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株紀——種桑江邊,根株滄海,求仁得仁,大屌不甩

李敖快意恩仇錄 李敖 第2頁,共2頁

前面談到文星時代我與梁實秋的交往,也數落了他的不是,不過,梁實秋有一事,最令我感佩感恩,就是他還有老輩的那種主動推薦人才的氣度。自我被陶希聖請出文獻會後,梁實秋認為李敖如此人才,任其流落,太可惜了,因此他不得我同意也沒告訴我,就秘密寫信「中央研究院」王世傑院長、歷史語言研究所李濟所長。對李濟來說,其實這是有點難堪的事,因為李敖是他學生,自己學生自己都不能賞識,還要勞動校外的與李敖非親非故梁實秋推薦,這不是有眼無珠嗎?儘管梁實秋甘冒不韙,推薦了李敖,王世傑、李濟他們,還是拒絕了。這一拒絕內幕,多年後我才完整了解。1990年3月,「中央研究院長」吳大猷、近代史研究所所長張玉法,以公帑出版了《王世傑日記》全十冊,其中1965年12月20日全天只記一件事,內文如下:

有李敖者,日前在文星書店應所刊《蔣廷黻選集》,對餘被免總統府秘書長(民國四十二年12月)與簽訂中蘇條約兩事,做侮辱性抨擊。中央黨部谷鳳翔等促餘向法院訴其誣毀。餘殊不願給此等人以出風頭之機會。惟餘對此兩事為避免牽涉他人過失之故,迄未釋出文字,抑或是餘之過。李敖為臺大畢業生,有才華而品行不端,梁實秋於五十二年5月曾推薦於中研院史語所,李濟之以其行為不正,不願收納,餘遂拒絕之。彼即因此懷恨。

這日記一開頭說「有李敖者」四字,就是後語不對前言的話。因為這種語氣,好像他王世傑以前不知道「李敖」似的,事實上,早在1963年9月10日的日記中,他就有這樣的話:

臺大畢業生李敖甚有才華,與胡秋原涉訟(彼此均以誹謗為訴由)。餘頗欲成全李敖學業,勸彼等中止訴訟,但似不能說服胡秋原。

可見王世傑早知李敖是誰,兩年後竟用這種語氣寫日記,顯然別有居心。當時「中央研究院」不接受梁實秋的推薦,真正的原因明明怕「立法委員」胡秋原等人,但卻假託出一個李敖人品上的理由,這是最高學術機關負責人不該有的懦怯,也恰恰反證了人品上出了問題的,原來是他們自己。他們在人品上既未堅持道德勇氣,也未能維護學術尊嚴,甚至起碼的知人論事的求真態度,都出了問題。例如他們假託出所謂李敖「品行不端」、「行為不正」,就是毫無根據的。當時是1963年,上距我臺大畢業當兵退伍才兩年,我還是臺大歷史研究所學生的身份,為了貼補研究生公費的不足,在開國文獻會做「僱員」,每月賺一千元。試問這樣一個單純的二十多歲的青年人,究竟有何赫赫履歷如王世傑、李濟者,可有在人間上下其手,施展所謂「品行不端」、「行為不正」的機會?這樣一個青年人,既未有機會如王世傑之賣國、矇混舞弊,亦未有機會如李濟之奪權、佔著學術茅坑不拉屎,而王世傑、李濟諸公卻暗中對一青年誣指如此,還口口聲聲在提拔青年人才——有人才不提拔不說,反倒倒打一耙,這種年高德劭的作風,未免太菜了吧?因為姚從吾告訴我李濟的造謠,我對李濟的心態,有了研究的興趣。李濟在他的時代裡,是一個夠格的學者,但在夠格的學者以外,若說他對推動學術研究、培養學術人才一面有大功,就沒道理。李濟三十一歲起就做學閥,八十四歲才在武俠小說中死去。他壟斷學術,自己不研究也不給別人機會,《安陽發掘報告》有始無終,《中國上古史》計劃拖延不做,都是顯例(連王世傑自己,都在日記中一再表示對李濟及許倬雲不滿,指他們不依約做事。)胡適做「中央研究院院長」,蔡元培館外面的假山工程,承包價錢十一萬,李濟包庇的親信貪汙兩萬被查出,李濟攔住,不準送法院,胡適死後,李濟代理院長,逼走調查貪汙案的總幹事,將大事化無。另外,李濟一邊拿臺大系主任薪水,住臺大豪華宿舍;一邊由「中央研究院」供應車與車伕、工友等,完全不知體統為何物。……以上諸多「善行」,當然不屬「品行不端」、「行為不正」之列,不過,為人「端正」如此、治學做事如彼,也足令我們會心了!

