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一個多月以前,不知道是出於哪位無名善意人士的關懷,我收到兩本(分別寄到家裡和辦公室)關於「二手菸」禍害的研究報告。
稱其為研究報告可能有點小看了它。它畢竟不是一個小研究生的論文。它的出版者是美國環境保護局,負責撰寫的科學家不下數打,其內容之學術、之專門,我想只有他們的同行才能看得懂。光是目錄就有八頁,厚達一英寸以上,重幾達一英磅,三百多頁,一百多個圖表,外加數打方程式。其標題《被動吸菸導致的呼吸健康影響:肺癌和其他病症》,以及其內外形象之令人望而生畏,絕不亞於不吸菸的人如何看待二手菸。我告訴你,我差點戒菸。
差點,可是沒有。今天,尤其在美國,像我這樣吸菸的人,應該算是最受壓迫的少數了。
如果你們看過好萊塢老電影的話,你們應該發現,五十年前、四十年前、三十年前,甚至於二十年前,銀幕上的美男美女、英雄壞蛋、騷客蕩婦,從藝術家到政客,從藍領到白領,從上流社會到黑社會,幾乎大部分都吸菸。那個黃金時代,點支香菸是成熟、瀟灑、帥、摩登、時髦、見過世面、混過江湖、歷盡滄桑、有思想、有靈感、熱鬧、瘋狂、孤獨、無奈、痛苦、絕望、愛情、戀愛、失戀……也就是說,人的成長過程中一切經歷感受的一個外在表現。我問你,譬如說,你們想象那個時期的電影裡的男女主角,在做完愛之後,至少其中之一,能不點一支菸嗎?
那個時候,直到只不過二十幾年前,你我可以在任何地方,從飛機到火車到長途巴士到餐廳到戲院到辦公室,甚至於到醫院,也就是說,任何地方都可以吸菸。儘管自從哥倫布將美洲印第安人吸了千百年的菸草介紹到歐洲之後,就一直有人從宗教上、道德上,還有從健康的觀點反對吸菸,可是直到60年代中才出現一個反吸菸運動。它們的聲勢不但越來越兇,而且終於找到了一個最有效的反對手段——法律。直到1972年,美國衛生局局長公開宣佈,非但吸菸有害健康,「二手菸」也是健康危害物。之後幾年,全美五十州,90%以上都有了禁止在公開場所吸菸的立法。吸菸者的悲歌不但開始,而且是四面悲歌。
而且我們完全無力反擊。雖然大部分吸菸者都不承認,但許多吸菸者都多多少少有點內疚,無論對自己還是對周圍受影響的人。這正是為什麼反煙派和反二手菸派如此振振有詞。最近加州甚至於要修正已夠嚴厲的立法,就是除了本人私室之外,禁止在任何地方吸菸。這表示說,就算你有一傢俬營商店,你連在你自己的私人辦公室,哪怕獨自一人,你點支香菸也是犯法的。我的老天!反煙派的這種政治上正確、道德上優越的態度,更不要說行為,實在令人難以忍受。
另外,在他們四處遊說之下,尤其正當今天美國經濟之不景氣,真有可能把已經相當可觀的香菸稅增加一倍,以至於每包香菸可以高達五塊美金!這不但是道學家所慣用的菸酒「罪惡稅」的手段,而且是反煙派雙重戰略的另一路軍。先立法,再加稅,左拳打不死你還有右拳!
反煙派知道在美國或任何自由民主國家,不可能以法律徹底禁菸。以前曾試過徹底禁酒,但酒未禁成不說,反而禁出來一個有組織的黑社會。因此,上面提到的加州吸菸法修正案,從個人權利角度來看,實在令人感到不安。不過,我相信還是常理會佔上風。我記得大約十年前,舊金山一批清潔狂硬要通過法律來禁止唐人街的燒臘店將全只半隻燒鴨露天掛在窗前,太不衛生了。結果,當時一位州議員,後來(因此?)當了市長的阿諾斯先生提出一項法案,宣佈燒臘店在窗前掛燒鴨完全合法。
但是反煙派可比加州那些清潔狂的勢力大多了。最近,他們又打了一次勝仗,就是我一開始所提到的那部美國環境保護局出版的研究報告。這部鉅著宣告,美國因二手菸而死亡的人數每年高達三千!
這部聯邦政府研究二手菸禍害的著作是去年12月出版的,至今已經半年了。我至少在一般刊物上還沒有看到任何文章提出任何反對看法。這就是說,一般人在大眾媒介上聽到或看到所引用的資料,即美國因二手菸而死的人數每年高達三千的時候,都不加考慮而自然而然地接受這是鐵一般的事實。直到今年4月中,我才在《紐約郵報》讀到一位客座專欄作家(約瑟夫·帕金斯)寫的一篇反駁的文章。
帕金斯首先表明他本人不吸菸,但當他看到吸菸者近年來所受到的打擊的情況,連他都感到同情(謝謝)。他提出的反駁,對吸菸者來說可更加溫暖。他說他看過環境保護局出版的研究報告,並且指出三千名非吸菸者因二手菸而死亡這一點。但是他認為,這是一個利用壞的科學來證明政治上正確政策合理的一個明顯例子。他提到環保局審查了十一項美國研究,物件是吸菸者的配偶,而在其中十項,研究人員沒有發現肺癌在統計上有任何顯著增加,只有一項研究證實確有增加,而環保局正是以那項研究作為被動吸菸是危害健康的根據。他最後說,不錯,吸菸不衛生,但二手菸的致癌危險充其量也是微不足道的,如果各個州政府根據此一似是而非的科學證據來禁止吸菸,實在對全美將近五千萬吸菸者太不公平了。謝謝!
我必須承認,我也看了那一章,但我完全沒有看懂,太專業了。所以我只能假設帕金斯所公開宣告的不無道理。我還必須承認,我對他一無瞭解,他甚至於可能是美國菸草工業的代言人。可是,他的文章出現至今也有一個半月了,我也沒有看到或聽到環境保護局的公開答辯或駁斥。
至於我,我可以向你保證,在像紐約(或洛杉磯、臺北、北京、曼谷、墨西哥城……)這樣的大城,空氣汙染到不吸菸的人也等於每天抽半包的地步。再如果你生活在曼哈頓,每當你等紅燈過街,你所吸進前面任何一輛汽車排出來的廢氣,相當於……相當於你一年所吸進的二手菸。
最後,這是我,作為一個吸菸者,給所有人的勸告:不吸的話,不要開始。吸的話,可戒就戒。不戒的話,別在兒童孕婦面前吸。盜亦有道!
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