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十面埋伏 張平 第1頁,共2頁

魏德華於凌晨1點10分,在呼機上接到了史元傑的指示:立即停止對王國炎的訊問,簽字畫押後,迅速撤出古城監獄。王國炎留交羅維民和辜幸文嚴加看管,在上午7點鐘以前不準任何人以任何藉口將其帶出監獄。結束訊問,撤出監獄,達到安全地點後,立即回話告知。

只有在等到魏德華的回話後,蘇禹廳長才能做出最後決斷,確定下一步的行動時間。而只有在蘇禹廳長做出決斷後,史無傑局長才可以動身起程,連夜趕回,並在上午7點以前趕到古城監獄,將王國炎提交市局看守所。也只有將王國炎簽字畫押,可以安全移交市局看守所後,才能真正明確下一步行動能否實施,才能真正敲定行動的確切時間……

然而此時此刻的王國炎,卻似乎陷入了一種極其亢奮,無以抑制的癲狂狀態。他面色潮紅,呼吸急促,人如信馬游韁,口似懸河瀉水:

「……有人說現如今是沒有英雄的時代,荒謬絕倫,鬼話屁話!如今是英雄被埋沒的時代,是英雄沒人宣傳的時代!天下誰是英雄?我!我王國炎!除了搶錢,迫不得已,我殺的全是壞人!地痞流氓,惡霸無賴,貪官汙吏,狗男狗女!就像桑塔納車裡的那對大男少女,其實我當時只是搶車,根本沒想過要殺人!我王國炎不是豺狼成性,殺人魔王!老子是殺了不少人,但絕不濫殺無辜!桑塔納裡的那對狗男女,男的能做了女的爺爺,卻他媽的在車裡行雲雨之事,幹那種勾當!媽了個調的,不就是仗著他有幾個臭錢嗎!有錢人的xx就能見女人就操!媽了個x的,想要錢的女人,不管什麼人的xx,撇開大腿就隨便讓操!性病艾滋病不就是讓這些個狗男狗女傳開的!你說說,像這樣的東西你還讓他們留在世界上幹什麼!我王國炎是最心軟,最不欺負女人,也最見不得女人被欺負的人,老子的槍口前要是站著個女人,就是辦不成事老子也絕不會開槍!但對這樣的狗男女,老於絕不會手軟……」

魏德華趁王國炎說話的空隙,趕緊說道:

「……好了,王國炎,你聽著,今天時間已經不早了,值班看守和我們都應該休息了,你呢,當然也應該休息了。今天你就暫時交代到這裡,晚上再好好想想,明天再繼續接著……」

「我不累!他媽的誰說老子該休息了!」魏德華的話還沒有說完,就一口被王國炎打斷了。「老子都不困,你們他媽的困什麼!整整一天,你們幾個人輪著班的來,老子就一個人在這兒頂著,你們他媽的以為老子不知道!老子知道的案子多著哪,三天三夜也給你們說不完!你們一個也別想溜,一個一個都給老子老老實實地待著!你們他媽的是不是害怕啦?擔心啦?接到什麼指示啦?是不是你們的領導要收拾你們啦?在這兒實在撐不下去啦?哈哈哈哈,想跑?沒門!老子說過了,誰硬到最後,誰才算英雄好漢!其實我早就看透了,你們這幫傻不嘟當,不知天高地厚的傢伙,到頭來肯定要吃傢伙!你以為你們是誰呀?一個芝麻大的官放個屁,到了你們這兒也是8級地震!像你們這樣的東西,老子見得多了……」

