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軀體是肉做的,不能捶打,不能火燒水淬,可是人的靈性良心,愈煉愈強。孔子強調修身,並且也指出了修身之道。
靈性良心鍛鍊肉體,得有合適的方法。肉體需要的“飲食男女”,不得滿足,人就會病死;強烈的感情不得發洩,人就會發瘋。靈性良心在管制自己的時候,得寬容,允許身心和諧。剋制自己,當恰如其份。所謂“開之以禮,和之以樂”,就是用禮樂來調節、剋制、並疏導。
孔子很重視“禮”和“樂”。《禮記》裡講得很周到,但《禮記》繁瑣。我免得捨本逐末。只採用《禮記》里根本性的話,所謂“禮之本”。孔子曰“禮者,理也……理從宜。……”(《曲禮》)這就是說,“禮”指合理、合適。“禮以治人之情……”(《禮運》)。喜、怒、哀、懼、愛、惡、欲,是人的感情,都由肉體的慾念而來,需要用理、合適的方法來控制。要求“達天道,順人情”。(《禮運》)。肉體的基本要求不能壓抑,要給以適度的滿足。這個適度,就是“理”和“宜”。孔子愛音樂。往往“禮樂”二字並用。“樂者天地之和也,禮者天地之序也……”。“禮也者,理也;樂也者,節也……言而履之,禮也,行也樂之,樂也。”(《仲尼燕居衍。這就是說,感情當用合適的方法來控制,並由音樂而得到發洩和歡暢。《論語》“顏淵問仁。子曰‘克己復禮為仁…’,顏淵曰:請問其目”。子曰‘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顏淵十二》)。這裡的“禮”,不是繁瑣的禮節。而指靈性良心所追求的“應該”,也就是《禮記》所說的“理”和“宜”。人必需修身,而修身需用又合適又和悅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