才偷偷爬起來,光著腳,拖鞋都不敢穿,悄悄溜出房間,打這個電話。她完全沒有料到,她的阿姨根本沒睡,一直沒睡,她的一舉一動盡在阿姨的監視之下。在她撥客廳電話的時候,阿姨已提前拿起了手邊串聯一起的分機,悄無聲息地聽。
譚小雨被叫醒接電話,睡意濃濃地:「什麼事啊,靈芝?」
靈芝小聲使勁地叫:「小雨姐你趕快回來吧!叔叔要和阿姨離婚!……」
聽完了靈芝的這頭一句話,小雨媽媽就放電話了,以後的話就沒必要聽了,她得趕在靈芝回來之前重新睡下,她不能讓保姆發現了她。但是由於手殘,失手將話筒掉落桌下,她去夠電話線試圖把話筒扯上來。可是電話線太細了,於她的殘手很不方便。越急,越夠不著。……
打完電話的靈芝躡手躡腳回來,輕輕地推開房門,一縷月光的照射下,她清清楚楚看到正在徒勞地夠電話線的小雨媽媽,聽到聲音,小雨媽媽抬起了頭。二人目光相遇。極靜。突然,她放聲大哭了。由於悲傷,更由於屈辱,為了自己的不得不淪落到需要保姆來憐憫的程度。
……
海島漁家的炕上,譚小雨喃喃:「早料到得有這一天,沒想到會這麼快。……」
劉會揚只能安慰她:「理解吧。」
譚小雨失神地:「理解誰呢?理解了媽媽,就是不理解爸爸,理解了爸爸,就是不理解媽媽。……」
劉會揚慨嘆:「你媽不幸,你爸不易。」
「可是,一方殘了,另一方始終如一照料對方的事很多啊,好多比我媽殘得還厲害呢,截癱的都有。……」
「你有沒有注意到,你所知道的那些……事蹟吧,通常都是女方照料男方?」小雨想了想,果然是。會揚:「明白了吧?男女是不一樣的。」
「女的能做到,男的為什麼就做不到?」
「這個問題得從生物學的角度上探討了。從生物學的角度看,男女是不一樣的。記得你說你爸媽分居已經六年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可我爸他、他都五十多歲了啊!」
劉會揚聞此不由笑了一笑:「還真是啊,在孩子眼裡,父母很容易的就變成了老年人。五十多歲怎麼啦?五十多歲的男人正當年!正當年時被迫分居了六年,那時你爸還不到五十呢吧,對男人來說,是相當殘酷、相當不人道的。」
譚小雨將信將疑:「是嗎?」
劉會揚肯定地:「是。」
譚小雨:「那我媽呢?最需要人的時候被人拋棄,就不殘酷就人道?」
劉會揚:「離婚不等於拋棄,我相信你爸決不會說離了婚就不管你媽。更重要的是,小雨,媽媽需要的那些,」這時他將「你媽」改成「媽媽」,令小雨聽來異常溫暖。「我想我們可以給予,可以替代,當然這需要一段時間,但不是不可以做到的。……」說到這他停住了,似在想什麼。
譚小雨催他:「說啊!」
「把媽媽接到我們家裡——靈芝也去——由我們照顧,讓爸爸開始他新的、正常人的生活。」
譚小雨怔怔看劉會揚,突然,一頭撲到他的懷裡,喃喃:「會揚!會揚!命運怎麼會對我那麼好,讓我碰到了你?……」
5.法院的判決
譚教授出專家門診,又是一屋子人,門外桌上又是排成一長溜的病歷。一中年女病人坐診桌旁,後面站著兩個人,她的丈夫和兒子。
譚教授手裡舉著片子看,嘴裡問著:「喝水嗆不嗆?」
「不嗆。」病人是東北口音。
「嗓子啞不啞?」
「不啞。就是頭暈,耳鳴。耳鳴的厲害,新聞聯播正常聲兒都聽不清……」
「現在惟一發現的,」譚教授看著片子,「右頸靜脈有問題。核磁共振報告認為沒有問題,我認為不正常。只有做血管造影,再看。」
這時門診護士走了進來:「譚主任,您的電話。」
譚教授刷刷開單子,頭也不抬:「告訴他我現在沒有時間。」
護士趴在譚教授耳邊小聲地:「他說他是法院。」
譚教授接電話。對方說考慮到他妻子的身體情況,下午他們將去他的家裡將有關情況瞭解、核實一下。三方一起,請他務必到場。譚教授問能不能改個時間,比如,休息時間。對方拒絕了,因為休息時間他們不上班。
譚教授沉重地嘆息了。早就聽說離婚難,但是不落到自己身上,永遠不會體會出到底有多難。他不知道這時他的女兒女婿已知道了這事,更不知道他們為此已提前回到了北京,所以也無從知道他們可能會給他帶來的重要幫助。
