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地和法院

借我一生 餘秋雨 第1頁,共2頁

二○○二年四月十五日下午三時,一位年近八旬的老者在穿越上海滬太路、靈石路的道口時突然摔倒在馬路中央,不省人事,滿臉鮮血。路人立即打110專線電話報警,很快就有救護車把他送到附近的同濟醫院搶救。

老人在脫離危險後被包紮,瘦削的臉上纏著繃帶,繃帶上滲著血跡。白髮凌亂,衣衫不整,言語遲鈍。醫務人員一時問不清他的身份、住處,便讓他一個人蜷縮在病床上,等待家屬來尋找。但是,他們估計,這更可能是一個沒有任何人來尋找的年邁流浪漢。

這就是我爸爸。

那天,爸爸、媽媽一起上街,媽媽拐到一家雜貨店買東西,爸爸不願意在店門口等,就獨個兒穿越馬路回家了。媽媽在店裡,完全不知道路上發生的一切。她只知道爸爸已經回家,便放心地一家家商店連著逛,這是她一生中最後悔的一次逛街。

終於,躺在病床上的爸爸發出了輕微的聲音。護士一聽,是一串號碼,而且聽起來很像是電話號碼。照著一撥,找到了我的弟弟。

當時,我在北京,我的妻子在另外一座城市。等到我們回到上海,知道情況後急急趕去探望,爸爸居然能起身,站在那裡迎接我們。

摔了一跤,一番折騰,本來已經是一把骨頭的爸爸顯得更清瘦了。他穿了一身舊中山裝,頭上戴著一頂帽子,壓住了包傷口的紗布。我摘下他的帽子看了看,便問起出事那天的種種細節。爸爸口齒清晰地敘述著,我聽了一會兒便開始走神,總覺得今天的他,是從遠處走來的。

遠處?哪兒呢?我疑惑了。

我一遍遍重新打量著爸爸,終於明白,問題出在那身舊中山裝。爸爸這些年像一般老年人一樣一直穿那種休閒式的布夾克,我們看慣了,今天,他大概怕自己受傷後的衰相讓我們擔懮,才特地換了一身舊制服。這一換,他就回到了三四十年前,那時的他,基本就是這個模樣。而且……

我從椅子上猛地站起身來,一步走到爸爸跟前,用手去摸他穿著的舊中山裝,特別是摸那肩。媽媽在旁解釋道:「他受傷後怕冷,這件舊衣服厚一點。」

我的手已經摸到了舊中山裝肩上的那塊漆漬。不錯,深棕色的,像臺灣地圖!

我再一次打量了一下爸爸,輕輕嘆一聲:「這衣服,四十多年了!」

「四十多年?」我妻子大吃一驚。

「那時他被選為人民陪審員,做了這套制服,穿上的第一天就沾上了這塊漆漬……」我想說下去又語塞了。我不能當著爸爸的面告訴妻子,「文革」中爸爸曾在隔離室幾次索要這套制服,準備穿著它自殺。

但我還是說了下去:「一九六八年我下鄉前到隔離室與爸爸告別,爸爸就穿了這套衣服,人也像現在那麼清瘦,這也三十多年了……」

我這一說,爸爸和媽媽像突遭雷擊一般,剎那間成了泥塑木雕。

爸爸終於回過神來了,低頭看了看這套舊制服,自言自語地問:「是這一套?」

我面對穿了這身舊制服的爸爸,壓抑不住要說一句話,這是幾十年前面對這身制服時該說而沒有說的。我說:「爸爸,你很了不起,面對暴力,強硬不屈。」

爸爸眼中又出現了我們過去見過的神采,但很快又黯下來了,他輕聲說了一句:「我這種態度苦了你們,苦了全家。」

「沒有!」我說,「你和叔叔帶了頭,我們也跟著一路強硬下去,反而簡單了。」

我與爸爸常常見面,但與這套制服的最後一次見面卻隔了整整三十四年。那次站在這套制服前的我強硬到什麼程度,本已淡忘,不久前卻被胡錫濤先生的那篇回憶文章重新攪起。現在連我自己也無法想象了,一個立即要以自己的體力勞動養活八口之家的年輕人,怎麼可能會在下鄉前的極度卑微、極度飢餓中,堅持最後一分鍾的學術立場,讀完最後幾頁英語經典?