《王世傑日記》中說李敖因被拒絕,「彼即因此懷恨」,而在《蔣廷黻選集》書中對他做「侮辱性抨擊」。其實,王世傑該不該受公評,根本跟批評者的愛憎毫不相干,相干的只是批評的內容是否正確。我在1965年寫《(蔣廷黻選集)序》裡說:王世傑賣國、賣了外蒙古,這種史論,其實只不過是歷史學家論定歷史功罪的普通公論,並不值得大驚小怪。可是,賣國者王世傑不知反省自愧,反倒在幕後透過陳雪屏、黃少谷,向蕭同茲施壓力,要求刪去李敖的序,這一幕後作業,在《王世傑日記》1966年1月5日、1月9日、3月9日中,都一一曝光。3月9日日記中他寫:「文星書店蕭同茲,將其《蔣廷黻選集》內李敖序文(攻擊我和李濟之)刪去,改裝送閱。」就是指此。起先,我為爸爸遺著《中國文學史》寫的序,因涉及李濟兒子「潛返大陸」,被調查局暗中壓迫文星書店刪除該序,方能上市。那一次李濟是否暗中勾結調查局做手腳,不得而知;但這一次刪除我為《蔣廷黻選集》寫的序,則全是王世傑暗中勾結陳雪屏、黃少谷、蕭同茲諸國民黨大員做手腳,所幹出來的鉗制言論自由的好事!《王世傑日記》還透露出「中央黨部谷鳳翔等促餘向法院控訴其誣毀」,可見國民黨中央黨部自秘書長谷鳳翔以下,都計劃假王世傑之手,陷害李敖。只是王世傑心虛,不敢使事情鬧大而已。按說王世傑以黨派立場、以湖北佬的狹隘心胸,在日記中誣謗立場不同之人,並不稀奇。例如在日記中,他罵趙元任「無恥」、罵楊振寧「無恥」、罵陳省身「無恥」、罵牛滿江「無恥」、罵張捷遷「無恥」、罵任之恭「無恥」、罵何炳棣「無恥」(1977年4月22日)……如今罵到李敖,被罵程度且不及以上院士七賢,按說大可一笑置之,一併聽其妄言可也。但我李敖豈是這麼好說話的,所以我要寫出來,誅奸宄於既死、斥無恥於身亡。無恥的王世傑生前死後,欺人太甚,苛於誣人、疏於察己,包括他自己那真正「品行不端」、「行為不正」的兒子王次五在內。王次五即王德勱,其「行為不檢,尤其好賭」,明見於1962年11月4日《王世傑日記》;其「涉嫌人頭支票案」被扣押、「性好賭博,虧欠不少」,明見於1968年3月6日《中央日報》與3月9日《徵信新聞報》。當然,由於王世傑的顯赫,從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主任、到基隆市稅捐處長、到臺灣銀行專員,都不因「品行不端」、「行為不檢」,而照做不誤。至於王次五的太太林美智,更受王世傑用公款照拂。王世傑在「中央研究院院長」任內,曾親批兩張便條,一條上說:「支給林美智醫藥補助費二千元。世傑。1964.1.3。」另一條上說:「支給林美智醫藥補助費八百元。世傑。1964.10.12。」這樣子把公家的特別費一再給自己兒媳婦的「善行」,當然不屬「品行不端」、「行為不正」之列,不過,為人「端正」如此、辦公做人如彼,入於無恥之列,也就恰如其人了。

