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後死有責!」

胡適與我 李敖 第2頁,共2頁

八、徵求胡故院長函件,由本會出名公告。徵得的函件,本會用畢後,即移送「紀念館」保管。

這兩次所謂討論決定事項,除了把當時明明屬於公產的,非法跟私人糾纏不清外,其他有關「著作整理編輯」各條,二十年下來,幾乎無一不是虎頭蛇尾。這些鐵證,正好印證了我早年的預言:「佔著茅坑不拉屎。」——整個這個島上的學風與機構,一直都是如此。

我相信真正能把《胡適全集》編出來的,還是有待於私人機構。私人機構是肯做事的,一變成公家的,就完蛋。那天你請客的席上,我頗屬意紹唐,認為紹唐或可透過胡祖望的支援,排除各方面的抵制,但那天晚上紹唐說為了他買下《胡適選集》,自己被胡老太、王志維追告不已,甚感苦惱云云。總之,現在王志維衰病侵尋,胡適紀念館也毫無起色,他實在應該知道他們真的錯了,應該知道他們是胡適思想流傳的罪人,應該知道現在是補過的最後機會,再蹉跎,就除了一片黃土,什麼也看不到了。

1971年,我在警備總部保安處的押房裡,順手在十行紙上寫下《〈胡適全集〉計劃》,是我受難期間罕存的筆跡之一,特將原件送給你,留作紀念(這計劃當然限於環境,憑空做的,極不理想)。

多謝你對我的幫助、送書與好意。敖之1983年2月3日晨

1965年12月18日,江冬秀在《胡適手稿》第一集「卷頭的話」裡說:

編印適之的全集,現在還談不到。我想先要影印他沒有發表過的文章。這是我的責任,我要盡力量辦這件事。等這件事辦好,再籌劃編印全集。

請問為什麼全集「還談不到」?原因無他,只是他們不行罷了!自己不行還要搗別人亂,就是他們的本事。如今江冬秀也死了,「再籌劃編印全集」也全是一句空話了!

另外,同年11月15日楊聯陞也在「序」裡說:

胡先生生前有兩次對我說過:學生替先生編定詩文遺集,要用自己的判斷力,該收的收、該去的去,不要把隨便什麼東西都收進去。兩次結句都是:「你們後死有責!」

胡先生逝世後,我自然應當幫助想想怎樣整理他的遺著。我想起胡先生生前的話,覺得很為難,因為實在不容易實行……

我很慚愧,身在海外,對於整理編印胡先生遺稿的工作沒有盡半分力量。我現在借這個機會表示深深的歉意。

但是,胡適請楊聯陞、毛子水兩人負責整理編印遺稿,是遺囑中的大事,怎可以「慚愧」「歉意」就了事?所謂「後死有責」,有責的表現,竟是讓死人不見全集之書、只聞慚愧之聲嗎?楊聯陞錯了!毛子水錯了!

意不能平,再寫幾句如上。敖之

重看你四十七天前寫給我的信,你說「我以為胡學專家,非您莫屬」,是對的,我真覺得我死後,沒人編得好《胡適全集》了。看了梁錫華在《胡適秘藏書信選》中鬧了那麼多無知的笑話,你要我還「介紹」些什麼呢?整個胡適遺著的事,都壞在不準有資格的人做,而沒資格的又不做或亂做,如此而已。

意還不能平,又寫幾句如上。敖之

《胡適全集》計劃

一、明年(1972年)2月24號,胡先生去世十週年。

二、胡先生著作散佚很多,蒐集不易。十年來,連一完整而正確的著作目錄都未能編出,其難可以想見。

三、但行遠自邇,於蹉跎十年之後,全集工作已不宜再緩(《魯迅全集》,乃至日譯的《大魯迅全集》,都在魯迅死後,迅速而有計劃地出版,此事應給我們借鑑,也使我們慚愧)。

四、胡先生的著作量(除未發表的日記、殘稿,及待徵集的書信外),準確估計,依三十二開本每冊二百面算,約可編印七十二冊。

五、目前市面上能零星買到,且為胡夫人認可者,折算其總和,只佔一半,即三十六冊。

六、蒐集新編者,亦可佔一半,即三十六冊。書成後,可使市面上能買到的胡先生著作,頓增一倍,除數篇政論文字目前不宜收入外,蒐集極為完整,允稱全集。

七、有關胡先生的文字(不論作於胡先生生前或死後),別予精選,另編四冊。

八、全集在編輯方面的特色,遍及「體例」「編排」「圖片」「手跡」「年表」「總目」「輯佚」「考證」「勘誤」「註釋」「增補」「附錄」等各方面,為普通全集所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