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代代相襲的日本幕府政治相應稱,日本的古典技藝,大多是子孫世代相傳,秘而不外,這就是所謂「傳統的肉體性」。
有的技藝為了強調承傳系列,命之為「道」,如「茶道」、「柔道」、「書道」之類。在「能樂」領域裡,宗家、流派也紛雜得很,觀阿彌、世阿彌所傳承後世的,就是所謂「觀世派」,也稱「觀世流」。
上下承傳之間,有的內容,傳授面略可廣一些,可包括徒弟、劇團在內,有的內容則只能秘傳給子孫,而且一代之中,只可傳一人。
政治世襲,為的是在斧鉞叢中不讓統治權力被外姓另族所奪;戲劇承傳,為的是在戲劇家社會地位淪微已極的環境裡、在風雨莫測的劇壇征戰中不讓子孫後代喪失謀生的手段。
世阿彌的戲劇學,全是子孫相傳的「秘傳書」,這就使他的理論帶有《詩學》、《詩藝》、《舞論》所沒有的色彩。內容真誠而絕無虛飾,表達親切而不擺架勢,是它們明顯的特點。
亞里士多德是面對著學生在建造堂皇的理論宮殿;賀拉斯是以一代權威的身份在給虔誠的求教者書寫藝術訓示;《舞論》的作者是氣貌凜然地在制定著戲劇法典;世阿彌則不同,他寫書,就像在密室裡向兒孫細語面授,而他的子孫們也只能在「雪夜閉門讀禁書」那樣的氣氛中莊嚴地開卷、默記。
在這裡,一切為理論而理論的成分,一切為了論列的漂亮而拼湊論點、論據的做法,都不復存。因為誰也不想貽誤或困頓自己的子孫,也不希望子孫們只是得到一些無須秘傳的泛泛之論。許多人不愛讀高文冊典而偏愛搜尋一些立言誠實的家訓、尺牘、日記,恐怕也有這個原因。
世阿彌在他的戲劇論文中不斷地、反覆地書寫著這樣的話:
「秘事」是決不能使人知道的,現在為了傳給我的子孫,我才將它傳授出來。
就我們這種「藝能」來說,此另紙秘傳是我家極端重要的事。一代之間,只能傳一人。即使我的子孫,如非其才,也不可傳授。
千萬守秘,千萬守秘。
果然傳得秘而又秘,竟達五百餘年之久。直到一九○八年才由岡田紫男第一次發現世阿彌的十六部秘傳書,後又繼續發現了一些他的其他遺著,這才使我們在研究東方古典戲劇學的時候,不至於產生一個不小的遺漏。
世阿彌的秘傳書中所包含的戲劇學問題非常豐富,但有的是論及能樂的一個細部,如音曲,有的問題雖大,卻帶有明顯的「能樂」這一劇種的特殊侷限。
我們在他理論價值最高的《花傳書》中擇取了幾個既有普遍性又有深度的戲劇學問題,介紹如下。h3一、相應/h3作為一個戲劇活動家,世阿彌從無數次演出的實際效果中感受到戲劇藝術必須多方面顧及,缺一不可。他在論述戲劇刻畫某些人物應該追求一種叫做「幽玄」的風格時,曾這樣說:
由於摹寫的角色的性質,本應要求幽玄的餘情或風趣之處,作者卻將「粗」的詞句,或將人所不易理解的晦澀的梵語、漢語寫進去,這不能不說是作者的錯誤。如果演員按照這樣的詞句來安排身段動作,那就會產生與幽玄的角色不相稱的演技。當然,技藝精湛的演員,懂得詞句和角色性格之間的矛盾,會想出各式各樣巧妙的辦法來彌補,仍可將戲演得天衣無縫。但這應該說是演員的本領,不能據此原諒作者的錯誤。但從另一面說,作者充分領會了上述道理,指令碼寫得很好,而演員不用心領會作者的意圖,那自然是不應該的。(《花傳》第六,三)
「幽玄」的問題我們暫且先擱置一下,從這段話中我們可以看出,世阿彌對待編劇和演員的關係,考慮得多麼周到和公平。他實際上把這種關係歸納了三種情況:第一種,編劇差,演員跟著差;第二種,編劇差,演員好,彌補了編劇;第三種,編劇好,演員差,無以表達於舞臺。
他所希望的是第四種情況:大家都不要差。
編劇和演出到底哪一方面更重要?世阿彌首先強調了編劇的根本作用:
編寫「能」的指令碼,是「能樂」道的生命。(《花傳》第六,一)
一切演技都是以它的情節為中心才能產生各式各樣的表演形式。(《花傳》第六,二)
顯然,他是一個內容決定形式論者。他還討論了組成情節的念、唱(「音曲」)與表演動作之間的順序,認為應該是念、唱的「音曲」產生行動,而不是以行動來帶念、唱的「音曲」:
表現一個劇目的情節的,就是念、唱的詞章。所以在「能」裡邊,音曲(此處不指音樂而指演員念、唱——引者注)是它的「本體」,而動作是它的「現象」。既然如此,由音曲中產生動作,是合乎順序的,如以動作為根據來進行念、唱,是違背順序的。一切事物都應按其自然順序而不應違背自然順序。因此,最好以念、唱為準繩,然後使動作隨之豐富起來。(《花傳》第六,二)
嚴格說來,念、唱也是動作,但在戲劇動作的範疇之中,它們最直接地體現著「指令碼」。因此,所謂念、唱產生動作,實際上仍然是在強調劇本內容對舞臺動作的統制作用。
那麼,表演是否就被動了呢?世阿彌認為要使一個「指令碼」取得最後成功,還有賴於表演:
能否使一個曲目取得成功,要在演者的用心如何。(《花傳》第六,一)
一個打下基礎,一個保證成功,不可或缺,問題在於如何在實際工作中兩者搭配妥當。
對此,世阿彌提出了一個精闢而實用的原則:上演前多為演技著想,上演時多為劇本著想。他說:
在編寫指令碼時,應以舞臺上的演技為眼目加以編寫,同時在按曲的時候應儘量使唱詞與曲譜相得益彰。而在實際上演時,又必須做到以音曲(念、唱)為眼目進行表演。(《花傳》第六,二)
戲劇各因素之間互為眼目的結果,不是各自爭勝,也不是各自謙讓,而是達到一個目標,世阿彌謂之「相應」。他在給各因素分別提出一些理想目標後,認為達到這些目標還只是「條件」,而「這些條件,如得到相應,則觀眾自然會深感於心」。
這裡所說的「相應」,是指一種合度的組織和搭配。戲劇諸因素在妥帖的互相關係中有控制地各盡其能,就可稱為「相應」。世阿彌十分重視這一原則,他還說:
一切事物如缺少「相應」,則不能有所成就。具有好的素材的「能」,由演技精湛的演員表演,並取得最佳的舞臺效果,這就可以說是「相應」。(《花傳》第六,一)
除了戲劇本身各部分的相應外,世阿彌還提出一個難題:「一般人總以為具有好的素材的‘能’,只要由演技精湛的演員表演,自然就不會出現成績不佳的情況。然而確有演出成績欠佳之時。」他承認,「究竟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一時還不易明瞭」。大略地找了一下原因,其中有一條是所謂「時節陰陽未甚相合」。
這裡的「時節陰陽」,主要是指劇目上演的時間安排。黑夜為陰,白天為陽。當時日本夜間演出時以篝火作為舞臺照明,因此不能上演那些纏綿細膩的戲,而只能選那些節奏較快、動作幅度較大、氣氛比較熱鬧的戲,此可謂以陽合陰。到了光天化日之下,則大可陳示那如絲如縷的怨思哀吟於舞臺之上,此可謂以陰合陽。時節,指比晝夜交替的跨度更大一點的時間選擇。
除了演出的時間,地點也要考慮。世阿彌說,有些具有小巧情趣的劇目,在鄉村、在夜間庭院演得很成功,但一拿到莊嚴的正式的舞臺上來演卻失敗了。這就是因為考慮不周,把區域性的演出效果誤當作了它的普遍性效果。歸結起來說便是:
如果不將曲目的品位、演員的藝位、鑑賞者、演「能」的場所、演「能」的時機等等條件都湊在一起的話,那麼是不易演得成功的。(《花傳》第六,四)
由此可見,世阿彌不是僅僅在戲劇諸因素內部來考慮綜合的,藝術的甘苦使他的思路放得很開。時間也罷,地點也罷,劇目遴選也罷,都是出於對戲劇效果的考慮。表情細膩,但在閃動恍惚的篝火照明下不會產生什麼效果;文辭蘊藉,但在窮鄉僻壤的村民中較難產生很大的感應;優美的音曲,更得看演出場合如何。把這一切統統收攏於腦海之中作通盤考慮,這正是這門綜合性藝術對於戲劇活動家提出的一個綜合性要求。h3二、風格:「花」/h3戲劇靠頗為複雜的內部關係和外部關係的錯綜交織而發生藝術效果,那麼,條條關係線索的交合點在哪裡呢?換言之,戲劇發生藝術效果的噴射口是什麼呢?世阿彌用一個字來回答:花。
花是一個比喻,包含的意義比較廣泛流動,大致上是指有著巨大吸引魅力的藝術風格和特色。