這真是二十二歲的我?

「你下鄉前一天到隔離室來看我,手裡還拿著一小束白花。」爸爸說。

「白花?」我完全忘了。

「造反派指著那束花對你說,不能給打倒物件獻花。你說,你是到古北公墓去獻給叔叔的。」

這下我想起來了,說:「是的,匆匆忙忙看了你,就去古北公墓。當時覺得路很遠,要換公共汽車,中間在虹橋路上等了很久,冷得縮肩跺腳,就是現在上海市中級法院那裡……」

「中級法院搬到那裡去了?」爸爸問,「我做人民陪審員的時候,中級法院在福州路外灘。」

他這麼一說,我又想起,家裡誰也沒有見過他在法院當陪審員的樣子,只記得他穿著這套制服做「被審員」。不是被法院審,「文革」時期沒有正規法院。他的法院在外灘,那簡直是一個太遠的夢了。

我又看了一下爸爸。爸爸垂著眼,但制服看著我。

眼前是一九六八年冬天的影像。兩個血性漢子,兩個餘家長輩,一頭是隔離室,一頭是墓地,我站在中間,寒風刺骨,手上拿著一小束白花。

現在,這地方造起了一座法院。

法院……

如果一直有真正的法院,災難能避免嗎?

爸爸對此歷來悲觀。

我比他好奇。為什麼法院恰恰造在隔離室和墓地中間?為什麼正好出現在一九六八年冬天我縮肩跺腳的地方?

曾有很多朋友一再鼓勵我,到法院起訴誹謗者。理由是:任他們猖狂,天理難容。

也有很多朋友反對起訴。理由是:讓他們出名,何苦來著。

我一直沒有起訴,理由卻與爸爸有關。爸爸在「文革」中受了那麼多苦,最後卻原諒了迫害他的造反派頭頭。這事比我在做院長期間為造反派學生解脫困難多了,因為被爸爸原諒的,是整整威脅了我們全家十年之久的猙獰臉譜。

爸爸原諒造反派頭頭這件事,我曾經在臺灣東海大學的一次演講中提到過。根據當時發表的記錄,我是這樣說的──

……父親在「文革」十年中受盡苦難,多次都想自殺,真可謂九死一生。待到「文革」結束,「四人幫」被逮捕,上海清查「文革」中作惡的造反派,有關人員多次詢問父親,「文革」中直接迫害他的是哪幾個人,我父親總是說:「大概是幾個年輕人吧,完全記不得了。不能怪他們,「文革」是上面發動的,他們年幼無知,響應號召罷了。我如果不被關押,可能也很積極。」

他的這種態度使我很生氣,幾次盤問,他都不講。我想起我去農場前與父親告別,曾去求過一個造反派,便問這個人叫什麼名字,父親說:「問這個幹什麼?他那次不是讓我們見面了嗎?挺好的青年,名字忘記了。」

直到去年,我收到一封來自甘肅的信。信中說,他是我的忠實讀者,但每次讀我的書都感到深深的愧疚,因為他是「文革」中鬥爭我父親的造反派頭頭,給我們家帶來過不小的災難。他說他見過我,還記得我去農場前與父親告別的可憐樣子。信後,是他一筆一畫的簽名。

我猶豫再三,終於把他的來信、他的名字告訴父親。父親根本沒忘,聽我一說,失神地想了一會兒,立即回過神來問:「他怎麼到甘肅去工作了呢?那兒離上海太遠了。你如果回信,一定代我向他問好。」

這時我看看蒼老的父親,忍不住流下了眼淚。我們民族的災難太多了,老人不想用仇讎相報來延續災難。他一再說忘了,是想讓他的兒子們及早地走向祥和,走向寧靜。

於是,我在寧靜中寫下了那麼多文章,在眾多的讀者中擁有了一位甘肅高原的讀者。

(一九九七年一月九日晚,臺中市東海大學)