這時劉會揚譚小雨正乘車行駛在機場的高速公路上。一路上,夫妻倆討論的全是關於小雨媽媽的安排。把朝南的主臥騰出來,長年臥床的人尤其需要陽光。他們呢,就住朝東的那個臥室,反正他們晚上才回家,晚上朝哪兒的房間都一個樣。……還要給媽媽買一批碟,媽媽喜歡看小品相聲晚會……還得換一個浴缸,有按摩治療作用的那種浴缸。回去馬上量一量衛生間的大小,只要地方夠,馬上就動。現在看來,像媽媽這種病,調養比治療更重要。……譚小雨緊緊摟住劉會揚的胳膊,神往地聽著他說,自己也說,目光裡滿是感激和無條件的信賴依賴。
在他們說話期間,司機試圖超車,突然前方那車也向右一拐,致使司機猛打方向盤,車劇烈跳躍,坐後座左側的會揚頭左側重重地磕在了車窗上,疼得他半天不動。小雨緊張地:「不要緊吧?」
劉會揚沒說話。沒動。
……
靈芝坐在樓門口的臺階上無所事事,對所有問她「靈芝,坐這幹嗎」的問題,她一律笑笑說「沒事兒」。她是被阿姨打發出來的,法院的人來了,此刻就在家裡。
法院的法官、書記員與譚家夫妻在小雨媽媽的房裡三堂會審。
法官:「通過交談,我想我們可初步認定以下幾個方面的事實。首先,你們是戀愛結婚,」譚家夫婦點頭。法官:「婚後感情也不錯,」
教授強調:「一度不錯!」
妻子則說:「一直不錯。否則,我生病後,他不可能這樣盡心盡力的照顧我。……」
教授說:「我有這個責任!」
妻子說:「僅僅是責任嗎?比我重的病人多了,作為醫生,你對他們也有責任,但你對他們誰能做到像對我這樣,周到耐心十幾年如一日?」
教授被這邏輯氣壞了:「畢竟我們是夫妻嘛!」
妻子緊接著就問:「如果不是夫妻了的話,你會怎樣?」這時教授怎麼回答都不是了。於是妻子替他說:「你說過,即使離了婚,你仍然會照顧我的一切,這就說明,你對我還是有感情的,你還是愛我的,只不過你自己不意識罷了。」轉對法官,鄭重地:「我也是一直愛他的。」
教授張口結舌。
法官:「您看您還有什麼要補充的?」
教授疲倦地,不乏厭倦地:「沒有了。該說的我都說過了。」
……
劉會揚、譚小雨乘車趕到。會揚頭部被撞的劇痛過去,現在已好多了。他們剛一下車就看到了坐在樓門前的靈芝,靈芝也看到了他們,起身迎了過來。
譚小雨問:「靈芝,怎麼不回家在外面坐著?」
「法院來人了。阿姨不願意我在家。」
小雨轉對會揚:「快!走!」
靈芝趕緊也跟著走。
譚家小雨媽媽屋裡,法官開始核實最後一件事,即,二人有無夫妻生活。這時,門開了,一下子湧進來了三個人,當法官瞭解了這三人的身份後,不動聲色地點了點頭。顯然,這三人的到來對他要核實的這件事不無用處。
法官:「孩子回來了也好。我們正要核實一件事。原告稱自1994年開始,與被告分居,一直到目前。我們想了解一下,這個情況是不是屬實。」
他的目光直視譚小雨。屋裡一下子靜了下來,片刻後,小雨點了下頭。法官又看靈芝。
靈芝顧左右而言他:「不過我來了才兩年半不到,1994年的時候我還在老家呢,還上初中呢……」
法官不容她迴避:「那就說說這兩年半的情況。」
靈芝做天真狀:「什麼情況?」
於是法官對這個農村女孩兒換了種問法,指著譚妻屋靈芝睡的單人床,問:「平時,這兩年半里,是你睡在這裡吧?」
靈芝只好說:「……是。」
法官點了點頭。「好,今天先到這。我們保持聯絡。」招呼書記員,「我們走吧。」
二人走,除小雨媽媽外,眾人張羅著送他們走,都出了屋門口了,忽然,小雨媽媽一聲銳叫:「等等!」
法官們站住。
小雨媽媽一字字道:「跟保姆住一個房間是為照顧我方便,他工作忙,我不想牽扯他過多精力。我想說的是,不一個房間住不等於沒有夫妻生活。」
法官確認:「你的意思是,你們有夫妻生活?」
小雨媽媽:「是的。」一頓,「一直有。」
譚教授猛然看她,目光如看陌生人。
小雨媽媽看著法官,神情安詳坦然。
譚小雨看看爸爸,看看媽媽,完全無法確定誰真誰假。
判決的日子到了。仍是在小雨媽媽的房間。小雨、會揚、靈芝都在家裡,但是兩個長輩意見一致地要求他們在別的屋裡待著。他們只好在客廳裡等。小雨媽媽的房門關著,聽得到屋裡說話的聲音,但說的什麼卻無法聽清。三人等待。等待的滋味難以忍受。靈芝站了起來。
