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來打算要求調房的,但後來聽醫生說她得的是晚期腸癌,已經擴散,手術時根本清除不盡,估計生命期不會太長的。我就立刻打消了調房的念頭,怕換成別人,難以容忍她那些親人。老師,我這麼想對吧?」
我的回答當然是:「對。」
後來,那女人的工友們也常來看她,我的學生從她的工友們的話中得知——二十餘年間,她義務獻血七八次;她是她們的組長,她受到的表彰連她自己也記不清有多少次了。總之她是一個好人,好環衛工人。
那日她的工友們走後,我的學生已對她心生油然的敬意了。
而她卻說:「別聽她們七嘴八舌地誇我,我身體一向很好,獻血也是圖的營養補助費。」
她說她獻血所得的錢,差不多都花在孫子身上了。
她的話使我的學生幾乎落淚,同時也更尊敬她了,因為她的坦率。
她說她是他們大家庭的功臣,她丈夫的工作也是她給找的。因為有他們夫婦倆在城裡打工掙錢,經常幫助兒女的生活,兒女才逐漸安心在鄉下做茶農了,生活也一年比一年穩定和向好了。也正因為她是這樣的母親,她一生病,親人們自然全來了。
她說她和丈夫租住在一間十二三平米的平房裡,捨不得花錢,沒裝空調,正值炎熱的日子,她的親人們特別是小孫子更願意待在病房裡——有空調啊!
此時,我的學生反而替她出謀劃策了——我的學生注意到,到病房有兩個樓梯口。左邊的,要經過護士的值班室,而右邊的就不必。以後,她的親人們就都從右邊的樓梯到病房來了。
我的學生獨自在那座城市工作,也想僱一名陪助。
她說:「何必呢?我女兒、兒媳不是每天都有一個在嗎?你隨便支使她們好了,你們年輕人掙錢也挺不容易的,能省就省吧。」
我的學生高興地同意了。
「老師,其實我不是想省一筆錢,是想有理由留給她一筆錢。」
我說:「你不說我也知道。」
學生問:「老師為什麼能猜到?」
我說:「因為你是我學生啊。」
我的學生出院時,委託護士交給那名環衛女工兩千元錢。
一個多星期後我的學生到醫院複查時,得知她的病友也出院了——那環衛女工沒收她的錢,給她留下了一條紅腰帶,今年是我的學生的本命年。紅腰帶顯然是為她做的,其上,用金黃色的線繡著「祝好人一生平安」幾個字。
學生問:「老師,怎麼會這樣?」
我說:「怎樣啊?」
她說:「我居然在別人眼裡成了好人!」
我說:「你本來就是好人啊!」
我的手機裡傳來了我學生的抽泣聲。
在那一天之前,我只對我的學生們說過:「希望你們將來都做好人。」——卻從沒對任何一名學生說過:「你本來就是好人。」
我覺得,我的學生也是由於我那樣一句話而哭。
對於顯然不良的甚至惡劣的行徑,包容無異於姑息慫恿。但,有時候,某些人使我們自己不爽的做法,也許另有隱衷。此時我們所包容的,完全可能是一個其實很值得我們尊敬的人。此時包容能使我們發現別人身上良好的一面,並使自己的心性也受到那良好的影響。
包容會使好人更好。
會使想成為好人的人肯定能夠成為好人。
會使人傾聽到對同一人物同一事件同一現象的多種不同的聲音,而善於傾聽是智者修為——包容會使人更加具有「自由之思想,獨立之精神」。
故包容不僅對被包容者有益,對包容者本身也大有裨益。
四、一類事做了就不後悔
某日我從盲人按摩所回家,晚上九點多了,那條人行道上過往行人已少,皆步履匆匆,而我走得從容不迫。
在過街天橋的橋口,我被一個女人攔住了——她四十多歲,個子不高,短髮微胖,衣著整潔。她身邊還有一個女人,身材高挑,二十六七歲,穿得很正規,胸前的幼兒兜裡有一個一歲左右的孩子,在睡著。她一手攬著幼兒兜,一手扶著幼兒車的車把。幼兒車是新的,而她一臉的不快與茫然。
攔住我的女人說,年輕的女人是她的弟媳。小兩口吵架了,她弟媳賭氣抱著孩子要回老家,而她追出來了,她倆誰的身上也沒帶錢。她弟媳還是不肯回家,她怕一會兒孩子醒了,渴了……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給了她二十元錢。不論買水還是買奶,二十元綽綽有餘。
我踏上天橋後,她又叫住了我,並且也踏上了天橋,小聲央求我再多給她些錢。
「天都這麼晚了,我怕我今晚沒法把我弟媳勸回家了……可我們在哪兒過夜啊!您如果肯多給我點兒,我再要點兒,我們兩個大人一個小孩今晚就能找家小旅店住下……」
我望一眼那年輕的女人,她的臉轉向了別處。我略一猶豫,將錢夾中的二百多元錢全給她了。
隔日在家看電視,電視裡恰好講到各種各樣行乞乃至詐騙的伎倆,而「苦肉計」是慣技之一。
我便不由得暗想,昨天晚上自己被騙了嗎?