記得我剛剛收到這封甘肅來信時曾反覆想過,寫信的這個人,究竟是我們記憶中的哪一個?是那個能言善辯、怪招迭出的戴眼鏡的圓臉矮個子男青年,還是那個長得極像我們學院工宣隊頭頭的瘦個子青年,或是另一個我當時沒有注意的人?他本來完全可以不寫這樣一封信來,但他寫了,而且一筆一畫地簽上了自己的姓名。這是他的勇敢,但對我們全家來說,他的來信,以及爸爸對他的原諒,卻是對災難歲月的另一番承受。當年的承受不堪回首,現在要重新喚起並立即抹去那番承受,無異於一場心理苦役,分量與以前的承受一樣重,就像把一副重擔原路挑回。這是滲透到家門裡的事,信封內的事,老人床邊的事,其間的隱痛難以描述。

正因為有過這樣的承受,我對於震動海內外華文讀書界的「石一歌」事件也沒有起訴。

「石一歌」事件發展的最高峰,是北京一家研究魯迅的學術刊物發表了一篇題為《餘秋雨與石一歌》的大批判文章。文章在無限上綱的聲調中,不小心也洩漏了一點實情,例如,那個教材編寫組確實是按照周恩來總理的指示成立的,存世六年,我只在第一年去過,而且,在我離開很久之後才有其中個別人開始寫一些跟風文章。讀遍全文,沒有提到署名「石一歌」的哪篇文章、哪句話、哪個字,出於我的手筆,但居然用了這麼一個標題。文章還故弄玄虛地說,有關證據刊登在香港的《明報月刊》。我託香港朋友查證,沒有;再問《明報月刊》編輯部,還是沒有。顯然,這是欺侮大陸讀者讀不到《明報月刊》。

這個騙局本來很容易通過法律手段來揭穿,但我想到爸爸的人生態度,還是沒有起訴。

已經決定不起訴的事情,對方再鬧,我也不會改變主意。從北京餘某和上海《文學報》挑起「石一歌」事件至今已經整整五年,我知道在這漫長的日子裡,有一批人始終在見縫插針、鉅細無遺地排查我在「文革」期間的全部言論和行動,據說把十年間的每一個月都排了個遍,更沒有放過北大胡傳的所謂多少篇文章。憑良心說,全中國知識界有幾個人經得起這樣排查?但是,排查我的結果如何,他們自己心裡明白。

我把十年的大門徹底敞開,任那麼多極不友好的人士在裡邊東敲西打地盤查了一千多天。對此,我深感驕傲,又深感遺憾。驕傲的理由不必細述,而遺憾的理由卻是那些人不理解的,但一切真正的作家都懂。

一個作家,如果在一場民族大災難中合情合理地做了幾件值得深切懺悔的事,那該引發多少刻骨銘心的精彩文章啊,實在是求之不得,但我由於父親的原因連做那樣的事的機會都沒有,至今只能時時扼腕。

然而,「石一歌」事件總需要有一個了結。我的了結方案是這樣一個宣告:

「石一歌」事件已經鬧騰了整整五年,影響遍及海內外。為此,本人要對這一事件的兩個主角、三個配角,發出懸賞。

這五人中的任何一個,從本書出版之日起再順延一百天,只要能出示我用「石一歌」名義寫過任何一篇、一節、一段、一行、一句有他們指控內容的文字,我立即支付自己全年的薪金,作為酬勞。同時,把揭露出來的文字向全國媒體公開。

如果仍然找不到,他們可以自行裁處,我絕對不會要他們懺悔。

這樣的方案,總算夠愉快的了吧?

但是,那天面對纏著白繃帶、穿著舊制服的爸爸,我的心情發生了變化。

我怔怔地想,誹謗在中國,是一場巨大的歷史災難而不是個人事件。我個人可以寬恕誹謗者,但有誰來解救無數被誹謗者?按照常理,我是最不容易被誹謗的,因為我不屬於任何社團機構,不躋身哪種代表委員,構不成和誰爭權奪利,從不批判別人,從不參加爭論,從不參加會議,還長期不在城市,不在國內,然而即便這樣,還是遭到了那麼多誹謗。那麼,中國還有多少更有可能被誹謗而無處講理的人呢?

我細細回憶,當年我捧著一束白花站在爸爸的隔離室和叔叔的墓地中間,最大的願望是什麼?