魏德華不禁有些發呆,沒想到這小子會來這一手!看來他不是想跟你打持久戰,就是想千方百計地把你們拖在這裡。別看表面上淨說些瘋瘋癲癲,不著邊際的渾話胡話,其實他心裡鬼精得很!在這十幾個小時的時間裡,與其是說他在給你交代,還不如說他是在千方百計地同你周旋。如果見不到他所想見的人,說不定他根本就不會在這些交代材料上給你簽字。如果他不簽字,那就意味著他隨時都可以反悔,都可以翻供,都可以拒不承認,甚至會說這些全是誘供逼供,刑訊脅迫的結果,當然,即使他已經簽字畫押,也一樣可以隨時翻供,但以王國炎現在的狀態,他暫時還不會這麼做……

魏德華緊張地思考了片刻,然後有意看了看錶,顯出一副不緊不慢,好像是同意他的意思的樣子說道:

「那好,既然你能這麼積極主動的交代問題,那我們還有什麼說的,只要你不累不困,我們肯定會堅持到底。現在你是不是暫時休息片刻,吃點東西,然後再接著交代?」

王國炎大概是沒想到會有這樣的答覆,眼睛朝隔離室的視窗斜睨了好半天,才氣哼哼地說:「可以。再給老子拿酒來!」

魏德華一邊示意馬上給王國炎拿酒拿菜,一邊自己也咬了一大口麵包說道,「王國炎,吃什麼喝什麼我們都可以滿足你,但有件事你必須現在就做。」

王國炎接過遞進來的盛酒的一次性軟塑膠杯子,一邊大大地喝了一口,一邊擺了擺手,「有話就說,我聽著哪!」

「你交代出來的這些東西,因為有領導要立即看一看,讓我們馬上送去。在送給領導稽核的筆錄材料上,應該有你的簽字。這個程式你當然清楚,所以你現在必須在你交代的這些筆錄材料上簽字。」

「哈哈!他媽的終於有領導要看了!好!老子給你們簽字!只要有人看,什麼時候都能籤!把筆錄材料全都拿過來!是摁手印,還是寫名字?是不是都得寫上:以上記錄我已經看過,同我交代的完全一樣,沒有出入?哈哈哈哈……不就這一套麼,老子這輩子簽得多了。拿材料來!還有酒!再來一杯……」

※※※「代處長!找到了!看來裡面確實有東西!」那個偵查員突然止不住地嚷了起來。

兩個黑色的垃圾袋子裡,鼓鼓囊囊的塞滿了雜物。垃圾袋子就在院內大門口附近的垃圾桶裡!這個垃圾桶其實就在眼前!而且桶口是露大的,敞開的,這些垃圾和垃圾袋子一直就裸露著!散發著陣陣難聞的氣味!

沒人想到會在這裡頭有什麼東西,真的是忽略了。

袋子立刻被開啟了。

一個袋子裡全是垃圾,吃剩的魚刺、雞骨頭、肉皮、飯渣塞得滿滿當當。可能時間有些長了,已經散發出一股刺鼻的腐臭。儘管沒發現什麼,但也看得出來,在這個家裡吃飯的人,絕不會只是一個女人,也絕不會只是一個人。都是什麼人常在她這兒吃飯呢?真的會是那個姚戩利?在她家吃飯的不會是那些搞裝修的,只能是跟她比較親近的一些人。

另一個袋子裡上面也全是殘羹剩飯,但從氣味和色澤上判斷,要新鮮一些。把上面的這些東西扒開,下面便是一堆撕爛了的紙片。確實是一些信件,有信封,有信紙。再下面,代英的眼睛不禁一亮:一堆被揉成一團的錄影帶裸露在眼前!

代英親自把這些東西小心翼翼地取了出來。還算幸運,信件被撕爛的程度並不像想象中的那麼破碎。看來這些信件都是在匆忙中撕掉的,所以紙塊大都成形,有好些竟還連在一起。如果費點時間,大部分應該能夠復原。而那團錄影帶則幾乎完全被破壞了,不僅被揉成了一團,似乎還在腳下被狠狠地踩了半天!復原的可能性極小,能復原的部分也很少很少。

代英愣愣地看著眼前的這些東西,不禁有些納悶。

他們迫不及待,不顧一切地要衝進來,莫非就是為了這個?