王世傑如此無恥,居然還有人無恥地捧他,此人即許倬雲。許倬雲是最善於諂媚權貴的一個怪胎,凡是看過他寫《尋真理的李濟之先生》的人,或是《追念王雪艇先生》的人,都不難看出他多麼會拍權貴馬屁!我在文星,也不幸認識了一些人,其中之一,是許倬雲。我主持文星時,許倬雲巴結我,十分賣力。但為了我寫文章批評他的主子李濟、沈剛伯(臺大文學院長),1963年11月5日,他約我和蕭孟能、余光中去他家。為了他行動不便,我同意去了。這天我有簡略日記如下:

一、南港來的訊息:李濟讀了文章,拍了桌子。

二、夜在吳相湘家,沈剛伯託他轉告我:「在過去,我沒說過李敖什麼壞話,雖然我也沒幫他什麼忙;從此以後,我也不會說他什麼壞話,當然我也不會幫他什麼忙。」孫德中在座,對我說臺大文學院,在中國還算是好的。我說,正因為文學院在臺灣有領導地位,所以我們該更要求它有生氣。

三、夜在許倬雲家,互惡聲相向,光中在座,頗勸慰。

四、晚與孟能決定,拒與李濟晤面。

許倬雲那晚想在我面前充老大,結果不歡而散,為他始料所未及。後來他寫了一封信給「敖兄」,以幫我出國為餌,意圖修好,我懶得理他,因為他信中提到的洋教授,在研究胡適上,其實連做我助教都不配!我才不屑跟這些華洋學人打交道呢!過了三年,因為他又來流言又來媚眼,我有一信給他,其中說:

……現在你做了歷史系主任,算是你馬屁到家。不過你總該知道,亂來是不行的。南港你的女秘書藍小姐,已被你逼婚得下海做舞女,我特別去訪問她,她口中你的劣跡,還多著呢!我都做成了筆錄。你去臺大,又不自檢束,居然整天接送居浩然的女兒,招搖校內外,成何體統?……

你又託人轉話給我說想暗中幫我出國云云,告訴你,你少來這一套。美國國務院邀我訪問我都謝絕掉,誰要你這學界掮客拉皮條?我李敖這輩子,定將守死此地,細看你們橫行,並且記錄你們的橫行。當然你們只迷信權勢,不在乎歷史,但那是你們的事;我自有我的基督山方法。我只警告你少向我送秋波,也少說誹謗我的話,你若不要「來世報」而要「現世報」,我可以賞給你,只怕你消受不起。你本是殘廢之人,又會裝出一副可憐相,我一罵你,人家就勸我「不要欺負他」,殊不知你專門欺負人,尤其是你追求不遂的女人。……

許倬雲大我五歲,他一齣孃胎就有四肢萎縮的怪症,這種怪症,一百萬中只有六個,而他獨佔六分之一。按說人生有殘疾,是天生的,只怪他爸媽,你提它幹嗎?只是他的學生杜正勝馬屁文中,提到殘疾「對他日後的人生觀、治學態度,及對世情萬物所懷抱的信念,有著決定性的影響」。既然如此和他有關,也就不得不提。總之,第一,殘疾使這個人佔盡便宜;第二,殘疾使這個人心理其實有故障,他的見解,有的也就大成問題。杜正勝誇獎他「個人竟然可以沒有絲毫避諱地,拿自己外在的缺陷開玩笑」。事實上,我所知道的卻有另一面。梁實秋對我說,他們在美國學術會議,會議廳外有高臺階,他看到許倬雲很辛苦地在爬,心有不忍,就跑過去扶,不料許倬雲頓時大怒,厲聲高叫,斥以「你走你的,你少管我!」——梁實秋不小心,傷了許倬雲的自「卑」心固屬不當,但別人一番好意,自己卻大發脾氣如此,實未免心理故障也,這是「拿自己外在缺陷開玩笑」的心胸嗎?