當時,既不想報仇,又不想反擊,更沒有想到哪一天能夠伸冤和平反。

最大的願望,只想找到一個能夠講道理的地方。

我只想在那個地方說一句:事實並不是這樣,你們也許搞錯了。

那個冬天之所以寒冷,是實在想不出普天之下會有這麼一個地方。因此,我只能瑟瑟發抖、縮肩跺腳。

沒有地方講理,也就使得那位從甘肅寫信來的造反派頭頭,以及「文革」中的其它大批判干將,沒有機會聽到別人講理,也不知道世上還有那麼多做人的道理。

這對他們來說,也是一種不公平。他們最後終於皈服了一些道理,卻已經付出了太多的代價,尤其是他們自己的人生代價。

時至今日,能不能讓他們的後繼者們少付一些代價呢?那就需要為他們尋找一個講道理的地方了。

我想,法院也許正是這樣的地方。

我找鮑培倫律師諮詢。我問:「對於誹謗和誣陷,不作刑事案件起訴,而作民事案件起訴,有可能嗎?」

鮑律師想了想,說:「有可能。但明明是刑事,為什麼要違避?」

我說:「中國文人多數是法盲,不教而誅,馬上把他們關起來,於心不忍。而且,要關

的人不少。」

鮑律師點點頭。

我又問:「訴訟請求中,能夠只要求他們道歉,不讓他們賠款嗎?」

鮑律師奇怪地反問:「為什麼?」

我說:「天下一切以毀人為業的人,總是貧困的。」

「你又於心不忍了?」鮑律師笑了。

「對。」我說。

鮑律師說:「僅僅要對方道歉,作為一個訴訟就太小了。現在社會上嚴重的案件那麼多,法院要受理你這麼一個連賠款都不要的案件,說不過去。還是要象徵性地定一個賠償數字。」

「你定?」

「我定吧。」他說。

我又問:「這樣的訴訟,能讓傳媒不報道嗎?」

鮑律師說:「現在司法公開,不可能不報道。我們這方,也只有通過報道才能闢謠,為什麼不?」

我說:「就怕給對方造成太大壓力。因為事實的真相是顛覆性的,他們承受不住。」

鮑律師說:「沒有壓力還打什麼官司?」

我說:「我只想借著法官在場的環境,讓他們安靜下來,好與他們講講理。」

鮑律師說:「你打官司是為了使他們恢復理智?」

我笑了:「有點這個意思。」

鮑律師沉默了一會兒,問:「你想從哪一項誹謗開始起訴?」

我想了想,說:「先找與一九六八年冬天相關的誹謗吧。」

「這個時間有特殊含義?」鮑律師問。

我說:「是的,前兩天我見到了一套舊制服……」但這麼一說把事情繞遠了,不知怎麼繞回來,因此就沒有說下去。

這些年報刊上針對我的大量誹謗文章我自己當然不會一一去看,據廣西的楊長勳先生查閱,裡邊好像已形成一種分工,一九六八年冬天這一段,主要被湖北的一位古先生包了。

這位先生比我年長,我沒見過,但對他的名字有點印象。早在十多年前,那時我已經是正教授了,他好像還是講師,寄給我一篇很長的論文,是他研究我的,高度評價我的學術文化成果,連我自己不滿意的那些寫于思想尚於解放時期的文章,也給予熱烈讚揚,對此我很不適應。更不適應的是,他在附信中請求我把他的這篇論文推薦給任何一家雜誌發表。這不符合我的行為原則,就把論文退還給了他。

在這之後,還見過他誇張地頌揚我的文字,我都沒有回應。沒想到,他轉眼已經站到我的對立面去了。

為了一九六八年那個寒冷的冬天,我開始讀他批判我的文章。

那個冬天的事情,我在本書第二卷第四章《冬天的斯坦尼》中已有詳細記述。這位先生批判那個冬天的我,全部依據竟然是胡錫濤先生那篇稱讚我的回憶錄,這使我感到非常奇怪。更奇怪的是,他從胡錫濤先生的回憶錄出發,經過層層推斷,七繞八彎,步步上綱,最後居然聯上了一宗人命案件。

