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們都說,外婆的記憶在衰退。
可是餘週週卻總是覺得,也許外婆不記得幾分鐘前說過的話或者發生的事情,只是因為,她懶得去記住。
其實外婆記性很好的。
外婆記得餘週週喜歡吃的小零食,還有她做過的糗事,還有很多很多真正重要的事情。
比如她每次來外婆家的時候都會把每個房間的枕巾被單收集到一起圍在頭上臉上腰上做傾國傾城狀。
比如為了聽到別人耳中自己的嗓音究竟是什麼樣子的,她站在最裡面的小房間大吼一聲「外婆——」然後飛速奔向外婆所在的廚房凝神等待,卻什麼也沒有聽到。
又比如,她們兩個午後例行的撲克牌「釣魚遊戲」,兩張牌以上,湊夠14分,就算是釣到魚。黑桃是一條魚,紅桃是四分之三條,草花是半條,方片是四分之一條。每條魚一毛錢,比賽結束後總計條數輸的人支付給贏的人。餘週週手裡的所有硬幣都被外婆贏走了——雖然本來它們就是外婆借給她的。可是她還是趁外婆去澆花的時候將魔爪伸向了外婆裝硬幣的鐵盒子,被當場擒住的時候,依舊笑嘻嘻地鎮定道,「我不是偷你的錢,外婆,真的,我就是想……幫你數數。」
又比如,她幫外婆澆花,澆死了最漂亮的那盆茉莉。
……
餘週週喜歡曬著暖洋洋的午後陽光,和外婆一唱一和地講著這些泛黃的往事。每每這個時候,她就能看到外婆眼底清澈的光芒,彷彿從未老去,彷彿只是累了而已,一旦休息好,就立刻能站起身來,走到陽臺去給那幾盆君子蘭澆水。
「但是慢慢地我才明白。跟老人回憶往事,那是多麼殘酷的事情。」
餘週週壓在心底的感情,只有在對陳桉傾訴的時候才會爆發出來。她那樣專注地奮筆疾書,絲毫沒有注意到身邊的譚麗娜已經把她的信讀了個底朝天。
「可是我從來沒有看到有人給你回信啊?信箱裡從來沒有你的信。」
譚麗娜常常去信箱看信。她從小學六年級開始出沒一個叫做男孩女孩的網路聊天室,網名叫「夢幻天使」,餘週週不明白為什麼既然他們可以在網上聊天,卻還要做筆友。
「你不懂,寫信的感覺和打字的感覺能一樣嗎?」譚麗娜很鄙夷地哼了一聲,「不過,說真的,你給誰寫信啊?天天都寫,比日記還勤快,對方也不回個信,難道是電臺主持人?還是明星?誒對了,你喜歡孫燕姿是不是?或者是王菲?」
餘週週叼著筆帽,想了想,「一個大哥哥。」
譚麗娜立刻換上一副「沒看出來你這個書呆子還挺有能耐」的表情,餘週週連忙解釋,「不是,不是!」
「不是什麼?我說什麼了?」譚麗娜笑得八卦兮兮,「是你喜歡的人嗎?」
餘週週也擺出一臉「俗,你真俗」的表情,低下頭將信紙摺好,不回答。
「他不給你回信,是因為他忙,還是因為他煩你?」
餘週週愣了一下,「他不會煩我的。」
天知道為什麼那樣篤定。
譚麗娜卻不以為意,「他多大了?」
「比我大六歲,都已經上大學了。」餘週週想了想,面有得意,卻還是把北京大學四個字吞回了肚子裡。
「那就更不可能樂意理你了啊。」
「為什麼?」她有些不耐煩。
「你想啊,如果現在是一個小學一年級的女生給你寫信,抱怨升旗儀式太長了,買的新鞋太醜了,早上忘記把飯盒放到鍋爐房了,憑什麼兩道槓班幹裡面沒有我……別說回信了,你樂意看這種信嗎?」
餘週週愣了半天,心裡升騰起一種不甘心的感覺,卻還是老實地搖搖頭。
「肯定不樂意看。」
「那不就得了,」譚麗娜攤手,「我以前那個筆友就這樣,我都不給他回信了,他還沒完沒了的寫,我都煩死了。幸虧不是熟人,要是熟人我可能還覺得自己這樣不回信是不對的,很愧疚,越愧疚就越煩他……」
譚麗娜還在滔滔不絕地說著,然而餘週週卻已經悄悄地收起了最後一封還沒有寫完的信。
餘週週的家裡面有好多事先寫好地址貼好郵票的信封。她抽出貼有最好看的郵票的那個信封,把這封沒有結束語和落款的信塞進墨綠色郵筒,寄走。
本來想要鄭重其事地寫一段話來告別的,比如,「陳桉,這是我寫給你的最後一封信,以後我不會再給你寫信了,並不是因為你不回信所以我生氣——我早就說過你不需要回信的,可是……」
可是什麼?她想不出來,於是乾脆省略這一大段矯情得不得了的道別。
其實她知道,真正的道別是沒有道別。真正心甘情願的道別,根本無須說出來,就已經興沖沖地奔向新生活了。願意畫句號,根本就是戀戀不捨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