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十八、九歲的樣子,中等身材,相貌普通,身上穿了一件西裝,腳上穿的卻是一雙布鞋,身邊放著一個特大的背包。他咕噥過那句話後,就繼續東張西望,充滿了好奇。這時站臺上的人已經慢慢散去,很快就只剩下了他自己。
「為什麼叔父沒來接我?」他開始感覺到了不安,「我記得他給了我這個,說是可以用來和他聯絡……」他在大背包裡東翻西找,終於找出了一部手機,「對了,就是這個東西,可是要怎麼用呢?」他皺起眉頭,右手虛空劃了幾下,向手機一指喝道,「顯!」
只聽「砰」的一聲,手機炸成了碎片。他茫然地看著手裡的手機零件,心想:這樣就算和叔叔聯絡過了嗎?
站臺上的人都看著他,議論紛紛:「看到了嗎?他的手機剛才爆炸了。」
「嗯,是爆炸……」
人們指指點點地看著他,他有些受不了,抓起背包跑出了車站。
面前是車輛川流不息的街道,上下好幾層的高架公路,他左顧右盼,根本不知道該向什麼地方走。
「嘀嘀……」四周的喇叭聲響成一團,原來他無意中走到了馬路中間。他慌忙向後退去,被阻住的車疾馳而過,有幾名司機還開啟車窗罵了幾句髒話。
「唉……」在大都市真是寸步難行啊,他垂頭喪氣地嘆了口氣。本來是想出來開開眼界的,結果卻連車站都走不出去。
「請上車。」一輛紅色的車開到他面前停了下來,司機開啟車門說道。
他小心地看看車子,確定它不會突然開起來,才弓著腰坐進去,心裡想著:「這就是書上說的‘計程車’吧?」
「先生去哪裡?」
「我,我去……」他記得叔父給過他一個地址,便手忙腳亂地在包裡找起來,「唔,這個,山南路一百六十七號。」說著抬頭對司機道,「麻煩您了。」他一眼看清了司機,猛地從座位上跳起來,頭「嘭」的一聲撞上了車頂,他捂著頭,連喊疼都忘了,指著司機說:「你……你也是妖怪!」
司機似乎在不解他為什麼這麼驚訝,略一點頭,說道:「我是周影。你是今天剛來的嗎?」
年輕人有點兒不好意思——叔父不是早就說過了嗎,在這座五百多萬人口的城市裡,住著三千多隻妖怪,和人類相比雖然不算多,但是偶然遇見一個兩個也不是什麼奇怪的事,自己應該像在家鄉那樣,遇見同類以後有禮貌地打招呼才對。他忙在座位上向周影鞠了個躬:「我是鹿蜀(注一),叫小九,今天才到這裡……我叔父本來說來接我的,可是他沒有來,所以我才……」
「鹿蜀?」一個腦袋從周影的口袋裡伸出來,「我第一次看見這種妖怪。」隨著話音,一隻必方出現在周影肩上,他好像還沒睡醒,用翅膀揉揉眼睛上下打量著鹿九,「看不出原形是什麼樣,不過聽說你們的毛皮可以讓人多子多孫,是吧?」
「必……方!」鹿九驚叫的聲音打著顫,盡力向座位一角縮去,心中暗自想著:看他一雙火眼盯著自己,不是想要剝了自己的皮吧?
「火兒,誰會願意為了讓別人多子多孫就被剝掉皮呢?」周影對必方說。
「那就是真的了?真想看看他的原形是什麼樣。」火兒這麼說著,但是已經失去了對鹿九的興趣,站在周影肩上繼續打盹。
鹿九悄悄鬆了口氣,心「怦怦」跳著,一時還不能從見到必方的驚嚇中恢復過來。為什麼這裡會有必方,周影又為什麼可以驅使靈獸,難道他是道行圓滿,遊戲人間的仙人?
「對了,叔父曾經提到過必方。」鹿九又在大背包裡一陣尋找,找出了一個記事本。這是叔父特意為他寫的,關於在這個城市居住要注意的事項。鹿九開啟一看,在特別用紅筆寫的危險事項中第一條就寫著:
「如果需要在這個城市裡乘坐計程車,切記不可搭乘一輛車號為xx00544的紅色計程車。該車由一隻法術高強的影魅駕駛,並有一隻愛吃妖怪的必方相伴。妖怪一旦搭乘了該車,可能連骨頭都剩不下。」
雖然記不清車牌號,可是紅車、影魅、必方已經一樣不缺了,難道自己一不小心就踏入了這個城市「最危險」的因素之一——計程車?
「哦,這是誹謗!」鹿九一抬頭,發現不知什麼時候火兒已經來到了自己的椅背上,正伸長了脖子看自己手裡的記事本,一邊忿忿地說,「我又不是地狼,才沒有那麼貪吃。我吃妖怪時從來不吃骨頭!」
鹿九幾乎要嚇昏過去了——這絕對就是叔父寫的那輛車沒錯。爺爺、爹、娘、大哥、大姐、二哥、二姐……恐怕我再也見不到你們了……