我對這種推斷技巧極感興趣,覺得那實在是一大文化奇觀,藉此可以瞭解我們長輩在歷次政治運動中極其怪誕的精神遭遇,值得向廣大讀者鄭重推薦。望大家耐下心來,仔細一讀。

他的這種推斷,既有起點又有結論,可謂首尾完整,只是中間環節跳得太快,有點模糊,需要我們細心揣摩,才能一步步地體會其中的大致線索。我畫過好多圖表,就像打高爾夫球一樣,要從他的第一個洞打到最後一個洞,大概要二十杆左右,我大刀闊斧地減縮成十杆,勉強才能抵達。下面,我就把這十杆簡單勾畫一下。

第一杆──

苞錫濤先生在回憶錄中說,那個冬天他在文匯報社與上海戲劇電影界的幾個專業人員討論舊俄戲劇家斯坦尼的演劇體系,他出於『左傾」立場,「槍斃」了我寫的一篇學術論文(即《關於「從自我出發」》),我毫無怨言,立即奔赴外地農場勞動去了。他自己後來寫過一篇《評斯坦尼體系》發表。古先生根據這段回憶認為,我即使被「槍斃」,也算「參與」了胡錫濤先生的那篇文章。理由很深奧,似乎是,被「槍斃」者和開槍者一起參與了「槍斃」這件事;

第二杆──

既然是「參與」了,那麼,他進一步推斷,憑我的寫作能力,必然是胡錫濤先生那篇《評斯坦尼體系》的「主要執筆者」,而且加強語氣,特地註明「無疑」。儘管胡錫濤先生多次抗議,宣告那篇文章完全是他的,與我一字無關,但古先生還是從胡錫濤先生手裡一把奪過來硬送給了我;

第三杆──

苞錫濤先生寫的那篇《評斯坦尼體系》發表於一九六九年,發表時署名為『上海革命大批判寫作組」,因此,古先生再大膽地跨前一步,斷言我在一九六九年參加了這個組。這一來,使得當時在外地農場數百名難友天天見到的我,成了一個假人;

第四杆──

斯坦尼演劇體系,早在中蘇交惡後已被中國戲劇界批判了很多年,胡錫濤先生的文章究竟有什麼「政治要害」呢?按照大批判慣例,古先生從上而下,先從中國最頂級的政治問題上尋找掛鉤的可能性。可能是靈光一閃吧,他想到了周恩來總理。周恩來有一個養女叫孫維世,早年似乎在蘇聯學過戲劇;

第五杆──

孫維世在蘇聯學戲劇時,學的是一些什麼課程?不太清楚。但推斷下來,大概會有斯坦尼演劇體系的課程(古先生顯然不知道蘇聯還有不少其它演劇流派)。那麼,胡錫濤先生批判斯坦尼體系,是不是就是在批判那門課程?既然有可能是批判那門課程,那麼,是不是也有可能在批判學過這門課程的所有學生,其中包括中國去的留學生?

第六杆──

這就可以用力揮擊一棒了:批判斯坦尼,就是批判周恩來養女早年可能學過的某門課程,問題終於聯絡到了頂級政治;

第七杆──

更嚴重的是,孫維世在「文革」初期去世了。她是怎麼去世的?有可能是因為有人在批判她早年學過的某門課程,她出於對學習生活的迷戀,心裡受不了。於是,古先生勇敢地得出結論,胡錫濤先生寫的那篇《評斯坦尼體系》給孫維世帶來了致命打擊;

第八杆──

苞錫濤先生與孫維世無冤無仇,為什麼要對她實行致命打擊?想必,是江青佈置的;

第九杆──

江青地位這麼高,又不可能認識胡錫濤先生,那是怎麼佈置的呢?沒有任何旁證,可見是『直接佈置」,也就是咬著耳朵密授機宜,當然不會讓第三人知道,因此也不可能拿出證據;

第十杆,終於可以進最後一個洞了──

既然古先生早就判定我是胡錫濤先生那篇《評斯坦尼體系》的「主要執筆者」,那麼,所謂「接受江青直接佈置」、「給周恩來養女孫維世帶來致命打擊」云云,也全都轉嫁給了我。他在批判文章中說到這起人命大案,主語也都改成了我的名字。

