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求助木蘭

木蘭無長兄 祈禱君 第2頁,共2頁

「原來如此。」賀穆蘭點了點頭,表示明白。

「我來這裡,是因為聽說花將軍曾接觸過賊首。」遊可一身官服皺皺巴巴,顯然是好幾天沒有整理過儀容了。「聽虞城的遊俠兒說,那賊首不敵花將軍,請問可否屬實?」

「他並未和我搏命,二十招後我毀了他的武器,他立刻抽身而逃,是以我也未知他的真正實力。」賀穆蘭保守地估計了一下,「若是以他展現出的實力,一對一單挑的話,我大約有八成把握。」

花木蘭從小習武,又有一身怪力,她不會什麼精妙的劍術,無論是弓箭騎射,還是舞劍使槍,都是一點點練出來的,唯熟而已。

「大善!」

遊縣令連忙對著賀穆蘭一揖到地。「還請花將軍助我救出懷瑾兄!」

賀穆蘭扶起遊縣令,乾脆利落地道:「怎麼做,你說吧。」

「咦?」遊可幾乎是有些震驚的抬起頭。

這麼容易就答應了?

崔琳不是說這位花將軍對他態度不怎麼好嗎?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是我們……」賀穆蘭異常流利的說了一句口號,隨即「啪」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腦門。

「我犯什麼傻呢,又不是對著記者……」

她失笑了一下,小聲嘟囔了幾句遊可聽不見的話語,立刻正經地和遊可說道:「雖然盧水胡劫了崔琳不關我的事,不過就這件事本身來說,是不義的行為。我和崔琳也算是有一面之緣,至於那個蓋吳更是偷盜不成反對我起了殺意,自然不是什麼善類。於情於理,我都願意幫你一回。」

她對遊可印象極好,崔琳雖然讓人討厭,不過那個盧水胡人蓋吳更是惹人厭惡,此消彼長之下,她走一趟也沒什麼。

「花將軍大義,遊某銘記於心!」遊可大喜過望,立刻把自己的想法一一說來。

***

說到盧水胡,就不得不說一說這個民族一個奇怪的習俗。

盧水胡人驍勇善戰,從漢代開始,就活躍在各場大的戰鬥之中。

在兩漢時,漢朝的朝廷曾長期僱傭盧水胡人作戰,但有時候也會出現敵我雙方都同時僱傭了盧水胡,盧水胡人不得不自相殘殺的事情,所以久而久之,盧水胡中就有一個規矩:

——‘若是雙方陷入僵局,不能用武力解決問題的時候,雙方的首領連戰三場,若哪方三場皆贏,敗者就要退走,再見勝者,退讓三里。’

這一規則使得盧水胡人雖然桀驁不馴,但卻很少主動和人起衝突。尤其是面對勇者的時候,若盲目和人結仇,你的仇家就有可能故意和你找茬,在你每次需要贏的時候挑戰你。

不要和能贏你三次的人結仇,因為很可能你就此把性命也輸給了他。(注)

蓋吳來偷花木蘭的財物,很可能是因為聽了遊俠兒的話後臨時見財起意。畢竟盧水胡人過的貧寒,他們也不善農耕,當「僱軍」不過是為了討個生活。

那蓋吳先前怕是對自己的武藝頗為自信,待和「花木蘭」交手後發現不是敵手,又不願意結仇,便一敗即走,不再糾纏.

賀穆蘭此刻正騎著「越影」,佩著「磐石」,和遊可一起往虞城而去,等聽完遊可和那位兵曹的解釋,不由得為著盧水胡的規矩歎服。

這活脫脫就是後世的僱傭軍典範,一切向錢看齊,命是留著賺錢的,能不結仇就不結仇。要死死首領,絕不散隊伍。

看起來,這年紀輕輕的蓋吳還是個不簡單的人物。能用幾十人就劫走了崔琳,應該還是個心思細膩之輩。

「這規矩連我都不知,想不到遊大人見多識廣,竟然連盧水胡人的習俗都通曉。」

賀穆蘭是真心佩服這位縣令,他為了朋友四處搬救兵,甚至連這個規矩都想到了,不得不說崔琳交了一個好朋友。

從虞城到平城最快也要十天,到時候崔琳會受多少苦還未可得知,與其考慮京中會不會放兩位高僧交換崔琳,不如先想法子救人。

看他去了太守府,應該是去搬了救兵。只是這兵曹看起來一臉不情願,想來救兵能起的作用也有限。

「慚愧,這都是我從堂伯那裡得知的。他世居廣平,多有盧水胡人出沒,年少時曾見過盧水胡兩支首領械鬥,以比武決定結果。某一日我二人閒聊,他曾無意間說過這個故事。前幾日崔琳出了事,我立刻就想了起來。」

遊可沒有認了這個誇獎,老老實實地說自己也是聽來的。

「你記憶不壞,腦子也靈活,比大部分人都強多了。」

「花將軍謬讚。我有心救人,無奈手無縛雞之力,只能拜託花將軍了。」

「無妨。」賀穆蘭自嘲地一笑。「我到了這裡,別的本事沒有……」

「……就是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