1964年7月10日,大我三十二歲的徐復觀先後撰文說:「以胡適為衣食父母的少數兩三人……豢養一兩條小瘋狗,專授以‘只咬無權無勢的人’的心法,凡是無權無勢的讀書人,無不受到這條小瘋狗的栽誣辱罵。」「最近一年來,臺灣大學裡有一二人利用一個特殊學生,把上自校長,下至助教,罵得一塌糊塗。」「李×罵沈剛伯拒絕朱光潛到臺大來任教,這對沈也有影響。」……因為寫文章批評士林敗類、臺大黑暗的,並無別人,按照文明國家的誹謗律,無他人可適用此一情況者,縱未指明姓名亦構成誹謗,所以徐復觀罵「小瘋狗」自然構成誹謗,何況他文中還用了「李×」字樣,更除李敖外別無人了。可是,當我告到法院的時候,臺中地院的孫嘉祿法官和高分院的鄭紅、楊襄明、曹德成三法官,竟說「李×」是李敖,「尚屬不無置疑」!因而開脫徐復觀,判他無罪!在訴訟過程中,徐復觀最叫人看不起的一點是:他一直賴,他寫文章闖了禍,卻沒有敢作敢當的氣概、沒有公開承認的勇氣。他在法庭上,在來旁聽的自己學生的面前,公然狡賴得一乾二淨。這是很令我警異的。單告徐復觀不成後,我又找到機會,委託李聲庭律師,把徐復觀、洪炎秋雙雙告進法院,但是,1965年11月2日,臺中地方法院法官鄭學通竟違法以裁定駁回。我提起抗告,指責鄭學通「根本沒把法律學通」,因為他把「行為不成立犯罪」認為與「行為不罰」相當,這就是大笑話了。我對鄭學通的指責登在《文星》第九十八期,也就是《文星》被官方封殺前的最後一期,官方不但封殺雜誌,也同時對作者下手,國民黨「司法行政部長」「鄭矮子」(鄭彥棻)藉口我「語涉侮辱」法官,下令檢察官林奇福對我提起公訴。林奇福是臺大老同學,兩面做人,在庭上透露他聽命上級,情非得已。起訴後法官陸祖光判我有罪,如了鄭彥棻所願。

我被國民黨大員鄭彥棻整,還有個小插曲。1967年3月16日,我開著我的凱莉小汽車,發生車禍,車的左眼被撞得凹進去、保險桿折損、左前輪撞壞、左門撞彎、上面玻璃紛飛,我的左肘和頭都受輕傷,同車的洋鬼子美國人梅心怡(lynns)膝部撞出血來。真夠刺激。車禍原因是我開快車,正好碰到另一個開快車的計程車司機,所以就順理成章地來了一場「相見歡」。梅心怡看我在出事後談笑自若,當場替我拍了幾張照片,他說他要洗出來送人,叫人看看「文化太保」的鎮定功夫。出事後,一個五分局的警官察看雙方的身份證,一看到我的,就對我說:「嘿,你就是李敖!我們有拘票,正要抓你,快跟我來!」我說:「跟你來可以,不過你們要抓我,卻等到我撞車時候才找到我,未免太遲了吧?」他把我帶到警局以後,叫我坐在外面,自己進去向長官嘰嘰咕咕一陣,不料卻被打了官腔,他慌忙出來,向我道歉,連稱弄錯了弄錯了,後來我才弄清楚是怎麼回事:原來是我被提起公訴時,檢察官把傳票發到文星書店,傳我不到,警官以為我故意抗傳,所以才要見我即拘。警官卻不知道,檢察官早就找到了我,所以他這次表功,竟弄得表錯了。

在我跟徐復觀的訟案中,有一妙事,即徐復觀約我在法院開庭後一起喝咖啡,此中趣聞,我回信寫給在澳洲的居浩然了:

……我們上次的筆仗,許多人(如範光陵、林語堂之流)都說我們在「打情罵俏」,他們真不知道你我相思之苦!臺灣方面,許多人開玩笑說我你「同性戀」,我們這樣心肝來心肝去,倒真的有一點弄假成真的呢!上次我在臺中跟徐復觀對簿公堂,他對法官大力描寫我們同性戀的可能性,他怕法官是白痴,特別加說:「同性戀的意思就是一個人在上面,一個人在下面。……」結果法官不耐煩,大聲喝止。我在旁邊,實在忍不住笑。後來出庭後,徐復觀請我喝咖啡,我們談到這件事,兩人又大笑不止。可惜當時你不在場,你若在場,我們兩人合力把他按倒在地……該多好玩!唯一的問題是不知徐復觀喜歡不喜歡洗澡,他如學王荊公(從不洗澡),那我們就划不來了!