「我去聽聽?」
小雨生氣地制止了她:「別去!」她不願違背父母的意志,何況,靈芝再怎麼說還是一個外人。靈芝只好坐下。三個人默默等。
小雨媽媽屋,法官正在宣佈判決書。雖然是在民居不是在法庭,法官宣讀時仍然是一板一眼字正腔圓。
「原告譚文冼訴被告袁潔一案,本院受理後,依法由審判員王士軍獨任審判,不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被告均到庭參加了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我與被告結婚後初期感情較好,但自被告生病後心理、行為發生了很大變化,猜疑多慮,曾數次因對打給我的電話做過多盤問而延誤我搶救病人的時間,其中一次險些造成不可逆後果。雙方因類似種種性格及對生活的態度不同產生矛盾。另被告在生病期間生活不能自理,我盡到了做丈夫的責任為其尋醫問藥,同時還要工作,我已感到身心疲憊。自1994年開始我們已不在一室居住,雙方已無夫妻生活,故要求與被告離婚。
「被告辯稱,我們夫妻婚後感情一直較好,因性格的差異時有矛盾,但並未影響我們的感情。且在我生病期間,原告一直對我盡心照顧,更充分證明我們之間是有感情的;另不在一室居住是為不影響原告工作,夫妻生活尚屬和諧,故不同意離婚。……」
客廳裡,三個年輕人細細捕捉關著門的房間裡傳出的聲音,仍是一無所獲。到後來連會揚都忍不住了,小聲問妻子:「小雨,你分析到底是你爸說了假話還是你媽說了假話?」
小雨制止他:「別說話!」繼續做專心傾聽狀。事實上,她是不願同任何人用這樣的口氣來議論她的父母。她愛媽媽,也愛爸爸。會揚這才意識到了這點,理解地、安慰地、略含歉意地摟住了她的肩。小雨的眼圈立刻紅了。
屋裡,法官的宣判到了最後的關鍵時刻。
「本院認為,夫妻關係的維繫應以感情為基礎,原、被告系自由戀愛自主結婚感情基礎深厚。原、被告婚後較長時間夫妻感情較好,雖因性格上的差異時有矛盾,但夫妻感情尚未達到破裂的程度。且被告現患重疾,生活不能自理。故原告應放棄離婚之念,珍惜雙方的夫妻感情,以家庭利益為重。綜上所述,判決如下:
「駁回原告譚文冼離婚之訴訟要求。案件受理費五十元,由原告譚文冼負擔。如不服本判決,可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
「審判員王士軍。2000年10月19日。書記員張偉。」
在聽到法官說不服本判決可上訴時,小雨媽媽猛然扭臉看丈夫的臉。那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
靈芝早就做好飯了,可是譚教授仍沒有回來,小雨媽媽扭著脖子一個勁地向窗外看,看不見丈夫歸來的身影。不期然聽到了家門開的聲音,接著聽到靈芝的招呼聲:「叔叔回來了?」
那一刻,小雨媽媽心裡的喜悅感激無以言說。高聲地吩咐靈芝:「開飯靈芝!都上飯廳吃!家裡統共三個人還分兩下里吃,是缺少點兒熱乎氣兒。」又叫丈夫:「文冼!洗洗手喘口氣兒準備吃飯。」
譚教授在他的屋裡答:「我在醫院裡吃過了。」
小雨媽媽有點不安。等了一會,高聲地又問:「你幹嗎哪?」
「有點事兒。」
他正在往一隻箱子裡收拾東西,又去衛生間拿洗漱用具,小雨媽媽在床上只能聽到他來來回回的腳步,不知他在幹什麼,他要幹什麼,心裡越發不安,想了想,拿起柺棍去夠輪椅,想親自過去看。正在她努力做這一切的時候,譚教授提箱子出現在了她的房門口。
「我走了。」
「……出差?」
「不。我出去住。免得到時候有嘴說不清楚。」
小雨媽媽身子晃了一下,這一擊是太沉重了:「你要去哪裡住?」
「暫時住辦公室。」
「這事小雨知不知道?」
「小雨知不知道都無關緊要。」
「就是說,你已經下定決心了?」
「對。」
「還要上訴?」
「我走了。」
小雨媽媽直直地坐在床上,傾聽丈夫遠去的腳步,大門「砰」地關上,她微微一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