但是,這裡所謂的風格和特色,並不著重於藝術基調,而著重於藝術效果。
在世阿彌看來,藝術風格不是急急忙忙就可以奪到手的。對戲劇來說,首先得講究「狀物」的功夫,即必須先把客觀事物摹仿得惟妙惟肖,然後才有可能談論風格。否則,硬求得的「花」無根無土,很快就要凋謝枯萎。即便一時還沒有凋謝枯萎,看上去也只是一種矯飾。
世阿彌針對有人不在「狀物」上先下功夫而急於追求「幽玄」、「強」等風格特色的傾向指出:
由於演員錯誤地認為所謂「幽玄」與「強」是離開摹寫物件而獨立存在的東西,因而分辨不清。其實,這兩者都是內在於物件之中的東西。……不同的千差萬別的物件,如能演得惟妙惟肖,那麼幽玄的「狀物」,自成為「幽玄」;強的「狀物」,也自然「強」。但如在演出時不考慮這種區別,只是一味想演得幽玄,而不注意去「狀物」,那就不可能做到像,演員不瞭解不像,認為自己是在儘量往幽玄裡演,這就是「弱」。因此,如果能將美女美男的「狀物」,做到惟妙惟肖,那麼也就會成為幽玄。所以演員首先應當將怎樣演得惟妙惟肖放在唸頭之中。(《花傳》第六,三)
說得很透闢。能闡明戲劇對於摹寫物件的依傍關係的人並不太少,但從戲劇風格的角度來論述這個問題,至少在古代的戲劇學中不可多得。世阿彌進一步指出,若不以「惟妙惟肖」為基礎,硬求某一風格特色就會墮入矯飾,原因是失去了摹寫物件的標尺準繩,所追求的風格特色很容易「過火」,而過火正好是矯飾的一大特徵。一矯飾、一過火,便立即會違背初衷,失卻原想刻求的風格特色。例如,原想求「強」,一過火就變成了「粗」;原想求「幽玄」,一過火就變成了「弱」。
他在深刻地論述這一逆反規律後指出:「因此,應該充分在‘狀物’上用到功夫,進入角色去,毫無矯飾,就決不會變成‘粗’或‘弱’。」
至於有人亂植風格特色,把根本不該「強」的弄成「強」,不該「幽玄」的弄成「幽玄」,那就連「過分」也遠遠不如了,結果造成一種強扭的矯飾,比上述敷彩過重的矯飾更令人不快。世阿彌把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也歸之於「狀物不夠」。
世阿彌如此看重「狀物」對於藝術風格、特色的決定作用,使他的戲劇風格論一開始就顯得比較厚重、嚴肅。但是,他沒有停留於此。他決不排斥藝術家的主觀追求,主張想方設法去摳出風格特色來。即便是老木,也要讓它開花,即便是岩石,也要讓它著朵——「老木開花」、「岩石上開花」確實是世阿彌戲劇風格論中兩個引人注目的命題。因此,世阿彌又是一個十分積極的戲劇風格論者。
他認為,「花」以「狀物」為根基,但「花」的產生,又是對「狀物」階段的一種解脫。「狀物」是這樣過渡到「花」的:
當摹寫達於極致時,完全進入所扮演的角色中去,就不再有似與不似的感覺。如果演員能達到此種境地,剩下的就是研究如何增加風趣的問題,這樣,就一定會使「花」得到成就。(《花傳》第七、《另紙口傳篇》,三)
這是一種昇華,似與不似的問題至此已不在話下,因此當時日本戲劇界稱這樣的藝術境地為「不似位」。處於這樣的境地之中,過火、矯飾之類的問題一般已不大會產生。在惟妙惟肖的狀物過程中,自然體現出來的風致就可以盡力挖掘、強化、發揚。
世阿彌鄭重其事地向子孫們秘傳「演老人」的訣竅,可以具體說明由「狀物」進入到「花」的過程。
第一步,是老老實實地摹仿老人:
首先,重要的是,應將表現老人的老態的做工放在唸頭上,如舞蹈、臺步,都是合著伴奏來踏步或運用手的功夫的,所有的動作、身段也都是隨著伴奏進行的。當扮演老人的時候,這種配合伴奏的動作,如踏足、運用手的功夫,都應當較大鼓、小鼓、伴唱的節拍稍微放慢一些,一般的身段、動作也應該較伴奏稍後一些再開始。這種功夫,就是表現老人情態的程式。(《花傳》第七、《另紙口傳篇》,三)
如果演到這一步,已經不錯了,舞臺上出現的是一個很像的老人形象。但世阿彌認為可以進一步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