我之所以將錢包裡的錢全給了那個女人,另一個女人身上的小孩子起了很大的作用。
但我畢竟也不是一個容易輕信的人,我是經過了判斷的——像她們那樣乞討,預先是要有構思的,還要有道具。果而是騙乞,孩子和幼兒車豈不一樣成了道具了嗎?而且,構思甚具創新,情節既接地氣又不一般化。問題是,那麼煞費苦心,一個晚上又能騙到多少錢呢?
也許有人會說,你不是就給了二百多元嗎?一晚上碰到兩個你這樣的人,一個月就會騙乞到一萬五千多,而且只不過是半個夜班三四個「工作」小時的事。被她們騙了,對辛辛苦苦靠誠實的勞動每月才掙幾千元的人是莫大的諷刺!你被騙了其實也等於參與了諷刺。
而我的理性思考是——不見得每天晚上都碰到我這樣的人吧?
為了解別人面對我遇到的那種事究竟會怎麼想,我與幾位朋友曾頗認真地討論過,每一位朋友都以如上那種思想批判我。
也有朋友說,就算她們每三天才碰到一個你這樣的人,一個月那也能討到兩三千元吧?她們是較高階的騙乞者,不同於跪在什麼地方見人就磕頭那一類。對於那一類乞討者,給錢的人往往給的也是零錢,給一元就算不少了,給十元就如同「大善人」了。可你想她們那「故事」編得多新,使想給她們錢的人,少於十元根本給不出手。而且呢,你也不要替她們將事情想得太不容易了。其實呢,在她們跟玩兒似的——預先構思好了「故事」,穿得體體面面的,只當是帶著孩子逛逛街散散步了。鎖定一個目標,能騙多少騙多少。即使到十點多了一個也沒騙成,散散步對身體也是有益的嘛!……
我認為朋友的判斷不是完全不合邏輯。
但我又提出了一個問題,即——就算我們所遇到的類似的事十之八九是騙,那麼,總還有一兩次可能不是騙吧?
於是,事情會不會成了這樣——需要一點兒錢鈔幫助的人認為我們是大千世界中那個有可能肯於幫助自己的人,而我們基於先入為主的陰謀論的成見,明明能夠及時給予那點兒幫助,卻冷漠而去。須知,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所遇非是十之八九的騙而是十之一二的真,我們自己對於那「真」要麼是十之八九的不予理睬者要麼是十之一二的使「真」之希望成真的人。如果人人都認為自己所遇之事百分之百是騙,那麼那十之一二的「真」對於我們這個大千世界還有什麼希望可言呢?
朋友則強調:十之一二構不成經驗,十之八九才是經驗——人要靠經驗而不要靠形而上的推理行事才對。
然而又數日後,我竟在一家超市再次遇見了那兩個女人——年輕的仍用幼兒兜帶著孩子,年長的推著那輛幼兒車。
她們對我自是一再感謝,還給了我二百多元錢。我也沒來虛的,既還,便接了——我覺得她們是真心實意地要還。
原來她們租住在離我們那一小區不遠的平房裡。
與十之八九的騙不同的十之一二的她們,偏巧讓我碰上了。十之一二的我這樣的非陰謀論經驗主義者,也偏巧讓他們碰上了。
所謂極少數碰上了極少數。
在中國,其實沒有誰好心施捨十次卻八九次都被騙了。更多的情況是,一個人只不過發揚好心了一兩次,被騙了。
那又怎樣呢?
不就是幾元錢十幾元錢的事嗎?
值得耿耿於懷一輩子嗎?
難道中國人都想做一輩子沒被騙過的人嗎?
連上帝也受過騙;諸神也受過騙;撒旦也受過騙;不少高階的騙子也受過騙。
身為人類,竟有絕不受騙之想,乃人類大非分之想,可謂之曰「超上帝之想」。此非人類之想,亦非諸神之想。
故,若世上有一個人是終生從未受過一次騙的人,那麼此人不論男女,必是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