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2一培根的定義/h2這是一部適用於藝術創作實踐的簡要教程。但一開始,還應該是從藝術的定義說起。
大學者弗蘭西斯·培根曾用拉丁文為藝術下過一個定義:
arsesthomoadditusnaturae
(藝術是人與自然相乘)
這個定義看似簡陋,但幾百年來,一直被藝術家們看成是「一個不朽的培根公式」。
連不喜歡理論的大畫家凡高,也在一封私人信件中寫道:
對藝術,我不知道還有沒有比下面更好的定義:藝術,是人加入自然,並解放自然。
這裡所說的人和自然,按照西方近代的概念,也可稱為主體精神和客觀現象。按照中國古典的概念,則可稱為「人」與「天」。
確實,這是公認的藝術創造的兩大支柱。黑格爾說,藝術的難點在於「使外在的現象成為心靈的表現」。這用自然和人的概念來表述,也就是使自然人化。
但是,自然的人化是不容易的。歌德認為,藝術創造的一個永恆矛盾是藝術家這個人與自然的複雜關係:一會兒是自然的主人,一會兒是自然的奴隸。可見這兩大支柱常常處於矛盾的不平衡狀態。
對於這兩大支柱的關係,中國傳統文論有更深入的論述。錢鍾書先生在《談藝錄》裡把這種關係歸納成三個層次,即:一,人事之法天;二,人定之勝天;三,人心之通天。
這三個層次裡的「人」與「天」的關係,也就是培根所說的人與自然的關係。
第一層次,「人事之法天」,也就是人對於自然的被動效法狀態。到了第二層次,這種被動狀態被否定,「人定之勝天」,人以進取的態勢表現出對自然的驅使和釋放。但到了第三層次,否定之否定,天人合一,不分彼此,自然與人,共臻化境,於是稱為「人心之通天」。
錢鍾書曾這樣描寫這個境界:
蓋藝之至者,從心所欲,而不逾矩:師天寫實,而犁然有當於心;師心造境,而秩然勿倍於理。莎士比亞嘗曰:「人藝足補天工,然而人藝即天工也。」圓通妙澈,聖哉言乎。人出於天,故人之補天,即天之假手自補,天之自補,則必人巧能泯。造化之秘,與心匠之運,沆瀣融會,無分彼此。
《談藝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