不可能再有別的了,看來就是它了。

好了,該撤了。

他一邊小心翼翼地收拾著這些東西,一邊告訴身邊的偵查員,讓他立刻轉告屋子裡面的人,整理房間,馬上撤出。

「代處長!」這時屋子裡一個偵查員突然衝了出來,像個孩子一樣撲到代英身上,情不自禁地竟在代英肩上狠狠地咬了一口!代英感覺到他像發燒一般的渾身打顫,當這個偵查員再抬起頭來時,竟已是滿臉淚水:「代處長,找到了,終於找到了……」

代英看著這張興奮異常。泣不成聲的面孔,突然意識到真正重大的發現出現了!

在一件男式呢子大衣對襟鎖釦的長縫裡,縫進了4張鉅款存單!3張是人民幣存單,共440萬元!1張是外幣存單,共11萬美元!除了一個用的是耿莉麗的名字外,其餘全是化名!

在一頂老式軍帽的帽簷裡,竟然縫著一張前所未聞、今古奇觀的「賬單」。上面羅列的人名有數十個!既有欠他鉅款的人,也有他付過鉅款的人,數額之大,令人瞠目!

「付款」一欄的人名單裡,代英知道的有這些人:

潘毅(省城市工商行副行長):

1987年11月:5萬元。

1991年6月:12萬元。

1994年7月:20萬元。

1995年10月:25萬元。

1996年元月:40萬元。

呂卞(省財政廳副廳長,原市財政局局長):

1987年12月:5萬元。

1991年2月:5萬元。

1994年3月:25萬元。

1995年2月:20萬元,5萬港市。

1996年元月:20萬元。

高建寥(省城主管工業、經濟的副市長):

1993年10月:8萬元。

1994年2月:10萬元。

1994年10月:20萬元。

1995年2月:20萬元。

1995年12月:20萬元,3萬美元。

楊奮家(地區建行行長):

1993年7月:10萬元。

1994年11月:10萬元。

1995年2月:10萬元。

1996年元月:10萬元。

霍俠崇(省城市中級法院副院長,東城區法院院長):

1996年7月:10萬元。

1996年8月:10萬元。

1996年9月:30萬元。

韓浩寥(省城市檢察院檢察宮):

1996年6月:10萬元。

1996年7月:10萬元。

章辰(省城市政法委副書記):

1996年7月:10萬元。

1996年8月:20萬元。

1996年9月:3萬美元。

賈懷水(省勞改局副局長):

1996年9月:20萬元。

仇一干(省人大副主任,原副省長):

1985年12月:3萬元。

1987年9月:5萬元。

1990年11月:10萬元。

1993年8月:15萬元。

1995年2月:30萬元。

1996年2月:30萬元,5萬美元。

1996年6月:30萬元。

還有的人名,代英已經不清楚他們的具體職務了。但有一點代英是清楚的,這些人決不會是等閒之輩!明眼人一看就明白,這些根本不是什麼付款賬目,而是一幅行賄受賄的百醜圖!當然,這也是王國炎至今讓他們亡魂落魄,聞風喪膽的殺手鐧!尤其令人觸目驚心的是,1996年6、7、8、9月份,正是王國炎犯案、審案、取證、調查、最終判決的時期,就在這一個階段裡,不算別的,只王國炎一人鉅額行賄的數目就達一百多萬!如果沒有如此巨大的賄款,王國炎能活到今天嗎?他的那些令人髮指的餘罪能隱藏到今天嗎?王國炎刀下槍下的那些冤魂,在陰曹地府如能見到這個賬單,他們會作何感想?那些為此流血犧牲了的武警民警,如九泉有知,他們又會作何感想?

「欠款」一欄的人名單裡,代英認識的有這些人:武凱運(省城大富豪汽車營銷中心總經理):

1984年10月:7萬元。

1986年4月:6萬元。

1988年11月: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