經過這樣的推斷所得出的結論,他居然堂而皇之地公開發表了。

先是零星地發表在北京、天津、廣州、武漢、太原、合肥的報紙、雜誌、學術刊物上,最後,在廣西南寧的一家學術刊物上集大成。

這位先生有一種舉重若輕的瀟灑風度,不經意間揭發出了一起直接關係到周恩來、江青的頂級政治命案,而他所揭發的內容,又從未出現在任何「文革」史料和國家級的審判中。

更令人驚歎的是發表他這些文章的那麼多報紙雜誌。對於這種異想天開的「史實」,刊登前和刊登後都沒有徵詢過我這個當事人的意見,甚至連發表的報刊都從來沒有寄過。從上海到全國,所有發表類似誹謗文章的報刊都是這樣,連一些號稱「知識分子良心」的著名報刊也無一例外,更不待說那些很少談文學的文學報刊了。中國大陸報刊的管理體制決定了它們不可能產生「對立制衡」,從發表的第一天開始就帶有明顯的官方色彩,並由此聯動全國。這就是說,它們已經動用公權力完成了一宗全國規模的嚴重誣陷事件的全部程式,卻不願意對被誣陷者「詢問」一句半句。這便是我們的新聞法則嗎?

那麼,我就拿這件命案起訴吧。

起訴的法院,當然是選當年墓地和隔離室之間半道上的那一家。

起訴的時間,選在年邁的爸爸纏著滲血的繃帶穿起那套舊制服引起我驚悚回憶的那天之後。

一九六八年冬天我拿著白花縮肩跺腳的地方,現在有了一溜高高的臺階。

走完臺階,我終於見到了這位衣著潦草的古先生。

我坐在原告席上,他坐在被告席上。這是我第一次進法庭。

按照訴訟規則,有一些例行程式,然後是雙方代理人陳詞。一聽,對方繞來繞去,想避開孫維世命案。

鮑律師說得很少,他溫文爾雅地詢問被告:「胡錫濤先生寫那篇文章時,孫維世早就去世,天下有什麼文章能對一個已經死亡很久的人造成「致命打擊」,讓她再死一次呢?胡錫濤先生寫那篇文章時,餘秋雨先生一直在外地農場勞動,從來沒有回過上海,他是怎麼參與的呢?」

沒有回答。

鮑律師又說:「你所寫的這件事情,你本人未曾參與,也沒有其它證人證言,那麼,我要問,在你公開發表這個臆想式的結論前,有沒有向最主要的當事人胡錫濤先生作過調查?有沒有向經歷此事始末的上海戲劇電影界的五個專業人員和文匯報社的五個編輯人員作過調查?有沒有向被你認為受到「致命打擊」的孫維世生前所在單位的任何一個人作過調查?有沒有對餘秋雨先生本人作過調查?有沒有對當時與他一起在外地農場勞動的數百名見證人中的任何一位作過調查?」

被告立即高聲回答:「如果我研究李白,難道要回到唐代,向李白本人調查嗎?」

他為自己的雄辯笑了。

鮑律師客氣地向他點了點頭,沒有反駁。

只聽到鮑律師還在接著問:「胡錫濤先生已經一再發表宣告,這篇文章完全出自他自己的手筆,與餘秋雨先生一字無關,你看到了嗎?」

被告回答說:「怎麼可能一字無關呢?難道餘先生從來沒有寫過斯、坦、尼這三個字嗎?」

他又一次為自己的雄辯笑了。

鮑律師仍然沒有反駁,再問:「胡錫濤先生的回憶中,明明是說餘秋雨先生用學術方式抵制了當時的大批判,為此,胡先生還向餘先生表達了欽佩和抱歉之情,你現在要把這件事情完全翻過來,我現在再問你一句,能提供任何一點點翻過來的證據嗎?」

被告開始亢奮,說:「為什麼那麼多重要的報刊都發表了我的批判文章?大家都很明白,我自己也是那個時代過來的,那時不可能有人抵制大批判!」

聽到這裡我不能不閉住了眼睛,想著法院西邊當年叔叔的墓地,法院東邊當年爸爸的隔離室。然後我睜開眼睛,扭頭找窗,希望能看到一九六八年冬天在這裡長久注視過的蕭殺雲天,但這個審判庭沒有窗。

在法庭的原告席上,我一次次咬著嘴唇提醒自己:千萬忍住。

這有點困難。因為我只要一開口就會說到當年的真實災難,聲音就會變調。鮑律師事前聽過我的敘述,知道我的弱點,就一再告誡我:「你儘量少說,讓我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