那天開庭後喝咖啡時,徐復觀心血來潮,說了一段真心話,他說:「你李先生真是怪人,你念古書,念得比我們還多還好,你卻主張全盤西化!如果你來宣傳中國文化,你宣傳的成績,一定比我們都好!」徐復觀說得沒有錯,我真是對中國文化最有理解的人。徐復觀又說出他當年對妻子不忠在外養細姨的事,自稱有「慚德」,陸嘯釗坐在旁邊聽了,一直笑,我也笑,我笑的是:這就是徐復觀的厲害處,他會以部分坦白方式表示他跟你肝膽相見,但是別有所圖什麼,你就得當心了。總之,我的敵人徐復觀比同是湖北佬的胡秋原聰明多了,因此他可以兩面做人而人不易覺察出來。殷海光《我被迫離開臺灣大學的經過》文中,提到胡秋原、徐高阮,並直斥其名,但提到徐復觀就改稱「某君」,這就看出徐復觀兩面做人的功夫,他不像胡秋原那麼笨,他知道殷海光有其清望,不能完全打死,因此既鬥爭又聯合,使殷海光衰病侵尋,他有份;但衰病侵尋後又表演問疾弔喪,他也有份,此公最拿手演這種戲——在殷海光生前,打擊殷海光;等到殷海光病了、死了,又冒充是他的知己,他一再發表改名《痛悼吾敵,痛悼吾友》等文章,並和殷海光的學生陳鼓應等串通起來,把殷海光描寫成臨終的悔罪者、臨死前對中國文化看法的轉向者,這是對殷海光最卑鄙的誣衊。殷門弟子墜入徐復觀術中而不自知,被徐復觀統戰得七葷八素,真丟死人。可見「學術與政治之間」的奸雄,一旦混入學界,就好像美洲土狼(coyote)進入羊群,效果非凡之至。為什麼徐復觀可以又做壞事又不被惡名?除了他的狡獪外,他也會閃露一點真性情,不全是假,令人對他另眼相看。1986年3月28日《中央日報》載:三十九歲的工廠職工接瑞華,酒後觀看電視連續劇,不知何故突然搗毀電視機,凌晨被家人發現上吊自殺斷氣命絕,其妻撫尸慟哭,悲傷逾恆云云。我聯想到蔣介石當年從廣播中聽到李宗仁當選副總統時,曾搗毀收音機;徐復觀從電視中看到梁容若著書得獎時,曾搗毀電視機。可見「自天子以至庶人」,雖口誦聖人「不遷怒」之訓,但動起手腳,卻都性好此道也。只是收音機何辜,電視何辜,令人不解耳!但徐復觀能有此種動作,亦足發人一噱。更有趣的是《聯合報》駐日特派員司馬桑敦告訴我的故事,司馬桑敦說:「徐復觀雖然年輕時在日本留學,但他的日文一塌糊塗,簡直詞不達意。他老了以後再來日本,住旅館,想找女人,就向旅館老闆娘求助,他不會說叫姑娘的日文,乃抓耳撓腮,急得滿面通紅,最後一邊用手指自己的生殖器,一邊向老闆娘鞠躬作揖,示拜託狀。」司馬桑敦一邊說還一邊學徐復觀,好玩極了。徐復觀留學日本卻日文一塌糊塗,好像是真的。我中學時去省立臺中圖書館聽演講,主講人是《日本法西斯主義》的作者大學棍安岡正篤,徐復觀陪他來,那是我第一次見徐復觀,可是我就沒聽見他對安岡正篤講過日文,豈不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